《读后感1000字以上26篇》
读后感1000字以上(通用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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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欧亨利故事的人一定不会陌生欧亨利式的故事结尾。 那是短篇小说创作大师在故事结尾的情节处理上的一种手段, 让主人翁的命运有所逆转, 虽是意料之外, 却又在情理之中, 大大增强了故事的艺术魅力和可读性。
然而, 小说《鉴赏家》却不同于此, 开头第一句话作者就告诉了我们他要写的这个鉴赏家叫叶三, 且是全县第一个。 鉴赏家给我们的概念是: 艺术家, 懂得欣赏辨析, 且学识渊博、 高雅的人。 那叶三是个什么人呢? 作者的下一句话就是: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 这里很自然地就会产生一个疑问: 鉴赏家和水果小贩之间的关联。 紧接着, 作者又说: 叶三不同与其他水果小贩。 如何不同? 这个与众不同的水果小贩又是如何变成了鉴赏家的? 所以, 这个故事从一开篇, 每一句话都仿佛是一个钓鱼钩, 勾着读者往下走。
现在看看叶三其人, 这个作者用了一半的篇幅做了铺垫的人物。 叶三做生意没有铺子, 不摆摊, 也不走街串巷, 他只给几个大户人家送水果。仅这一点就够特别的。 他的水果都是千挑万选的, 个个鲜靓, 所以他从不议价。 一个有个性的水果小贩。 他花在选水果上的时间要比卖水果的时间长出很多很多, 四乡八镇, 到处走, 精挑细选。 如此, 叶三似乎不是个精明的生意人。 但是叶三对待自己的小买卖很是很勤奋认真, 既熟悉上家, 有照顾下家, 上下通达, 却也不失生意人的本色。
是不是先有画家, 而后才有了鉴赏家。 画家是四太爷, 季陶民, 县里的大户, 在叶三送水果的人家之列。
四太爷不是一般的画家, 很有唐李白的遗风。 李白是喝了酒,作诗, 四太爷喝了酒, 作画。 四太爷最不爱跟人谈画, 尤其讨厌假名士的附庸风雅。 四太爷还担心随意间的一句话被外人传来传去, 传走了样, 所以连亲戚间的走动也是能免则免。
但是, 四太爷愿意跟叶三论画。 既然是鉴赏家, 那得评评画呀, 小说里写了三幅画。 四太爷画了一幅紫藤, 叶三说: 紫藤有风, 花乱。 四太爷画了幅老鼠上灯台, 叶三说: 老鼠顽皮, 尾巴卷灯柱。 墨荷一幅画则是重点, 叶三根据生活常识告诉足不出户的四太爷: 红花莲子白花藕。 切不可把白荷花和大莲蓬画在一起。
叶三卖果子只为了四太爷, 四太爷送了叶三好多画, 叶三把这些画都进了棺材。 一个不拘一格的画家和一个异乎寻常的鉴赏家。 他们是那样不相称的一对人, 却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成了不一般的朋友。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2
在南宋的历史上,有一位名垂千古的大将,他一生追求“忠孝义”,可却被小人利用这等高尚的品性来陷害。但即使是在奸臣当道、国难当头的逆境中,他也没有做出任何一件看似不忠不孝之事。
这个人姓岳,名飞,字鹏举。是南宋时期不折不扣的大忠臣,大孝子,好兄弟。在这本书中,还穿插了神话,更增添了故事的奇幻色彩。
传说岳飞以前是如来头上的一只大鹏鸟,因为触犯如来而被贬下人间。在投胎之前啄死了几只妖怪,所以在出生之后接连被害。经神人指点,才不被淹死,王员外收养,拜周侗为师,结识了一帮好友。科考时,岳飞枪挑小梁王,归途中又返回救宗泽于敌营。而此时,金兀术正大举进攻中原,已经攻下了不少城池。岳飞前去阻挡,眼看就要胜利时,却被秦桧用十二道金牌召回,害死于风波亭上……后来高宗驾崩,孝宗即位,秦桧夫妇暴死,此冤情才得已昭雪。而“东窗事发”的典故也出于此。小说以岳飞之灵由佛爷启迪顿悟因果,遂复为佛顶大鹏,而忠臣烈士均得封赠为结尾,虽反映着群众“幻将奇语慰忠魂”的愿望,却不免有些俗套。
像秦桧这样的奸臣,都能把持朝政,那世间又何来的公道呢?而朝廷又如此昏庸无能,任由奸臣横行拔邑,玩弄国家命运。岳飞、岳云等三人枉死,被秦桧“秉公”办理,朝廷却连问都不问一声,任由奸臣胡作非为,帮敌人除掉了一个百姓称赞、有勇有谋的爱国将才岳飞。这对敌方来说是大快人心、求之不得的好事,而对我们国家来说,却是令人痛心疾首的。纵观整个事件,我发现,岳飞的悲剧其实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更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悲哀。我们应从中吸取古人教训,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美丽富强!
《说岳全传》实际上写了以岳飞为首的人民的抗战,其部队的主要战将都是各地起义的绿林好汉。这是本小说不同以往的地方,也是他最主要的特点。而此小说以叙述为主,粗线条描写,使得其未免有些美中不足。但仍描绘出一位在国难当头时,置个人得失荣辱于度外,以民族国家利益为重,驰骋疆场,精忠报国的民族英雄。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我仿佛又看到一位武艺高强,韬略精通的统帅驰骋沙场,继续着他未完成的梦想……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3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到永远
有一些人 有一些事
有一些经历 有一些情境
只是无法再觅的绝版······”
在宁散的柔光中,我读完了这本薄薄的诗集,正如痴如醉,外加一味梦幻般奇特的不真实,好比一个捧着热奶茶的自由魂,孤独徘徊中总忍不住带点猜疑。
难道诗中飘着的梦幻是以供人寄情的吗?
其实不然,其中本无什么幻影的性格。然刚早已成为记忆的席慕容的诗,何尝不是多愁岁月的安慰或者重寻旧梦的触媒。
本来文艺,原不是事实的叙述而是意境的营造。无论是真是善是美,是婉约是雄伟是恬悦,总归是一个无限。但无限的意境怎可言传,诗人眼前有限的事相,就予以暗示烘托诗人心中那永恒的意境。所以诗人笔下的只是一个形象,一种象征,执着地看死了也无异于亵渎。
于是席慕容诗中所谓青春所谓爱,是不可以真当作青春与爱来解释的,她所说的十六岁并不是现实的十六岁,所说的别离并不是别离,错过的并不是错过,太迟并不是太迟,则当然哀伤也并不是真的哀伤。有谁读她的诗,若以为是在追泪,却没有悲伤;虽说悲伤,实无痛楚。她不是在追怀十六岁已逝的青春,在嗟叹那已错过的爱,或者颠倒谜乱心目中可望不可及的旧梦,而是籍形象上的一点茫然,幻化成境界上的千年好梦。而对此一点永恒,亦实只是每一刻对人生的几点省思罢了!重逢便真实出现在对过去朦胧经验的省思中,然则重逢的惊喜,完全握于自己的掌心,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5
十八岁,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个年轻而有活力的概念,或许我们还在父母的庇佑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或许还是童话世界里的梦幻公主,但它也带给我们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那就是我们成熟了,我们不可以只踩着父母走过的脚印前进,我们应该学着如何为自己的未来设想,在人生的道路上留下自己的脚印。
《十八岁出门远行》似乎让我们再次拾起了十八岁的回忆,那种冲动,那种无知,现在看来却觉得很难得,即使我们还有成就梦想的欲望,却无法找到曾经的味道,我想是我们确实长大了。十八岁的天空总是湛蓝的,只因为我们很单纯。
小说从心理的刻画把主人翁的的单纯描写得栩栩如生,语言朴实,通俗易懂,很能吸引读者的眼球。“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那路是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作者开门见山地描绘了主人翁初次出门远行的欢欣雀跃心情,从景物的描写很好地切入主题,为下文做铺垫。“我像一条船,”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在这交会时互放光亮!或许就是因为这种心态,才使得“我”走了一天,却一点也不觉得累,还可以朝着山和云,喊熟悉的人的绰号,这样的兴致似乎比专门外出旅行的人还来得豪迈,来得随心所欲。
“我觉得自己应该为旅店操心,”这是主人翁第一次想到自己是独行,旅店是旅行者的家,可却一直不见它的踪影,出门在外,我们担心的总是是否有个可以回归的地方,即使再疲惫,只要有个可以休息的地方就行了。难道找个休息的地方就是作者的最终目的?假如是的话,为何还要去旅行?家不也一样吗?“黄昏就要来了,可旅店还在它妈的肚子里。”旅店没有就需要汽车,汽车就在眼前,可当司机问他要去哪里时,却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可见他并没有为自己的远行做过规划。在描绘主人翁的心理特征时,作者也不忘设下一些悬念,虽然最后的答案有点让人失望,却也在情理之中,假如是主人翁自己决定要出门远行,恐怕就会少一些未知。
此时此刻,再凶悍的司机也没办法撇下他,首先他低声下气地和司机套近乎,称他“老乡”,再请他抽烟,帮他点火,“于是我便心安理得了,他只要接过我的烟,他就得让我坐他的车,”显然他已学会了打交道,却单纯地认为所有人对于这种殷情都会领情,当司机不理睬他的时候,他还气愤地朝司机吼“你嘴里还叼着我的烟,”这轻描淡写的几句话把主人翁那种临近成熟的心态描绘得淋漓尽致。
他已明白自己出门在外,应懂得与他人打交道的手段,却仍带着小孩子的稚嫩,我好像看到了《皇帝的新衣》里面的那个小孩子的影子,那是一种无暇的单纯。作者极力要想塑造一种如水的单纯,但这一句话居然是从一个十八岁的成年人口中传出来的,让人有一点意外,觉得主人翁有点傻气,整篇小说,作者无不围绕“单纯”展开,从他给云和山起绰号,追着汽车跑,对着自己哈哈大笑等等,作者似乎要把主人翁的单纯已推到顶峰。
可是旅店似乎距离他很遥远,好不容易才坐上去的车又抛锚了,焦虑塞满了他的脑袋,无奈之下,他只能“在脑袋的地方开出了一个旅店,”他也并不知道他身在何处,将要去何方?满怀希望地把所有的筹码都压在那辆载满苹果的货车上,现在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看到那些默不作声地抢着苹果的乡民,他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抢救,有一种行侠仗义的胸怀,却被打得眩晕,最后连愤怒的力气也用光了,只好坐起来,让目光走来走去。最后连他的行李也一扫而空,司机离他而去,主人翁在艰难地钻进驾驶室之后,才发现那就是他一直在找的旅店。
我想作者给我们的这个答案,或许就是为了说明旅店就是那个你一直在寻找,直到所有的人都离开你了,最后那个收留你的地方,就是你的旅店。
小说最后以主人公与他父亲的谈话结尾,自然而然地解开了我们心中的谜团,他的远行计划是他父亲安排的,至于为什么要远行?仅仅是为了让他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他也很听话,“我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吗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从这里可以窥见主人公是一个一直在父母亲的襁褓中长大的孩子,却充满着对于外面五彩缤纷世界的向往,难道他认为父亲只是想让他到外面游玩一圈就回来?我想这也是他不觉得累的缘由。而他父亲为他所准备的行李最后也被一枪而空,这意味着他的依靠消失了,即使父母亲已为我们铺好了前方的路,但走的人还是我们自己,我们必须学会去创造自己的行李,因为我们迟早有一天会离开父母的翅膀而独立飞翔。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小说还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这篇小说用一种朴素的言语,在简单和逼真中,展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作者透过十八岁这个窗口窥探这个美丽的世界,而这个的对面是一个单纯的精神世界。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6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描写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在这部作品里表现俄国人民在反侵略战争中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其历史作用。战争与和平有不少耐人寻味、引人深思的语句。
安德烈公爵想:“云朵是多么的宁静、镇定啊,哪里像我们这里的慌张,恐惧与混乱啊!那云朵无忧无虑地飘荡在空中,从来不必像那个法国兵和炮兵似地为争夺探帚而愤怒。为什么我从前没有注意到它呢?现在我看到它了,我是多么幸福啊!只有天空是纯洁地,没有虚伪、没有欺骗、没有什么能够和它相比。天空之中只有安静、柔和。谢谢上帝……”
这是他被打倒在地上后心中的感想。这一感想与他原先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安德烈是有钱的老公爵的儿子,他性格内向,意志坚定。在当时上流社会中,他是个有地位的人物,并且非常热衷于帮助年轻人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安德烈与上流社会的人们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他的家族中,有着爱他的父亲和妹妹马丽娅公爵小姐,还有一个不愿他离开去参军的妻子。
在打仗来临之前,他认为自己活着的目的就为了追求名声和荣誉。为了追求他人的尊敬,他多么希望能成为战场上的英雄,以施展他的才略,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若要他放弃他的亲人都无所谓,我们去想一想吧,这是多么冷酷无情的想法啊!在他看来,荣誉和地位是他最珍爱的东西,也许许多上流社会的人也会有同样的观念。
不过,当他战败躺倒在地上后,当他看到蓝天、白云时他清醒了,他认识到了一切。那是一种宁静、安逸、辽远。在看到那样的情景后,他的心是如此的平静。天上的云朵是那般镇定自若,安宁自得,一片和平景象,完全没有陆地上残暴的杀戮,闻不到一丝的血腥味。在他明白这一切后,他感觉到无数人崇拜的英雄—拿破仑,也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根本不能与胸怀博大的天空相比。
蓝天和浮云是安德烈从未注意到的,他所见的是上流社会中一张张虚伪的面孔,而今见到了他一直忽略的却很纯洁的东西,看到了永恒!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7
小时侯,我曾经在书本上读到过邓稼先,那时我只是了解到他是一个伟大的人物。而今天当我再一次阅读到这一篇由杨振宁写的《邓稼先》时,使我更深的了解了邓稼先的伟大,了解了他那高尚的品格,他那为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伟大情怀深深地感动着我。
我在今天预习了《邓稼先》这篇即将学习的课文。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的心情时刻被邓稼先的伟大人格感动着。邓稼先为了祖国的强大,为了研究出***和***,不求功名利禄,在艰苦的环境中默默工作了十多年。最终成为我国的“***之父”。
邓稼先把他一生的精力和时间都献给了祖国的核事业,他为了祖国抛弃了个人荣誉和家庭幸福。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它是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为了祖国他什么都可以抛弃——包括他的生命。
我们学习《邓稼先》就是要学习他的这种伟大的无私的高尚的纯洁的爱国主义精神!
读《“两弹元勋”邓稼先》有感
今天,我学习了《“两弹元勋”邓稼先》这篇文章。1985年7月,邓稼先被诊断为癌症。三个月后,国庆节到了,邓稼先和警卫员悄悄离开了医院。他回忆了以前的事:在他取得博士学位的第九天,他就踏上了回国的路程。八年后,他用上了这些知识——研究核武器。中国第一颗***成功爆炸后,他又投入到***的研究当中去。因为***和***大量的辐射,让他不幸得了癌症。
邓稼先这种献身祖国,献身科学事业,义无反顾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最近天宫一号和神舟八号成功对接,证明了我国的科技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实践证明,高科技的发展既增添了国家的竞争力,又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变化。高科技的发展会给国家带来丰富的回报,带动相关产业跨越式发展。
我们坚信,一个坚守着千年梦想的民族一定也是一个能够创造奇迹的民族。科技实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尖端科技力量的取得,只有依靠自身的力量获得。
虽然我现在正在上小学,但是我立志要成为一名科学家,长大后为我国的科学事业贡献一份力量,继承和发扬邓稼先为国奉献的精神。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8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9
《小狗包弟》是巴金写的,其实我从没想过如此著名的作家会写一只狗,不过显然我是大错特错,因为这篇文章有多么地好,以致我都有些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也没有想过这些著名作家能写地如此简单,通俗,而又那么有真情实感。所以我又错了,不然嗜好优美文字的我也不会反复地去读这篇文章。
我想说这篇文章有多好,我只是想我这内容和情感。
看完这篇文章我很感动,我确实感觉到了作者是如此地怀念与深受包弟这只狗。以致他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以致周围的环境都让他感触到了包弟,深沉地感触与留恋,以致于在这“说谎成风”的时期,作者也可以不怕大家的嘲笑,怀着内疚的情,来表达对一只狗的歉意。
我是个爱狗的人,我曾爱他们胜过了我自己,我深沉地爱着他们,这种爱也已早就刺破了我的心。以致为了它们,我和母亲曾互不理睬,以致我如此厌恶外公,以致我想咒骂那些伤害它们的人!所以当我知道因为作者的缘固导致包弟的惨死,更有那无名小狗因不能待在朋友的身边而郁郁死去。我承认我是哭了,我是多么仇恨——仇恨那伤害狗狗的人类们,因为狗是如此地忠诚,如此的喜爱、善良。
我不懂,不懂那些似人非人的心,我不懂,不懂这似地或人间的地方,因为人类的猎死,因为我是一次又一次地看见那双站着满善良狗狗的鲜血的手,一次又一次地听见那长啸,我不懂,我真的不懂,然而我唯一懂的,也是唯一可以懂的,只有作者是真的对他的行为感到内疚,这是我听的,除了这个,这一个,我竟连自己是否真的受够都不知道了,我俞来俞觉得自己的无能,我并不能为它们做些什么,并且也没有个这勇气,看到的,听到的,我只是无动于心,故作姿态努力地保持形象,心里却不是是否昧不了良心,所以默默地为它们祈祷,只是默默地……
落叶归根,日转星移。
反复地默默,无能,听见,看见,难过,痛心……直到现在,我便也不愿再说什么关于狗的太多事。
我想我会努力,在将来,也许是更远的将来,但一定不是现在,我当垂死的时刻,每一个人都能够深受的。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0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1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近,我读了他写的《最后一头战象》。
我原以为,象性格温顺,是人们的伙伴,只是普通的动物。不过,在读了这本书后却让我感受到,动物身上也有着人类的感情。文中的主人公——嘎羧的行为深深的感动了我,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最后一头战象》讲述的是:一九六九年的春天,沈石溪到西双版纳的一个寨子插队时,见到了曾经与日寇作战的最后一头战象——已经五十多岁的大象嘎羧。沈石溪与它成了好朋友。两年后的一个早晨,嘎羧突然非常精神起来,它向养象人波农丁要回一直废弃的象鞍,让沈石溪和波农丁帮它装上。在和寨子告别后,嘎羧独自上路去迎接死亡。沈石溪和波农丁悄悄地跟在后面,嘎羧没有到祖先留下的象冢,而是去了几十年前作战的地方——那里埋了八十多头当年在抗战
中死去的战象。嘎羧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它静静地躺在坑中,和它的战友们永远地聚在一起。
读过这本书后,你不觉得很感人吗?不管别人的感受如何,我的热泪不停地在眼眶中打转,我被打动得很深,特别是最后一句话:“它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它和曾经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这句话太感人了!象竟有如此灵感,它都知道忠诚和责任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我们虽然不能到它心里看个明白,但我们能体会到,它那种跟同伴永恒的友谊。此时,痛苦、怜悯、敬佩、感动等种种复杂而凌乱的心情交织在一起,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那头象的一幕幕真情在我脑海中不停地回荡着……
象,它们的友情有如此力量;象,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它们的情比人的情更真切,更动人,更长久。
大自然真的是既神奇又伟大,让我知道可以从大象身上学习做人的道理。我们应该善待这些大自然送给我们的朋友。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明白大自然的安排,抛去贪婪的想法,共同保护我们在大自然中的朋友。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2
天津卫是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习风强悍。仅百余年来,凡是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有的在显耀上层,有的在市井民间。作者便把这些人物的怪异之处,奇闻妙事,一一记录了下来。《俗世奇人》就这样形成了。
这其中,有治牙的华大夫;有粉刷匠“刷子李”;甚至还有专门靠卖家产,卖出的天津首富:蔡二少爷等等。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作者笔下的俗世奇人,就是各行各业都有。这些人虽然都出生于一个平凡的世界,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常常令人匪夷所思。在这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个捏泥人的,大名张明山。
天津的手艺道上,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刷子李、风筝魏、机器王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一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而别人就称这张明山为泥人张。泥人张的绝活就在于,他捏泥人不在桌上捏,而在袖子里捏,看不见。这也是他让我最佩服的地方。我也喜欢捏泥人,从来都是往桌上摆一张图,一边看图,一边捏泥,这才能捏出个八-九不离十的。而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捏,我也试了试,当然,结果可想而知。于是,我安慰自己,“泥人张”的绝活都是天赋吧!练不出来的。但是,仔细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刷子李对曹小三说‘好好学本事吧!’”看来,“泥人张”的绝活不是天赋,不是生下来就有的,而是靠自己的勤奋一点一点练出来的。但是,如果只是靠练,想要练出“泥人张”一样的本事,又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呢?答案一定是:极少数人。所以,想练手艺,除了靠“勤奋”和“刻苦”,还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下去。
生活中,我们也是一样,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这样才会成功。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3
博学郭一句话点评《许三观卖血记》
说,你们要体会出余华那种困难下举重若轻的东西
确实,困难是总有,前后各不同。
前面的有些魔幻,有点轻快的调子写,是举轻若重
许三观跑到未来老丈人家里去提亲
说我姓许,你家也姓许,将来有了孩子许家不绝后
我算是倒插门的女婿啦,于是女儿亲事就算说定啦
被“摁到墙上摸了奶子脱了裤子”的许氏
跨在家门口上一唱三叹奸夫“和我不过就一次就怀上啦”
那许三观骂骂咧咧、骂泼妇、骂婊子
说你第一夜的见红是因为你过了节呀,怪不得不开灯呐
于是就“许三观说,许三观说……”地把后面他的不满和报复的享受
跳过时空,跳过描述,不给人缓地一股脑儿地泻在一张纸上表达了
这一些小小的生活,和后面比多么微小,就是给加点立体的光影,让生活立起来啊
后面的渐渐引入到有点重量的平实的调子上,就是举重若轻了
到了这里才知道前面那只是生活的小小一面
真正的重现出来了,许三观的好看,这小说里的一点厚度都浮出来了
灾荒年月,给孩子们每个人炒个嘴上听的菜过过瘾吧
给破鞋妻子送只有米饭的饭,悄悄在下面埋了菜啊
一个在岸边沼泽,去拖住另一个已经陷进去的人
卖血卖血,到后来已经力不从心要听听天命的时候
是怎样喝着冷风、一路走着一路卖着,一路强撑着
向天索要着一点气力再一点气力,残喘着总算走到结尾
那才渐渐地看出了里面仿若有韧劲的生命苦难啊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4
在拜读了星云大师的《宽心》之后,让自己的心灵得以一次洗礼,继而又阅读了其《舍得》中所谈及的诸多学说理念,在这浮燥的世界里给自己一丝清凉。也对自己的工作有着极大的帮助。如在《没有办法的办法》中所提到的就非常实际。
一、内容概要
文章也推销员向一片森林中的驼鹿推销防毒面具说起,把原本不需要的东西最终销售了出去。黑色幽默的本身带给我们的思考却是比较深刻的。所谓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条条大路通长安,世间一切事哪里会”没有办法“呢。关键就是我们做事的态度,”穷则变,变则通“。
二、联系实际
曾经读过《致加西亚的信》,安德鲁?罗文的经历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忠诚才有信任,只有主动才有创新,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忠诚诚信是为人之本,敬业爱岗是为事之道,而做好每一项工作,是自己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所以,只有以饱满的热情,踏踏实实地投入到工作中,才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也才能做到忠实诚信、敬业爱岗。要有培养勤奋、务实的作风。强烈的事业心和崇高的职业理想,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靠求真务实的作风来实现。而务实只有务到勤奋的程度,可能产生更高的成效。罗文能把信送到加西亚手中,靠的是一路上勤奋努力,靠的是克服无数的艰难险阻。在当前投机取巧、哗众取宠之风盛行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倡导和去发扬勤奋务实的作风。
三、组织重构
人们之所以不成功,就在于对问题屈服:无端地将问题放大,把自己看轻。其实,只要你努力去找方法,你怎么会找不到呢?越去找方法,便越会找方法。越会找方法,越能创造大的价值。这不仅提高了找方法的自信,而且越来越有找方法的窍门!只要精神不滑坡,方法总比问题多”。
诸多的故事,说明了一个道理:在任何单位、任何机构,能够主动找方法解决问题的人,最容易脱颖而出!
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这是一流员工关于一流的宣言,有精神,有心态,有执着,有了不起的对事业与生活的把握!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5
假期里,我读了四大名着之首的《红楼梦》。它真不愧为是一本奇书,书中人物众多,个性鲜明。
在这本书中,林黛玉、薛宝钗无疑分别是《红楼梦》的女一号和女二号,贾宝玉、林黛玉两人感情悲据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感情杯具。作者曹雪芹透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完美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让贾宝玉娶了戴黄金锁的薛宝钗,以至于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
《红楼梦》的故事太感人了,写得个性精彩,故事环环相扣,我时常投入不己。读了它,我还真懂得不少道理。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个性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十分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
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能够用在他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黛玉离世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个性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在一齐玩耍,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十分要好,这在当时是社会所不能容的。但是,作为当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林黛玉是《红楼梦》众多人物里我最喜欢的女一号,也是最令人感动的人物!
《红楼梦》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也闺成大礼。宝玉的新房和黛玉的病房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一边悲,一边喜;一边哭泣,一边欢笑;一边热闹,一边冷清;一边管弦丝竹闹翻天,一边傀瘣魍魉把魄牵。我读到悲处悲,读到喜处更悲,给心灵以巨大的的震撼。我恨不得钻到书里,跟宝玉说一声,那不是黛玉。
我读了《红楼梦》后就十分佩服曹雪芹,他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来,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站在我的眼前,同我说话似的,让我跟他们共同欢笑,共同悲伤,共同成长。我要学习他的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6
《自驱力》一书是美国著名作家凯普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本书核心观点员工的自驱力即内驱力是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之根本动力。何谓自驱力,自驱力又称内驱力,是指引起和维持个体的活动,并使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内在心理过程或内部动力;员工一旦有了自驱力,就会把公司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把自己看成集体中的一员,把自己想象成理想中的样子,把公司的利益当成自己的利益。
这本书从五个角度来阐释了工作精神即工作态度的问题。它告诉我们应该怎样面对工作,工作最终目的以及应该怎样去工作,需要保持一种什么态度。书中提出工作不仅是谋生的手段,不要仅因报酬而工作,而是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工作、面对工作,从工作中既能得到“报酬”,并能不断提升自我价值。这一切来自于我们的“自驱力”。需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跑起来才能实现并完成自我更高的奋斗目标,很好的完成工作并不决定于个人能力,更重要的是个人的工作态度。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抱怨工作不好,挣的钱太少,从而对工作的态度懒散,在工作中相互推诿,对工作上遇到难题弃之不顾。整日生活在幻想的生活中,而不正确去面对工作,并企图通过不认真、不努力获得丰厚的报酬,梦想实现自我生活目标,可是到头来却被日渐勤奋的、对工作保持积极态度的人落下,迎接他们的最后只有失败。
通过对本书的认真阅读使我认识到,贯穿整个工作的最重要的要素就是自己的工作态度。没有不满意的工作,只有不满意的态度,没有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只有不愿付出的态度,只要我们有着积极健康的工作态度,认真热情地付出,才可能
有丰硕的收成。拥有自驱力的人在于它会自觉自愿地去寻找机会,发挥创造力,将自己的发展机会置于某种挑战争取的过程中,就会去学习,参加培训,更新自己的工作技能,培养自己在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的能力,把工作看成自己的满足,把工作看成是艺术,把工作看成是一种娱乐活动。
内驱力归根到底是员工自身一种内在的动机或情感、心理因素,只有内化为一种内在意识才能时时驱动员工的行为与抉择。
最后,通过阅读《自驱力》一书,我深刻认识到:
先知先觉者大成;后知后觉者小成;明知不觉者无成;不知不觉者死亡。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7
读了《桃花心木》这篇文章后,我深有所感。我知道了树苗要长成百年大树,不仅要靠别人给它浇水,更重要是靠自己找水源,拼命扎根,才不会在恶劣的环境中枯死。如果树苗养成了依赖性,即使长成大树,但一旦遇到狂风和暴雨,就会连根拔起。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培养独立自主的能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比如:当你遇到一道难解的应用题,便去抄袭别人的答案。这样做只会害了自己,失去一次锻炼自己思维的机会,使自己养成了依赖的习惯。
其实人和树木一样,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经常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懦弱的人只会退缩,向困难低头;意志坚强的人不会被困难吓倒,而是向困难招手,向困难挑战!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阿姨虽然双腿瘫痪了,坐着轮椅,不能“行走”,但她依然顽强奋斗,热爱生活,坚持不懈地写作,写出了一篇又一篇优秀的文章。
“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就能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当读到这里时,我眼前浮现出一位14岁的德国女孩乌塔独自游历了整个欧洲的情景。她是个做事有计划、果断、胆大而心细的女孩。我从心底钦佩她,要向她学习独立自主的精神。从她身上我明白到了:了解社会,必须亲身去体验,才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世界的精彩。
读完课文,掩卷沉思:我们虽然生活在和平的环境里,但今天的社会是充满竞争的社会,因此拥有独立自主的精神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8
之前,我没有太多的接触狼,对狼也不是很了解。但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后,我对狼的看法大大改变。狼在我的眼里不再是仅仅残杀猎物的“恶魔”,它有情有仇,又爱又恨。它会让自己活得有尊严。但是,这一切的自信、顽强、勇敢都来源于幼狼时父母对幼狼心态及身体上的塑造和培养。
所以,本书就重点描写了母狼紫岚花很多心血在培养自己的儿子上,希望其中一个成为狼王。这一切都因为自己丈夫未能满狼王梦,就被野猪咬死了,她想让儿子成为狼王!
一开始,紫岚有些偏爱于她的大儿子黑仔,因为黑仔长得极像他的父亲黑桑,眼神充满了杀气,体格强壮。紫岚对他抱有极大希望,费尽心思栽培黑仔,使他拥有比同龄狼更大的勇气。可就因为他勇敢,在洞外等待母亲捕猎归来,被金雕叼走了。
蓝魂儿代替了黑仔,但是由于紫岚逼着蓝魂儿和同龄狼捕猎一定要冲在前头,结果中了猎人的计,紫岚赔了脊梁骨已被压断了的二儿子。紫岚心痛万分,然后狠心将它给碎尸“三”段,她要让猎人半张狼皮也得不到!
该三儿子双毛来代替了,但因为自己的冷落,双毛自卑、内向。经过几番周折,双毛明显自信多了。可与狼王交战时,狼王在最后发出自信一吼,双毛顿时变得胆小、自卑,然后被击败。紫岚心里有说不出的苦涩。可怜的狼啊,付出了多少心血,却得不到回报。她只剩下一个女儿——媚媚了,紫岚把她嫁给了卡鲁鲁——一个出类拔萃的大公狼。最后,为了她的狼孙不受同样的苦,她与曾吃掉过黑仔的金雕搏斗,狼死雕忘。
多么伟大的母亲!我想她一定认为自己身亡是值得的。可我又不得不叹息这个不美满的结局对紫岚实在有些不公平。唉,这谁又能说得定呢?也许是紫岚要求太过高,也许是紫岚有些偏心,或许是狼崽们警惕性不高……但我坚信她是位好母亲,我想她已经尽力了。但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一个成为狼王吧!
谢谢沈石溪的《狼王梦》,它让我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虽然故事情节让人读得心惊肉跳,狼世界让我觉得无比残酷,可这种曲折的情节正是本书的闪光点!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19
《雅舍》是梁实秋先生的随笔录。分为雅舍品人,雅舍品世,雅舍谈吃,海外撷英四个部分。
文章给人整体的感觉多是用轻快,一本正经的语气来陈述事例等,却表现出讽刺的意味。有些幽默。总惹来无奈一笑。看得出来作者对于国学和外国文学都有很深的造诣,可以随便拉出《尚书》一类书中的事例,句子,又可以引入外国文人或思想家的话语和做法。
随笔描上写的都是本身所想,实际经历,世间百态。具有浓厚的时代特点,其中所描述的很多现象与揭露的事实一直存至今日。作者选取的都是日常生活中在平凡不过的事物,却写出丰富的内涵,看见我们没有看见的东西,做出联想。可见作者思考问题的深入,全面。和对事物的了解之深。
我读《雅舍》并未觉出有多少晦涩难懂,却依旧觉得读得很累,或许是人生履历不够。没读一篇文章都要想许多,其中有问题,还有许多深刻的地方没能理解。
雅舍品人与品世是最深刻的部分。品人中开头就有男人,女人,然后按年龄写,按职业写,再到具体的五个人。基本表达了他对人的看法,有些并不全面,是着重以讽刺去了。如男人这篇,开头一句便是“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下一段开头则是“对了,男人懒。”再如是“男人多半自私。”
至于品世,作者选取的都是平常事物,说出自己的观点。举得事例是我们熟悉,却又不常用的。写得很真实。如“音乐”疑问。很是实在,“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都有的。”看多了那些高雅艺术,什么歌剧,古典音乐会后,只能让人有些许愉悦,可是花了多久的时间,受了多少磨砺才会这样。我呢,没有什么艺术细胞,就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画了什么,我真没啥感觉,连历史书介绍它时都是用的“据作者介绍”如何如何。如果听不懂,看不懂,就不必逼着自己,音乐和绘画都是宁缺毋滥的。
再到雅舍谈吃,就多是一些没事的出处,做法以及世人对其的观点,还联系了许多生活上,作者经历过的事情。想想,也许作者是在怀念友人,回忆当初。看着,还觉得作者是享受生活之人,在入内就读不出许多了。
至于海外撷英,多是写作者在美国的所见所闻,语言风趣幽默。一“豆腐干风波”为例,描写的是作者踏上美国本土,与美国海关的一些故事。把当时美国人对中国的不了解写了出来。至于有个美国作家写的那本书,就像是个笑话,作者也仅是说自己孤陋寡闻而一笑而过了。有很典型的美国人形象。对于美国人的人情味,则有一种反讽的意味。
这本随笔,对人生,对世间百态的看法。有许多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也许再过很多年再去读,味道就不同了。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20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离家出走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叫乌鸦的少年,列车上偶遇的樱花,回忆几十年前的广岛***事件,命中注定的贾村图书馆,和猫说话的老人,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难以有交集,但就是这些,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最终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书中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直面灵魂深处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实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21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22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觉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论。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坚强的无限信心,却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比幸,在学习生活,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大会的受罚和心灵上的摧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孙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生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23
军旅作家王树增创作的《解放战争》,与其说是一幅军事战争的历史画卷,不如说是一篇记录着我们前辈们精神历程的壮丽史诗。重温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让我们又有了一份新的感动和体验。感动的,不仅仅是书中对战争细节的揭秘或革命浪漫主义精神宣示,更多的是体验到了书中所揭示的一个人类历史发展永恒不变的规律——人民是决定历史走向的最终力量!
《解放战争》让我感到:一是比较系统地掌握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如何在抗日战争结束后用短短的四年时间,以锐不可当、摧枯拉朽之势,如何成功演绎了人类历史上的最富盛名的战争传奇。二是比较全面的了解到参与这场战争的无数风流英勇的历史人物在这场史无前例的伟大战中的真正的作为、地位和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三是将自己以往零敲碎打中所获得的关于这段历史的许多知识从一个个时间节点全面的进行了梳理和归类,也从大量真实的历史事件之中和杰出人物的身上,又一次感受到了解放战争的残酷性、发生事件的必然性和各种人物的真实性。四是尤其从作品中获得了诸多的思考。
民心的力量最巨大。解放战争中的淮海战役为什么能够胜利?我们主力兵团不占优势,但是我们背后有500万老百姓。国民党军队一律靠空投,从一颗子弹到一块大饼都是靠空投,我们不是。我们是几百万辆小推车,往上推粮食、推子弹、推弹药,往后拉伤员,我们没有野战医院,野战医院就是老百姓家,所以我们才能够打胜。陈毅自豪地说淮海战役是小车推出来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群众心里有杆秤,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党员干部不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工作,不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贴心地为群众服务,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是衡量党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软实力”。
俭朴的传统不过时。《解放战争》书中写到国民党有一个高级将领,被我军西北野战军抓住以后,彭德怀款待他,做了一盆面条。那时彭德怀是副总司令,国民党的将领就说副总司令这么艰苦,你们吃这样的东西,真是敬佩敬佩。彭德怀当时拍着桌子火了,说全国的穷苦百姓有几个吃上的?我吃上面条算我享福了,你们这帮人认为不能下咽,这就是你们失败的根源。这是最令后人感动的,亦为今天我们的生活留下了有益的启迪。“戒奢以俭,艰苦创业”、“忧劳兴国,逸豫亡身”。目前,我市的经济仍欠发达,人民群众总体生活水平还不高,各项建设和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自觉抵制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思想和作风,勤俭办一切事业。
这次参加活动,再次感受了书籍给我们带来的力量,我们或许会发现,书籍依然是征服人们心灵的力量,永不褪色。总理在今年初与网民交流时指出:“读书关系到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修养,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前途的。”在当今丰衣足食的和平年代,我们要善于读书学习,善于将读书成果转化为学习的推动力,学以致用,要牢固树立终身读书,工作到老、读书到老,把兴趣阅读当成一种休闲生活方式。选择读书就是选择了进步,放弃读书就是放弃了明天。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2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25
自古以来,妖鬼神狐就对人们有着莫大的吸引力。经常看到,有小儿在夜间,求爷爷奶奶讲故事。故事大都与神仙鬼怪有关,但仍让孩子们听得如痴如醉。我便是这样,伴以爷爷奶奶一个又一个通俗易懂的神鬼故事中,我长大了,自然也明白了世上并未有鬼狐所在,但我对他们的痴迷却没有丝毫减退。就这样,在一个平常的下午,小手叩开扉页,我读了由蒲松龄集编的《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不仅故事新奇,也给人深思。每一个故事都像是无声的语言,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告诉我们要多做好事,行善积德,不要横行霸道,言而无信;告诉我们要勤俭节约,不要铺张浪费······其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便是《翩翩》中的一个情节:翩翩的好友花城来给二人贺喜,罗子浮本性难改,借捡筷子之机去捏花城的脚,突然感到身上一阵寒冷,原来翩翩给他的华服变回了芭蕉树叶。罗子浮知道错了,收回了手,树叶又变成了锦衣。多么戏剧性的一幕啊!产生邪念,衣服变树叶;收回邪念,树叶变衣服。这不正提醒了我们不要产生邪念吗?郭沫若先生曾给蒲松龄故居写过这样一副对联: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聊斋志异》写的鬼妖高高远于其他作家,因为聊斋鬼狐有深刻的现实内容与深邃的思想意蕴。“苦行僧”蒲松龄青年不得志,便以创作集编鬼怪故事为乐,这些故事里,讽刺了现代社会,也表达了他对那时不良现象的无奈。蒲松龄用他手中的笔警醒世人,告诉我们道理,令人受益无穷。
《聊斋志异》给了我深思,也在生活上给我莫大的帮助。有一次,我走在大街上,看到了一些志愿者站在寒风中,手中抱着一个红色的纸箱,张贴着“给白血病人献爱心”的纸条。妈妈看了看我的口袋,示意我把上衣中的钱捐出去。可我并没有行动,而是紧皱着眉头,想:这些钱可是我好不容易攒下来买文具的呀。如果就这样捐了,岂不是买不到心仪已久的钢笔了吗?不,不能捐!可是又有一个声音在我心中响起:他们真的需要帮助,多可怜啊!我心中好象有一架天平,左右摇摆不定。突然,我想起了《聊斋志异》中《种梨》的故事,乡下人不肯帮助别人,梨便没有了。道士吃到了梨,又种了梨树,将梨分给大家,得到大家的称赞。想到这儿,我便下了心,毅然向救助站走去,妈妈也对我抱以称赞的一笑。
蒲松龄神鬼妖狐话苍生,驰想天外的志怪,是沧海桑田的人生,人神交往,人鬼交替,人妖转换,花妖***异化为芸芸众生,构成《聊斋志异》最和谐的美。使《聊斋志异》成为集志怪、神话、寓言为一体的小说宝典。
读后感1000字以上 篇26
读罢《庖丁解牛》这篇文章,我对庄子的养生之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认为,我们在生活中应学会“善刀而藏之”,即在处理问题时要顺应事物发展的规律,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
在当今社会中,很多人急功近利,不认清自己的工作中的规律,累垮了身体,并成效甚微。这些人正像是“乌鸦喝水”这则寓言故事中的那只乌鸦。这只乌鸦想要喝杯子里的水,但当它把嘴伸进杯子里时却发现够不到。它费了半天的劲,最终的结果自然是徒劳无功。这就好比是《庖丁解牛》中的“良庖”与“族庖”。他们未能看透事物的本质及道理,只知道蛮干,“岁更刀”、“月更刀”,技艺没有得到提升,而且自己也累得筋疲力尽,可谓是事倍功半。
但是,如果我们能掌握这些规律与方法,并付诸实践,就能事半功倍。例如那只乌鸦,它后来想到了一个主意:把一些小石块衔进杯子里,这样水面就会上升,自然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喝到水了。于是它成功了。不妨比较一下同一只乌鸦处理同一问题的不同方法,不难发现,前一次乌鸦费的力气要比后一次多很多,而且没有成功;后一次它发现了处理这个问题的本质,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获得成功。这跟庖丁用刀的道理一样:遇到“节者有间”,则“以无厚入有间”,游刃有余;“每至于族”,则“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解牛有时会遇到筋骨交錯的地方,好比行事遇到障碍,便要巧妙地避过,且加倍小心谨慎,集中精神去应付。于是事情便可得到解決。庖丁用这种方法,“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这就好比人生处世,面对种种困难,仍能保持完好的生命而不受损。庖丁之所以用刀美妙绝伦,是因为他掌握了解牛的规律及方法,“得养生焉”。
我们要学会使用“养生之道”,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保全自己的身心,游刃有余地养生。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理解各门学科的学习要领,不采取“题海战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高效率的学习。
在将来的工作岗位上,我们要学会挖掘工作中的技巧,不盲目硬做,而要注意自己的身体,用正确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
在社会上,我们要顺应自然,遵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发挥主观能动性时要以客观规律为前提。这样才能建设起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庄子称赞庖丁解牛“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诚然,人生中解决各种问题的过程也应当是一种艺术,应当有其自身的节奏与韵律。社会中的人既要投入地生活,又要“善刀而藏之”——诗意地享受着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