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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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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家人们收集整理的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通用5篇。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篇1

一、整理总经理办公室,备好茶水。

二、整理副总前日工作日记,摘抄重点一并报送总经理办公室。

三、各部门文件报总经理签批、各店、各部门支票申领整理报副总签批后上报总经理;

四、各种会议记录、考察报告、副总级每周工作日程、月工作总结等的'收集上报。

五、报刊、信函的整理报送。

六、办公用品的整理、发放、登记、购买。

七、各类文件的整理、分类、存档工作。

八、日常工作完善,接听电话、接待客人。

办公室管理制度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x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3、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综合协调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指令,负责监督、协调、检查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实施情况;

2、搞好信息服务工作,为公司领导制订生产经营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相关信息;

3、负责组织、承办公司有关会议,并形成和发布会议纪要

4、负责制订公司办公室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管理标准;指导、协调分公司办公室工作;

5、负责汇总、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

6、负责协调、沟通公司内外关系,来信来访和对外宣传,处理公司办公日常事务,树立公司形象;

7、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公文处理

1、负责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签阅、办理和归档;

2、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文件的起草、制文和发文;

3、负责公司内外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档案管理

1、负责公司行政档案的管理,做好立卷、归档、分类、保管和保密工作;

2、负责公司执照、印章的管理,严格使用程序和手续。

后勤服务

1、负责公司通讯设施的管理和通讯费用的结算;

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登记和发放;

3、负责公司报刊、资料的征订和信函的发送;

4、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调度,维修和安全工作;

5、负责公司总部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领导和总部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公司对外接待工作。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篇3

1、行政执法未果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实行行政执法未果报告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市政府申请联合执法,以提高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效果:

(1)未办人防手续就开始施工,被人防执法人员查出后,拒不补办人防手续的;

(2)既不修建人防地下室、又不按规定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执法人员上门服务三次,仍不执行的;

(3)对按规定应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建设费行动不积极,故意拖延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

(4)少报多建,被人防执法人员发现,一个月内不补办人防手续的;

(5)无视法律,拒不办理人防手续的;

(6)对人防行政执法处罚单,拒绝签收的;

(7)对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不予配合,不提供方便条件的;

(8)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擅自拆除的。

2、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严肃政纪,追究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违法和失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审批防空地下室必须严格办理手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纪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赔礼道歉、调离岗位、停职、行政告诫;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1)应当受理而拒绝受理的;

(2)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

(3)丢失、损毁审批文件材料的;

(4)违反人防法律、条例和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定的;

(5)违反规定增加或减少必要审批程序的;

(6)在依法规定并公开审批条件和标准之外,擅自增加其他条件或者限制的;

(7)违反法定权限,超越、滥用职权办理有关手续的;

(8)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条件应当予以批准的行政申请不予批准的;

(9)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批准的;

(10)审批项目超过规定审批时限未办理完毕的;

(11)私自做主,放宽审批条件,造成失误的;

(12)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造成不良后果的;

(13)下一审批环节对上一审批环节没有尽到把关职责的;

(14)有其他违反行政审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3、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1)熟练掌握和运用与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人防工程战术技术规范、工作程序等业务知识。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完成各项任务。

(3)依法行使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标准、规范。

(4)执行公务必须证件齐全,着装整齐。

(5)秉公执法,实事求是,不徇私情,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尊重事实,注重证据,取证及时完整,方法严谨科学,手段合法有效,法律文书书写整洁、及时、规范。

(7)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保守行政相对人的有关秘密。

(8)有准与行政相对人建立经济关系,禁止在行政相对人单位兼职、担任顾问或者其他有报酬的职务。

(9)严禁索贿受贿,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参加由行政相对人组织安排的休闲娱乐等活动,禁止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不得借用行政相对人的通讯、交通工具。

(10)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各种利益或者方便,执行公务时,不得在行政相对人单位用餐、购买物品或者接受其他服务、照顾。

(11)严格依法行政,自学接受监督,严禁越权执法违法行政。

(12)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可能妨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提出回避。

(13)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执法,廉洁奉公。

(14)仪表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和胡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戴耳环和耳坠。

4、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

(1)为确保人防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执法职能,防止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

①投诉人认为人防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不适当的';

②投诉人认为人防行政机关(含受委托组织)违法、违规或不作为的;

③投诉人认为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不服以及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承办部门应急向投诉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4)秘书科负责行政执法投诉的受理,呈请批示,交办、催办以及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

(5)办领导根据投诉的具体事项,指定相应的职能部门办理。

(6)投诉一般在30日内办理完毕,若需延长办理时限,须由领导批准。

(7)承办部门应将投诉的办理情况写成书面报告,送办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可予以结案,并由承办部门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人。

(8)办理终结后,承办部门应将投诉材料、办理报告送秘书科归档。

(9)经办人员应当严格保守有关的秘密事项,不得泄露有关情况。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为确保人防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是指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由于个人职务行为造成重大过失,损害国家利益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责任。

(3)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追究其责任:

①违法或错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行政机关撤销的;

②违法或错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撤销的;

③违法行使行政处罚,经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④在执法检查中,被上级机关认定属较大行政执法过错的;

⑤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①发现执法过错,主动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过错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已改正的。

(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防行政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

①行政相对人虚假陈述或出具伪证,致使发生行政执法过错的;

②对所作出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措施,行政执法人员明确表示不同意且有据可查的;

③其它不应追究责任的。

(6)追究过错责任的方式有:

①责令改正;

②暂扣、注销行政执法证件;

③赔偿部分或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④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⑤行政处分。

以上追究过错责任方式可以现时适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暂扣行政证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注销行政执法证件须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批。

(8)追究过错责任由本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作出决定前,应认真听取过错人的申诉,在充分听取意见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

(9)涉及行政处分的,按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10)追究过错责任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在局面决定民出后7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局和省人防办局书面报告备案。

(11)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起30日内向本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市政府法制局或省人防办申诉。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制度

(1)为确保人防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执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行政复议是指人防行政相对人对本办作出的个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市政府或本办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本办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活动;或人防行政相对人对市(县)、区人防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本办申请复议,本办受理并组织行政复议活动。本制度所称应诉是指人防行政相对人对本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办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本制度所称赔偿是指因本办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经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行政相对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向本办要求赔偿,本办依法给予赔偿的过程。

(3)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由本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工作由秘书科负责,有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

(4)向本办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办应依法受理,并作出下列处理:

①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补正的决定;

②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送达复议被申请人;

③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朋内完成审理,作出复议决定,将复议决定送达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监督执行。

(5)在收到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机构送达的《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本办应在1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证据和答辩书,参加复议,并执行复议裁决。本办如对复议裁决不服,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执行法院的终审裁决。

(6)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执法相对人起诉状副本后,本办应在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证据和答辩书,参加诉讼,并执行法院裁决。本办如对法院裁决不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执行终审裁决。

(7)本办法定代表本办参加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8)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申请,本办应依法受理,并依法在两个朋内给予赔偿;赔偿申请人对本办的赔偿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本办应参加诉讼,并执行法院终审裁决。

(9)赔偿结束后,对于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应依据本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室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礼貌、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管理处办公室。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光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管领导报备,午休后应准时上班。

第四条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务必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整体形象贴合中的仪容仪表要求。

第六条办公时光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光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务必简短。

第七条上班时光内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礼貌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八条上班时光内不得用餐、吃零食。

第九条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部门所属的存储柜、文件柜内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第十条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鞋、雨伞等有碍形象和环境的杂物(鞋、雨伞存放于指定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游烟,吸烟的员工应注意他人的感受,控制吸烟量及避免在女性面前吸烟。冬、夏季开启空调期间,禁止在空调房内抽烟,须到有外窗的洗手间或指定场所进行。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和午休(餐)时光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接待公司客人的除外。

第十三条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掉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午餐期间关掉应关掉显示器和电灯。公文、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须锁入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礼貌用厕,节约用纸,注意保洁。

第十六条办公区内不得擅自添加办公家俱。

第十七条爱护公司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篇5

为了确保本公司电脑及网络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 个人办公电脑

1.1公司电脑专人专用,未经批准,不得挪作他用或者借给他人

1.2使用者有对电脑进行日常维护的责任,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等文件的备份工作。

1.3禁止安装和运行于公司工作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1.4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1.5工作人员在下班或确认不再用机时,必须关闭电脑后方可离开。

1.6若发现一场情况,应正确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主管,有专业人员来进行维修。遇有电脑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本公司员工陪同或认可。

1.7若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电脑损坏,员工须自行维修或做出相应赔偿。

2.笔记本电脑

2.1笔记本电脑发放时,应录入笔记本电脑发放档案,记录好型号、配置等详细信息,发放至个部门或员工,之后由部门主管或员工签字确认领取电脑。

2.2领取者对电脑的安全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电脑损坏或者丢失,领取者应做出相应赔偿。

2.3配置笔记本为公司财产,领取者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领取者只能在工作所需时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者借给他人。

2.4电脑归还时,领取者填写好归还时间并签字确认,公司检查电脑的各项性能是否良好,若有损坏,须按实际情况维修或赔偿。

3、电脑的配置、升级和更换

3.1为确保电脑质量,电脑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有电脑管理负责人员统一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