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管理制度(推荐12篇)》
小作坊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1
一、组织企业员工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二、结合企业员工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诚信职责,形成质量诚信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向消费者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建立顾客档案。
四、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顾客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五、公布投诉电话,妥善处理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抱怨和投诉,努力使顾客满意,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了解顾客需求,持续改进质量,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对产品使用的质量性能指标或质量状况等级等反应产品质量状况的特性进行明示或作出公开承诺。
八、企业网站公布质量方面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九、企业员工的承诺与实际行动一致。
十、企业对员工的承诺兑现,员工改善逐步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得到保护。
十一、企业内外部环境和产品公害因素定期进行检测,且达标合格,无周边及社会的投诉。
十二、企业对社会责任及公益活动的支持履行要好。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2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在采购、生产、保管、运输、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责任
追究以及不合格产品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辅材料的采购、保管、运输、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追溯到销售商。
三、生产过程的.追溯,从原辅料进厂开始到生产加工到成品入库。
四、运输过程的追溯,从成品库出货开始到零售商。
五、销售过程的追溯,从零售商道消费者。
六、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主管厂长(经理)负责组成质量评审小组,对质量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查清导致质量问题产生的环节或部门,并对该环节或部门出现错误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出现错误的环节或部门要写出整改报告,制定预防措施,杜绝同样问题再次发生。
七、对生产工艺、人员、设备等质量控制环节和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都应有专人负责,出现质量问题时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
八、运输过程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主管厂长(经理)牵头组成评估调查小组,对质量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查清出现问题的环节或部门,追究该环节或部门的责任,同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采取相应纠正措施,保证产品符合出厂和客户的质量要求。
九、销售过程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由主管厂长(经理)协调处理,查清问题及分析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要求责任部门写出整改报告,制定相应预防措施,杜绝再次发生,追究相应的责任。与零售商协调处理产品质量问题问题的赔偿手续。
十、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按召回程序对产品进行召回,并相应地对生产过程、运输过程、销售过程进行质量追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部门,制定预防措施。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3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发现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三、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规定处理,并转入不安全食品召回程序。
四、对贮存和销售的食品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查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对产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不符合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出厂销售。
六、建立完整的食品销售台账,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立即报告主管厂长(经理),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销售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七、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4
一、为保护消费者(客户)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设立投诉处,具体工作由本单位质检员负责承担。
三、质检员负责消费者(客户)投诉的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事项。
四、质检员应认真做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经理(厂长)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五.对消费者(客户)的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情况。
六、对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经理(厂长)请示后再作处理。
七、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被投诉事由;
(二)调查核实过程;
(三)基本事由及证据;
(四)责任及处理意见。
八、消费者(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九、消费者(客户)直接投诉到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5
一、组织支持本部门日常全面工作,编制本部门年、季、月工作计划;
二、贯彻企业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工作政策,根据企业年度工作大纲,负责领导编制和初步审定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三、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企业生产调度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严格按生产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平衡,搞好均衡生产;
四、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五、加强生产指挥,控制产品成本和产品质量;
六、签发本部各项工作指令;
七、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生产、设备安全、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八、组织安排企业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九、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和业绩考评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6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售后服务部,负责解答和处理客户和消费者对食品的功能、使用方法、保质期、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其他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三、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
四、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厂长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五、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六、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八、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7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上岗前,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全体员工接受培训的档案,记录组织或派出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包括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情况,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四、每年组织从业人员两次以上食品卫生知识、岗位卫生制度、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岗位卫生制度。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
五、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六、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七、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知识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八、参加外部培训以及在职接受继续教育学历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九、企业内部教育培训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方式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8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健康检查由企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申请调离其工作岗位。
五、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首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禁止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六、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9
一、为建立退回及回收产品的处理规定,使处理不安全食品流程标准化,防止出现差错或质量事故,制定本制度。
二、对国家公布和有关监管部门通知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
三、应当协助经销商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四、对存储和待售的食品应经常进行检验,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推出市场。
五、在采取下架召回的同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中已售出的部份,应采取补救措施,在经营场所发布消费警示,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要求退货和赔偿损失的,应自觉依法办理。
六、对确属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召回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后,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七、对确属产品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或明显属于本公司应承担质量责任的产品问题,应及时向公司主管经理汇报,经允许后办理换货手续,达到客户满意。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10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准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
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
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
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
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加工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加工间的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的,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作坊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吋应向供货方索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生产工艺过程管理制度
为实施生产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二、原材料必须根据工艺要求投入使用。
三、使用合适设备和工具进行生产,并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
四、生产流程保持合理。
1、保证原辅材料和半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2、保证原辅材料和成品不3会出现交叉感染;
3、保证半成品和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五、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六、发现不合格的半成品,必须按要求处理,不能流入一道工序。
七、发现不合格的.成品,必须按要求处理,不能出坊销售。
(五)食品出坊检验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岀坊检验要求,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感官检测。
对食品感官涉及到的形态、颜色、香气、滋味、异物等进行评价,防止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出坊。
二、净含量检测。
使用符合测量精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对每批出坊食品进行净含量检测,确保出坊食品净含量符合相关要求。
三、标签检测。
对标签进行检查,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备案号、产品名称、配料、生产者、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完整无误,内容清晰、易于识别。
(六)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为追溯销售后的产品去向,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销售记录填写要求。
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使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者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者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须在错处划一横线,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或盖章须填全名,印章须清晰可辩;
5、填写时计量单位必须统
6、不同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不同规格的产品,在记录及单据的填写时,必须分开填写。
(七)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销售,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进货查验发现的不合格原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投入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三、不合格成品的处理。
出坊前发现食品腐败变质等现象的,立即对该批成品进行销毁并记录,绝不允许岀坊销售。
四、已出坊后发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于已出坊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立即进行召回,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
五、不合格品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式、处理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1、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并索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合格证明等材料,后入库。
2、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3、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4、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加大使用量。
5、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专柜保管,做好使用记录。
6、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内容: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量、使用人、使用日期等内容。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11
一、接受订单与编制销售计划
(一)销售部门承接客户订单,订单应连续编号。
(二)所有订单均由被授权人员核准。
二、编制、审定销售实施方案和信用政策
(一)销售部门根据审定的销售计划和企业有关产品价格管理等规定和产品生产、库存、销售情况,提出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货款支付方式等具体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和政策,传(送)部门领导审核。
(二)销售部根据产品的库存、市场销售情况,召开产品定价会,提出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货款支付方式等具体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和政策,传(送)部门主管核准,报企业分管副总经理(副厂长)审查、总经理(厂长)审批。
三、签订销售合同
(一)销售数量较大或批量销售业务应当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文本由销售部门拟定。
(二)法律部门和财会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对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交拟定部门修改合同。
四、组织销售与收款
(一)财会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和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查询核实客户预留资金和客户预付款的到账情况或客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向销售部门传(送)核实信息或据实开具收款通知单。
(二)财务部根据销售合同和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查询核实客户预留资金和客户预付款的到账情况或客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向经营部传(送)核实信息或据实开具收款通知单,审核发货通知单。
小作坊管理制度 篇12
一、为了确保本公司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厂产品。
三、出厂的产品要做到批批检验,并定期进行抽查或检测。
四、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员、检验合格证号、检验部门。
五、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真实,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六、质量管理人员按照生产批次,对入库成品的.名称、数量、执行标准进行核对,确认后下达产品检验取样单,检验人员按产品标准进行检验。
七、对检测产品结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经确认后立即上报,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送有关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八、产品出厂检验应按规定的检验操作规则、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九、质量管理人员根据原始检验报告单的数据判定该批产品是否为合格品,按规定发放产品出厂合格证,判定为不合格品的进入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十、出厂检验记录结果要建立档案,并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