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的考勤制度推荐三篇》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选3篇)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 篇1
为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规范长效的管理机制,搭建高效优质的政府服务平台,根据高新区实际,经党工委研究,参照市政务中心考核规定,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考核,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性。
一、考核对象:
各进驻部门的窗口工作人员,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一次扣1分:
1.工作人员实行签到考勤,无故未考勤或迟到早退的;
2.不按照中心要求统一着装的;
3.工作人员带无关人员进入窗口的;
4.工作时间无故空岗、缺岗、随意外出的;
5.工作人员确有实际情况外出未告知中心办公室的;
6.窗口和后台办公室物品摆放杂乱、不整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一次扣2分:
1.无故矿工达半天或半天以上的;
2.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的;
3.在窗口抽烟、吃零食、利用电子设备进行上网聊天、购物、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视情节轻重扣除一定月考勤奖,并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先:
1.在工作中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的;
2.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被抓拍的;
3.在机关效能建设督查中被通报的;
4.在工作中因其他原因对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于上级单位下放的事项承接不力、工作毫无进展的;
6.对事项授权不到位或办件量低于去年同期的。
(四)有下列情形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加分,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
1.在服务中受到领导、办事群众表扬、送锦旗、写感谢信等事实的;
2.经核实在服务群众中虽受到委屈但仍能细致解释、避免冲突的;
3.在服务项目建设中充分协作,提升服务质效,助推项目建设发展的;
4.其他能在中心各项工作表现突出,产生积极影响的;
5.工作创新,有文章,有报道的。
三、考核办法和结果应用
1、考核以窗口为单位采用记分制,每月考核一次,日常检查随时进行。在考核计分中,每扣1分扣除考勤奖10元。窗口负责人在窗口管理中负主要责任,对窗口中出现的违反中心规定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2、工作人员在考核中违反规定的情形,在扣除相应分数的基础上,以月度考核为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警示,通报批评、通报职能部门等处理,必要时予以劝退。
四、本暂行规定于二〇xx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海门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所有。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 篇2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改善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精简、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光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论处。
二、上班必须衣着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拖鞋上班。
三、上班时光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上班时光除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上网。严禁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票。违者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当月奖金。
四、上班时光不得干与公务无关的事,不得聚众闲聊或高声喧哗。
五、上班时必须开门办公(特殊情景除外)。离开办公室半小时以上,应向本科室同事打招呼。
六、坚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杂物、纸屑、随地吐痰。办公用具和文件资料应及时整理,坚持桌面整齐和清洁。
七、开会时应准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会场内不得接打手机。
八、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任务,严禁拖拉推诿、敷衍了事。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九、对前来联系工作或办事的同志热情接待,耐心诚恳,有问即答,有事即办,不推诿刁难。
十、上班时不得将小孩带进办公场所玩耍。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 篇3
为严肃劳动工作纪律,加强社区内部管理,提高社区办事效率,促进行政效能建设,按照请假与考勤相结合,请假、考勤执行报告和审批程序,考勤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的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考勤对象:北街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时限:正常上班、临时加班、法定重大节假日期间。
三、考勤内容:按时上下班,参加临时加班、社区会议、公益劳动、集体活动等情况;因病、因事等按规定请假、销假。
四、考勤形式:签署意见的《假条》、每月底通报当月考勤。按照社区规定的考勤、考核办法,每年社区干部填写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等,由社区纪检委员、综合办公室处理和保管。
五、考勤部门:
1、社区纪检委员负责考勤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协助。
2、考勤管理人员应于每日8:30和18:00前,不定时进行考勤,统计出勤、请假、销假情况,并认真填写《考勤表》;纪检委员、办公室梳理每月考勤总体情况(考勤表和违纪处理意见)后,每月进行一次会上通报;纪检组、办公室在年终考评前汇总全年考勤情况,统筹作为考核依据。
六、请假规定:
1、社区书记、主任请假,书面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交社区办公室保管,临时因公外出告知办公室并做好外出登记。
2、社区分管领导请假,经社区主要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临时因公外出要向主要领导打招呼,并告知办公室做好外出登记。
3、社区工作人员正常上班、临时加班期间,请假1天以内,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备案。请假1-3天,书面报社区书记、主任同意,报本社区的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备案;请假3天以上,书面报社区书记、主任同意,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备案。由于时间紧迫未履行请假程序的,可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口头报主要领导同意,并告知纪检委员,后补办请假手续。正常上班、临时加班期间,临时因公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并告知纪检组和办公室同时做好外出登记。
4、社区所有工作人员离攀,必须书面报社区书记、主任同意,本社区的街道联系领导审核,街道主要领导审批,报街道党政办备案,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凡是未履行请假程序的,一律不予准假。
七、督促检查:
1、社区主要领导对考勤工作负总责。
2、纪检组及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考勤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立即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处理意见。
3、社区领导班子应随时进行检查、抽查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督促、指导考勤工作。
4、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虚心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八、结果运用:
1、本项制度参照河门口街道考勤制度拟定,经两委讨论通过,遵章执行。对不服从社区管理、严重违反考勤管理规定、对工作带来不良后果、给社区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形遵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正常上班、临时加班期间,迟到和早退累计达5次,并按旷工1次处理;累计达8次,并按累计旷工达2次处理;累计达10次,并按累计旷工达3次处理;累计已达10次,之后每迟到或早退1次,累计1次旷工,接受街道、社区或有关部门处理。
3、临时外出不打招呼、假满后不及时销假、不假外出或无故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每迟到或早退1次,年终奖分别扣1元;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则累计旷工已达1次,迟到和早退累计达8次,则累计旷工已达2次,年终奖分别扣50元;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则累计旷工已达3次,年终奖分别扣100元;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则已累计旷工已达3次以上,年终奖分别扣500元。
5、旷工1次的,由分管领导对其批评教育;累计旷工达2次的,须在社区大会上书面检查;累计旷工达3次的`,接受社区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并向社区递交书面保证书,社区年终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取消其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累计旷工达3次以上的,劝其离职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6、凡是被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通报批评的工作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以上条款,全部与其本人年终考核奖挂钩,奖罚兑现。
九、执行时间:本管理制度经河门口街道北街社区会议审议通过,由北街社区纪检委员、办公室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