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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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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通用3篇)

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拓“ ××”牌系列铝型材在____ 地区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制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范围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 地区范围内“××”牌系列铝型材的总经销权,月销量不低于____吨。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如有连续两个月未销售甲方型材 吨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经销权。

3、总经销权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的总经销地区内另设立或授权设立其它特约销售点,以确保乙方独家经销的权益;乙方也不得向第三家转让总经销权或进行有损甲方声誉的活动。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安排布置好总经销范围内的销售点。三个月后未能设立销售点的地方,甲方可自行前往设点。

5、乙方不得将“××”牌系列铝型材发往经销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甲方不得将“××”牌系列铝型材发往经销范围以内的地方销售。其中一方出现问题应负责收回货物,如无法收回,则每吨扣罚20xx元。

6、总经销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再经销同类或同档次产品。如果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在经销其它同档次产品,乙方应在两个月内终止该类产品的销售。

7、为进一步扩大和提高甲方产品在经销地区的知名度,甲、乙双方进行联合投资广告宣传。但在广告行为实施前,有关广告的具体内容、发布方式、广告费用等都应经双方同意,该广告行为方才有效。涉及该广告的费用以广告单位提供的税务发票为准,双方各承但50%。

8、如乙方违反本合同2、3、4、5、6、7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要求乙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二、模具订购及返款

如乙方要开新模具时,模具费用先由乙方支付。每套模具____元,出料超过5吨,则模具费用由甲方退还乙方。

三、产品价格

由甲方根据原材料的市场行情,制定出经销价格,并且通知乙方,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四、质量标准

甲方生产的产品按企业标准生产,乙方在提货时按相同标准验收。乙方若在提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则应在提货后十天内向甲方提出并停止销售,待甲方派人处理。

五、供货与提货

1、乙方在第一次提货时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支付订金,并同时将注明材料编号、品种的订单传给甲方,定金金额按提货物总额的20%计算。从第二次提货开始,经甲方同意,乙方免予付订金,但仍需提前七天将订单传给甲方生产。

2、订单经甲方确认后生效,并按经确认的订单数量及时生产,不得无故延迟交货时间。

3、按订货的数量和时间将货物全部提完,不得延迟提货或不提货,如超过七天不提货,甲方可按未提货数量没收相应的定金。

六、货方式和地点

乙方在甲方仓库内提货,运输工具由甲方负责,运费由乙方支付。

七、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乙方应在提货日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货款交付底单传给甲方。一般情况下,乙方在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上才可提货。

八、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如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的履行地(即××省××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绝于甲方承包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工程,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及单价

钢材规格和生产厂家由甲方指定,价格及数量规格见后附表,本价格在合同签字生效日起25日内如遇市场聚下调乙方价格同等幅度下调,市场聚格上涨时甲方不予调整,还按本合同执行,钢材由乙方组织运输,钢材到甲方场地后由甲方组织卸货。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钢材必须是甲方业主准入生产厂家的产品,并且复核现行国家的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出售的钢筋随车提供该批钢材的产品质保书以及相关资料。

三、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完成甲方采购清单所需钢筋(采购清单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采购清单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提供钢筋采购清单,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清单供货。

五、运输及交货地点

运输由乙方负责,交货地点为:

六、计量方式

1. 螺纹钢:按钢筋理论单位重,计算重量(验尺);

2. 线材:按过磅计重,以甲方磅站计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

乙方每供货满200吨,甲方应按应付款(在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及钢材质量保证书后五个有效日内支付)。乙方在供货期限内将按甲方所需全部钢材(采购清单)运到交货地点,并且提供全部有效发票及钢材质量保证书后五个有效日内结清货款。如果乙方未在供货期限内完成,甲方有权拒付已交付货场剩余的5%货款。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进场,对已经进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清理出场,或由甲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不负担该材料款。

2. 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时,有权向乙方索要发票。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保证材料合格,若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质量事故,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环保部门对环保方面的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若因乙方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叫破坏,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政府对超限超载的管理规定,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否则由此造成道路破坏及相关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安全负全部责任,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在甲方付给材料款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有效发票。如甲方未在规定的五个有效工作日付款,从第七个有效工作日开始按当期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若违约,应承担对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合同期间若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及合同有效期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 篇3

承揽方: (简称为甲方)

委托方: (简称为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建立在平等、共赢的基础上,就“杭州工程”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并采购铝型材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品质要求

1.甲方提供的铝型材应符合双方确认的图纸要求或订单标准,其它要求未明确的甲方需按GB5237-20_高精级标准组织加工生产。(含金牌号为6063-T5或6063-T6)

2. 甲方对货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乙方在卸货当时对断面、表面质量、数量、重量进行验收。

(2) 如有其它质量问题,乙方需在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超出此期限视作甲方货物无质量异议。(除截面质量外)

3. 对于确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问题,乙方需暂停该批型材的锯切、组装。甲方需保证在10天内完成退换货的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人工费。

4.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可随货提供证明相关产品性能的文件资料。每次来货需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及质保书。如型材检测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应有甲方承担。

三、 包装物标准:

1、 若平光喷涂,则每支型材用透明膜包覆,整包型材三点式纸包装,包装物总重不超过15±2KG/吨(视定尺情况而有所不同),包装物不回收。

2、乙方所采购材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并避免长时间贮存,且型材保护膜需在上墙后一个月内揭掉,超过时间可能产生的留胶等隐患与甲方无关。保护膜为无字透明膜。

四、 计量标准及合理损耗约定:

以甲方处电子磅重计量,重量误差在千分之二以内。如超出双方协商解决。

五、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 付款方式及期限:

1、定金:乙方在下单同时需支付不低于总货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收到此定金后方可安排生产,定金可转为首付款。乙方未提清的铝型材,须保留余存铝材总货款的20%作为定金。

2、 其它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按以下政策给予资金支持,乙方首批提货在30万元以内,乙方可暂不付款;首批货款满个两月后之付。后续提货时乙方汇入每批次货款的80%到甲方账户,款到发货。剩余2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垫资支持,甲方对乙方的资金支持额度为100万。

3、对于甲方给予乙方的垫资支持,乙方需保证以下二项:①每次交易间隔不得超过30天,②垫资款必须在20_年12月31日前付40万以上,至春节前必须全额付清。

4、 如乙方因该工程资金需要,垫满100万元后,仍需甲方支持的,需提前15天与甲方协商,如征得甲方同意,则补签协议。

七、交提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 产品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

2、 用甲方已有模具组织加工生产产品,交货周期为:非断桥喷涂12-15天,断桥喷涂15-18天。(以20吨为一个批量)

3、 乙方须在二十五天内全部将货物提完。

4、 乙方新开发的产品:

(1) 甲方在接乙方确认图纸之日起10天内出样;

(2) 乙方确认甲方样品后下单批量生产时,甲方在15天内供货;

(3) 如乙方有急需处理或遇甲方设备故障或其它因素影响生产的原因时,交货期另行商定,并以传真回复。

八、 订单要求:

1、甲方根据乙方下达的订单先后顺序安排生产(指传真时间),订单中需明确产品的规格、壁厚、数量、色别及交货时间。双方需要订单上确认并以传真件回传。

2、 甲方不接受乙方中途修改订单。

3、若甲方通知乙方提货的日期到后,乙方在15天内不提货或者25天内提不完货,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将其价格作上调、或对该批型材另行处理的权利,并加收500元/天的仓管费。如超出二个月未提完,则将对未提部份作回炉处理,乙方须赔偿相应的加工费和15%的铝锭烧损。

九、 其它:

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有权收回乙方工厂的贴附甲方产品标识的货物。严重时,甲方保留按《合同法》规定追索货款的权利。

2、 甲方无正当理由并未经乙方同意,而延迟交货,则每延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千分之二罚款处理。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有争议,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