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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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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1篇)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目的:监测辖区内中小学生的健康状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的健康检查。

具体内容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检查工作,视力每学期检查二次。

2、体检中对有疑问的检查结果应进行复查,以明确诊断。

3、按照《学校卫生档案》的`要求,根据形态测量指标做好生长发育及营养状况的评估。

4、根据体检结果和评估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采取统计报表形式,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生健康检查结果。

6、采用《学生体检结果通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反馈其生长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以及发现疾病情况的信息,有利于提高保健意识和疾病矫治。

7、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对学生常见病进行矫治。

8、结合学生健康状况及其主要病患,找出影响学生健康状况的环境因素,提出改正措施,给予学生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内容及要求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检测血红蛋白。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检测。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3)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治疗。

(4)儿童离开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教人员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保健医生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由保教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到xx市(县)妇幼保健院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发热、腹泻、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需离岗,治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根据xx市(县)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工作,并追访诊治结果,合格后持证上岗。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加强幼儿的健康管理,保护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检查

1、入园检查制度:按照托幼机构要求对新入园幼儿、插班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保健医生,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2、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按照托幼机构要求根部不同岗位职责,检查合格后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

1、在园的幼儿每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组织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对比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幼儿,园方要另外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

3、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

4、保健医生组织幼儿体检前要进行谈话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对法定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做好隔离、消毒措施,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6、设专人做好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幼儿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档案管理

1、保健医生负责整理、统计幼儿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幼儿体检表。

2、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3、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卫生器械是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地物质基础,是有效检测学生健康状况、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预防和治疗的'必备条件。全体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十分爱惜、正确使用,注意维护卫生器械。

二、卫生器械原则上概不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由器材保管人员负责摧还。

三、卫生器械、药品的使用、存放要科学、规范、整齐、有序,要合乎卫生标准。

四、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对所购入的器材设备要及时登记入册,做到与实物帐账相符。

五、一般性器械损耗每学期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重大损耗立即汇报,并及时呈报维修购置计划。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规定。

一、门禁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主要出入校门为学校南门;其余校门为预备校门,根据实际需求可定时或随时打开,满足正常教学和工作需要。

2.为方便教职工错峰上课,教职工生活区北门定时开放。开放时间为:

冬季工作日7:00—8:20、11:40—14:40、17:30—18:30;

夏季工作日7:00—8:20、11:40—15:10、18:00—19:00。

二、教职工出入校园管理

3.学校教职工、校内商户、固定临时用工、施工人员等凭电子通行证,经测温后出入校园。

4.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教职工的通行证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审批;校内商户、固定临时用工、施工人员等,由管理单位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健康监控后,审核、审批电子通行证。

三、学生出入校园管理

5.学生出入校园,由各教学院按照授权审批电子通行证,门卫凭电子通行证扫码、测温放行。紧急情况下学生需出入校园的,教学院党委副书记直接联系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入。

6.因工作需要大批量学生出入校园的(同一时间点),教学院提供学生名单、出入时间、接送车辆,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备保卫处,由教师带队免扫码出入校园;因工作需要大批量学生需每天出入校园的.(时间超过7天以上),相关单位提供学生名单、出入时间,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备保卫处,并制作临时出入证,学生凭证出入。

四、参加培训、会议、交流考察、考试等活动人员出入校园管理

7.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单位提前一周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申请,报保卫处备案,并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审核、审批参加人员的电子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主办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健康监控和防控管理。

8. 50人(含)以内的活动,由主办单位进行电子通行证授权;50人以上的活动,主办单位可制作临时通行证(胸牌卡),凭证出入;各类考试可凭准考证等证件出入。参加活动人员进入校园必须佩戴口罩,接受测温。

五、公务来访人员出入校园管理

9.接待单位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健康监控后,审批电子通行证。访客凭电子通行证,接受测温后出入。

10.临时来访人员,受访单位尽量采取电联、网络和邮寄等非接触方式处理。确需进校者,接待单位应派专人到校门口接洽,并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健康监控。

六、车辆出入校园管理

11.教职工车辆按照一卡(教工卡)一车录入车辆管理系统,门禁系统自动识别出入;校内商户、固定临时用工、施工人员的车辆,由管理单位集中报保卫处审核后到保安公司(南门)办理临时通行证,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的车辆和各单位购买物资的送货车辆可通过“i周师”预约通行(无车牌的其它车辆可电话联系治安科联系人预约);参加培训、会议、交流考察的车辆,由主办单位办理临时通行证报备保卫处,凭证出入。接待单位(主办单位)必须对司乘人员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健康监控后,审批电子通行证,并督促其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12.食堂、超市、后勤服务中心、自动售货机等有关实体的送货车辆每天6:00—7:30和15:20—16:50(冬季时间14:50—16:20)从南门出入校园,其他时间不得在校园逗留;快递运送车辆每天8:20—9:50、15:10—16:40(冬季时间14:40—16:10)和19:00—20:30从南门出入校园,其他时间不得在校园逗留;施工车辆每天6:00--7:30和15:20--16:50(冬季时间14:50—16:20)从北门出入校园;各单位购买物资的送货车辆严禁在每天7:30—8:30和14:30—15:30出入校园。各类应急车辆可直接出入校园,应急处置结束后,所涉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保卫处备案。

七、其他

13.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无关人员(包括学生家长、外卖人员等)及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来人员入校前的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健康核查、入校后的健康监控和防控管理由接待单位(主办单位)负责。

14.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一律严肃处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15.学校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校园出入管理措施。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个人健康卡,对学生定朝进行健康检查,对所获数据归类整理,随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或者提供学生身体素质方面的情况或资料。

二、开展卫生常识教育,搞好卫生宣传,向师生介绍卫生保健、除害灭病等方面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定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调查与预防工作。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等方面的调查与统计工作。

四、抓好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对师生小伤小病,能及时处理和治疗。协助领导做好教职工工作。

五、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掌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指导教职工防病治病。及时为新调进教职工办理医疗卡。

六、负责督促学生清扫教室和清洁区,检查环境卫生情况,开展卫生评比工作。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运动卫生的监控,经常巡视学生眼保健操情况。

七、管理好学生。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疗理师生伤病应认真写好病历,对支出药品要认真作好记载。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严格执行国家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三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院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立即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发现疾病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传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8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行广西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的通告》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复学、管理等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安全便利出行,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xx年3月16日0时起在学校实行广西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

一、校内师生、教职工家属区各住户要主动申办广西健康码。根据规定,广西健康码实行动态管理,分为红码、黄码和绿码。其中,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隔离人员健康信息标注为红码;来自重点疫区、发热门诊、外省并仍在医学观察期的人员等卫健部门认定为重点关注人员的,其健康信息标注为黄码;红码、黄码以外的人员健康信息标注为绿码。对以虚假信息获取绿码的申领人员,一经查实,将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二、广西健康码可在“壮掌柜”微信小程序、桂人助微信小程序、爱广西APP、支付宝、“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广西云APP、壮观APP、八桂彩云APP、桂建通APP等程序中申领,并实现多码合一。已整合接入广西健康码的,可以继续使用;未整合接入广西健康码的,一律停止使用。

三、出入校园的人员可任选一种扫码应用申请个人健康码。对老年人、儿童和其他不能熟练使用手机的人群,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通过“健康码管理”功能代为线上申报,或使用传统纸质登记方式出行。

四、出入校园的人员应当主动配合亮出健康码、扫出入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绿码人员可以按规定亮码进出校园,对体温异常的绿码人员进行扫码查验和登记,红码、黄码人员限制通行。对不遵守学校出行规定的将拒绝入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停止时间由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发布。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9

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2、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得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以事业得发展。

4、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要求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5、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治疗。

9、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10、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办公室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教师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咨询教师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3、心理咨询教师应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4、心理咨询教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心理咨询教师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教师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教师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家庭背景、学习成绩和样貌等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教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就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进行实地冲击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3、心理咨询教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1][2][3][4][5]

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的关系制度

心理咨询教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咨询教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地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为保证咨询与治疗工作的客观性,心理咨询教师应避免在治疗中出现双重关系(即应避免与熟人、亲友等建立治疗关系);如果双方的治疗关系已超越了工作界限(例如来访者移情现象过于严重),应采取转换心理咨询教师等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3、当心理咨询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心理咨询教师保密制度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教师和咨询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教师(员)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司法机关凭介绍信可以借用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2、心理咨询教师(员)在咨询工作的开始就应向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

3、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咨询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4、心理咨询教师(员)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及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此情况可不受保密原则限制。

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1、面向学生开设心理咨询窗口,以预防为主、发展性咨询为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的预防工作。针对普遍问题,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2、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的教学。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5、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

6、指导“学生心理协会”的各项活动。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7、适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8、组织培训教师心理咨询专干,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的专业水平。

9、学生心理测量测验,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0、做好学生心理素质状况等调研工作。分析研究不同特征学生的心理特点,撰写研究报告,开展心理健康与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11、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工作时间:遵循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

上午:8:00——11:25下午:1:00——4:30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学校在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晨检、午检、零报告的同时,面向全体教职工、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实行健康登记制度。

1、全体学生实行晨检、午检,班主任必须亲自抓,积极做好本班级的检查制度,对于发热的同学,要及时联系其家长带回家或去医院治疗。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同学必须及时进行病情跟踪,每天将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登记在案,并及时上报安全办。

2、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每天两次自行检测体温,若出现超过37.5摄氏度的现象,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医生声明发热。同时,需要向安全办报告自己的病情,安全办予以及时登记,并进行病情追踪。全体教职工必须及时上报自己的异常状况,不得瞒报、迟报。

3、凡是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健康登记,并由门卫进行体温的测量。健康登记内容包含来访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联系方式。不进行健康登记或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学校禁止入内。

4、门卫需认真负责,准确测量外来人员的体温,督促好外来人员将个人信息登记完整,并及时阻止未登记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学校。

对因故意瞒报、迟报或因工作疏忽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严惩。

学校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因此,在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

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娇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检查。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