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管理制度(实用4篇)》
客运车管理制度(精选4篇)
客运车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安全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相关人员安全责任
一、公司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调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二、所有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三、所有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四、禁止驾驶员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
五、司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合法停车,使用完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前再次检查确认。
六、司乘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的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车辆司乘人员对车辆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按期检查车辆性能,如机油、防冻液、刹车油等,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
八、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者是疏于保养造成的车辆的损坏和故障,所需维修的费用,视情节由驾驶员承担一部分。
第三条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一、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安检室负责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二、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乘人员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检查。
三、严禁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四、驾驶员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五、驾驶员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配件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六、驾驶员收车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保持最好的安全保险系数,是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
七、下列四种情况不能出车。
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全时
4、驾驶员身体不适或者服用嗜睡药物时
客运车管理制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及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进站作业车辆安全、快捷、有序,平平安安把旅客输送到目的地,特制订本制度。
一、驾驶员均必须持有符合相应准驾车型的各项有效证件。
二、敬业爱岗,有过硬的行车技能,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人为本,旅客之上,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三、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开英雄车、赌气车、违章车。
四、服从客运调度管理,自觉接受交警、运政人员的检查。不私自变更运行路线。
五、及时参加车辆安全例检,并认真做好发班前、行驶中、收车后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六、车未停稳,不得上下旅客,车门未关好,不得起步行驶。途中上下旅客必须避开弯道、陡坡、悬崖,并选择比较安全的路段。
七、正确处置行车途中的安全突发事件,全力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客运车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规范入驻我车站全体司乘人员的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我站对社会的服务承诺,在社会上和广大旅客中树立镇客运车站的良好想象和信誉。
二、范围:车站办公室负责客运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要求
(1)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客运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我车站的站场管理制度。
(2)司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车站对旅客的服务承诺,坚持“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做到文明经营,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要尽量满足旅客要求,遇事要耐心,多作解释说明,不得与旅客发生争吵,不得以恶劣的服务态度对待乘客,更不得谩骂和殴打旅客。如乘客投诉经调查属实,每次予以对线路车主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合同,禁止入站。
(3)凡属我车站内的工作人员均要求做好仪容整洁得体,违反车站着装规定者,每次罚款20元。
(4)监督:凡进行我车站配客营运的车辆都要在车门上印有公司标志、单位名称及投诉电话。
(5)对待老、弱、病、残和有需要帮助的人,要主动及时提供帮助,发扬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精神,凡受到乘客表扬者,经调查属实,我站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6)提倡文明优质服务,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若拾获乘客或他人财物,须立即交还失主或报车站办公室并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拾获遗物不上交者我站内工作人员,经查实,除退回财物之外,并按财物价值的2-5倍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乘客的权益。维护车站声誉,在我站卖票配客经营的车辆,如发生中途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凡被乘客投诉或被公安和运管部门查处的司机,公司将视其情节严重,责成当事人停班整改,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另处以500-3000元罚款,同时要求线路车主作出书面保证,经我站同意后才能恢复营运。对不能限期改正的我站可以另行引进线路经营。
(8)发生恶性服务违章事故,手段恶劣影响极坏,对我站形象、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以及一年内被运管及其稽查执法部门发现违规达4次的车辆,由我站向线路车主发出违规处罚通知书,并可对该线路进行停班整顿。经教育并整改后方可恢复营运。如一年内违规5次的车辆,公司即收回该线路入站资格,直接取消其与车站的合同并可不予退还进站押金。
(9)车站办公室或调度室接到投诉时,要按规定程序了解事实,做好记录,及时向站领导反映,跟踪处理情况,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者。
客运车管理制度 篇4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增强车站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险火患,确保生命与财产安全。
2、责任
安全委员会为车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①车站站长为车站的直接消防责任人,各部门主管为该部门的消防责任人。
②责任人职责:贯彻上级有关工作的方针;组织在站内及部门开展消防工作;监督消防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指挥消防救灾工作。
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同时必须配合防火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掌握消防知识,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④车站以保安队为主体加上电工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应急方案,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4、在车站候车室,站长,发车位等经营场所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经营场所必须按防火、灭火要求摆放消防器材,定期维护、检查。公众场所必须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行包托运的货物堆放间隔要符合消防规定。
6、各责任人定期组织对经营场所内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更新消防器材上的检查合格标志。如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7、当日晚班值班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类电闸是否关好,消除隐患。
8、做好防火宣传及安检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站坐车;对发现的情况要及时跟进处理,并通知驻站公安执勤人员,严格禁止在车站经营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9、车站候车室内,除指定的吸烟区外,其他地方严禁吸烟;吸烟区内,严禁乱扔烟头,以防引起火灾。
10、基建项目报建要经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11、车站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采取措施:
①发现火灾时,果断运用最近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②如在站场或站内客车上发生火灾时,在场员工必须立即引导车站乘客疏散。
③同时拉响报警器并立即就近拨打火警电话“119”,申报自己的身份和火灾地点、火灾类型。
④立即报告上级,组织灭火。
⑤截断电力、可燃气和液体的.输送途径。
12、车站场所周边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警,酌情组织力量提供求援。
13、车站员工要严格遵守以上制度,违反或不尽职者,将酌情处理。导致火灾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灭火有功者,给予奖励。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广东省消防实施办法》;
②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③组织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操作规程。
④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⑤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⑥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⑧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车站专职安全员为车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车站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广东省消防实施办法》;
②制定车站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③组织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操作规程;
④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⑤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⑥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⑧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消防紧急救援援预案
1、目标
为做好车站内的消防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能及组织队伍进行灭火,特制定本紧急求援预案。
2、适用范围
汽车总站站场
3、紧急求援机构设置
设立公司消防紧急求援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车站站长
副总指挥:车站分管安全的副站长
指挥部日常工作由车站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办公室主任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
4、现场紧急处理小组
组长:车站站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安全委员全体工作人员、车站全体员工,驻站人员
5、发生火情时各消防责任人、队员的职责和救火程序:
①发生火灾时,发现火灾的员工或值班门卫等第一时间向车站领导及总公司领导汇报,其余人员第一时间提灭火器冲向火灾现场。
②公司保安队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并马上拉响警报,并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报警。
③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后,立即疏散在场车辆、人员到空阔地方,再控制火情。
④各义务消防队员听到火警后,立即提起本单位部门灭火器赶赴现场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