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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申请书(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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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写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公司变更申请书 1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XXX市商务局: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申请变更法人,原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XX有限公司

_年_月_日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有的时候也

三、公司法人变更所需要的材料

(一)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二)变更法人所需证件

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备注:银行开户许可证就不需要了,因为变更银行必须法人亲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银行这一块也就不代理了。

公司名称变更申请书 2

XX有限公司,注册时间:XX年XX月XX日,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X万元,注册地址:XXXX,注册地址:XXXX

由于业务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将本公司的企业名称由XX有限公司更改为YY有限公司。

特此申请!

望批准为盼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盖章)

公司变更申请书 3

尊敬的社保局:

xx有限公司,注册时间:xx年xx月xx日,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x万元,注册地址:xxxx,注册地址:xxxx。

由于业务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将本公司的企业名称由xx有限公司更改为YY有限公司。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盖章)

公司变更申请书 4

____工商局:

我单位位于__街(路)__号,由于经营(其他原因)需要,现欲搬到__街(路)__号。现申请将__证上的经营地址进行相应变更,请给予办理为感。

申请人:__x

时间:20__年x月x日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5

xxxxxx工商局:

一、本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奉设立准登记,领到工商局设新字第xxxx号执照。

二、兹因增加营业项目申请变更登记:xxxx,迁移地址:xxxxx

三、遵照公司法规定,检具有关文件,随缴登记费xxxx元,执照费xxxx元,缴销原领执照,敬请准予变更登记换发执照。

申请人:xx

时间:20xx年xx月x日

如何写一人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6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总则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a/b/c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证件号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三位创始股东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出资完毕。三位创始股东应于公司变更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六条 三位创始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第九条 股东会中单个自然人具有_____%以上股权的股东有资格行使表决权,表决权按照实际自然人头数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股权调整变更、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有表决权资格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资格的股东通过。

第十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四条 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五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

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

(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执行董事。

第二十六条 公司自注册成立三年之后,股东之间可以根据当时的股权市值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资金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资金股权,应当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在六个月内购买该转让的资金股权;六个月之内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资金股权,根据当时的股权市值,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七条 公司自注册成立五年之内技术资源股权仅具备股权分红的权利,不具备股权变现的权利;公司成立五年之后、同时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情况下,技术资源股权有权每年变现20%。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可以增加技术资源股权所占比例,以激励后期加盟公司的专业技术人才,技术资源股权的分配方式由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的股东讨论通过,技术资源股权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5%。

第二十九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股东离异所造成的财产分割,需参照第二十六条 之规定,将离异股东一半股权根据当时的估值变现后支付给离异股东的离异方,避免股权转让到股东之外而引发股权纠纷;

第三十二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并应于年终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股权所占比例分取红利。每年的分红方案由股东会投票决定。

第三十五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执行董事决定。

第三十六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九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达到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四十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四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三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十四条 执行董事、创始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五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上述行为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所占股权中20%以上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后,2年内不能进入与本公司同类型的公司任职或者经营与本公司同类型的公司;同时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后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以上行为的特殊情况界定需要股东会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具有表决权的股东投票决定;

第四十七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开公司时需要向公司缴纳离职所得资金、股权变现资金总额的30%做为第四十六条 行为约束的保证金,保证金保留期限为2年,离职2年后若无第四十七条 所述之行为,可以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 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全体股东盖章 、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三位创始股东各留存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7

_____工商分局:

本公司广州市______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特此申请由原来的注册地址: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___,请批准迁入档案。

特此申请,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

时间:20--年--月-日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8

XXXX工商局:

您好!

XXXXXX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需变更企业法人,由XXX,身份证号XXXXXXXXX,变更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请予以协助办理变更�

申请人:--

--年--月--日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9

XXXX地方税务局:

您好!

XXXX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X担任,由于XX个人原因,同意将XXXX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进行变更,法人变更为XXX,今特申请前来,请求予以批准变更登记。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申请变更的栏目。

公司名称变更申请书 11

xx市工商局:

感谢贵局多年来对我公司的大力支持,使我公司能够得到顺利发展。公司注册资金1100万元,占地160亩,目前拥有和在建项目有:年产5000吨超细锌粉、30000吨硫酸、能容纳200万吨电解锰渣库和20000吨电解锌在建项目,总资产6000多万元,职工80多人,在电解锌没有建成的'情况下,每年纳税100多万元。

公司为了发展的需要,经公司内部研究决定同意将原xxxx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公司),变更为x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变更后租用我公司现有的场地及设备,从事我公司经环评审批同意的矿产品生产和经营,请贵局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并出具相关文件手续,便于公司变更登记。

专此报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

公司变更申请书 12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适用。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3

注册号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街道/乡镇: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

□长期 □至 年 月 日

备案事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执照有效期: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14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5

XXXXX文化局:

您好!

本人作为XX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16

xxxxxxxx工商局:

一、本公司于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奉设立准登记,领到工商局设新字第xxxx号执照。

二、兹因增加营业项目申请变更登记:

迁移地址:

三、遵照公司法规定,检具有关文件,随缴登记费xxxx元,执照费xxxx元,缴销原领执照,敬请准予变更登记换发执照。

申请人:xx

时间:20xx年xx月x日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7

项目:_________________

原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

备案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