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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朝花夕拾的读后感800字【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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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假期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本文是勤劳的编辑给大伙儿分享的初中朝花夕拾的读后感800字【精选3篇】,欢迎借鉴。

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 篇1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假期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一个以笔代枪,同恶势力不屈抗争的伟大斗士,此刻成了一个远游归来的慈爱温和的长者,在自己魂牵梦萦的故乡和心灵的家园中轻轻拂去岁月的积尘,而后,气定神闲地娓娓道出一个个生动清晰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长妈妈、衍四太太、五猖会上的无常、百草园中的美女蛇……

在这个摇曳多彩的记忆里,我最爱留恋徜徉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个充满了生趣的小小百草园。

幼时的鲁迅,不时到园里的泥墙根去捉蟋蟀,常常拔起何首乌接连不断的根,为贪嘴而去摘带刺却酸的覆盆子。童心总是充满无穷的好奇和探究的渴望,小小的百草园给了他无尽的欢乐,幼嫩的心灵也因此变得新鲜透亮。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正是大自然和淳朴的乡民给了幼年鲁迅美和爱的启蒙,使他拥有了一颗丰富细腻而向往美好的心灵,并丝毫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糙麻木。以致二十多年后当他回忆起故乡的旧事与童年的乐园,哪怕是对其中的一草一木,依然充满了深深的眷恋。

鲁迅先生留存于世的诸多作品,<呐喊><野草><故事新编>等,今天读来依然令人难以释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夜以继日地为名利而奔波劳累,为情感而困惑烦恼,又有多少人早已忘记了花草的芬芳,鸟儿的啁啾,忘却了人始终是来自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规律呢?

在喧嚣嘈杂的都市中,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心情变得平静而释然。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己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事,因为有了爱,鲁迅做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 篇2

“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这是鲁迅在他的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小引中的一句话。我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记在摘抄本上,带着疑问继续往下看……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鲁迅的童年与青年时期。那个年代,时局的混乱和社会的动荡,是我们现在难以想象的,可是我却可以切身体会到那一份回忆的情怀——经过了时间的筛选,留下来的是最深刻的记忆,最有意义的瞬间。早晨沾着露水的花,待到傍晚望去,依然挂在枝头怒放的,便是最坚韧的那一朵。

我想起了小学生活。那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很“秀逗”,玩一些五花八门的游戏,开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每天放学回到家里,我都会和父母“报告”这一天在学校里遇见的“奇葩”事,时而捧腹大笑,甚至“喷饭”。妈妈建议我,可以尝试着把这些事情写下来,留作回忆。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但脑子里虽然有了文章的脉络,到真正下笔的时候,却无论如何也写不出那份纯粹的快乐和蕴含的感情来。

我对自己非常失望,认为自己不擅长写作,连发生在身边的事情都不能写生动。我还很着急:时间会让人忘记好多东西,等我长大了,写作水平提高了,这些好玩的事情会不会忘记了?

“写写我的小学生活”这个愿望一直埋藏在心底。

六年级下学期临近毕业的那段时间,不知是因为学习压力还是青春期的困扰,我发现很多同学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份活泼、调皮,而我也因为即将毕业离别对老师和同学有些不舍,于是心底那个愿望又慢慢浮出水面。再一次面对童年时的纯真,心中竟升起几分敬意来。那些曾经认为自己的水平不足以写得栩栩如生、有一些细节已经模糊等等的担心,在真正开始动笔之后,都无影无踪了。而那些年一幕幕欢乐的瞬间不停地奔涌出来,在我的笔下定格成永恒。

现在,回过头来看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里写的那句话:“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我懂了:时间,确实蹂躏了一部分记忆,但是最精华的那部分,却在岁月之中慢慢沉淀到心底深处,永远都不会忘记。

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 篇3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记叙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的求学经历,追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记录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生动描绘清末生活画面,文笔深沉,是中国现代散文经典之作。在生命的长河里,露曦与朝暮更替交织,在看不清前进方向的时候,拾起脚边下路边的野花,装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追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那段往事,描写了几位“名医”所引用的药引均是稀奇古怪、一场罕见而又充满迷信色彩的东西,如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蔗,败鼓皮丸”等。这些“名医”实质是巫术医道不分,故弄玄虚,草菅人命。骗取钱财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他们身上,作者清醒地洞穿了医学医道的虚假、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作者为了父亲的病到处奔走,我想他的父亲有他这样的儿子应该很幸福。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中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迅的父亲还是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迅的父亲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世间,不禁叫人潸然泪下。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面对我们自己的家人,要孝顺还有关心;面对那样子的庸医,我们要能识别;面对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我们不能相信。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所有事物的正反两面,不要心急看病,这样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