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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日记7篇范文(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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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却并非每个人都能读懂生命;每一个人都拥有头脑,却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善用头脑。只有热爱生命,善于动脑的人,才算得上真正拥有生命。每日一记,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初二日记7篇范文(优秀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初二日记 篇1

转眼间,我的初二生活即将结束,三年短暂而又漫长的岁月,已经变成了我记忆中的历史,初二的生活让我向往,让我快乐。

再见了,我的同学们,我们在一起生活了整整三年,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呼吸同一个教室的空气,我们一起经历了风雨和彩虹,这里有我们的笑声,也有我们的哭声,我们一起为同一个目标奋斗。去追寻我们的理想。我们手挽着手,互相鼓励,互相帮助,走过高山、踏过平地,度过一千个日日夜夜,现在我们将要分别,我真不愿接受这一切,但是人有悲观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让我们期待下次的再见。

再见了,我的母校——伏道一中,我熟悉了这里的一切,一草一木都觉得很亲切、踏实,在这里我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我喜欢这里的天空,喜欢看这里的国旗,更喜欢这里的空气,在这儿三年的生活,让我学会了宽容,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更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校园里有花有草,有小鸟显得生机活泼,更有竞争力,让我们互相攀比,超越自己。母校别了,我会永远记住你。

初二的生活有波涛汹涌的`江水,也有宁静平淡的小溪,有激情、有活力。三年中让我学到了许多,有丰富的知识,有感人肺腑的哲理,希望每一位学生从这里走出后,都能找到目标,都能驶好自己的风帆,世间就是这么残酷,我们不能停滞在怀念中,应该去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初二生活即将结束,希望每位同学都能给初二生活画上圆满的句号,交上一副完美的答卷。再见了,我的初二生活。

初二日记 篇2

过放荡不羁的生活,容易得像顺水推舟,但是要结识良朋益友,却难如登天。

——巴尔扎克

我不知该从何说起,是从初一开始,还是从上学期写起,又或者,是从今天开始?我始终不知,始终迷茫……

今天吃饭时,我习惯的拿起餐盘向餐桌走去,习惯等着同学吃完一起回去。其实她吃的算快了,但我总是叫她快点,因为我从不喜“等”,和她走到阶梯时,习惯性的抬头望,那阶梯尽头……我却从未有过此时的感慨:一步一阶梯,此时的我,究竟又为何而苦恼?登上尽头,同学去上厕所,我站在树下等。树枝繁杂,站在树下,我被树枝完全遮住。看到来来()往往许多人,却未曾有人越过这里一步。我漠然的看着,感觉这就是一场电影,每个人都是演员,是主角,而我只是这场电影的看客罢了,或许,还是唯一的吧……

每天努力的去融入这些故事中,却只是给这些故事天的插曲而已。每天在意别人的眼光,殊不知,没人会在意我的看法。作为“唯一看客”的唯一福利,那就是从不会被人在意,从而也不会被人伤害吧。我如今的任务便是——做好看客,不再迷茫,不再……进入局中。

唯一,足以。

初二日记 篇3

每一个女生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公主形象,都希望得到他人的保护。其实我这个别人眼中的“女汉子”有时也需要别人的保护呢!

而这个保护我的人便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从出生便认识了,一直到现在还在联系。他的性格虽然有点,额……说不上来的‘高冷’,就像言情小说中的霸道总裁吧!但是这只是他在上初中后的一点点变化。其实他还有一点没变,那就是喜欢粘人,从小到大随处可见。

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但是我觉得男的也可以表现出来。这不,就在他身上体现了——上了初中没几天,他便成了全校公认的“校草”,男生公认的“老大”,却因为我和他关系近,所以我也成了其全校的“风云人物”,虽然讨厌,但有时感觉还不错。列如:男生见了,“弯腰鞠躬无需行礼”……如果有人想问为什么,我告诉你:我和他家是一路,所以我们经常一起来上学。

现在都已经初二了,他的脸早没了——天天不要脸地跟着我,还说要做我的贴身“保镖”!我苦啊~

初二日记300字 篇4

小时候不懂得体会,难免错解了一些风景,现在回想起来,原来“它”也很“孤单”啊~

繁华的城市,热闹的街头,数不清的人影熙熙往往。一点点亮光染上了街头,从此夜——不再孤单。记得有次去看电影,离场的时候已是半夜时分,没有什么原因,只觉得少了点喧哗气氛。正当我锤头丧气的时候,恍惚发现还有一处光亮——一个三轮车,一个老头儿。那老人笠一顶草帽,坐在绿化带的石阶上一口一口抽着旱烟,时不时的咳嗽几声,但这并不影响他继续抽烟。我想着:他也许已经习惯了这种司空见惯的生活,世界上的很多人此时此刻还没有进入梦乡,亦或者是在等他(她)、或是仍在忘我的工作。不管是因为什么,在四季的每个夜晚,都有人在开着灯,黑夜并不孤单,每个人都有开灯的理由!每盏灯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初二日记 篇5

夏天里我最爱吃的'就是西瓜,它既解渴又好吃。

吃一牙西瓜,感觉沙沙的、甜甜的、水水的,丝丝清凉,沁人心脾,爽极了!西瓜其实是圆圆的绿绿的,周围有一圈绿色的波浪线花纹,好像玩具皮球。

吃了西瓜,西瓜皮也是很好的护肤用品呢,用西瓜皮擦夏天身上起的热痱,有良好的作用呢?动物吃了还能解暑呢?

西瓜全身都是宝啊!是夏天的水果!

初二日记 篇6

因为家乡在北方,所以冬天来得最早,去得最晚。在强劲的秋风中,你便能切到冬天的脉息——不若春的温柔,夏的热烈,秋的温爽,是其独有的劲烈。

我不爱南方的冬天,照我的理解,那儿的冬天算不得是真正的冬。南方的冬天,身体单薄的天老是早早的围上厚厚的围巾,阳光很难得一见。晦涩的天时常撒浮些小雨,到处都是湿湿的。天气就仿佛一个为生计发愁的人,满脸的愁容,让人很是压抑。雪很少光顾,就是下了,停不了几天,就像一个走乡串户的货郎,见着那愁眉苦脸的人,也不想买东西给他,急急的就走了。

窒息的北风比那骂街的刁妇还肆无忌惮,比漂亮的护士小姐还冷冰,干劲又比机器还足,它调皮得像孩子一样,冷不防钻进衣服里,电一下冬日敏感的皮肤,这样做好像是为了证明它的存在,当你被电一般缩紧后,它又笑嘻嘻的逃了。北风又是最勤快的清洁工,它心甘情愿的扫走枯叶、断枝,留给大家爽洁的心情。北方的冬天,它大度豪爽的性格总能招来雪的做客。有雪做客的冬天才算得上完整。南方人对雪有特殊的情结。南方人生性敏感细腻,就像片片洁莹的雪。在南方,雪因为少见,便格外稀奇,格外的爱。这种爱是孩子在母亲怀里撒娇时的安逸,是穿上那件心仪已久的衣服时的兴奋,是相别太久重见朋友时的舒心。常常的,有雪的日子里,小道不会孤寂,郊野不会冷清。打雪仗,堆雪人,在雪里打滚,再也没有比这开心的事了。在欢声笑语中,什么误解,什么隔碍都涣然冰释。“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雪,既释放人们柔情与童真,又渲染豪情逸志。这世间的灵物,真是没有哪样及它。

雪,晶莹纯洁,铺天盖地的飘下来,覆盖了高山,小河,原野;覆盖了灰色,黑色,黄色;覆盖了压抑,冷清,不悦。有雪的地方就有笑声,就有欢乐,就有童趣。雪,无疑是装点人类童话世界的最理想的道具。凡是有雪的地方,无不是与圣洁、高贵相联系。 北方的冬天是彻底的冬天,它尽情的演绎冬的残暴,冷酷与雪洁,全身心的,不压抑半丝情怀。相较于春的含蓄,秋的深沉,冬更像夏的尽情。人们习惯用温柔来形容春天,因为在春天,多情的春风四处撒娇,温柔得像恋人洁滑的手指抚摩你的脸庞。冬天严厉、冷酷,如果要找一个社会角色来形容它,那就是严父了。北风刮面好比是严父棍鞭的滋味。是的,人们习惯把顺从理解成爱,把逆反理解成恨。

我的家乡在北方,我爱家乡,更爱家乡的冬天!他把一位严父的性情展现得淋漓尽致。他的严厉是“恨铁不成钢”的气愤,他的柔情是赤雪般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