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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预防火灾安全的演讲稿(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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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预防火灾安全的演讲稿(精选3篇)

宣传预防火灾安全的演讲稿 篇1

亲爱的同事们:

你们好!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1为全旗的森林防火期。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现倡议如下:

一、请您在上坟祭祖、外出游玩、农事活动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坝、烧柴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祀时,严防森林林火灾发生:请您在祭祀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等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在林内游玩时,要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在山林内乱丢烟蒂,严禁在野外点荒火,严禁野外烧火做饭。在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管好您的小孩,如果家中有痴、呆、傻病人或家中有放牧人员的,请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野外用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河南街道防火值班电话3778186、旗森林火警值班电话3752246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二、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建设秀美生态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宣传预防火灾安全的演讲稿 篇2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为了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消防安全知识,使每一位同学都树立起消防意识,掌握好消防知识,并具备自救的本事。我校在今日午时,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防知识讲座,并举行了演练仪式。

广播声中响起了警报:“呜呜呜……”同学们反应灵敏,立刻放下了学习,排成队伍急急忙忙地感到操场上汇集,此时,天空中充满了熏鼻的烟味儿,有些同学赶紧用毛巾捂住鼻子,因为据报道,被火灾烧死的人数寥寥无几,大多是被那烟味熏死的。

用毛巾,折叠成16层,才能有效阻止它。这节课,消防叔叔们还跟我们讲了灭火的方法:

1、隔离法

2、窒息法

3、冷却法等。

同学们听得可认真了。这次的消防演习不仅仅锻炼了我们面临危机的警觉和敏捷性,更提高了我们逃离危险的效率,同学们受益匪浅。

作为小学生,我们要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火灾发生后一些自救的方法,预防火灾的发生,让我们一齐记住火场逃生十三决:

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2、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3、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4、坚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记住了这些,火场上就心里有底了。同时还要记住火警电话:119。

实际上火灾其实并不可怕,可是它的可怕在于人心,遇到灾害不要害怕。火灾又源于人们的一时大意,才会造成火灾的出现让我们共同珍爱自己的生命,共享明天升起的那一轮太阳!

谢谢大家!

宣传预防火灾安全的演讲稿 篇3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1为全旗的森林防火期。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现倡议如下:

一、请您在上坟祭祖、外出游玩、农事活动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坝、烧柴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祀时,严防森林林火灾发生:请您在祭祀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等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在林内游玩时,要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在山林内乱丢烟蒂,严禁在野外点荒火,严禁野外烧火做饭。在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管好您的小孩,如果家中有痴、呆、傻病人或家中有放牧人员的,请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野外用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河南街道防火值班电话3778186、旗森林火警值班电话3752246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二、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建设秀美生态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