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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中心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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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中心管理制度(通用3篇)

运行中心管理制度 篇1

一、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二、建立企业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三、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四、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五、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七、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八、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九、 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十、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十一、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十二、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十三、 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十四、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

运行中心管理制度 篇2

校区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1、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对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进行保存。

2、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管理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保养记录,并记录人的签名。

3、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4、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办理相关手续。

运行中心管理制度 篇3

1、 地面中心站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指挥中心负责人审阅。

2、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安全指挥中心,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3、 监控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安全指挥中心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5、 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煤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指挥中心值班领导审阅。

6、 联网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8、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