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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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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电商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员工及管理人员。

在本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在工作时间、请假流程方面应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与打卡

1.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间作为午餐、休息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补休,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补休安排;如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按2倍工资支付报酬。

3.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政人事助理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进行管理。

5.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6.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7.员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经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管理

1.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当月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推迟。补休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2.公司总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通过OA流程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作为加班;

总部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分支机构员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3.下列情形不视为加班:

(1)未按规定进行加班审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

(2)出差时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3)非工作时间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经加班审批的的;

(4)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旅游、娱乐、体育、聚餐及其他娱乐活动;

(5)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6)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因素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7)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与本职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类假期规定

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连续请病假超过5天的,或者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10天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并以该医院出具的假条作为请假依据。

4.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1)当月病假累计5日内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假超过上述天数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

5.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职工自称“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

(2)职工制造虚假病假证明或者通过欺诈、威胁、利诱等不当手段骗取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同时应按公司奖惩办法处理。

(3)职工出现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职等情形的,视为职工欺诈取得病假处理。

6.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经公司告知员工医疗期已满或将满,如职工仍继续请假或不能到公司报到的,将视为“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权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病假与考核、奖金的关联:

(1)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月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2)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年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3)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月度奖金;

(4)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该年年度奖金。

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员工请事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每次批准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15天。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原则上不予批准。

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无正当事由的,公司亦有权不予批准。

5.员工请事假时,公司有权优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为无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本公司入职后结婚的,持有结婚证明,给予婚假10天。

2.婚假应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的六个月休完,超期的单位不再批准。

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本规定中的婚假天数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5.婚假应一次性休完。

6.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部分正常发放。

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丧假

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丧假3天。

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去世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

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产假及相关生育假期

1.女职工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男职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产假。

4.女职工生育婴儿后至婴儿一周岁内为哺乳期,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

5.产假天数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数。

6.孕检假:

怀孕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公假计算。

7.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龄男女职工,自愿做绝育手术的,凭医院证明其检查时间和休假算公假。

8.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1)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入个人账户。产假期间停发各项工资补贴奖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2)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下列处理:

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公司不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或其它补偿。

非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如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公司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3)其它未作说明的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4)如公司正常给职工发放产假工资,之后又申领了生育津贴的,公司有权从生育津贴中扣除公司已经发放的工资。

(5)上述规定中的“本人月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计算,不含绩效奖金与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贴。

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1)累计工作年限为1年以上,不满10年者,假期为5天。

(2)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不满20年者,假期为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者,假期为15天。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则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员工入职本公司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开始享受年休假。

5.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发出休假通知,而职工自愿上班的,视为公司已经相应安排年休假。

6.员工未申请当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请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视为员工自动放弃该年休假。

7.公司给员工的年休假超过法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作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员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补偿。

员工所休年假,首先应视为法定年假。

8.年休假为带薪假期,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六、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在办公平台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请假的核决权限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版)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6.本制度其它条款对请假有特殊规定的,优先执行特殊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按此一般规定处理。

7.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办理请假手续的;

(2)以欺骗方式,或以不真实的请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请假未获得批准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纪处理

1.在规定时间未打卡或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未经许可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有正当理由且经核实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罚工资50元;旷工者,每次(一天为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同时还应按公司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3.考勤全勤奖励

员工在一个自然月里无请假、迟到、早退等事项者,视为全勤,公司给予全勤奖励。

4.考勤与绩效奖金

有下列情形时,不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1)当年度旷工超过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岗天数(带薪假期除外)超过60个工作日的;

八、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办。

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订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执行。

2.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电商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员工在岗期间,不准看非工作性的报纸和杂志;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聊天,网络游戏等);

(四)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用公司的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图片、文件、照片等的处理或打印之类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六)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八)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九)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二章:行政上班制度

一、总述

(一)、主管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

情况及管理工作。

(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周一至周日全员在岗。每天2人值班,1人为主班,1人为配班;其余人员按行政班工作时间上下班;行政班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主班上班时间为:上午7:30 - 11:30;下午15:00 - 22:00;主班第二天休息;配班上班时间为:9:30 - 17:00,中午不休息;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五)、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七)、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次,15分钟以内罚款30元,15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罚款10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二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三、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300元。

4、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100元,两次扣人民币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四、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五、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八、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1、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定购数量: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室报告,确定定购数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批确定后,通知送货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办公用送到公司。

3、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

4、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主管及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5、发放: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

电商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组织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

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

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

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杭州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范文参考网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

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① 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20%。

② 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③ 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④ 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班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⑤ 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作业小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注:不设班组和作业小组的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承担班组和作业小组的经济责任。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责任由公司承担。

9、工伤职工无故拒绝治疗、检查、夸大或隐瞒重要情节影响事故调查或劳动鉴定结论的、或多领工伤保险待遇而损害公司利益或信誉的,公司在其工伤治愈后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0、本实施办法中未予明确的,依从杭州市政府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11、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公司企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