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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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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公司规章制度(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公司的规章制度 篇1

现在大多数物业公司对保安队伍的建设感到非常头痛,比如大家常说的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员流动频繁、招聘困难、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低、不服从管理等问题,严重的还有监守自盗的现象。但在物业管理企业,保安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是别人无法替代的,除了肩负着物业辖区内秩序维护的重任外还是公司对外形象宣传的一面旗帜,起到形象展示的作用,而且保安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品牌信誉。

那么如何做好保安队伍的建设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保安队伍管理:

一、严格控制招聘环节

严把保安招聘关,招聘前要先制定出招聘条件,这个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人员的选才很重要,对于保安岗位的重要性从公司领导就要端正认识态度。招聘人员要明白应聘人员做保安的目的,预防很多人跳板式的工作方式,这样即使招聘来也不会做太久,也做不好。另外尽量去招聘没有做过保安的人员,最好是刚毕业的学生,这样便于管理,因为保安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可以用这样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古、灵、精、怪,意思就是说第一年的保安比较古板,第二年的保安比较灵活,第三年的保安就成精了,第四年的保安就成怪了。所以保安工作时间长对企业未必有好处,虽然不是绝对的,但的确有它的道理。

二、做好岗前和岗中培训

管理者必须坚持对青年员工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坚持对青年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精神,增强青年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进而把青年员工谋求个体发展的努力整合成为实现企业发展的驱动能量。教育培训要以提高业务水平、专业素质和自身修养,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人为目标。在保安招聘来后岗前培训很重要,如果有条件的话一定要独立培训。在岗前培训中一定要讲明公司的要求和管理制度,当然也是有技巧的,如果是开始就讲管理制度,那么很大一部分人也会被吓跑了,感觉管理太严。在岗前培训中开始要着重于军事训练,因为从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纪律性和接受能力,如果实在不行那么只能从这一环节淘汰掉,另外要加强管理专业化和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让大家了解物业管理并对物业行业前景看好,对于岗中培训同时要加强,在每周都要定期培训,其中主要包括军事、体能、消防、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要安排合理时间进行反复培训,并结合现场管理情况定制出培训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施行。

三、巧用管理技巧

在保安队伍中管理技巧很重要,要讲究方法,在生活中要真心关心我们的每位员工,有困难要马上解决,在工作中要严格要求每个员工。打个比方,有一个员工违反了纪律,那么做为保安队长肯定要对违规人员做出处罚,那么这时候就要按两条路线走,给被处罚的员工处罚后就不能不处理了,要在私下再找这名队员谈一下心,问为什么违反,有什么想法,对处罚结果如何认识,并给其讲处罚的目的,当然我们都知道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整个团队的建设,不是说对那一个人而言。

四、重视他们,要让他们感觉到受到重视

管理处上下员工都要相互关心,在队员有生活问题或有工作情绪的情况下要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和沟通,这时候管理员要起到作用,要做好沟通,不能单靠保安主管,特别是女管理员、管理处主任也要定期不定期地与员工沟通,不要给员工高高在上的感觉,要重视他们,对员工讲他们的重要性,对他们的工作成绩要给予肯定,这样员工才会更加努力的去工作,有时候加工资不是最好的办法,特别是保安人员,他们更想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重,尤其是领导的认可。

五、让其生活感到充实

对于保安工作,做久了都会感觉到无聊,特别是下班后,如果这时候管理不善的话很容易使保安队伍纪律涣散,这是因为保安队伍大部分都是一些年轻小伙子,即使有退伍军人也会因社会环境而变化。加之处于结交朋友谈情说爱阶段。那么在这样的关键时刻,除了要经常灌输安全重要性和岗位重要性外还要提高员工的业余生活,让其感觉生活每天都排的满满的,比如培训、训练、娱乐项目比赛等,这样的话他们感觉既有部队的生活又有社会的乐趣,既能统一管理又能增加保安队伍整体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要有好的薪酬体制

物业公司除有好的体制和规范完整的规章制度外,要想保安队伍综合素质高,服务理念强,就必须做好保安薪酬评估计划。在当今的社会里,经济是大家关心的问题,那么要招聘好的保安就得在薪水方面让他感觉到比周边同行企业要高,他们就会感到自己能进入这样的企业而自豪,就会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物业公司在薪酬计划评估方面做到位,薪酬体制完善,保安的流动率就会下降,人员的素质就会提高,服务理念就会加强。这个问题比较现实,但确实管用。

七、人员着重培养,选拔人才

除了以上管理措施,企业还要有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给员工能看到自己的前途,形成良性循环,说实话没有一个保安愿意一辈子做保安,都感觉只是在吃青春饭,要给员工希望,让员工感觉到自己的努力是有回报的,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积极向上的团队,才能建设好保安队伍。

因此,加强保安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不断完善管理模式。不管是什么样的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保安团队的建设,如能做到上述几点,那么,物业公司的保安形象、公司品牌就得到了展示,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也就随之而来。

公司规章制度 篇2

1、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分析。

3、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并认真分析对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作为自己的运营的参照。

4、制定市场开发方针和计划,并做好各分公司市场开发计划的分解布置落实工作。

5、及时指导各分公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检查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6、直接参与各重大的市场开发项目,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7、及时总结每次业务活动,不断调整,改进业务工作。

8、负责组织业务学习,进行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9、引进和创新各种业务理念和业务手段,提升公司的业务层次,建立先进的业务体系,建设优秀的业务团队。

1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每周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市场部会议。

公司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请、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员考勤,外出办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脱岗、串岗、空岗。

第二条员工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旷工处罚规定

(一)公司部门经理或主管,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4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6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5、年累计旷工8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二)公司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1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3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除名处理。

5、年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第四条员工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当前的作息时间为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违反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3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5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违反考勤作息时间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1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4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司员工在当月内迟到与早退的累计时间超过10小时,则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第五条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员工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三次扣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全部绩效奖,旷工一次扣全部绩效奖。

第七条上班时,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100元。再经发现,扣除300元。

第八条员工外出办事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存休假期可一次性进行但不得超过五天。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代(调)班如出现问题应作本人考勤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公司规章制度 篇4

1、对本企业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3、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4、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到承包单位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6、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上级党委汇报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亲爱的公司员工: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

从今天起,您已成为公司的一员。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它将給您充分和简洁的信息,使您能够充分了解即将加入的这个集体。我们希望能在这里充分发挥你的聪明才智,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编制的《规定》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是为了明确全体员工的服务职责、权利和义务,希望您对这本规定给与支持,同时公司也相信《规定》的颁布和实施一定会给我们每一位员工带来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让我们把今天作为起点,开拓进取、爱岗敬业、贡献才智、繁荣公司。

第二章: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东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一家综合性人力资源公司,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大省的精神,经江西省人力社会保障厅批准江西地区首家专业服务于 劳务输出专业人力资源机构之一。本机构将会一直致力于为求职朋友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业务范围已延伸至江浙闽粤、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东莞佛山汕头中山珠海等,务实的经营作风更赢得了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肯定。

公司管理更趋科学化,人性化,业务流程日臻完善,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并以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和不断满足客户需求的专业服务精神,与客户及合作伙伴共同成长,联手共创美好前程!

服务项目:

现场招聘、专场招聘、委托招聘、普工专送、人才派遣、人才寻聘、职业指导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文化传媒

专注于大学生周末兼职,大学生就业安置,现场招聘,人才派遣等多项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专业文化传媒机构。我们将依托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广泛的招聘渠道,充分利用先进的招聘和人才评估手段,为您提高方便快捷,专业的兼职招聘服务。

二、企业文化

经营理念:

专注于人:管理和服务都以人为核心,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讲求人性化,在细节中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

专业于事:服务标准化,个性化,体系化。通过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服务理念,管理工具和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精神:精益求精 和谐共赢

服务宗旨:专业 热诚 高效 满意

公司愿景:江西第一 华南领先 全国前列

公司价值观:为企业和人才架起高速便捷的金桥,打造中国诚信品牌服务机构,力创同行专业人力资源市场。

第三章:员工守则

一、标准

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病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 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 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

(三)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

(四) 员工发型要梳理整齐,彰显大方端庄,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三、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 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打长途电话;

(四) 员工应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 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 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七) 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1、 住址和电话。

2、 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十)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十一)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第四章:考勤规定

一、总述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工作,并于当月25日统计上月的出勤情况;

(二)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9:00—9:30晨会

(三)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部门经理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同时旷工均按处罚打扫卫生一天,次日执行(下同)。

(四)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五)迟到早退的奖励规定

1、迟到或早退,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2、发现一次不签到,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3、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公示等处分并一次性再奖励打扫卫生五天。

三、旷工的奖励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一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次奖励打扫卫生一天;

2、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

3、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员工无故旷工一次奖励打扫卫生一天,第二次奖励打扫卫生两天,连续旷工两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打扫卫生五天,视情节轻重公司将予以开除。

5、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6、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四、日常规定

1、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

2、员工每天需写一条以上的意见、建议,整理好自己范围内的业务资料随时接受上级经理的检查;

3、业务部工作人员未写意见、建议的,每次奖励打扫卫生第一天。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表》,并按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三天以内由直接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 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表,办理请假手续。

六、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需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长假期。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部门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2、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两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第五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二、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价格50元以内可直接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价格50元以上须报办公室批准。

三、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四、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1、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3、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五、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种。

第六章:卫生制度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自己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食杂;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第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卫生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和工具书等乱堆乱放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四、公司卫生实行每天晚上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第七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入职第一天,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员工档案,如发现所填个人资料有任何捏造、虚构等,公司将无条件开除;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

第八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员工可享有5天无薪婚假,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员工申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或有效证明;

三、丧假:员工遇有直系亲属的丧事,可有三天薪假期,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员工,可享有无薪分娩假期,假期为产后四星期,连续受雇两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则可以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资的分娩假期。

五、工伤假期按照劳动法执行。

公司的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困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批准设立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分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是铜官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隶属于区政府,实行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区担保中心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第三条担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担保风险,区政府设立由区财政局(国资委)、经济发展委员会、审计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局、统计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协议银行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机构。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第五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批准、修改担保中心章程、担保中心会员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二)审议决定担保中心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

(三)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经营目标及对担保中心的考核、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

(四)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策方案;

(五)审查担保中心呆坏帐核销和增减资金规模;

(六)随时监察担保资金的运作情况;

(七)决定担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担保中心在管委会领导下开展担保业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担保中心根据业务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设立若干业务部,各部负责人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提名,报管委会批准后聘任。

第八条担保中心属于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执行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其他聘用人员工资实行风险工资制。其工资福利标准,由管委会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对担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由管委会负责,办法另行制订。

第三章担保业务

第九条担保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区经济结构调整方向、产品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和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

第十条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入库级次在铜官山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三)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有较好的财务核算基础;

(五)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壹年以上,非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贰年以上,特殊情况由管委会审定;

(六)在协议银行开立帐户;

(七)区担保中心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担保种类主要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十二条担保规模:协议银行按照协议比例配备贷款(按担保资金额扩大倍数以内),单笔担保金额原则上在2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担保中心为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应向担保中心支付担保费。收费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收费标准为:担保期限在6个月以内收取担保资金数额的0、5%;6—12个月,担保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收取1、3%,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收取1%。

第四章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担保中心应建立健全严格的担保操作管理责任制,从内部控制风险。开展担保业务应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控制减少损失,将当年代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5%以内,实际赔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3%以内;超过控制界限,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建立限额审批制度。单笔担保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担保中心评审通过后报管委会主任审批;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由管委会会议集体审核批准;3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担保项目,经管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后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十六条为有效分散风险,担保中心在与协作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时,对担保资金实际损失,应按协作合同约定分担。

第十七条实施反担保措施。被担保企业在担保中心申请担保时,应当以其合法、有效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担保,按合同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不得重复抵押。

第十八条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担保中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步从经营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分别用于冲抵担保发生的经营亏损、代偿支出和弥补担保呆坏帐损失。风险准备金的具体计提比例由管委会确定。

第十九条区国资委、经发委、财政局等部门应对担保资金的投向和运营加强引导和监督。担保中心应建立审、保、偿、监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当被担保人出现信用恶化信号时,担保中心应加强与协作银行的合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担保中心履行代偿义务后,协议银行协助担保公司追偿债务。

第二十条协议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监督借款企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协议贷款银行如不履行主债权人义务,担保中心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免除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的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绩效考核评价和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担保中心各项担保业务的运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区政府。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担保中心经费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核批;1000元以上的,由管委会主任审批,担保中心不得人为分拆单。购置大件物品(达政府采购标准的)需经管委会主任同意进行政府采购。购置房产及车辆的,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应切实履行对担保中心的财务监管职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措施。担保中心应建立并完善与担保业务相适应的财务制度,按规定要求向管委会和区财政局报送报表。

第二十四条担保资金存入协议银行,实行专户管理。担保资金严禁向企业或项目直接投资。

第二十五条对担保资金、负债、收益、费用等项目实行规范管理。担保中心经营利润按照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分配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担保中心经营业务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尽一致,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担保中心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