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 > 工作文档 > 规章制度 >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优秀7篇)正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优秀7篇)》

时间: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优秀7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应知要求

一、基础能力

1、识绘图

掌握输煤系统图、电气主接图、一般设备结构图、原理图的识图、绘图知识

掌握不同燃油防爆知识

熟悉卸油区、油泵房油灌区、输油等系统图

2、液压传动

了解液压系统的组成

掌握常用液压元件的特性

3、机械基础

掌握设备润滑的作用及润滑方法

4、环保

了解大气粉尘污染的知识

了解燃油污染的知识

二、基础能力

1、燃烧与配比

掌握煤种、煤质变化对锅炉运行的影响

根据煤种、煤质变化能够采取合理的混配煤运行方式

2、输煤设备

掌握全厂输煤系统、堆取料机设备的布置、规范、性能、结构、工作原理

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检修、安装知识、验收质量标准、检查要求

了解卸油系统设备的布置、规范、结构、作用、基本原理

掌握各种机械设备常见故障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了解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3、运行操作

熟悉全厂输煤系统的运行方式

掌握集控、程控装置系统的运行操作和运行方式

掌握输煤系统设备检修后试运行方法

掌握堆取料机、皮带系统运行规程的规定

掌握卸油设备的各种操作

掌握皮带系统380V以下低压设备、开关的停送电操作

4、电气控制

了解输煤系统设备的电气控制、保护装置和厂用电知识

5、新技术

了解本岗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应用知识

三、相关技能

1、规程

了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消防规程》与本岗位有关的规定

熟悉油灌区防火、防雷、防静电等措施及对周围环境要求

2、电工、热工

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电工与热工知识

3、管理

掌握班组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的基本知识

应会要求

一、基础能力

1、识绘图

能看懂、默画输煤系统图及电气主接线图和卸油系统图

2、计算能力

能正确计算原煤仓的储煤和供煤量

3、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能用明了、精练、准确的技术语言联系、汇报和交流工作

正确填写运行日志、交接班设备缺陷、操作调整等记录

二、 专业能力

1、运行操作

熟练掌握、堆取料机、皮带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

根据运行记录、设备薄弱环节和事故处理结果,能参与编写运行技术报告和制定改进操作的措施

能够正确进行皮带设备异常情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

2、目的:

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3、执行程序:

3.1、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3.2、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3、静电接地的要求: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置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值不宜超过10欧姆。

(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得于大30米。

3.4、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10)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1)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1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13)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5)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16)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17)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8)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0米。

3.5、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1)各部门需要铺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

(2)“临时接线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3)“临时接线申请单”由安全环保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接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5)经审批同意铺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6)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接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7)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8)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9)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3.6、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电动工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移动电动工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动工具本身有

3.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1)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b)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c)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a)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b)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在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2)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3)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5)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4.11、行车检修规定:

(1)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或用升降平台。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操作人员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3)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4)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5)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电气安全作业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按电压等级分为:

高压:线电压500伏以上者。低压:线电压500伏以下者。安全电压:36伏及其以下者。

所有设备额定电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2、任何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乱动。

3、电气设备未排除故障前,不准送电,未经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4、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并详细填写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监护人。

5、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气设备的检修任务,必须贯彻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

6、相关的安全设施及用具,如灭火器、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必须放置适当的地点,并定期检查(每年二次)。

二、电动机

1、不可逆的电动机及其所带动的机械上,应用红漆标明旋转方向。在起动装置上应标明“起动”、“运行”和“停止”等标志。

2、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

3、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明露导线,应加强绝缘,在接线盒口应有护圈保护,易受外力损伤的地方,用穿金属软管保护。

4、电动机外壳应涂油漆,转动部分应装设牢靠的遮拦或护罩,电动机及其起动装置的外壳,应按规定接地。

5、电动机的运行和维护

⑴电动机在额定冷却空气温度时,可按制造厂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数据运行。

⑵如电动机停用24小时以上者,在启用前,应用摇表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备用电机应每月一次测量绝缘电阻,记录档案以备查。

⑶电动机启动之前,还应进行外部检查,检查工作应由负责电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项目如下:

a、电动机上和附近有无人工作,有无杂物。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是否已准备好。

⑷如电动机是远方操作合闸时,应由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后,通知远方操作者,说明电动机已准备好,可以启动,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应留在电动机旁,直到电动机运转正常。

⑸电动机禁止连续启动,在正常情况下,允许在冷却状态下启动2~3次,在热状态下,启动一次,只有处理事故时,可根据情况,多启动一次。

⑹电动机运行时,该机组的值班人员应:

a、监视电动机的电流量是否超过额定值,如超过时,则应报告有关部门,并根据其指示采取措施。

b、注意电动机的音响和振动是否有异常现象。

c、注意电动机各部位及其周围温度,保持电动机周围清洁而无任何杂物,每班应清扫电动机外壳一次。

d、按规定的时间记录电动机表记的指示,及电动机启动和停运的。时间和原因,并记录异常现象。

⑺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c、电动机发生绝缘烧焦气味、冒烟火时。

d、出现强烈振动、轴承温度超过限度时。

e、确定电动机单相运行时。

6、电动机的事故处理

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紧急停机。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内部及起动调节装置内出现火花和冒烟。

c、电动机中发现异常的声音和绝缘有烧焦的气味。

d、电动机所带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e、电动机出现强烈的振动。

f、轴承温度不允许的升高。

紧急停车前,应尽可能卸去负荷,同时必须结合被带动机械紧急停车步骤进行。

⑵电动机跳闸事故后,机组值班人员应向厂部领导汇报和联系电工检查。

⑶电动机灭火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然后应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灭火。

三、移动电气设备

1、电焊机必须接在专用的开关上,不许超过规定的接装台数。

2、在没有专用开关的场所,如需接电焊机者,必须通过电工按规定接装。

3、在专用开关上接拆电焊机,应按下列规定。

⑴将电焊机线接好、绑好、挂牢。在室内过道处离地面至少2.5米,室外马路离地面至少3.5米。

⑵停掉已经装在专用开关上的全部电焊机。

⑶拉下专用刀闸或保险器。

⑷接上火线及保护接地线。

⑸详细检查电焊机及线路有无任何障碍。

⑹全部情况良好可通电开电焊机使用。

⑺拆电焊机火线和保护地线时,应停电进行,严格禁止带电拆接火线。

4、在其它电源上接装和拆下电焊机时,应按下列规定。

⑴应取得使用单位、岗位操作人员或有关人员同意,停掉在同一电源上使用的电气设备。

⑵电源容量不足的开关或线路上禁止再接电焊机。

⑶接装电焊机时,应根据容量适当更换电源保险,拆除后应立即复原。

5、电焊机所接电线,应是软橡皮套电线,容量适当,绝缘良好,该线不得沾油及放设于高温管道处。电焊机一次线不宜过长,一般为2~3米。

6、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7、电焊机线路及绝缘电阻至少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

8、移动轴流风机应采用软橡皮套四芯电缆,外壳应保护接地,不合格的导线禁止使用。

9、风扇电机及线路绝缘电阻至少在0.4兆欧以上,潮湿多酸或碱的地方至少应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风叶残缺,机械部分不牢固,无防护罩的风扇应停止使用。

10、手提行灯电压一律采用12伏、24伏、36伏三种。不得采用其它电压。

11、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线圈,行灯变压器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变压器铁芯、外壳及二次的一端均须装设地线,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配合适当的容量保险。

12、电钻及手提电动砂轮所用电线应是软线,绝缘应良好,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无接地者禁止使用。

13、绝缘不良或发现有轻微漏电者,亦应停止使用。

14、临时休息、离开工作场所或中途停电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5、生产车间、导电地面场所的电风扇、电烙铁、电钻及类似的单相、三相移动使用的电动机具、其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引线必须采用三芯、四芯坚韧橡皮包线或塑料护套软铜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并装有三脚或四脚插头,使电动器具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16、使用电钻或类似的移动电气工具必须戴橡胶绝缘手套,但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后,可不戴橡胶绝手套。

a、使用36伏及以下电压的移动工具。

b、配用次级不接地的1︰1隔离变压器。

c、电源回路装有动作可靠的低压漏电开关。

四、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

⑴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

b、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子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c、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又没有缠在身上,可用一只手抓他的衣服,拉离电源,救护者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⑵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c、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现场急救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

⑴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方法。

⑵胸外心脏挤压法。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 总 则

1.0.1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0.4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1.0.6.1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8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8.1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8.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

(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

(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1.0.9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1.0.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1.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1.0.11.2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1.0.11.3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1.0.12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滑接线和滑接器

2.0.1 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 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3.5m;在有汽车通过部分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6m。

2.0.1.2 滑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m。

2.0.1.3 裸露式滑接线应与司机室同侧安装;当工作人员上下有碰触滑接线危险时,必须设有遮拦保护。

2.0.2 滑接线的支架及其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2.1 支架不得在建筑物伸缩缝和轨道梁结合处安装。

2.0.2.2 支架安装应平正牢固,并应在同一水平面或垂直面上。

2.0.2.3 绝缘子、绝缘套管不得有机械损伤及缺陷;表面应清洁;绝缘性能应良好;在绝缘子与支架和滑接线的钢固定件之间,应加设红钢纸垫片。

2.0.2.4 安装于室外或潮湿场所的滑接线绝缘子、绝缘套管,应采用户外式。

2.0.2.5 绝缘子两端的固定螺栓,宜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灌注,并应能承受滑接线的拉力。

2.0.3 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3.1 接触面应平正无锈蚀,导电应良好。

2.0.3.2 额定电压为0.5kV以下的滑接线,其相邻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接地部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30mm;户内3kV滑接线其相间和对地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滑接线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2.0.3.3 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滑接器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固定装设的型钢滑接线,其终端支架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800mm。

2.0.3.4 型钢滑接线所采用的材料,应进行平直处理,其中心偏差不宜大于长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10mm。

2.0.3.5 滑接线安装后应平直;滑接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保持平行,其偏差应小于10mm;滑接线之间的水平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10mm。

2.0.3.6 型钢滑接线长度超过50m或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时,应装设伸缩补偿装置。

2.0.3.7 辅助导线宜沿滑接线敷设,且应与滑接线进行可靠的连接;其连接点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m。

2.0.3.8 型钢滑接线在支架上应能伸缩,并宜在中间支架上固定。

2.0.3.9 型钢滑接线除接触面外,表面应涂以红色的油漆或相色漆。

2.0.4 滑接线伸缩补偿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1 伸缩补偿装置应安装在与建筑物伸缩缝距离最近的支架上。

2.0.4.2 在伸缩补偿装置处,滑接线应留有10~20mm的间隙,间隙两侧的滑接线端头应加工圆滑,接触面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其两端间高差不应大于1mm。

2.0.4.3 伸缩补偿装置间隙的两侧,均应有滑接线支持点,支持点与间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2.0.4.4 间隙两侧的滑接线,应采用软导线跨越,跨越线应留有余量,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源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2.0.5 滑接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0.5.1 连接后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无明显变形。

2.0.5.2 接头处的接触面应平正光滑,其高差不应大于0.5mm,连接后高出部分应修整平正。

2.0.5.3 型钢滑接线焊接时,应附连接托板;用螺栓连接时,应加跨接软线。

2.0.5.4 轨道滑接线焊接时,焊条和焊缝应符合钢轨焊接工艺对材料和质量的要求,焊好后接触表面应平直光滑。

2.0.5.5 圆钢滑接线应减少接头。

2.0.5.6 导线与滑接线连接时,滑接线接头处应镀锡或加焊有电镀层的接线板。

2.0.6 分段供电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6.1 分段供电的滑接线,当各分段电源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为20mm;不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比滑接器与滑接线接触长度大40mm;3kV滑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2.0.6.2 分段供电不允许并联运行的滑接线间隙处,应采用硬质绝缘材料的托板连接,托板与滑接线的接触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2.0.6.3 滑接线分段间隙的两侧相位应一致。

2.0.7 3kV滑接线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1~2.0.6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0.7.1 高压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耐压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2.0.7.2 3kV滑接线固定装置的构件,铸铜长夹板、短夹板、托板、垫板、辅助连接板及接线板等在安装前,应按设计图制作完毕;当所采用的型钢、双沟铜线分段组装时,应按相编号,按缝应严密、平直。

2.0.8 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吊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8.1 终端固定装置和拉紧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其最大拉力应大于滑接线或吊索的最大拉力。

2.0.8.2 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小于或等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0.1m;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大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0.2m。

2.0.8.3 滑接线或吊索拉紧时的弛度,应根据其材料规格和安装时的环境温度选定,滑接线间的弛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

2.0.8.4 滑接线与终端装置之间的绝缘应可靠。

2.0.9 悬吊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号下列要求:

2.0.9.1 当采用型钢作软电缆滑道时,型钢应安装平直,滑道应平正光滑,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

2.0.9.2 悬挂装置的电缆夹,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电缆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

2.0.9.3 软电缆安装后,其悬挂装置沿滑道移动应灵活、无跳动,不得卡阻。

2.0.9.4 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应比起重机移动距离长15%~20%,并应加装牵引绳,牵引绳长度应短于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

2.0.9.5 软电缆移动部分两端,应分别与起重机、钢索或型钢滑道牢固固定。

2.0.10 卷筒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0.1 起重机移动时,不应挤压软电缆。

2.0.10.2 安装后软电缆与卷筒应保持适当拉力,但卷筒不得自由转动。

2.0.10.3 卷筒的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起重机移动速度一致;利用重砣调节卷筒时,电缆长度和重砣的行程应相适应。

2.0.10.4 起重机放缆到终端时,卷筒上应保留两圈以上的电缆。

2.0.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按设计规定或根据不同结构型式的要求进行,当滑接线长度大于200m时,应加装伸缩装置。

2.0.11.2 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平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2.0.11.3 安全式滑接线支架的安装,当设计无规定时,宜焊接在轨道下的垫板上;当固定在其他地方时,应做好接地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2.0.11.4 安全式滑接线的绝缘护套应完好,不应有裂纹及破损。

2.0.11.5 滑接器拉簧应完好灵活,耐磨石墨片应与滑接线可靠接触,滑动时不应跳弧,连接软电缆应符合载流量的要求。

2.0.12 滑接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2.1 滑接器支架的固定应牢靠,绝缘子和绝缘衬垫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导电部分对地的绝缘应良好,相间及对地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2.0.3条的有关规定。

2.0.12.2 滑接器应沿滑接线全长可靠地接触,自由无阻地滑动,在任何部位滑接器的中心线(宽面)不应超出滑接线的边缘。

2.0.12.3 滑接器与滑接线的接触部分,不应有尖锐的边棱;压紧弹簧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2.0.12.4 槽型滑接器与可调滑杆间,应移动灵活。

2.0.12.5 自由悬吊滑接线的轮型滑接器,安装后应高出滑接线中间托架,并不应小于10mm。

3 配 线

3.0.1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符号下列要求:

3.0.1.1 起重机上的配线除弱电系统外,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多股电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5mm2;多股电缆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0mm2。

3.0.1.2 在易受机械损伤、热辐射或有润滑油滴落部位,电线或电缆应装于钢管、线槽、保护罩内或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3.0.1.3 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3.0.1.4 起重机上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电缆引出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强电与弱电电缆宜分开敷设,电缆两端应有标牌;

(2)固定敷设的电缆应卡固,支持点距离不应大于1m;

(3)电缆固定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5倍;电缆移动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8倍。

3.0.1.5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导线两端应牢固地压接相应的接线端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3.0.2 起重机上电线管、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 钢管、线槽应固定牢固。

3.0.2.2 露天起重机的钢管敷设,应使管口向下或有其他防水措施。

3.0.2.3 起重机所有的管口,应加装护口套。

3.0.2.4 线槽的安装,应符合电线或电缆敷设的要求,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4 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

4.0.1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前,应核对设备尺寸;其设备安装的部位、方向及管线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

4.0.2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2.1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0.2.2 配电屏、柜的安装,不应焊接固定,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4.0.2.3 户外式起重机配电屏、柜的防雨装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4.0.3 电阻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3.1 电阻器直接叠装不应超过四箱,当超过四箱时应采用支架固定,并保持适当间距;当超过六箱时应另列一组。

4.0.3.2 电阻器的盖板或保护罩,应安装正确,固定可靠。

4.0.4 制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4.1 制动装置的动作应迅速、准确、可靠。

4.0.4.2 处于非制动状态时,闸带、闸瓦与闸轮的间隙应均匀,且无摩擦。

4.0.4.3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其制动器的动作时间应一致。

4.0.5 行程限位开关、撞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5.1 起重机行程限位开关动作后,应能自动切断相关电源,并应使起重机各机构在下列位置停止:

(1)吊钩、抓斗升到离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处;起重臂升降的极限角度符合产品规定;

(2)起重机桥架的小车等,离行程末端不得小于200mm处;

(3)一台起重机临近另一台起重机,相距不得小于400mm处。

4.0.5.2 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横向窜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4.0.5.3 撞杆在调整定位后,应固定可靠。

4.0.6 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6.1 控制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4.0.6.2 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与监视,操作方向宜与机构运行的方向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的规定。

4.0.7 照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7.1 起重机主断路器切断电源后,照明不应断电。

4.0.7.2 灯具配件应齐全,悬挂牢固,运行时灯具应无剧烈摆动。

4.0.7.3 照明回路应设置专用零线或隔离变压器,不得利用电线管或起重机本身的接地线作零线。

4.0.7.4 安全变压器或隔离变压器安装应牢固,绝缘良好。

4.0.8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两台电动机应有同步运行和同时断电的保护装置。

4.0.9 起重机防止桥架扭斜的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0.10 起重机的音响信号装置,应清晰可靠。

4.0.11 起重量限制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4.0.11.1 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

4.0.11.2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4.0.11.3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电源,并应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5 工程交接验收

5.0.1 起重机进行试运转前,电气装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5.0.1.1 电气装置安装已全部结束。

5.0.1.2 电气回路接线正确,端子固定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楚。

5.0.1.3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5.0.1.4 电源的容量、电压、频率及断路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和使用设备的要求。

5.0.1.5 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5.0.1.6 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备经检查和调试完毕,校验合格。

5.0.1.7 安全保护装置经模拟试验和调整完毕,检验合格。声光信号装置显示正确、清晰可靠。

5.0.2 无负荷的试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 操纵机构操作的方向与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5.0.2.2 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并测取空载电流。

5.0.2.3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5.0.2.4 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5.0.2.5 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

5.0.2.6 采用软电缆供电的机构,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运行机构的速度一致。

5.0.2.7 两台以上电动机传动的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运转方向正确,起动和停止应同步。

5.0.3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3.1 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作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

5.0.3.2 当起吊1.25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

5.0.4 当进行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4.1 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5.0.4.2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1.1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5.0.5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5.0.5.1 竣工图。

5.0.5.2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设备及材料代用单。

5.0.5.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5.0.5.4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检查、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5.0.5.5 调整试验记录(包括设备、线路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等)。

5.0.5.6 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7

1、入室注意条款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2、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3、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学校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