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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同学会章程(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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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同学会章程(精选8篇)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1

总则

为了构建健康和谐的秩序,体现同学之间相互平等和尊重,使同学会得以持续发展,特制订以下章程,供大家遵守。

一、诚信原则

1.同学会成员须恪守诚信,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不得利用同学会平台从事违规违法事宜,一经查出清除出同学会,情节严重者同学会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3.不得采用欺骗的手段利用同学会资源不当获利,一经查出清除出同学会,情节严重者同学会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请诉讼。

二、入会原则

1.本届清华大学总裁班正式学员自愿入会,并承诺遵守同学会章程;

2.非本届学员需要由本届学员引荐,经由三分之一以上同学(15人以上)认可方可入会,并承诺遵守同学会章程;

3.如退会,须公开发表退会声明,并不得继续以同学会会员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三、组织原则

1.班委会成员由同学会推举产生,设正副班长、组织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

2.每届任期一年,一年后经同学会表决决定是否留任,经由三分之一以上同学(15人以上)表决方可生效;

3.班委会成员不享受任何报酬,自愿接受推举并承担责任和义务。

四、信息管理

1.微信群仅作为同学会互动交流的平台,禁止播发推销性质的广告;

2.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作为同学会资源分享和商业信息推广平台,经审核,可以发布同学会成员企业的介绍以及产品说明;

3.在同学会内部分享得到的商业机会/机密,未经发布人允许,不得擅自对外转发。

五、聚会原则

1.AA制,本着节俭原则,不宜铺张,由发起人在活动之前告知人均费用,不得超过50元/人,鼓励通过团购的方式购买;

2.家庭聚餐,客方自带食材,主方负责提供烹饪设备;

3.异地邀请,如主方自愿支付,则每餐人均消费50元以内由主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客方承担。交通住宿由主方视具体情况而定,不攀比、不勉强。

六、学习原则

1.不论是否参加进阶培训,均以自愿为主,不得强迫他人参与;

2.鼓励分享,不局限于清华总裁班课程,同学认为有价值的学习内容均可自愿和大家分享;

3.有条件的同学可以组织其他同学到自己所在企业单位参观交流。

七、商业原则

1.同学之间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商业合作,但务必信守承诺;

2.同学之间的商业往来均以自愿为主,不得强迫他人参与;

3.同学之间任何商业纠纷须通过合规方式解决,同学会不介入调解。

八、经费来源

1.日常聚会的尾款;

2.同学会内部自愿捐赠;

3.其他赞助。

九、费用管理

1.同学会经费仅限于同学会活动使用;

2.经费由生活委员代为保管;

3.定期公布费用结余情况。

十、隐私原则

1.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同学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2.尊重同学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公开对方财产、婚姻等信息;

3.不得擅自利用同学会以及他人名义开展商业活动;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命名为“x大学---xx同学会”以下简称“清大同学会”。

第二条 本同学会是由x大学xx市中小企业领军人才战略发展高级研修班学员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际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原则下,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学习、交流等活动,实现延续友谊、互帮互助、资源共享、共同进步的目的;建立起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诚信共赢的职业道德。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联谊事宜由大会决议,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同学理事会。

第二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凡清济研修班在读及历届毕业生承认本章程、愿履行义务者, 均可成为会员;凡为同学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经会员大会通过、批准,可授予“荣誉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 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 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本同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同学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同学会的有关会议,有权参加同学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有对会务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获得本会服务和获取本会出版的刊物的优先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同学会章程。

(二)执行同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决议,积极支持和参加同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同学会形象和声誉。

(三)积极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计献策,努力完成同学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向本会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五)按时交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退会,必须书面通知本协会,年度活动不少于六次,参加活动少于50%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除名或退会者,均不退还会费。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任务

第一条 本同学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会员进行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教育,不断提高会员素质。

(二)制定并实施会员在各行业的自律公约。反应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连接枢纽作用,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以及法律、会计、审计、融资的咨询、交流、投资等服务,组织会员考察访问、帮助会员企业开拓市场。

第二条 本同学会主要任务

(一) 弘扬爱国主义思想,倡导报国奉献精神。

(二) 开展多种多样的联谊活动,加强信息沟通。

(三)推动海内外专家、学者和企业人事之间的联系,增进互相了解,在科技、文化、经济等领域展开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会员发挥综合智力优势,为企业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为各会员企业的发展开展各类咨询、信息服务和人员培训。

(五)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宣传。

(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反应会员企业的需求,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七)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交办事项。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一条 组织机构

(一)本同学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在本同学会主要负责人的指导下,依照同学会的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二)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会员代表由全体会员组成。

(三)会员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需由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表决通过的方能实施。但提前或延期召开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条 会员大会主要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及管理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商议基金使用,及投资方向收益。

(五)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 会员大会需全体会员出席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生效。因故不能参加的会员缴纳壹仟元现金请假费,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大会的会员,扣除会费以示警告(收费资金注入会费管理)。

第四条 每年举行一次会员大会,专题会议可协商召开。

第五条 本同学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三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会长、秘书长经过选举可以连任(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第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常任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非常任理事(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2名)组成。

理事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表决通过的方能实施。但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 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会员的吸收与除名。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九条 理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其他形式召开。 第十条 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大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议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本协会开展对外交流和协调工作。

(五)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十一条 本协会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受本协会委托,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本协会及有关机构开展工作。

(三)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五章 经费及管理

第一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同学会成员每年1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伍仟元人民币)。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或活动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透明;财务状况按季度公示。

第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国家捐款的必须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尊重捐赠、资助者的意愿。

第五条 本协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会员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方可修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 本协会终止后所剩余财产,经会员大会商议表决后处理分配。

第三条 本章程 x年 12月 28 日经清济研修班同学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员会议表决通过。

第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八章 纪要

一、x年1月20日左右将组织全班活动,届时举办同学会成立大会。

二、本次会议同意组建成同学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组成成员为:张新华、王长青、田胜利、朱建丞、龙彦辉。

三、筹备会员会全权负责同学会组织的各项任务。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xx中学xx届2班同学会”。

第二条xx中学xx届2班同学会是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 所有在2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筹备小组。

第二章同学会筹备小组职责

第六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三)有拉帮结派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六条本会设立筹备小组(人数16人)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七)财务总监2名: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第五章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十七条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活动的时间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或转帐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条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及奶奶爷爷)的逝世,大会将给予20xx元纸帛金以示心意。并安排5位或者10位同学参加出殡仪式,具体出席的同学按排班表轮值出席,出席同学作为同学会的慰问代表,必须举止适当,谦恭有礼。

(三)对于个别同学特殊原因失业,经济困难的,大会将给予一定的生活支持并尽力帮其介绍工作以便度过难关。

第十九条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同学会微信群上公布。

(二)五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五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筹备小组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30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微信群或者QQ群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转为同学会基金。

第六章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筹备小组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通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春节正月初四举行,小聚会可选择节假日举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同学会会长、副会长、财务总监和连络组长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四是传递正能量,干实事。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副会长、理事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三条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x年2月11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4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xx县xx中学xx届高中五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同学的一个自发性联谊会,本会宗旨:增进友谊、互助互勉、共同发展、回报社会。

第三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

第二章会 员

第四条 本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1、会员:凡是xx县xx中学xx届高中五班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加入会员。

2、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教师。

第五条 会员义务

1、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和会员守则。

2、维护同学会利益。

3、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助的会员。

4、尽力而为多缴会费。

第六条 会员权利

1、会员(包括特别会员下同)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2、每个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委员会工作的权利。

3、每个会员拥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4、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七条 如有严重违反同学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同学会利益行为的会员,同学会委员会可以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 会 费

第八条 会费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每年200元起,不设最高限额。每年3月份整月为会费缴交时间,由各会员汇到指定账号。会费不足时,由理事会研究可向会员征收少量会费。

第九条 会费管理:

1、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由秘书长和财务处负责共同管理,费用开支由会长、副会长一名联审批。

2、会费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专门帐号定期存款,作为基金实现保值。秘书长负责分类列帐,撰写财务报告,经会长审批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筹措会费的来源(含交费清单)和支出项目的详细说明。

3、会费的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 区域内及跨区域联谊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参与活动的会员自愿赞助。联谊规模及意义较大,确需在同学会基金中列支的应在事前征得会长同意。

4、秘书长与财务处负责收集、整理、记录、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报帐)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并对以非现金(报帐)方式提供赞助的事项进行估值,列入非现金赞助科目。

5、因工作失误造成财物损失的人员应该追究其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6、已经缴纳会费但未能参加同学会聚会活动,、被撤销会员资格、私自退会的会员不退会费。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职务如下:

1、名誉会长一名,为同学会的总顾问。

2、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

3、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事务,负责日常工作。

4、秘书长1名(兼财务总监),秘书处人员5名,具体负责活动组织、经费预算及筹资方案

5、会计、出纳各1名,负责具体管理资金账户,汇报本年度会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会费预算。

第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以下方式选出:

1、会长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出。

2、副会长、秘书长由会长根据各地区会员的得票情况提名,在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任。

第十二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 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不含特别会员)出席并通过才有效。其具体职责为:

1、听取与评议同学会委员会的工作;

2、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

3、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4、审议会费收缴支出情况;

5、讨论并决定其他旨在达到本章程第二条所指之目的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 聚会与活动

第十四条 全体会员聚会:按照 “一年一小聚,三年一大聚”的目标,每届委员会五年内应组织五次以上会员聚会。聚会活动规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次有新意,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增进友谊,奉献爱心,催人奋进,享乐人生的盛会。如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跨区域活动:倡导会员借出差及闲暇之余,给老同学打个电话、问一声平安,看一看昔日风华正茂的少年脸上是否又添上了岁月的沧桑。

第十五条 参加会员家庭之婚庆、吊唁等活动(具体方案另行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同学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人员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会长,以便联系。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县xx中学xx届高中五班同学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时起生效。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理工大学x教授师门同学会。

第二条 会员:理工大学x教授各个历史时期招收的硕士生、博士生,承认本同学会章程,均可自愿加入本同学会。

第三条理工大学x教授师门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四条宗旨:延续x教授全体弟子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扶贫济困,促进发展。

第五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六条同学会的联谊事项由会员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七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八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会员与母校及各界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第九条建立和维护同学会微信群和订阅号,使之成为会员与老师之间及会员之间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十一条 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第十二条 负责同学会经费的收集、管理及使用,并不定期向会员公示。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凡是理工大学x教授招收的硕士生、博士生均可自愿参加本同学会。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 会员享有选举同学会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四)参与讨论和制定同学会的制度、规则、活动计划;

(五)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自觉维护母校理工大学、x教授以及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及时更新和通报个人联系方式,互通同学信息;

(六)积极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各项同学会相关工作;

(七)及时反馈对同学会的各种意见或建议。

第十六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母校理工大学、x教授以及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的行为,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九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名誉会长一名,由x教授担任名誉会长;

(二)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兼任财务负责人)、理事6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五章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不设限额,每年缴纳一次。

第二十二条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

对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特殊困难等会员提供帮助;

对母校85教研室贫困硕士生、博士生进行扶持,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会员在微信订阅号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并向会员公示有效后方可支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xx中学xx届初一8/初二6/初三6同学会(简称:“”同学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同学自愿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营利性的联谊互动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长期发展。秉承“和谐友爱、健康快乐、内外同心、共创辉煌”的理念。广泛联系沟通信息,发起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第四条、会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是xx中学xx届初一8/初二6/初三6都是同学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同学会章程,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热爱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在各行业的优势,为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维护同学会的名誉和利益,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做损害同学会集体利益的事。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对同学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表决有关的决议。

(二)、参加同学会各项聚会活动,分享同学会的信息,享受同学会资助。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

第八条、同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学会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同学委员理事会为最高执行机构,委员会设顾问1名,会长1名,副会长2名,执行理事5名,财会核算理事小组2名。

第九条、同学委员会:

(一)、定期组织全体会员开展聚会活动。

(二)、执行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

(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母校及各界交流。

(四)、同学会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

(五)、为筹集同学会基金,带头、鼓励会员向同学会捐款、捐物。

第十条、会长:全面指导、监督同学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密切海内外同学的联系,争取海内外会员多捐款项。

第十一条、副会长(常务理事)

(一)、审议理事会提出的有关事项。

(二)、总体负责同学会相关的工作安排及计划。

(三)、代表同学会处理日常工作事项。

(四)、监督同学会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执行理事(组织委员)

(一)、了解和掌握国内国外会员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网络);平时多与同学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有关材料,为常务理事提供信息便于决策。

(二)、配合理事会组织、策划会员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增强凝聚力。

第十三条、财会核算小组(会计、出纳)主要负责同学会资金管理,每季度在网上公布收、支情况,凭证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及时提供有关收、支信息。

第四章、经费来源与财会管理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一)、同学会活动的经费主要是全体会员自愿捐赠,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

(二)、社会各界团体、个人资助。

(三)、海外会员由所在国家或地区设立专职联系人,负责会员捐款事谊。

第十五条、财会管理

(一)、本会资金属于同学会所有,设立银行帐户,由会计、出纳统一管理,理事会监督使用。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同学会资金。

(三)、凡属本会资金不得外借,不得投资,不准挪给它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最佳的使用效果:主要用于如下开支

1、同学会集体重大活动费用;

2、有关同学会活动的日常费用;

3、上述1、2、项开支必须经常务理事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全部或不少于三分之二以上同学委员会签名才能生效;

(四)、理事会(常务理事)召开会议,组织其他活动所需的费用不得在同学会资金中支出。鼓励理事会人员自愿摊销或采用募捐方法解决。

第五章、聚会与活动

第十六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本着“一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

第十七条、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活动。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本着积极参与,服务同学,无么奉献的精神,做出内容丰富、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听取会员的意见,报请会长审核,会长接到报请后应在3天内答复。

第十八条、聚会前同学们积极出谋献策,听从大多数人的建议,服从安排,有资源的同学请积极提供各种便利。

第十九条、活动内容尽可能帮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一次聚会都是一个凝聚友情,充满激情,令人难忘的盛会。

第二十条、1.xx中学(同学)微信群是同学们联系沟通、倾吐心声的平台,欢迎各位同学多多利用空闲时间进群聊聊,多多与同学们交流,达到培养同学感情及资源共享目的。2.“”公众号是用于宣传同学集会活动和公告发布平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同学会委员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同学委员理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施行。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为非营利性组织,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

第三条本会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增进了解,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延续同学友情。同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本会由以下成员组成:凡是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承认本会章程都是同学会会员。会员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参与活动。

第五条 会员权利

(一)会员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同学会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三)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委员会工作并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维护同学会利益;

(二)执行同学会决议;

(三)接受并完成同学会委托的工作;

(四)维护同学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五)尽力而为多缴会费,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助的会员;

(六)积极参加同学会活动;

(七)积极向同学会提供支持。

第三章 会费

第七条 会费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不设限额。会费不足时,由委员会研究可向会员征收一定金额的会费,用于平摊活动开销。

第八条 会费管理

(一)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

(二)会费的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为”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

(三)财务总监负责收集、整理、记录、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报帐)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

第四章 组织

第九条 本会设立委员会,负责同学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执行。职务如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总监、委员。

1、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

2、副会长1名,协助会长办理事务,会长因故不能主持同学会工作,由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

3、财务总监1名,负责会计事务。

3、秘书长1名,负责协调同学会的各项工作。

4、后勤部长1名,负责联系车辆、酒店、KTV等。

4、联络组4名,其中各地区联络人4名,具体分为成都、广东、浙江福建、上海及其他地区。1名负责叙永当地的联络工作。

第十条 会长、副会长、委员由以下方式选出:

1、会长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会员中选出。

2、副会长、委员由会长根据各地区会员的得票情况提名,在会员中选任。

第十一条 委员会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二条 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出席并通过才有效。其具体职责为:

1、听取与评议同学会委员会的工作;

2、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

3、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4、审议会费收缴、支出情况。

第五章 聚会与活动

第十三条 全体会员聚会:按照 “每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组织同学聚会,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由同学会秘书长及各地区联络人负责通知。聚会一般历时1天,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增进友谊,催人奋进,享乐人生的盛会。如有多数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同学会的活动事宜由委员会共同商讨决定,其活动开支经会长同意后在财务中进行报销,会费收支和结余情况,每季度向同学公布一次,可利用同学聚会或在QQ群内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同学会委员会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委员会,以便联系。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时起生效。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xx县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包括辍学、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三条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十条建立同学会网站,使网站成为会员之间及与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一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凡是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均可自愿参加本会。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顾问若干名;

(二)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财务负责人1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为方便联络,在同学分布的主要区域设若干名常务理事,并安排1名片区负责人(一般由副会长兼任)。

第十九条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条理事会所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

第五章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每人每年20元收取,原则上会员应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一次性缴清五年的会费。

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交由片区负责人缴存入财务帐(每年月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

第二十二条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和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支出额为每人次500至3000元。会员的上述情况由理事会各地的常务理事及时掌握,并报片区负责人,再由片区负责人报会长决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