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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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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精选3篇)

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 篇1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要求,特制订《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望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在校生,在校园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各班班主任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开展教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强预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及时处理。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指导。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学校督导室要对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大丰教育局督导部门报告。

5、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部责任人汇报。 五、奖惩 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 篇2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和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安保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安保处组织校委会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商店、宿舍楼、实验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四、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安保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 篇3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要按省教委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基本标准》的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 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