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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招生简章(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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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招生简章(通用3篇)

考研招生简章 篇1

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校前身是x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专科学校,以后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师范学校。x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师范学院。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

目前,学校现有42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和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拥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21个二级学科、拥有教育硕士、化学工程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国家“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计划”专项推免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师范学院x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260名左右,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统考生)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规模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如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则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符合条件(3)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四)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流程。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者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1.网上报名

(1)报考者(不含推免生)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9月—10月,具体参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参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除各类推荐免试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缺一不可。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具体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同时请及时关注师范学院网站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打印《准考证》

x年继续实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参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查阅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

1.初试时间:参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大体时间在4月,具体以学校公布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二区线为准。

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以学校公布内容为准。

七、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二”为国家统一命题,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凡专业目录中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3.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哈、维),专业考试科目可以使用哈萨克语或维吾尔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4.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中“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主要接收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专项推荐免试生。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

我校全日制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二-三年。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xx〕1号文件,国家已于20xx年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

学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师范学院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制度,同时加大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各类奖学金奖励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信息),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九、联系方式

师范学院单位代码:

通讯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政邮编:

联系部门: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QQ考研咨询群: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赵老师 任老师

考研招生简章 篇2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x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x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x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复试、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x年10月10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照相。 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x年12月24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精神,我校原有的在职攻读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从x年起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学位证书。

(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应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四)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为3个学期,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五)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六、警务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我校警务专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人民警察(含武警现役的警卫、消防、边防等警种)。

(二)警务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警务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四)公安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公安技术(交通管理)、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公安技术(警务信息技术)等研究方向考生须具备理学、工学本科专业背景。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x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x年招生计划为40人,供参考)。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生源范围为: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为上述生源范围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四)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在网报阶段需到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接受资格审查,凭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在教育部指定的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六)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x年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该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x年该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招生计划单列,考生性别不限。

(四)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九、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x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x年为508人,供参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75人。

(二)女生录取比例

考虑到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25%。

(三)在校管理和毕业就业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全日制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106号)文件精神,我校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均为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公开招录考试。

(四)推免生接收

x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x年接收44人,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五)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xx〕19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学费8,000元/学年,3年共计24,000元;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3年共计30,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2年共计30,000元。

2.关于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3.关于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关于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5.以上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均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6.住宿费为900元/学年。

7.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六)考试资料

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自命题科目,有考试大纲可供考生复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下载),复试考试科目暂无考试大纲。

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xx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邮编:

(三)电话:

(四)网址:

考研招生简章 篇3

代码

xx大学的学校代码为,xx大学报考点的代码为。本简章所指的教育硕士(Ed.M)的专业代码为,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代码为1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培养目标

面向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相关教育领域,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和研究能力及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骨干教师和教育技术人员等卓越教育工作者。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a)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b)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 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日期:x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所有报名参加xx大学招收攻读教育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xx大学报考点,并到xx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有关详细情况参考《xx大学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5. 考试

考生首先参加初试,初试成绩达到参加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初试

x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x年12月14日至x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科目共四门,情况如下:

研究方向

政治、外国语、业务一

业务二④

01 教育技术

②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③ 204英语二或242德语 (任选)

④ 333 教育综合

研究方向01:834 教育技术学

02 科学与技术教育

研究方向02:870 科学技术概论

03 教育管理

研究方向03:871 教育管理学

04 职业技术教育

研究方向04:877 职业技术教育概论

以上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它科目的参考书目与考试大纲参见《x年xx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含初试科目大纲)》。

考试地点为xx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为x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信息通过xx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其他有关详细情况参考《xx大学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复试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口试结合。复试的具体内容由xx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确定,参考如下:

“教育技术”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教育技术综合”,参考书目为:《教育技术学》,何克抗李文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

“科学与技术教育”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科学与技术教育综合”,参考书目为:《科学技术概论(第2版)》,胡显章、曾国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2月。

“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教育管理综合”,参考书目为:《教育管理学(第3版)》,陈孝彬、高洪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

“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参考书目为:《职业教育教学法》,徐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12月。

6. 录取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xx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拟录取的硕士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有关材料。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5)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7. 学费、学制与学习年限

入学后采用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参加xx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学制3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最长可延长至4年。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学费为36000元人民币,按学年分期缴纳。奖学金体系由xx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中心另行制定与发布。

8. 其它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xx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xx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9. 咨询方式

xx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中心:

地址:赤峰路67号xx大学南校区第三教学楼405室

邮编:2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