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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变压器租用合同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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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变压器租用合同(精选3篇)

配电变压器租用合同 篇1

变压器租用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变压器租用: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变压器,同时还应交付合格证证复印件。

二、租用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

三、租金及电费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万元,共计______万元:电费为实际使用度数*电力局规定的____元每度。

乙方应于接收时向甲方支付前一年租金_____万元,以后电费采用先使用后支付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电费。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变压器手续齐全,负责电力局的有关手续及有关当地百姓有关用电方面的矛盾协调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变压器。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变压器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变压器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5、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变压器,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6、甲方应保证出租变压器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变压器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7.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变压器,除电力局停电及正常维修外不得拉匝限电,如电力局停电及正常维修应提前一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如有以上情形甲方应赔偿乙方应无故停电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变压器。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变压器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变压器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变压器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变压器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变压器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付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已方执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委托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虚拟主机租用合同

服务器租用合同

配电变压器租用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变压器租用: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变压器,同时还应交付合格证证复印件。

二、租用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

三、租金及电费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万元,共计______万元:电费为实际使用度数*电力局规定的____元每度。

乙方应于接收时向甲方支付前一年租金_____万元,以后电费采用先使用后支付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电费。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变压器手续齐全,负责电力局的有关手续及有关当地百姓有关用电方面的矛盾协调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变压器。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变压器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变压器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5、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变压器,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6、甲方应保证出租变压器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变压器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7.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变压器,除电力局停电及正常维修外不得拉匝限电,如电力局停电及正常维修应提前一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如有以上情形甲方应赔偿乙方应无故停电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变压器。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变压器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变压器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变压器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变压器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变压器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付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已方执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委托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虚拟主机租用合同

服务器租用合同

配电变压器租用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根据 20xx 年3 月 日 设备项目(招标编号:( HNQSZB20xx0045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原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当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二、变压器型号规格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合同金额(单位:元)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四、设备质量要求及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卖方对设备提供不少于 24个月的保修期(设备另有超过24个月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保修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违约处理。如因买方使用不当造成故障,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五、交货预约期: 30 天 ,如有变动,买方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需提前交货的,则提前半个月通知卖方交货,卖方必须按买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需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卖方保管不另收保管费。

六、机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6.1合同所定货物卖方在生产前应向买方确认规格型号参数,买方有权变更招标文件中投标货物的型号规格,价格变更参考原相同或类似的投标型号.

6.2 设备制作过程中,卖方应配合买方监造人员对设备制作过程经行质量检验。

6.3安装调试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6.4卖方人员在安装调试期间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卖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交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及相关的配件和技术资料,以及免费为使用单位培训维修人员。

七、质量保证:

7.1卖方送货到工地指定地点后,对设备应妥善保管,以保证安装顺利和延长使用寿命.

7.2卖方设备安装调试安毕,并在工程竣工经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内,为买方提供免费服务.

7.3如发生故障,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能知后立即答复,并在24小时内到达买方进行维修.

7.4卖方要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及其内在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八、付款方式

8.1签订合同后,卖方提供能够满足设计院设计要求的图纸、资料后十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计 180000 元。

8.2设备到达现场安装检验合格后,并且买方在收到卖方全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65 %,计 585000 元。

8.4余款 15%,计 135000 元作为质量保修金,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运24个月内,在此期间产品因设计和制造质量问题损坏,卖方负责更换,更换后,设备质量保证期(24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买方七天内支付。

九、验收

9.1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和卖方提供的设备验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

9.2设备到达工地现场后,由买方会同卖方、接收方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设备验收。

9.3设备安装调试经自检合格后,由买方、安装公司、监理公司及当地质检部门负责验收。

十、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总共 24个月。

十一、违约责任:

卖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包括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交货)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五;同时,买方将罚没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十二、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对方责任。

十三、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开封市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

十四、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开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执三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