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罐车的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中的保价条款是限制承运人赔偿责任的一种格式条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见(如民航行李运输、快递服务等)。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水泥罐车的运输合同,欢迎大家参阅。
水泥罐车的运输合同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应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采购,数量由甲方验收,质量由甲方控制,所有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控制。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道路由甲方负责。
3、合同到期后,剩余原材料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需要留存则按市场价格估算。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根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从本工区工程开工到本工区工程竣工结束。
2、混凝土数量:根据甲方所在工区施工任务确定。
三、混凝土供应价格
混凝土拌和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为:48元/m3,本工程合同单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采用 “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内容(人工费、机械费、电费、管理费、利润等)的所有费用(含乙方应缴纳的税金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如特殊砼甲方要求清洗碎石,为此增加的工费给予调整,调整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甲乙双方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复杂因素,除上述情况(碎石清洗)外,此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月份验工计价:甲方计划部门对截止当月二十五日实际完成并检验合格工程数量核实编制验工计价表,结算数量以搅拌站电脑打印的小票为准,小票需经甲方拌合站调度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乙方每半个月把小票统计上报给计划合同部(小票原件由甲方计划合同部留存)。
2、甲方每月按验工计价金额80%支付到位(含抵扣电费、材料款等),留20%作为保证金。
3、因业主对甲方进度款拨付不到位时,可能造成甲方对乙方进度款拨付不及时,在此期间(计价后15天内),乙方不得停工。超过20天后,如果甲方不支付费用,由甲方负责一切后果。
4、末次结算: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由甲方计划部门提供末次验工计价,办理末次结算。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建设搅拌站的临时征地,负责搅拌站基础、场地硬化、施工用电由高压线经变压器引至低压配电柜。
2、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到场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3、甲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养护室及设备由甲方设置;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实验室设备由甲方设置。
4、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5、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供应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单和施工配比单。具体生产时间听从甲方站长、调度的安排。
6、甲方质量监督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阻挠。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调度的安排,及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甲方调度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委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签收。
7、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整,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备机械设备:120型搅拌站2台(乙方负责拌合站的安装、调试)、ZL50装载机2台、8m3砼运输车12台、100t电子衡1台、75KW发电机2台、碎石清洗机1台。乙方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2天维修保养)24小时随时供应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况除外);保证6月28日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拌合站电路(包括照明用电)、油库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需甲方代办,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在施工高峰期所需混凝土的运输,按照甲方施工计划调整机械配置。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按规定时间运至甲方施工现场,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提供给乙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配料单进行生产,如果生产出的混凝土和甲方提供的配料单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指挥,不得故意刁难和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人员,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管理人员(包括试验室)在搅拌站的生活用水、用电。
7、乙方保证搅拌站运营至甲方工程全部完工方可撤场,如果提前撤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蚌客运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施工作业。
4、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包保责任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在本工程施工中(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弃碴场弃碴,并符合甲方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如因乙方自行随意弃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解决。
2、乙方应在施工中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措施不当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如有发生,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3、乙方对搅拌站废弃的各种垃圾、废水、泥浆的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搞好职工宿舍内务卫生和食堂饮食卫生,生活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允许乱搭工棚,注重搞好环境卫生。
5、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穿戴整齐,行为文明,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不得随意进入周围居民生活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
6、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上级检查搅拌站的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单位所在地辽阳市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日期:
水泥罐车的运输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 (项目名称)顺利完成,保证乳化沥青运输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运输车辆要求: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罐内干净清洁、无渗漏及其他污染物。
2、甲方乳化沥青运输任务约 吨,结算时以磅单数量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任务后,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运输到工地,并对甲方所运乳化沥青全过程安全负责。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自乳化沥青装上乙方车辆后,其责任随之转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轮胎损坏、违章等,预计不能按时到达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车辆必须完成本合同运输任务,如中途停运或不履行合同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五、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运费单价为 元/T.KM(含税及燃油费用),从工程开始到结束单价不调整。
1、经双方协商洒布费单价为 元/T(含税及燃油费用),从工程开始到结束单价不调整。
六、其它事宜:
(一)本合同条款受《合同法》保护,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二)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改变合同有关条款。
(三)合同签订后,如果因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水泥罐车的运输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是一家资质齐全的专业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公司,日常业务中有大量混凝土运输业务;乙方个人拥有 壹台辆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并配有专业驾驶人员,希望承接甲方的混凝土运输业务。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商品混凝土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运输内容:
1、 货物品名:各种标号的商品混凝土。
2、 运输目的地:甲方销售客户所在的工地,具体由甲方指定。
二、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属于乙方所有,车牌号为:,罐体标定容积为12立方米。
三、委托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长期,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没有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运输费用:
1、内转运输每立方米混凝土际方量计算。
2、出内转工地元元30km以上每公里加
3、如发生运水、拖泵业务,每车次元
4、每月25——月底对账运输费用,运费=运输单价_运输方量。双方确认无误后,运输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给乙方。每半年支付80%,剩余20%双方解除合同后3个月以内付清。(以上价格均由 甲 方代扣税后价格)
5、每车保底方量为5m?,若不满5m?,则按保底方量计算。塔吊斗转停三小时以上每立方加5元。
五、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1、运输车辆所配驾驶员为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上岗资质,其工资、奖金、社保等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2、乙方的驾驶员工资由甲方代发,乙方此车辆按揭款由甲方代为垫付。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销售所需的合理的调度和安排,随叫随到,与甲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任务。
4、乙方驾驶人员应严格按照商品混凝土运输技术规范开展运输业务,不得偷卖货物,并在运输过程中保证罐体转动,确保在途运输时间符合甲方要求。
5、乙方应为其运输车辆购买足够的保险(项目和保额),本委托合同期内,乙方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本合同确定的运输车辆原则上专用于运输甲方商品混凝土,未经甲方许可,严禁乙方将其运输车辆用于其它商混站的混凝土运输。
7、甲方应在商混站内为乙方车辆提供清洗水源和停车场所,免费为乙方运输车辆使用。
水泥罐车的运输合同4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保障甲方商品混凝土运输的需要,乙方成为甲方的运输承包单位。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1、租赁设备型号、期限: 设备名称:混凝土罐车,数量 ,租赁期限
2、乙方罐车在租赁期间内必须长驻甲方搅拌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动。必须保证甲方用车。
3、租赁单价:运输里程:单边0-15公里内按23元/方计算,单边15公里以上每方增加1元,35公里以上价格双方另行商定。拉水、拉沙浆15公里以内,按150元/车计算,尾料、小方量按8方/车计算,塔吊、斗转每方补贴5元,在工地超时,超过2个小时,按5元/方补贴,重返按双倍计算。运输里程由甲方确定,若乙方提出异议,由甲乙双方实际确认。
4、结算、付款方式:每月25号甲方派专业人员兑票,在5个工作日之内,经双方签字确认办理结算书。次月的5号之内付租赁款的80%,余额在3个月之内一次付清,依此类推,年底付清余额。
5、乙方驾驶员必须全部遵守甲方对驾驶员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6、甲方必须无条件协调交警、路政,如发生罚款,由甲方承担,如驾驶员闯红灯、闯电子眼、逆行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交警、路政协调费400元/车,在结算书里扣除。
7、乙方长租罐车可在甲方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单价以甲方核定的为准,油款在每月办理结算书时从乙方租金中扣除。甲方提供免费住宿,工作餐按规定在结算书中扣除。每月结算书余额与扣除金额必须明细。
8、甲方合理用车,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每月的全勤内除修车2天外,甲方对乙方的砼方量保底1300方/月,如达不到1300方,每车按1300方计算。
9、如果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撒漏,由乙方自行负责,私倒余料,或把料转移到其他工地,车辆发现一次将严惩,处罚500以上5000以下,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水泥罐车的运输合同5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略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 承运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水泥罐车的运输合同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