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协议 > 协议书 > 委托购销合同协议书(3篇)正文

《委托购销合同协议书(3篇)》

时间:

委托购销合同协议书(精选3篇)

委托购销合同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设住房事宜。经友好协商并制定本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第一条:拟建住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毛坯房(以最后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项目位于项目一期的第 号楼第 单元第 层 房,价格每平方元,房号为,共计套。合计建房款人民币(小写)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拟建房款分两批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叁日内,甲方支付拟建房款总额的50%即元,金额大写。在该拟建住房建设达到正负零时支付剩余建房款即元,金额大写。

第三条:拟建住房竣工时间为:年月日前。

第四条:本合同期内,甲方对拟建住房可自由更名一次(免费更名),甲方须书面向乙方提供受让人资料并签署相应合同。

第五条: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建房款,乙方

可以解除本协议并退还已收建房款。乙方承建的房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在约定日期前竣工,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退还全部建房款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签订《认购书》。届时如果甲方不能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认购书》,甲方所交的建房款无息退还。

第七条:在履行本协议中各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海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八条:乙方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本协议的履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本协议的有效施行提供法律保障。具体服务律师是 (执业证号: 电话: )。

第九条: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两份。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建房款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电 话: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开户行:

地 址:账 号:

E-mail: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委托购销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守信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质量标准: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产品包装标准:按甲方常规包装标准。

四、货物交付地点及费用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仓库且承担运输费用。

五、运输方式:汽运。

六、结算方式:乙方付甲方货款的30%作为订金,余款货到付款。

七、交货周期: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10天交货至乙方东莞工厂。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或提交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货发至乙方仓库,为了确保产品由承运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发运到达乙方,乙方收货时或委托第三方收货时(乙方须出具委托书给甲方),请仔细检查货物,如无疑问请在送货回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再交承运单位交回给甲方,如有问题,请在送货单上注明,并由送货人签字确认。

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电话:电话:传真: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委托购销合同协议书 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