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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商店加盟合同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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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商店加盟合同(精选3篇)

连锁商店加盟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意向加盟者姓名)、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乙方出售之品质与卫生安全,规范乙方经营安全,维护就市民健康,经双方同意签订此合约,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有早产品,乙方只能销售甲方所提供的,严禁乙方私自销售自行采购(除甲方认可的自购辅料以外),乙方违反此规定参照《直销员管理条例》规定处罚,并乙方独自承担自行采购销售带来后果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条 合约有效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正式离职之日止;期满本合约效力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约应另行签订。

第三条 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是合格安全,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行驶监督权,并保证在乙方销售出去的产品都经过乙方感官检验鉴别,如因乙方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其产生的后果,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责任。

第四条 乙方同意于合约有效期间内随时接受甲方不定期对乙方安全、卫生、行为规范等项目的稽查和考核,其稽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存在明显产品问题造成的检查、取样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配送给乙方的,乙方接收时有权利对甲方配送数量和质量的查验,确保万无一失,乙方接收后的产品必须确保在适宜的贮存和售卖,乙方对所有销售的产品在出售之前进行查验,确保安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方接收非乙方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损坏和变质产生的退货,因产品本身的缺陷导致乙方不能销售的,乙方正常退回后,将不计入乙方的订货金额。乙方不得销售过期、破损、变质的,违者将接收甲方的处罚,并承担其销售产品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甲方接受乙方不定期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针对乙方反馈的问题,甲方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整改和回复。

第八条 乙方本着诚信经营、礼貌服务的原则,不得与顾客发生不文明纠纷,并妥善处理好该网点的顾客反馈和投诉,自己解答不了的,

第一时间上报给片区巡检。

第九条 乙方所自制的非直接销售的调味料、配料如因品质或安全问题致使消费者健康和利益受损,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第十条 乙方同意如因违反本合约或本公司各有关规定而损害甲方或者消费者之权益时,乙方愿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约经双方同意订立,双方应确实遵守。

第十二条 本合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连锁商店加盟合同 篇2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_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12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连锁商店加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互利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指定

1.1 产品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指定乙方作为其在指定区域内(见下文定义)的授权经销商,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销售,推广并运营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1.2 指定区域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取得的授权仅限于在 (称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和推广。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产品直接销售或是变相销售给指定区域以外的任何用户。乙方不得在明知其销售对象将会在指定区域以外使用甲方的产品,或是将会将其购买的甲方产品转让给指定区域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时仍然向其出售甲方的产品,否则将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3 独占性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给予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销售网校产品的授权为排他性的授权。但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在指定区域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地区向任何人销售网校产品的权利,但事先需同乙方进行协商。

1.4 限制竞争性行为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地区经销与甲方的产品相互竞争的其他产品或服务,不得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

2.期限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给予乙方的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算。期满双方希望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需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乙方承担的责任

3.1 乙方有义务在指定区域内为销售甲方的产品积极开发市场,包括为经销甲方产品配置必要的销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并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培训。

乙方应确保其销售人员在销售网校时,如实全面地向客户介绍产品的特性,功能,安装及使用须知,收费状况,不得做出虚假或是误导性的陈述。

乙方须保证对甲方产品的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以保持甲方的形象。

3.2 乙方应随时向甲方反馈有关网校产品的市场销售,影响网校销售业绩的重要因素变化,用户投诉,产品缺陷及安全等情况。乙方需对其提交的各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3 乙方履行本协议中的义务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甲方的产品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或是重大合同所引发的法律责任,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3.4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妥善安装及使用,甲方将会安排对乙方的销售人员进行有关销售网校产品的必要培训,包括有关产品知识以及推广活动等。乙方应按要求指定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培训。

3.5 乙方所销售,推广的网校产品必须直接向甲方采购。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采购仿制或是伪造的网校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索相应的经济损失。

3.5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甲方的版权和著作权。

4.甲方承担的责任

4.1 有偿提供网校教育,教学资源及资源建设服务;

4.2 有偿按乙方要求定制课件;

4.3 提供网校软件应用平台;

4.4 提供运营培训与指导,提供运营标准资料;

4.5 进行市场策划和市场培训,条件成熟时可有偿派专人配合市场开拓工作

4.6 提供有关网校卡制作样本,宣传资料样本,包装样本,广告说明样本;

4.7 对当地合作伙伴提供有关产品的资料,及技术咨询;

5.特别约定

5.1 (1)网校加盟类别

一、入门型

加盟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甲方提供______年技术支持及服务。具体产品功能及服务内容见附件。

二、标准型

加盟费用为______万元,甲方提供______年技术支持及服务。具体产品功能及服务内容见附件。

三、加强型

加盟费用为______万元,甲方提供______年技术支持及服务。具体产品功能及服务内容见附件。

(2)加盟费用支付方式

加盟类型为:

在乙方选定加盟类别后并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加盟费用的______%,计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加盟类别对乙方进行产品安装,调试,培训服务。在产品安装,调试,培训结束后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加盟费用的______%,计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系统稳定运行______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加盟费用的______%,计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以后每年乙方需支付甲方系统升级维护费用为所加盟类别费用的______%。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2 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即可开展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

5.3 服务及保修

根据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加盟类型,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的全方位服务。乙方对售出的网校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如果用户就网校产品的使用或是质量提出投诉而乙方无法妥善解决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同甲方进行现场检测。

5.4 产品销售价格

乙方在销售网校产品时应当遵守甲乙双方所协商确定的统一价格政策,乙方不得单独进行更改,如需进行变动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 使用权限约定

乙方根据本协议取得在指定区域内以自己的名义推广,销售网校产品的权利。本协议的订立除所合作的产品及业务外;任何一方并不因为本协议的签订而成为对方的联营伙伴,合资经营者,代理人,特许权使用人或另一方的授权代表。任何一方无权以对方名义或代表对方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或在任何方面对对方构成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7. 终止

7.1 基本规定

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九十天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7.2 甲方其他的终止权

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1) 在乙方发生资不抵债,破产,解散等情况,或进入类似步骤或程序,受到刑事指控,或者在乙方的业务中起主要作用的股东发生资不抵债,破产,解散,收购,合并或兼并,死亡,精神失常,残疾,退出或受到刑事指控;

(2) 在授权经销商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或合伙企业的情况下,发生资不抵债,破产,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乙方的业主或合伙人之一受到刑事指控,乙方的合伙关系解散,或进入类似步骤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