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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聘用发型师劳动合同(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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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聘用发型师劳动合同(通用3篇)

理发店聘用发型师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店,担任发型师工作,聘用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可续签)。

二、乙方上岗后,试用期一个月的待遇为工作业绩扣除成本的 %提成,一个月后待遇为工作业绩扣除成本后的 %提成,推销产品、卖卡等服务项目按公司规定预以提成。

三、甲方收取乙方生活费 元,签订合同时先交 元,上岗后根据月收入情况从工资中扣除,扣满 元为止,合同期内为乙方发放生活费 元,且合同期满甲方一次性奖励给乙方 元生活补贴。

四、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每月 号发放工资和生活费;

2、凡签约达三年以上者,甲方不定时的派乙方外出培训,培训费由乙方垫付,合同期满后指定客达 以上甲方一次性报销乙方的培训费;

3、甲方在乙方不能胜任本职代作时可辞退乙方,且退还乙方所交生活费;

4、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生活费甲方不退;

5、若乙方严惩违犯甲方规章制度或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甲方决定开除乙方的,乙方所交生活费作为处罚金。

五、乙方义务和权利

1、自觉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不向外界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合同执行期内禁止在同行店工作;

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享受甲方一切福利待遇;

4、合法、诚信工作,不准欺诈顾客,对顾客造成伤害和社会影响的,责任自选承担;

5、由于工作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甲方可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满不愿续签,乙方必须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若不提前告知,视为违约,所交生活费不退。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合同自行终止

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

2、违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所交生活费不退);

4、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复工者。

七、违约责任

签约后,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以上条款,若中途毁约乙方所交生活费不退,且扣发当月业绩提成,作为违约处罚。

签订此合同后,以前签订合同自行作废。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理发店聘用发型师劳动合同 篇2

乙方:

受聘职位:

个人联系电话:

个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甲方因业务需要,在本着平等、公开、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聘请乙方为甲方 店之发型设计师,为顾客进行美发服务,达到甲乙双方双赢的目的。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甲方

1、乙方需认真细读此合同,待签署后,本合同书自动产生法律效应

2、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正式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乙方提出续约,则另行签署此合同。

3、合同期内,乙方作息时间必需按照甲方规定安排,如有迟到、早退、正常工作日不上班(未批准请、休假)、不按规定休假者,甲方将按相应规章予以处罚。

4、乙方之具体工作主要是为顾客设计发型。

5、乙方工作模式由甲方设定,乙方需按甲方设定之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顾客投诉、返工、工作不专心、服务态度差、不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不服从主管或经理调度、和同事不团结者,甲方有权依据公司制定之奖罚制度对乙方实施相应处罚。

6、乙方合同期满离开公司,(至少三个月内)不得在甲方经营店两公里范围内同性质之经营店工作

7、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性质及能力,提供相应之技能提升。甲方将与俊美公司合作,为乙方全年提供二十堂课,帮助乙方学习成长。此技能提升费为每月400元人民币整,乙方每月需向甲方缴纳200元人民币,其它200元由甲方资助。乙方每月之技能提升费都将在当月工资中自动扣除。

8、甲方为乙方提 。甲方未提供之需消费项目,乙方如有需要,需自行消费,与甲方无关。

9、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之工资提成如下:乙方指定客户产生之业绩按 %提成,非指定之客户业绩,按 %提成(其它项目依据公司相应规定提取。

10、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解除合约,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之住宿、餐饮以及水电等工作外开支。

11.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乙方受聘上岗前需向甲方缴纳 元人民币风险金,待甲乙双方顺利履行完合同后,再予以退回。如合同期内乙方未按正确程序请辞离职,甲方将没收此保证金。

乙方

本人已详细阅读了此合同书的内容,深入了解了在合同期内本人应该尽到的责任与义务、奖罚制度与提成。本人接受此份合同的所有款项,如有违反,甘愿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则经由双方协定修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理发店聘用发型师劳动合同 篇3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20--年5月30日起,三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出资方式

1、甲方:乙方:丙方:

2、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按纯利润甲方为%,乙、丙方为 %分配。

3、股份分配在年底十二月核算分配。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三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2)对于三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3)负责统筹财务审批。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3、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

(3)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通报三方。

第五条:三方合作经营本项目,是独立核算体制,自负盈亏。

第六条: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的职任原则,如造成重大误失,不管谁方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

第七条:如造成经济问题一律由个人承担负责,本企业一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全部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帐利润核算股份退股。

第八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作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后即为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