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协议 > 其他 > 合同范本 > 聘用合同 > 上海市教职工聘用合同【汇总三篇】正文

《上海市教职工聘用合同【汇总三篇】》

时间:

上海市教职工聘用合同(精选3篇)

上海市教职工聘用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产品制造方 :嵊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销售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嵊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市场区域销售的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合同书,共同遵守。

一、 合同基础

1 、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及相关情况:

地址:嵊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

邮编:

法定代表人:邢某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务登记号:

2 、乙方法人注册登记及相关情况: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3 、产品认知认同:甲乙双方均对产品的技术含量与实用性能有共同的认知认同度。

4 、市场认知认同:甲乙双方对产品市场推广价值与市场营销的潜力有相同的认知认同度。

5 、诚信互助、竭力同心:甲乙双方均同意在诚信基础上,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共同

做大做强产品大规模市场营销,使产品更好地发挥出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 区域和任务

1 、经销区域: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区域内经销甲方产品,乙 方在此区域的经销权是独家总经销(还是非独家总经销)。

2 、任务: 各级经销商的任务参考表

序号 经销级别 年任务金额(万元) 首 次 提 货金额(万元) 合同保证金(万元)

1 市级

2 县级

3 专营店级

说 明:

1 、考核销售均以销售金额为主,销售的数量为辅

2 、此表仅为参考,根据各个行政区划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车辆保有量,双方商定的年销售任务与金额为准。

经甲乙双方商议最终确定的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年销售任务为 __________ ,该任务是第一年的销售任务。考虑到第一年市场培育周期等因素的影响,甲方同意乙方第一个年度的销售任务有 30% 的降幅,从第二经营年度开始,乙方每年完成 _________ 的产品销售任务。乙方,首月提货不低于 _______ 件;首年首季度的提货不得低于 _______件 。

考虑到市场饱和度的问题,如合同期超过三年的,从第四个经营年度开始,甲乙双方视市场情况,共同协商年销售任务的增减幅度。

产品名称:空气热水器、恒温除湿机( 产品功能详见使用说明书)

四 、 甲方责任

1 、产品的质量有保障。

2 、承担款到按时供应并办理运输的责任。

3 、负责产品营销的免费培训策划指导。

4 、按时提供样品给乙方,样品提供方式按本合同“特别约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5 、为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授权与行政支持。

6 、为乙方提供有关甲方产品宣传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供乙方编制总经销区域内的市场销售资料使用。

? 乙方责任

1 、招商:负责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大规模招商策划与组织工作,并力争在短时间内( 3 — 5 个月内)发展 10 家以上忠实于产品市场营销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分销网点规模,为确保营销任务完成奠定可靠的组织保障。

2 、广告宣传:负责在销售区域内,与报刊、电视媒体建立合作关系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活动,使产品的知名度深入人心,为形成市场热卖抢购之势奠定基础。

3 、公关:在销售区域内,开发高层次权威性的各类公共关系资源,为取得市场营销大捷开辟快捷方式的营销通路,并为市场营销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4 、签约谈判:不断提高产品营销谈判的技巧与水平,加快销售签约谈判的效率,以促进快速发展下一级分销商的成交与销售。

5 、编制在所属区域内的、符合当地市场情况的全面而完整的、高水平的产品市场营销手册,以促进各分销系统的销售效率与业绩的不断提升。

6 、督促与指挥在当地与各分销商销售合同的履行,协调各分销系统按时付款提货,并向甲方按月通报分销区域内的销售情况。

? 共守规则

1 、 定期会晤

甲乙双方在本《经销商合同书》签订后的履约期间,双方一致同意每月或不定时进行会晤,相互交流,研究对策,总结经验。 2 、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签订本《经销商合同书》确定的双方合作关系,是一级营销合作关系,是高层次的商业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意见分歧时,双方均应理智地友好协商解决,以维护双方合作的共同利益并获得双赢

3 、相互负责

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均应坚持相互负责的合作精神,认真对待合作过程中面向市场客户的一切承诺与约定,以避免发生不良的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给双方中任何一方造成损失与危害。

4 、信守合同

甲乙双方一定要坚持“两个信守合同”:一是要信守共同签订的本合同书的各项条款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二是要共同信守面对市场的销售合同书各项条款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客户提供圆满的服务,以取信于客户与市场。

? 特约约定

1 、乙方应及时将银行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以备甲方作为发货依据及查证之用。

2 、如果甲方货源供应紧张,乙方应提前 15 天订货,并支付当批货款 50% 的订金,在甲方发货给乙方时,乙方电汇支付另 50% 的余款。甲方收到全款时立即给乙方发货,并将发货凭证(铁路托运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凭传真到当地铁路火车站提货,铁路运费甲方负担。

3 、在乙方经销的区域内,甲方不得直接单方面再与第三方签订任何销售合同书。(双方另有协商约定的除外)

4 、乙方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跨区域签订销售合同或销售产品,也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并形成相互竞争的产品。

5 、乙方在销售业务活动中,要始终坚持维护甲方的产品商誉与企业形象。同时,还应监督所销售区域内的各分销商共同维护甲方产品的商誉与企业形象。如发现有损甲方产品商誉与企业形象的任何行为与现象,必须及时纠正并妥善处理。如需要甲方支持时,必须及时通报甲方,并提出支持处理的方案意见供甲方参考。

6 、价格保密:价格在市场营销链中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也是属于高度的商业机密之一。因此,甲方在对来自乙方签约的经销区域内的电话咨询答复时,只能对外告知零售价一个价格,以免无意中泄露价格底牌,而造成乙方在销售区域内开展工作时的被动与价格混乱。

7 、甲方新开发的同类更新换代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并在同等条件下应由乙方销售。但需以另签的相关合同书为准。

8 、甲方要求乙方在授权经销区域内,应发展各级分销商或代理商,其任务是 3 个月内发展 ____ 家分销商、半年内发展 ____ 家分销商、一年内发展 ____ 家分销商。(分销商可以是大型汽修厂连锁总店,也可以是各类经销商)

9 、样品试用采用先买后送的方法供应 , 乙方按市场零售价的 50% 将样品款汇至甲方账号后,甲方即发样品给乙方。待乙方首次提货时甲方按乙方购买样品数量赠送等量产品给乙方。样品购买量限 元以内。

10 、质保退货约定

因产品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并由退货人经鉴定确认后(以书面鉴定报告为准)可以退换产品:

(1)

(2)

(3)

1 、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供销价格表(以下简称价格表)作为互利标准的依据。价格表以本合同附件单独签定并另行保存。

2 、价格表的基准价至乙方批发价(或零售价)之间的差价部分为乙方的收入,但乙方必须执行双方签订的价格体系,不得擅自提价和降价。否则,对扰乱市场价格的违约行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情节严重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赔偿。

2 、因违约造成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的全部金额。

3 、违约方因违约行为间接造成的损失,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准确的评估,也应如实向守约方作出相应的赔偿,其评估依国家规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准。

十、合同附则

1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 ____ 年,自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合同到期前 60 天,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合同到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延期合同时,即视为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 、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销售合同,在本合同终止时仍未执行终结的,甲方应继续保持供货,支持乙方在销售区域的分销商完成该类合同的供销任务。乙方的权益顺延至该类合同终止时止。但乙方签订的分销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有效期 90 天。

4 、合同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对本合同修改补充完善。修改补充协议一经双方正式签订后,修改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不符的条款,以修改补充协议为准,其余条款仍按本合同执行。所有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以正式文本为准,口头协议无效。

5 、本合同附件《销售价格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双方未能一致同意前,擅自在销售业务中修改或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6 、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应处理。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字: 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上海市教职工聘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全民所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卢湾区____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________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市教职工聘用合同 篇3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上海市旅游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邮轮产品名称。

团号:。

组团方式(二选一)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及经营许可证编号)。

出发日期,出发地点。

邮轮途中停靠港口。

岸上游览地点。

结束日期,返回地点。

第二条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邮轮上舱位类型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邮轮上用餐次数,标准。

岸上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

岸上往返交通,标准。

岸上游览交通,标准。

岸上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次数。

岸上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岸上用餐次数,标准。

岸上地接社名称,地址,

岸上地接社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三条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邮轮旅游意外保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已经阅读并明确知晓上述保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甲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邮轮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费人民币元/人。

相关投保信息和约定以保单及其保险条款为准。

第四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邮轮船票费(含邮轮上指定的舱位、餐饮、游览娱乐项目和设施等);□船上服务费(小费);□港务费;□签证费;□签注费;□乙方统一安排岸上游览景区景点的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其他费用。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元,大写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邮轮及岸上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2.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3.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等,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4.甲方应当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及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自觉参加并完成海上紧急救生演习,对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5.甲方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法律、法规规定及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禁止带上船的违禁品。甲方应遵守邮轮禁烟规定,除指定的吸烟区域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

6.在邮轮旅游过程中,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财物。

7.在邮轮上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认真阅读并按照邮轮方《每日须知》和活动安排,自行选择邮轮上的用餐、游览、娱乐项目等。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8.甲方参加邮轮旅游以及岸上游览必须遵守集合出发和返回邮轮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约定的方式解决,不得损害乙方和其他旅游者及邮轮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邮轮(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影响港口、码头的正常秩序,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入境证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甲方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游的,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11.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邮轮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邮轮船票或凭证、邮轮旅游产品说明、登船相关文件、已订购服务清单,应由甲方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甲方,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4.乙方应在出团前,以说明会等形式如实告知邮轮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

5.当发生延误或不能靠港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发布信息,告知具体解决方案。

6.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依法对甲方信息保密。

7.因航空、港务费、燃油价格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七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最低成团人数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甲方不适合邮轮旅游的情形

因邮轮上没有专科医师及医疗设施,邮轮离岸后无法及时进行急救和治疗,为防止途中发生意外,甲方购买邮轮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邮轮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邮轮旅游活动。如隐瞒有关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邮轮旅游,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一)甲方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双方约定扣除必要费用的标准为:

1.行程前日至日,旅游费用%;

2.行程前日至日,旅游费用%;

3.行程前日至日,旅游费用%;

4.行程前日至日,旅游费用%;

5.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二)甲方因疾病等自身的特殊原因,导致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二选一)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旅游费用-( )-( )-( )-( )

□2.双方未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旅游费用X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一)或(二)约定标准扣除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八条责任减免及不可抗力情形的处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旅行社免责

1.因甲方原因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应协助处理。

2.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甲方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可能导致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情况时,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1.行程前发生的,甲方可以按(1)或(2)选择(二选一)

□(1)甲方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①在不减少行程自然天数的情况下,启航延迟、港口停靠时间缩短、返航延迟抵达:船方提供餐食和各项服务,乙方退还旅游费用总额的%。

②无法停靠目的地港口:退还该港口的港务费以及未发生的岸上观光费用。

③行程自然天数减少: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按照减少行程的自然天数所占计划行程的百分比退还旅游费用。

□(2)甲方不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上述约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元退还甲方。

2.行程中发生的,按上述(1)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行程前日至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2.行程前日至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3.行程前日至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4.行程前日至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5.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的旅游费用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甲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乙方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乙方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甲方、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甲方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旅游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乙方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1)、《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2)。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的旅游行程单、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 充 条 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住所: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编:邮编: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