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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商品预付款(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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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商品预付款(通用3篇)

消费者购买商品预付款 篇1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购《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 ),土地证: 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乙方采取——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 万,尾款 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 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_________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_ 天,甲乙双方于___ 年_____ 月 ______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注明:

1、该房为__________房。

2、卖方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契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并配合过户。

3、卖方必需保证交易的房产(财产)无债权、债务及产权纠纷,无一房多卖现象。

4、买卖双方商议同意交易的房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方)承担。

5、如上述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以产权面积为准。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富鑫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见证方:______________(签章)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见证方经办人: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消费者购买商品预付款 篇2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进行商品交易为达到平等、互利、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购买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详见如下清单。

二、收款信息 户名:赵春玲

收款账户: 开户行: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支付总货款的%给甲方,即人民币元(大写 捌万伍仟陆佰叁拾玖元整 ),剩余的%货款在甲方交完货并且乙方验完货的一个月内付清,即人民币 元元(大写 元整 )。

四、特别条款

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即确立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对所供产品严把质量关,杜绝伪、劣等不合格产品进入乙方餐厅。

3、甲方所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4、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每次送货交易时,甲方均需出具出库明细单,乙方签字验收。

5、甲方不得无故,擅自调整酒水价格。如因厂方下文通知要求或市场形势变化需求而调整售价的,乙方应配合执行。但甲方应在提前 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6、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总值的1%的罚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月日至月日止。期满,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消费者购买商品预付款 篇3

近日,小河消费者协会黄河分会运用“定金”与“订金”的不同含义,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

20__年12月2日,消费者张某在小河黄河路某家用电器专卖店购买家用热水器、抽油烟机等家用电器,口头讲好张某第二天前来提货,张某当场交纳了500元的订金,商家出具给张某“订金”500元的单据。当天张某回家后,发现家人在其他商场已经购买了这些电器并已安装,随即赶往该商家说明情况,要求退回押金,商场认为张某违约,不予退款,张某随即到黄河消协分会投诉。

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分会进行调解。经调查,投诉内容属实。消协工作人员按照《消法》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在宣传上述法律法规的同时,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耐心说服,指出经营者不能以拟定的格式单据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对双方解释了“订金”和“定金”的不同含义,被投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退回“订金”500元,同时工作人员也指出张某在购物过程中未和家人沟通造成经营者的不便,也有一定过错。

通过调解,经营者称通过该事件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表示在今后经营中一定合理、合法,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