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协议 > 其他 > 合同范本 > 劳务合同 > 建筑施工员劳务合同【汇编3篇】正文

《建筑施工员劳务合同【汇编3篇】》

时间:

建筑施工员劳务合同(通用3篇)

建筑施工员劳务合同 篇1

甲方(项目部):

乙方(施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石总场西部牧业员工宿舍场地地坪

第二条 工程地点:石总场大连路路口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方式:单项清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作内容:甲方合同内所有砌体(混凝土、平场地、垫石子、洒水、打夯)清工单价为_________元/㎡。施工中一切用具均有乙方自理,甲方负责混凝土拉到现场,其他一切工序由乙方负责,并做好落手清。注:以上内容都按图纸工作量计算。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质量规范,若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规范而造成的材料浪费,甲方有权开罚款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乙方进场后,每月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80%。 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一、质量管理

甲方提供乙方质量要求和技术交底,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绝对服从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在日常质检和分项工程验收时,必须达到所定标准(具体见技术交底)。

二、甲方职责和权利

2.1 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审核乙方施工方案,全面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2.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交底,周、月进度计划,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监理和甲方的指令,但对不合理因素,可提出建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蛮干

2.3 甲方及时组织、参加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验收。

2.4 甲方对有特殊贡献的给与一定奖励,对工作中个人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和权利

3.1 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及承诺。

3.2 严格执行公司和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3.3 严禁未经甲方及设计和监理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施工图纸内容,如有发生造成的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4 如乙方严重违反《劳务承包合同》,工程工期、工程质量不能保证,现场管理混乱,甲方和公司利益受到损失,信誉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赔偿部分损失外,还要追究乙方责任,清除出场。清除出场按总工资的70%结算工资款。

3.5 必须认真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派专人现场全权负责协调管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

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文明施工等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乙方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偷盗,若发生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公司规定予以重罚。乙方的所有作业人员,正确的使用“三宝”,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若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正常工伤按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处理。

五、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员劳务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梁平县政府工地人工挖孔桩基础施工劳务承包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人工挖孔桩基础

四、劳务分包范围:

1、人工挖桩孔、护壁钢筋支模、拆模、砼搅拌运输、护壁浇灌砼、水磨钻、剔芯等全过程。

2、提供本承包范围内工种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成套设备、设施(包括空压机、抽水机、风管成套送风、空枪、模板、吊机、水磨钻、卷扬机、小型工具等)以及完成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的搭设和拆除。

3、现场材料的清理、堆放、场内清洁卫生及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工作。井口防护、挖完后的盖口、砼封底直至钢筋笼放入井内前的抽水清底等工作。

五、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工期十二天内将现有的十九个桩水磨钻完成,其它二十六个挖孔桩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处罚乙方每立方米20元(即后水磨钻按350元/立方米结账)。

六、工程质量要求:

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每桩坑必需按四方要求全部护壁,桩垂直度误差外围桩2CM,内总桩3CM。桩顶至桩底持力层由验桩各方认可为准。

七、工程单价:

工种单价:

1、本工程挖孔桩无论回填方、原始土方、软土、页岩均按综合单价每立方米95元计算。

2、钢筋:凡有钢筋护壁每米加20元钢筋工工资。

3、水磨钻:统一按370元/立方米计价。

八、付款方式:在施工期间,中途借少量的生活费,主体工程修至正负0以上第二楼之后一次性付清所有人工挖孔桩款项。

九、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书执行。

十、双方责任与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与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技术,在乙方进场开挖桩前进行技术交底(交桩开挖中心线)。

(2)甲方随时对乙方进行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提出的整改应坚决执行,监理、建设单位提出等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均应不折不扣的执行。

(3)四方提供乙方本工程所需的水、电(电以现场配电箱为准,配电箱外的电线由乙方自理,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甲方对该项工程只提供主材(护壁钢筋、水泥、河沙、石子)其余辅材均由承包商(即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与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约定的工期完成指定的挖孔桩任务并根据施工图和技术交底要求,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因乙方违反设计要求、操作过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听指挥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认真落实。

(2)乙方必须确保农忙和节假日期间的施工所需劳动力,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的一切后果。

(3)乙方必须保证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延误工期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

(4)乙方必须按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内保证施工任务,合理安排各工序劳动力,做到工序有效衔接。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检查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的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向四方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所用水磨钻、提升机、空压机、电钻、搅拌机、抽水机、水管、安全设施等完成桩孔成形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7)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浪费、损坏浪费施工的现象,需照价赔偿。

(8)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遵守国家和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及安全文明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十一、安全:

1、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包生产和工程中的安全规定,坚持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和原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病、伤、残亡事故,乙方自行负责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就安全技术措施等有关事宜,书面向乙方负责人交底。

2、乙方进入承包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事先登记注册,报甲方备案,对承包的工种,乙方应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3、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操作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在意义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自觉守纪,严格按规程办事,不违章操作。

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在检查生产和安全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代表提出,监督整改,乙方违章作业按甲方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5、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整改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并有权拒绝违指挥。

6、乙方凡有不适应高空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病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和50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不准进入现场施工,违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字后,乙方因自身原因的退场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其班组当月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乙方如达不到甲方提出的安全、质量、工期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所有入场人员均不提供食宿条件,由乙方处理。

4、乙方派住现场代表,必须监守岗位如果甲方查到不在现场,一次罚款500元。

5、甲方只对19条桩的水磨钻和26个挖孔桩进行发包,如乙方按时、按量、保质、保安完成上述工作量,甲方将按此合同执行再发包剩余孔桩数量。如乙方未达到甲方验收要求,甲方有权将剩余孔桩另行发包。

十三、争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附技术交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款项结清本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员劳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洽谈承揽装修业务;

2、甲方负责广告策划和发布,设计方案和制作工服;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甲方公司标志;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乙方应处理好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监理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义私自承揽业务,如有业务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承接;

7、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8、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9、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乙方自行办理所带队伍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11、乙方不得与现场监理人员及我公司其他人员私下交易,一经发现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水、电、暖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防水工程验收;

d、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壹万元作为质量保证押金,乙方承揽每个工程时,甲方从每个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每个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满两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押金待双方合作结束(合作结束时间为乙方最后接的工程竣工日)后满两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中期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待工程整体完工且业主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5%,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