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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样本【汇总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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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样本(通用27篇)

贷款合同样本 篇1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贷款合同样本 篇2

甲方:代款方(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担保方(开发商):

一、总则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请购房贷款事宜,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二、代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代款金额( )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元整小写: 元整

2.甲方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乙方购房款名义,交存 (转)入丙方在 行的存款帐户上。

3.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贷款利率为年息 %,起息按贷款实际发生日起计息;计息按贷款余额计算。

5.还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2)首期还款日: 年 月 日,计 元。剩余款期分期并于每月 日前偿还。

三、抵押物状况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贷款。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3.丙方应将贷款用于乙方所购商品房建设工程并保证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5.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偿债务,丙方保证代乙方履行该项义务。若丙方履行该项义务后,丙方可按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归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若有逾期,则按日支付应还金额 ‰的违约金。

2.乙方到期不清偿债务,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还款义务时,甲方有向丙方追偿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权利并可申请处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 )各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房地产登记机关存壹份。

2.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月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3

一、首部基本条款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贷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为抵押权人。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二、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诉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算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 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三、抵押物的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乙方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发放贷款。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权消灭。

(2)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可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终止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

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担保物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对偿还的贷款本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自身过错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款项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迟延付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继续按约履行借贷合同。

(2)甲方如未按《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还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有关合同费用的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担保方:

代表人: (签字)

地址: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4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贷款合同样本 篇5

合伙人:

合伙人: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合伙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现有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退货需提前 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负责经营、购进常用物品;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除。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审计机构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处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解决。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贷款合同样本 篇6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工作单位: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工作单位: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

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7

借款人:电话:通讯地址:

担保人:电话:通讯地址:

贷款人:

电话: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1.2金额(大写):。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资金周转。

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借款利率:2%。月利息。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利息。

2.2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第三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1.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2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借款人的义务

1.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1.2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1.3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1.4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1.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1.6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

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六条的第1.6小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1.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3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八条扣划约定

1.1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条款

1.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fanwen/1578/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签字)

担保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8

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 (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 的LIBOR为 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 保险公司 分公司办妥 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

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借款人(抵押人):

年月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9

贷款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借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自然人): 身份证号: 祥细住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话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

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保证金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进行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

6.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持不变。

6.3、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浮 %。

6.4、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 %。

6.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6.3款执行。

6.6、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6.7、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6.8、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6.9、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6.10、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

第七条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公司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7.1.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7.1.2、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

7.1.5、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7.2、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第八条 还款

8.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10.4、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10.5、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6、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条 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11.1、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1.2、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公司支付迟延违约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公司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贷款公司有权进行限期清偿,同时对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公司有权进行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6、借款人违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于收到贷款公司书面通知后7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贷款公司认可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公司有权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

12.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贷款公司、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若借款

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贷款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并赔偿损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向贷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声明条款

贷款公司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单位(签章): 贷款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手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10

(以下简称甲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 在天门市作用社贷款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 在市信用社贷款(大写: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乙方为 担保范围包括:全部债务本金、延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四、乙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

七、甲方承诺为 在信用社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按《职工个人收入证明》约定,按月从其单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个月内仍不能还清 所欠贷款本息,甲方将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双方载明的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11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样本 篇12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月息 1%,按季度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 1 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 1 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 _____元: ¥:_______________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月;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利率(包含综合费):月息 %。在借款时一次扣取。

4、借款到期一次归还本金

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将借款扣除利息后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应于本协议规定之日向甲方归还本金,逾期按日__ __ ‰向甲方支付利息。

6、丙方对本协议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7.丙方有权利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偿还借款及利息。

8.借款到期,如乙方不按期清偿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偿还本息。

9.丙方在代乙方向甲方偿还本金及利息之后,有继续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书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14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15

借款人(全称):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借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2、借款用途:经营投产

3、借款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

4、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见下表: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二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六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 方各执 份,自 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

借款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币种、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六、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价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八、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______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计算单位.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_____年____月____日 6. _____年____月____日

7. _____年____月____日 8. _____年____月____日

9. 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 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3. 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

十、借款担保

1.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抵押方式担保;

(3)质押方式担保。

2. 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3.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果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 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十一、借款人和贷款人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 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 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 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 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继续检查。

6. 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继续监督。

7. 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十二、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1. 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 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账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账户中款项的货币与贷款货币不同币种,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换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8)借款人挪用贷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9)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逾期之日起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十五、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至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办理合同确认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价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样本 篇17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作为担保。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将兰州银行金科支行柒拾万元贷款作为还款。

2、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18

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1.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结息方式: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保险公司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抵押人):

年月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19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以下统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项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并委托____________(开户行)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内容按借贷合同执行。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产业、产品发展方向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和经济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贷款。

三、乙方按季分别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监督检查。

四、甲乙双方应同努力,加强协作,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早出效益(或促进资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转)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 )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 )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20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产商)购买的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样本 篇21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 银行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年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昆明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及按手印):

甲方配偶(签字及按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贷申请书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5万<包括5万>以上月利息是八厘(0.8%),5万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利息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利息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以后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

3.选择月付请打钩( )选择季度请打钩( )选择半年请打钩( )选择年付请打钩( ) ,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富登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须向贷款方缴纳捌佰元作为合同违约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违约需支付给对方50%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在签定合同后支付激活金额2%的银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时去支付利息(银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后贷款方应当当日返还给借款方给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上)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贷款方富登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必须在一小时内放款转入借款方的帐户。

第十二条:请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签订,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立即生效,签好合同一个小时左右就可以没有拿到款你可以举报我们公司,这样我们公司属于违约是要赔偿的。

工商注册号:

担保方:

代表人签字: 借款方签名:

担保方律师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23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3%。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第五条 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两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 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地址:

电话号码:借款方:(签字)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2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样本 篇25

编号:20xx0

甲方: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甲方同意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购买乙方位于____住房项目时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乙方为购房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凭购房人提供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首期交款证明材料以及由乙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审核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发放贷款,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由甲方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全额划入乙方在银行开设的监管帐户。

2、借款人(购房人)以其购买的房屋作为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之前,由乙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乙方应自《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90天内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并协同借款人(购房人)将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

3、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清贷款本息后,甲方向其出具贷款结清通知书,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或抵押登记手续交由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三、权责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住房开发项目相关立项审批手续,并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合法性,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交房。甲方有权对上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乙方资信、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核定乙方可保证担保的推荐贷款额度,并收取推荐贷款额度的5%作为贷款保证金(须在甲方发放公积金贷款前缴纳);甲方有权拒绝超出核定担保额度的推荐贷款。

3、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之后,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并对该保证书所载房屋面积、房屋总价款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权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推荐的贷款申请人(购房人)进行审查,并于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5、在乙方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并协同借款人(购房人)将抵押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之前,乙方为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方为所有借款人(购房人)办妥《房屋产权证》和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之后,甲方清退乙方的贷款保证金,并免除其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6、在保证担保期间,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贷款保证金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如贷款保证金不足的,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授权扣收贷款的委托书不再另行出具,授权内容以本条内容为准:

(1)借款人连续三期,累计六期未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无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7、在保证担保担保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乙方出售的房产有产权纠纷的;

(2)乙方以出售的房产向第三方设定担保的;

(3)乙方与借款人(购房人)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

(4)因乙方原因,借款人(购房人)不按约履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

上述款项,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贷款保证金中直接扣收;如有不足,可直接从第六条规定的授权帐户中扣划,授权扣划委托书不另行出具,授权内容以本条规定为准。

8、乙方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甲方有义务支持、协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9、在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后,发生上述第六条规定之情形,依法处置抵押物时,如乙方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乙方可以合理对价一次性回购抵押房产。

10、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对推荐担保的购房人姓名、房号、推荐保证书编号、推荐贷款金额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随时接受甲方的核对。

四、其它约定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和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所建项目不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的;

(2)乙方丧失担保能力的;

(3)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危及甲方公积金贷款安全的。

2、乙方依本协议出具之推荐保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

即20xx年1月12日至20xx年1月11日止。

甲方有权拒绝超出推荐保证书有效期的推荐贷款。

3、若借款人在保证期间内连续三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应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采取相应措施,若甲方未履行该告知义务,则乙方的保证责任得以解除。

4、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附: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

甲方: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xx年xx月xx日

贷款合同样本 篇2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贷款利率:货款利息按月息*.*%计算。

5.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支付乙方利息。贷款期限届满,甲方返还人民币________整给乙方,同时结清所有利息。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还清本金,利息自还款日的下一个月终止。届时合同终止。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两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三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的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二)丙方的义务

1.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还贷款本息或因甲方违约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乙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贷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就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做出相应处理。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

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5)甲方每月_______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贷款利息。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贷款合同样本 篇27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鉴于:

1、甲方拟与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借款合同,拟借款金额为:借款期限: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提示: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以甲方自有的财产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方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甲方承诺乙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收取,共计;于X年XX月X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