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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S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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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S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NPS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

鉴于:

甲方为nps支付系统的主体企业,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乙方为其电子商务业务的开展加盟nps支付系统,共同致力于开拓电子商务事业,并自愿遵守本协议中各项条款规定。

第一条nps在线支付的基本服务功能

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提供以下各项服务:

1.1 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乙方的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nps网上支付系统与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至乙方。

1.2 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1.3 提供有偿网上广告服务

nps支付系统有极高价值的网上广告位置,乙方可在此以优惠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享受网上广告服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2.1 负责nps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第一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2.2 签订本协议后,为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操作流程,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接口文档中所述规范进行程序开发,甲方配合乙方进行技术联调。

2.3 负责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网上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并支持24小时在线修改、查询的功能。

2.4 按照nps支付系统现行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外币结算管理办法》与乙方进行货款结算。

2.5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支付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因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冻结该笔交易额或者冻结相同数量的交易额,待乙方妥善处理事件后方可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将此交易额转回持卡人帐户。

2.6 负责受理涉及nps支付系统支付结算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

2.7 承担乙方交易信息通过nps支付系统安全传输系统出现问题的责任(电信线路及银行系统的问题除外);出现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造成损失的情况时,甲方免除上述责任,但应对乙方户提供解释并协助乙方寻求补救办法。

2.8 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指定本公司客服专员随时为乙方服务,保证在乙方反馈问题后一个小时内响应。

2.9 乙方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未能联系上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此款未转帐给乙方)进行处理,并将持卡人在乙方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帐户。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责任

3.1 作为nps支付系统的加盟商,遵从nps支付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规定;享有nps支付系统为加盟商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和优惠条件。

3.2 如实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email信箱等资质材料;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对此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3 通过nps支付系统提供的安全网上支付平台,在互联网上开展方面的电子商务活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需严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独立承担由于该网站信息虚假、 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问题的责任。

3.4 使用甲方提供的管理系统,按照nps支付系统的结算流程,制定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3.5 按照甲方提供的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负责乙方的程序开发、调试。

3.6 乙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支付业务,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乙方必须在乙方网站引导持卡人到甲方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甲方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7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3.8 乙方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9 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号及网上结账操作密码,因乙方商户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 乙方接受本协议第五条款内容,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3.11 乙方会在网站内放置甲方提供的logo或公司介绍资料及连结。

第四条保证金条款

4.1 为保障nps支付系统会员的整体利益和网上支付交易效率,nps支付系统扣除乙方交易金额的百分之 做为保证金,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金会在每下___个月第七天退回给乙方。

4.2 在网上交易中,若乙方在发货、送货、退货等环节上,经常出现退款现象,甲方有权随时收取较高保证金额度或终止对其网上支付服务;

4.3 如因乙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致使甲方受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信用保证金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易金额中扣除。

第五条风险说明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支付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因此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帐务处理及结算

6.1 清算周期为 t+{ } ,甲方将乙方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6.2 最少清算金额 元,{扣除交易手续费后},如当天清算金额少于最少清算金额,甲方会推至下一个清算日。

6.3 双方对帐以nps网上支付结算系统提供的商家管理后台报表数据为准。

第七条退款

7.1 商家可以在商家管理系统中提出退款早请。

7.2 双方资金清算时,甲方退款给乙方或者乙方消费者的交易款项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网上支付服务费用和交纳方法

8.1 年服务费元

8.2 月服务费 元

8.3 终身使用费元

8.4 人民币交易手续费:按乙方网上交易额的 %从每笔交易中直接扣除。

8.5 乙方未向甲方交纳足额服务费,甲方有权自动终止服务。

第九条保密义务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已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被要求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作辩解或申请保护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0.2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协议双方同意,本合约之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11.2 因甲方过错,使nps网上支付系统不能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甲方应与乙方联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尽量保证先满足乙方的交易需要。

11.3 本协议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接口技术、协议及证书等,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网站和企业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商户支付端口的使用。

11.4 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请求赔偿。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2.1 由于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甲方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由于甲方服务器受到攻击,致使乙方受损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由于国家金融政策或银行内部系统升级以及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3 由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议定.。

第十三条权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才被视为生效。

13.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4.1 在合作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4.2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协议。

14.3 双方在合作中有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都可以立即终止协议,但必须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之后。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

16.1 本协议有效期 壹 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16.2 如双方未收到对方终止协议通知,此协议在到期日自动生效一年。

16.3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nps支付系统主体企业)(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开 户 行:开 户 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NPS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

鉴于:

甲方为nps支付系统的主体企业,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乙方为其电子商务业务的开展加盟nps支付系统,共同致力于开拓电子商务事业,并自愿遵守本协议中各项条款规定。

第一条?nps在线支付的基本服务功能

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提供以下各项服务:

1.1?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乙方的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nps网上支付系统与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至乙方。

1.2?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1.3?提供有偿网上广告服务

nps支付系统有极高价值的网上广告位置,乙方可在此以优惠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享受网上广告服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2.1?负责nps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第一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2.2?签订本协议后,为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操作流程,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接口文档中所述规范进行程序开发,甲方配合乙方进行技术联调。

2.3?负责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网上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并支持24小时在线修改、查询的功能。

2.4?按照nps支付系统现行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外币结算管理办法》与乙方进行货款结算。

2.5?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支付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因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冻结该笔交易额或者冻结相同数量的交易额,待乙方妥善处理事件后方可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将此交易额转回持卡人帐户。

2.6?负责受理涉及nps支付系统支付结算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

2.8?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指定本公司客服专员随时为乙方服务,保证在乙方反馈问题后一个小时内响应。

2.9?乙方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未能联系上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此款未转帐给乙方)进行处理,并将持卡人在乙方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帐户。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责任

3.1?作为nps支付系统的加盟商,遵从nps支付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规定;享有nps支付系统为加盟商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和优惠条件。

3.2?如实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email信箱等资质材料;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对此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3?通过nps支付系统提供的安全网上支付平台,在互联网上开展方面的电子商务活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需严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_____承担由于该网站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问题的责任。

3.4?使用甲方提供的管理系统,按照nps支付系统的结算流程,制定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3.5?按照甲方提供的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负责乙方的程序开发、调试。

3.6?乙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支付业务,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乙方必须在乙方网站引导持卡人到甲方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甲方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7?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3.8?乙方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9?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号及网上结账操作密码,因乙方商户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乙方接受本协议第五条款内容,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3.11?乙方会在网站内放置甲方提供的logo或公司介绍资料及连结。

第四条?保证金条款

4.1?为保障nps支付系统会员的整体利益和网上支付交易效率,nps支付系统扣除乙方交易金额的百分之做为保证金,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金会在每下___个月第七天退回给乙方。

4.2?在网上交易中,若乙方在发货、送货、退货等环节上,经常出现退款现象,甲方有权随时收取较高保证金额度或终止对其网上支付服务;

4.3?如因乙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致使甲方受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信用保证金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易金额中扣除。

第五条?风险说明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支付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因此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帐务处理及结算

6.1?清算周期为?t+?,甲方将乙方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6.2?最少清算金额元,{扣除交易手续费后},如当天清算金额少于最少清算金额,甲方会推至下一个清算日。

6.3?双方对帐以nps网上支付结算系统提供的商家管理后台报表数据为准。

第七条?退款

7.1?商家可以在商家管理系统中提出退款早请。

7.2?双方资金清算时,甲方退款给乙方或者乙方消费者的交易款项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网上支付服务费用和交纳方法

8.1?年服务费元

8.2?月服务费元

8.3?终身使用费元

8.4?人民币交易手续费:按乙方网上交易额的%从每笔交易中直接扣除。

8.5?乙方未向甲方交纳足额服务费,甲方有权自动终止服务。

第九条?保密义务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已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被要求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作辩解或申请保护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0.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_____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协议双方同意,本合约之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11.2?因甲方过错,使nps网上支付系统不能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甲方应与乙方联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尽量保证先满足乙方的交易需要。

11.3?本协议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接口技术、协议及证书等,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网站和企业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商户支付端口的使用。

11.4?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请求赔偿。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2.1?由于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甲方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由于甲方服务器受到攻击,致使乙方受损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由于国家金融政策或银行内部系统升级以及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3?由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议定.。

第十三条?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才被视为生效。

13.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4.1?在合作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4.2?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协议。

14.3?双方在合作中有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都可以立即终止协议,但必须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之后。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_____委员会提出_____申请。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

16.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16.2?如双方未收到对方终止协议通知,此协议在到期日自动生效一年。

16.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nps支付系统主体企业)(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NPS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海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方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方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方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方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方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方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方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方使用计算机通过internet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方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方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 业务流程

(一)丁方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方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方。若由于丁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方反馈。

(四)丁方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方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 服务的申请

丁方应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

丁方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帐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

甲、乙方对丁方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方,丁方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

丁方如需对上述申请资料进行修改,应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甲、乙方提交电子变更数据,甲、乙方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丁方变更是否生效。

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方应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方不得撤销该账户。

乙方将严格按照丁方申请资料中提供的帐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 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

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

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方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

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

乙方按丁方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方账户。

第六条 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

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方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i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方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方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 通知条款

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方。

第九条 电子数据的保存

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20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经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30天之前,如果任何一方未向其他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将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属几方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有过错的几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管制、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当事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三条 管辖

凡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有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生变化,直接影响本协议书履行的,应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甲、乙、丙、丁四方应按上述规定及时协商修改本协议。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四)通知地址。出现本协议项下应当书面通知的事项时,一方应按照下列地址通知其他方:

甲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