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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同【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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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同(通用3篇)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同 篇1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_________(大写)即(小写)_________%。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

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部门或单位)留存份。

出借方(签字):_________借款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院长。

丙方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的购买]

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1、产品名称:

2.2、型号:_.

2.3、产品数量:一台。

2.4、设备质量:与标书承诺一致。

2.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

第三条[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_________万元。

3.2、首付定金15万元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年月日履行

3.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118万元

3.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15万元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交货地点: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河南省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并终身负责维修,24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如果在3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1、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租期为两年,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后的对日。

6.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元整。

6.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元。

6.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20日前支付。

6.7、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9、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2、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3、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1、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2、为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4、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及对第三者的权利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2、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3、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2.4、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5、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2、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1、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_光机购置合同书》,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的《_光机购置合同书》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同 篇3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广西【 】共同签署。

甲方: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合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鉴于:

1. 甲方为清收债权(或维护权益),委托乙方为代理人,代理 。 2. 乙方是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 代理权限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1.2 乙方的代理权限以甲方签发给乙方指派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1.3 代理期限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直至案件终审审结(或执行结案或债权清收完毕)为止。(根据案件实际需要,可适当调整代理期限)

1.4 乙方的代理目标为:如代理清收债权的,代理目标为执行回款;如代理被诉案件的,代理目标为终审胜诉。

2.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经收取的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1.2 代理期限内乙方所代理事项未有实质性进展或甲方认为乙方继续代理已无实际追回财产的可能,在甲方发出书面督促通知1个月内乙方代理工作仍未取得实际成效的,甲方视为乙方无能力完成代理事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经收取的费用应该全额退还甲方。

2.2 甲方的义务

2.2.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

2.2.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 乙方的权利

3.1.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相关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3.1.2 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2 乙方的义务

3.2.1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 须尽职勤勉,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案件未审结或执结时,乙方需每半年向甲方书面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在诉讼结案或执行结案后,整理案卷,移交甲方一份存档,并提交结案报告。

3.2.2 乙方应依法尽职履行其代理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发生,否则,依法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承诺对因越权代理或其他违法行为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并按《保密承诺》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2.4 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在本代理项目中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代理其参与调解、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但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4. 代理费的计提与支付

4.1 代理清收债权的。回收为货币资金,计提基数为进帐的货币资金数额;如回收非货币资金资产的,计提基数为该资产评估值(或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价格)的 %(不超过70%)。计提比例为 %。

4.2 代理被诉案件的。代理费的计提基数为胜诉(免责)金额,计提比例为 %。

4.3 乙方代理收回货币资金的,甲方应以每次回收货币资金进帐金额为基数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支付时间为每笔资金到甲方指定帐户后 日内。

4.4 乙方代理收回非现金资产的,甲方应在取得该资产所有权或对该资产可以实际控制后 日内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4.5 乙方代理被诉案件的,代理费支付时间为甲方取得胜诉的终审裁决后 日内。

4.6 执行回转。乙方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方式执行回后,如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或错误执行而导致被执行财产发生回转情形,致使甲方最终回收现金减少,甲方有权按照执行回转金额对应的比例减少或要求乙方退回相应的代理费金额;如该回转涉及损害赔偿,且回转是由乙方原因所致,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 其他

5.1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关----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

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5.4 如果本合同的某条款被宣布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效力。

5.5 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

5.6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7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合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律师事务所(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