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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品牌推广服务协议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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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品牌推广服务协议(精选3篇)

年度品牌推广服务协议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执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 有限公司”品牌广告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为 有限公司的品牌设计顾问公司,负责 品牌设计策划工作(其他涉及第三方项目制作即各项成品制作,乙方具有优先竞标权)。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1、设计期限:

一年期为12个月法定工作日计算,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_ _月_ _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2、设计范围:

宣传折页(宣传单)、彩页、户外广告设计、海报、产品包装设计、封套、名片设计、信封、挂历、台历设计、数据表格表单及经双方协定的设计项目。

备注:

1、以上套餐价格不含印刷品、喷绘品等后期制作费用。

2、VI、期刊杂志、LOGO、宣传画册的设计不含在内,如有需要请另行洽谈。

3、全部设计工作须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4、如大型项目开发建设,大型品牌建立及推广,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需服务另立服务合同

二、费用

包年设计全案费用: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此费用不含税,不含任何其他第三方费用)。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按年签署合同,按季度结算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季度的费用(全案费用的2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第二个季度到期3日内预支付下个季度费用,以此类推。

备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四、服务承诺

1、广告专项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皆为乙方专业人士,广告出品均有各项目组总监级以上审核,以保证广告的专业水准。

2、乙方须成立专门广告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平面广告策划设计之专业服务,在合同期内,每月两次或以上及必须的工作会议由乙方项目总监带队到甲方现场与甲方召开广告工作报告会,如若甲方工作繁忙乙方则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具体布署广告工作计划

3、合作期内随时根据客户需要配合开展相关营销和产品平面设计、广告策划、制作执行工作。

4、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合同所规定范围外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如果有产生实际费用的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5、合作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到 市除外的各地市进行营销项目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所产生差旅费及住宿费由甲方承担,无需再额外补贴其他费用。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双方义务

为配合甲方的推广需要,甲乙双方同意不断的进行共同研究,通过乙方提供的专业宣传推广策划服务,协助甲方进行推广工作。

2、甲方权利义务

2.1合同期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应固定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品牌策略、平面广告策划思路、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及时全面的提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2.3 签字定稿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因此而产生的第三方成本费用以及所造成的工作延误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直接责任与损失。

2.4甲方应按照本合约书约定期限内付款,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如若甲方没按期限内付款,则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工作。

2.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指示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2.6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双方确认的广告推广计划,甲方有责任按计划安排实施。

2.7所有相关政府方面的手续报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任务。

3.2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设计中所需的各类图片及资料(有模特的图片须另行向甲方收取模特费),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如甲方需乙方发布广告或制作印刷品、包装品、其他终端物料,则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另行支出(其中制作费界定:制版费、模特费、场地费、摄影费、菲林费、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影视制作费、运输费、媒介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类别的制作费如印刷、礼品等第三方项目均为制作费用)。

3.3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4乙方所有宣传推广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3.5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对甲方推广广告工作提供报告,明确详尽的

广告安排计划,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3.6乙方所有的策划、设计、代理发布工作内容应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并有义务提醒甲方注意相关问题。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经乙方许可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发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设计师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超期十五日时,乙方除按本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将已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则每拖延一日按违约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订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行文到此结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度品牌推广服务协议 篇2

客户:(甲方)__________

代理公司:(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甲方对乙方的专业实力、服务态度、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的考察,对乙方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乙方亦对甲方产品及企业进行分析,认为此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卓越形象本着“我们和您一起销售”的理念,以“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伙伴”为合作目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乙方担任甲方年月日至年月日品牌管理公司。

一、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下列品牌及其它的行销传播推广咨询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1、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附件。

⑴品牌建构期

①品牌企划

②品牌策略

③品牌创意及表现

⑵品牌推广期

①品牌市调

②品牌整合传播实施

2、品牌传播及相关广告的服务

⑴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与应用推广物料(品牌传播所需的各种样册、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⑵提供整合行销传播(年度及新产品上市)的广告、促销、公关等活动方面的策划和创意及实施。

⑶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

⑷品牌传播效果评估。

⑸提供营销策略与品牌管理技术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3、日常书面作业

⑴会议记录

⑵竞争动态季报及年报

⑶固定作业会议

二、收费标准

合作服务费用采用如下形式:

1、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费

双方以月费形式合作,甲方每月支付人民币万元。

月费基本构成如下:

①品牌策略、广告策略、促销及公关活动策略的策划费

②广告的创意及设计等费用

③创作用图库、光碟的购买(除特殊图片需租片除外)

④电脑制作过程的打印费等

⑤乙方品牌服务小组的运作成本

⑥乙方品牌服务小组其他日常开支

⑦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费用

2、其他服务费

⑴制作费:

①印刷制作类,包括单张、折页、海报、横幅、彩旗、展板等交第三方制作项目,由甲方直接与制作方结算,如需签订三方合同由乙方监控其制作则在制作方报价的基础上加收20%(包括:10%监控费、10%管理费)。

②影视广告制作由乙方推荐制作单位,经甲方同意报价后可签订三方合同,由乙方监控拍摄过程和创意执行,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向制作单位结算(乙方则在制作方报价的基础上加收10%的监控费和10%管理费)。⑵媒介代理费用

甲方的媒介代理执行工作,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并免收取甲方代理费。若甲方具有价格优势,依甲方价格由乙方执行。

⑶其它费用①市场调查、产品摄影、模特、租片、喷绘制作、扫描、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结算;若需经由乙方过账并出具发票,则乙方需在第三方制作费用基础上加收15%管理费(包括:8%营业税、2%管理费和文化建设费、5%利润)。

②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如媒介投放监测报告、收视率资料等)的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

③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操作: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须人员出差,并注明所须人数及到达日期,乙方根据要求安排人员。乙方人员出差之交通费(包括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交通费等)由甲方预支,差旅结束后10天内,实报实销,住宿费、伙食费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向甲方报销。

三、付款

1、为了便于乙方尽快全面开展相关工作,本合同签字确定后,甲方即支付前三个月品牌建构期月服务费,计人民币元;建构期结束后,每月底支付下月的月度服务费用,按人民币元/月收取。

2、请款作业乙方一律开具正规发票,并附请款细目,在每月25日前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之日起五日内支付下月的月度服务费用。

3、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属于月服务费范畴的费用按月结算。

四、赔偿

1、乙方为甲方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或乙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担责任,并对甲方进行补救及补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

3、乙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五、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除非乙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2、双方合约终止时,应即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甲方并从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六、使用权

1、由乙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所有权归乙方,只要甲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估价单支付费用后,甲方可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拥有创作概念的使用权。

2、由乙方为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模特儿、歌手,甲方在支付完事前约定的费用后,可拥有对其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的使用权。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停止违约行为

2、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九、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电台及电视广告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广告之载稿期限乃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乙方亦同时收取。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软片等,而乙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约移交新广告代理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合同。

十二、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年度品牌推广服务协议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甲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其提供社会化媒体营销服务。

2、 《社会化媒体营销服务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___ 区签署。

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___年___ 月起至 ___年___ 月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收款方银行帐号

人民币 ___元整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化媒体营销服务条款

第一章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1.1.1 社会化媒体营销:指通过整合BBS/BLOG/SNS/IM/VIDEO等社会化媒体及 网资源,以社会化媒体环境下具有高传播力的表现形态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和口碑提升的营销方式,也称之为网络口碑营销。

1.2解释

1.2.1合同所指之日为公历日。

1.2.2本合同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合同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

第二章 服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2.1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计 万人民币。

2.2 每项执行案单独结算,执行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执行案的 30% , 执行中期支付 20% ,执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 。

第三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社会化媒体营销服务包括网络广告发布、创意形态表达、网络话题传播、体验式口碑传播、对话平台建设、口碑数据服务等服务类型,甲方可以根据需要灵活的定制内容解决方案。

3.2根据服务类型的不同需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前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产品、服务及相关背景)、关键词和其他必要的协助,以便于乙方进行策划和创意工作。

3.3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素材资料,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约束力的有关政策的要求。甲方保证广告所链接的网站不含有违反社会道德、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

3.4乙方有权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有可能给乙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内容,乙方有权要求修正或拒绝发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5甲方应对乙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及时发出进行下一步工作的指令,以便乙方按约定推进服务。

3.6乙方应积极勤勉工作,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工作报告

3.7乙方构思和创作创意作品、博客文章、话题等,和策划活动方案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3.8进行体验式口碑传播服务,乙方负责刊登活动启示,根据双方确定的招募标准和程序确定体验者人选,对体验报告进行整理和分析,经甲方确认后对筛选出的篇目进行发布和扩散。

3.9乙方网站(即 网)仅作为信息交流的平台,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表示乙方有任何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如因用户使用甲方产品或服务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投诉、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10双方可以预测某些服务的最终宣传效果,但这仅是双方对营销效果的预期,而非对合同义务的承诺。

3.1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乙方的工作。甲方未书面确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默认乙方已依约履行合同:

a.服务期限结束10日,甲方未提出异议。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报告超过5日未书面提出异议。

第四章 保密义务

4.1在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终止后,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报价、实施方案、工作报告等)及合同履行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4.2商业秘密概括地描述为现在和将来归属与一方的业务数据、业务模式和流程、客户名单、技术资料、软件程序、财务和其他能为该方带来利益或影响的商业资料。

4.3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失效。

第五章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5.1因甲方等原因导致乙方服务中断或延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2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经提前5日书面通知后,乙方有权暂停有关服务,延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3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进。如乙方未改进或改进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5.4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均应在合同终止后 10 日内就乙方已完成工作进行结算和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6.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延误及发生第三方的争议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6.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期限支付费用的,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6.3甲方单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4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金额乙方应当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10日内退还甲方,如乙方逾期不退还的,逾期时间按应退金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支付违约金。

6.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有关规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7.1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7.2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章 附则

8.1 本合同规定了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的完整一致意见,应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任何和全部口头和书面的建议、协商、陈述、承诺、书面文件或其他一切信息。

8.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的事项执行完毕,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服务费之日终止。

8.3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8.4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