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热门33篇)》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精选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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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内容。
一、劳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日开始算起,至塔吊作业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自愿承包该工地重机司机操作。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劳务规章制度和现场项目部管理,乙方必须随时通知(叫)随时到,保证塔机正使用及各施工班组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搞好塔机的驾驶,并负责检查含紧固螺丝、打油、故障检查等工作。(除机械保养、钢丝绳更换,黄安装公司负责)。
3、因项目特殊乙方塔吊操作工,必须满足现场各工种需用材料、物品、工具正吊装运行。
4、乙方保证每台塔吊配备经验丰富的持证操作工,所有人员证件交甲方报送____区安监站押证备案上岗。乙方必须保证人员长期稳定,甲方不准随意调换或无故辞职。
三、劳务报酬 本合同采用承包制,塔吊承包总价 。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及项目部双方合同约定内容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人员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评,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3、甲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工资。
4、根据乙方检查发现的问题,报经甲方核查后及时通知塔吊安装公司维修、更换零部件。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甲方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
2、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讲条件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各项本职工作任务。
3、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严格执行塔吊操作及指挥规程,遵守区安监局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搞好本职工作。
4、爱护塔机。保持塔机清洁,每日开启前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启动,先试运行后工作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保证塔机安全、可靠运行。每班下班后不得将对讲机处于充电状态。每周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5、乙方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停止作业。下到安全障碍排除。
6、每日做好塔机运行工作记录。
7、保证施工期间塔机正运转,除机械修理及停电,大风不能操作以外,根据施工需要保证随时运转。
8、禁止大风天气和塔机带病工作。
9、乙方必须与班组同时上下班;如有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甲方管理人员通知时间到岗。
六、劳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2、双方达成一致。
七、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所述内容,不得违约擅自解除合同,不得随意离职。若因乙方原因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不干违约退场,应违约赔偿甲方20元一台。甲方违约赔偿乙方20元一台。
八、本合同未及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签字日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满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上岗证:
电话:
____日期: ____日期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货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3
甲方:x镇x村
乙方:湘振股份制林场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 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西至,南上至 ,北下至 ,面积约 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30年。即(20xx年—20xx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1000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年内有效。(20xx年——20xx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县林业局、x镇人民政府、x村委会、xx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组长(签字):
签证单位:
石羊塘镇政府(签章)签证人(签字):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 签证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开发山林坡地,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发包林地的面积、
位置: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山林证附图为准)发包给乙方使用。
该林地四至范围:位于东江山的林地,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计______亩;附发包林地的《林权证》及四至范围图复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经营范围:乙方承包期内林地用途为发展生态农业、种植茶叶、果树、兴建茶叶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和宿舍,开发经营农业科技园艺、旅游观光业,农艺科技培训等。
三、林地承包经营期限: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该林地________年承包款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担地上附着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甲方原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2、__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原甲方地上附着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由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砍伐手续,手续到位之后三个月内砍伐完毕。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清理完毕,不得拖延时间妨碍乙方进场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归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满后除由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归乙方处置外,地面不动产(包括厂房、宿舍、办公处所等所用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毁坏。
六、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包的林地必须为无争议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完成国家发包林地的有关手续、解决村民因发包林地引发的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现有道路畅通,并无偿提供现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承包期内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负责缴纳经营生产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缴的各种税费,承担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如需改变道路现状(扩大路面,改变走向等),甲方应提供协助,但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在不影响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山洞)为乙方开发利用,但不得破坏。
5、乙方经营生产的项目、品种,如遇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归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为确保甲乙双方用水安全,山溪两侧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转让在承包期内,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资或重新发展,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妨碍本合同的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或变更,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政府给予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因甲方人为随意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后,才能取水生产。
6、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_____个月进行协商。同时,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不成时,乙方应按时依约迁出,逾期不迁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迁出后乙方遗留的'财物超过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放弃物权处理。
十、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严重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其一切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应作说明,未作说明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为准,补充协议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亦不能让原有的桉树再生。不得进行工业生产。不得在林地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包括养殖的禽畜的粪便,不得污染环境,尤其是水源,各种排放物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应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变。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机关保留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
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四、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
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特别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
七、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6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为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发挥林地的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甲方愿意将属于甲方的 林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种植柑桔、速生丰产树等。现经甲方、乙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 林地面积约为 亩,承包租金为每年每亩 元。
二、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三、承包款及支付办法:甲方每一年的林地承包款一共为 元。乙方每 年付一次款,即每一次应付 元。
四、在承包期限内:
(1)乙方享有全部承包经营权,乙方享有林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权,种植管理收益,甲方不得干扰破坏乙方的生产,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准任保单位或个人进入承包林地砍伐、放牧等。
(2)乙方为了生产,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建设各种生产、生活设施,甲方不得干涉破坏,如有发现甲方有意捣乱的要负全责。
(3)乙方承包的林地发生权属争议的,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并明确分界,如乙方承包的林地面积因权属争议有减少,甲方应当减少部分的面积数量对乙方投资费用和预期的正常收益作出经济赔偿给乙方,如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4)甲方允许乙方将本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本合同各项条款不变,承包期限不变,由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
(5)如乙方必要经甲方小路运输,甲方应无偿提供土地筑路,路面不少于贰米伍拾公分(2.5米)宽。
(6)如果有群众进入乙方承包的林地乱砍乱伐,侵害乙方的经营权益的,甲方村干部必需协助处理。
五、承包期满,乙方要按时将承包的土地,果树一并无偿交回甲方,乙方不得毁坏,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如果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加倍赔偿。
(1)如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则要甲方赔偿乙方承包期内的一切经济损失。(2)甲方要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不得在土地上从事种植等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要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3)乙方放弃对林地不管理在一年以上,也不交承包款的,视乙方自动弃包,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果树、木及其他设施,合同解除。
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承包期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7
发包方:_________省 _________市_________ 县(市、区) __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_村(社区) _________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主(农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成员(家庭承包方式):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户主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 宗、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共 年。承包林地基本情况信息表
宗地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动产单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集体所有/国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权/经营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块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班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班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益林/商品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工林/天然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树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经营权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元/亩·年,承包期为_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总额为 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 分期付款支付:
3. 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
赔偿。
(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设立担保物权。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请不动产权证并提供有关办证手续。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3)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4)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各联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分户经营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订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明确四至界线和林地林木权利,并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
(6)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6)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含“四荒地”)的,应提供:
1.发包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决议记录复印件;
3.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或同意发包的证明材料。(注: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民法典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未继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如期交还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双方(发包方、承包方)约定的处理方式为:□将林木折价给发包方,□延长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毕。□其他 。涉及产权变动的,应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六)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可依法再行发包或延包。再行发包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
管部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8
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9
发包方(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住址: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_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_____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_____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0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______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______)第______号《林权证》中______林场平面图。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_________%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______%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______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市林业局、__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乙方:______区域合作人:______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2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林场经济效益和科学的管理林场,甲方承包_村委屯桑4153.8亩林地的生产和管理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秉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亩50元的炼山费,共计207690元整(贰拾万柒仟陆佰玖拾元整)。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机耕每亩土地(运输道路除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整运输道路。甲方支付乙方每亩400元的机耕平整费,共计166万元整(壹佰陆拾陆万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先支付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机耕平整至20__亩时甲方再支付50万元给乙方,剩余的费用在机耕平整完以后支付。
三、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购买桉树苗(2号苗),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00元桉树苗购买费,共计415300元整(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考虑到运输道路占了一定数量的林地,购买的树苗在补苗过后还有剩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掉多余的树苗。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乙方35万元,剩余的在种植后结算清楚再给予支付。按照甲方要求,每亩林地桉树苗的成活率必须达到每亩85至90株,如乙方达不到此要求的,每株扣除乙方20元。
四、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75元劳务费,共计726775元(柒拾贰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劳务包括桉树苗的种植、除草、给桉树苗施肥。所有工人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结算该款项。
五、甲方给予乙方每年每亩40元的防火防虫害管理费,共计166120元整(壹拾陆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防火防虫包干给乙方,所有材料人工与甲方无关。如林场辖区发生火灾虫害的,经调查是乙方失职所造成的,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六、甲方支付乙方每年每亩肥料款350元(如当年肥料市场价波动太大,则双方再做商议,制定出当年肥料款数额),乙方必须连续施肥4年,乙方所购买的肥料的品种品牌产地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以确保桉树能茁壮成长。每年肥料款甲方在当年先支付乙方百分之五十,施肥完以后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
七、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亩10元的护林费,共计41530元(肆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乙方必须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巡视林场至少2次,防止林场辖区内甲方财产遭到损失,防止树木被伤害,以及盗砍盗伐。甲方会不定时去林区检查,如甲方检查到乙方没有尽职尽责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八、甲方只是把林区的生产和日常管理承包给乙方,林区的产权仍然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变卖转让林权,如甲方变卖或转让了该林区,则该份合同当即无条件终止。
九、甲方有权派代表监督乙方在本合同中该履行的每项工作,乙方不能排斥和阻扰该代表的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并且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4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情况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
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四、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
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特别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
七、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户主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5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1、 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6、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1、 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向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山林土地征用手续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范围土地的水电等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林地改革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该林地总面积为___亩,四至为:东____,西____,南____,北____。承包期限_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保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债务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间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应协助乙方登记申办林权证。
2、甲方有权按承包合同约定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变更林地使用权等损害林地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自有林木产品及其产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内可以依法流转经营,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流转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资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5、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坏森林的行为。
三、承包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
1、承包价格: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四、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双方负责人、经办人或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乡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7
合同编号:合02 号 :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地址: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为了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鱼塘的使用限制 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 承包面积、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内的沙垄围垦鱼塘,总面积为 3
5、825 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砖厂围墙边 1 米外及南边塘石边,南至 水利堤石边,西至厂房东塘基边,北至原执胜餐厅塘基中。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底止, 自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 承包金为每年 1600 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 。(57320 元) :
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________年的承包费用。
(2)第________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____月____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财务室。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X、窦X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 2 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9、乙方对死鱼的处理应符合动物检疫法的要求,不得丢弃,否则发现一次需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给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须承担因此发生的对死鱼的处理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 0、3收取乙方的滞纳金。
3、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触犯法律、造成农场或
第三方损失的还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对鱼塘进行转包的;
(3)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
(4)乙方违反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定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鱼塘入水过高造成农场或
第三方(作物)厂房受浸的;
(7)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由于鱼塘排出的咸水造成农场或
第三方的作物生长受影响的;
(8)越界养殖的;
(9)乙方破坏农场内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市南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农场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补助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按南____区政府的文件执行。附件:乙方承包鱼塘的四至示意图;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____市____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8
甲方:_
乙方:___
甲方为营林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以议价的方式,将造林作业发包给乙方进行,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双方议定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互为遵守:
第一条 造林作业工程
造林作业包括如下阶段与工序: 第一阶段 清山:劈青,炼山,除杂;
第二阶段 通带、挖穴、回土
第三阶段 栽/补植:栽植,补植;
第四阶段 第一年抚育造林作业采取一次性发包,分阶段验收,分阶段付款方式进行。
第二条 作业地点、作业面积
一、 作业地点: ;造林树种:
二、 各阶段作业费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造林栽植作业GPS测量面积或小班地形图勾绘面积进行最终结算。
三、乙方应在甲方所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不得越界,且应在合法的前提下作业到边界。如在承包作业过程中,因地方关系或林地状况限制等原因,致使无法作业的地块,经甲方同意后,可从本造林承包范围内剔除。
第三条 开、完工时间
一、 乙方在 年 月 日进场施工,在 年 月 日前全面完成造林工作。
二、如因纠纷或不可抗力原因致无法如期开、完工,乙方应于原因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视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开、完工日期;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书面通知,视为上述因素不存在。
第四条 作业规范及单价
本合同所规范的开穴长度、宽度皆为水平长度、宽度。作业规范如下:
一、 清山(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450元/亩计)
1. 劈青
将造林地内杂灌、竹类、杂草、大芒等劈下铺晒,留存高度必须在15公分以下。
2. 炼山
(1)开辟防火线:防火线宽10--15米,乙方应将防火线内杂灌砍除,留存高度应低于10公分,并将靠外缘3米宽的杂草铲除干净,劈除的杂灌及枯枝落叶等地上杂物须搬离、扫出防火线。
(2)炼山:防火线开辟完毕,乙方报经甲方及林业部门检查同意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到政府防火部门申报获准炼山后,乙方即应按照政府有关林地防火炼山作业之有关规定在甲方指定范围内炼山。乙方必须谨慎作业,因炼山导致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 除杂:将林地内炼山后 未烧净的杂灌砍除,再集中烧净。
二、挖暗穴、回土、(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100元/亩计)
1、 株行距:2m_3m,110穴/亩; 挖暗穴,挖穴回土同时进行。但要先去掉表面草皮树根,规格:40_40_25m。
2、 将穴上方的表土铲下,敲碎,填回穴内,穴内草根石块捡净,确保表土满穴。
三、栽/补植(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95元/亩计)
1.栽植:
(1) 甲方以每亩实际穴数的苗木供乙方栽补植,乙方在运苗、卸苗、挑苗、放苗、栽植过程应小心看护苗木。
(2)栽植前,乙方必须将苗木分级,折损苗木、小苗、细苗、分叉苗及病苗不得栽植,必须集中管护,并通知甲方处理。此部分苗木可从供应的苗木数量中扣除。
(3) 栽植时保证苗木根系顺畅,防止窝根,同时将穴土回平,压实整个穴面稍向上坡内倾,减少水土流失。
2.补植:
栽植率必须达100%,栽植后必须随时对死株、病、弱、虫害植株进行补植。栽、补植工序完工后的第15-30天方可验收,验收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
四、 第一年抚育(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205元/亩计)
1、乙方对承包林地进行至少两次抚育,保证不影响造林树种生长和第二年补植,第一次当年度的6-7月份,第二次当年度的9-10月份,乙方根据造林地树种和杂草生长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山脚杂灌杂草较多地块要求增加一次抚育。
2、 质量要求全劈,将造林地内的杂草、杂灌全部劈掉,留存高度不得高于10公分。
第五条 苗木运输管理规范
1. 甲方需准备运苗工具到指定提苗点提取相应数量的苗木,并负责将苗运至工具车可以通行的林地。
2.苗木运达林地后由乙方负责卸苗和管护,依甲方要求将苗木排列整齐,定时浇水。
3. 折损苗木、小苗、细苗、分叉苗及病苗不得栽植,须集中管护,并通知甲第六条 一、二、第七条 一、二、三、第八条 一、二、第九条一、二、方处理。若有剩余苗木,亦应集中管护,并通知甲方处理。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承包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费,已包括乙方的合理报酬、工人工资、管理等费用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与造林工作有关的任何支出要求甲方追加费用。造林承包费在合同期限内不因物价变动而调整。监督、检查和验收现场林业员得随时监督、检查各项作业的进行,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技术指导并改善缺失。乙方不得因作业难度大而将林地内可造林地闲臵不种,否则甲方有权不验收该小班。验收按阶段进行,乙方于每一阶段完工或返工完工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由甲方现场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签报给甲方派员验收。验收不合格者,甲方可要求限期返工,乙方完成返工后,可申请重新验收。
付款方式
造林作业进场10天后甲方可预付乙方工人伙食费用,按林地面积每亩200元。造林全面完成验收合格后5天内结付总造林款的90%(即每亩700元);余下的10%等达到造林成活率要求,验收合格后结清。抚育阶段的承包费在抚育作业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违约责任
乙方越界作业所引起的纠纷,或给其它单位或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若因此造成甲方的肥料、苗木损失时,甲方可从尚未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回已付出的该部分作业费。林地内可造林的地块,若乙方不进行作业,则以违约论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核发该小班此工序之承包费。
三、 逾期开、完工
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者,每逾一日甲方得向乙方扣罚该阶段承包费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按该小班面积该工序承包费的1%支付违约金,逾十五天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给付乙方已进行作业之承包费用及没收质量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 若返工,则以完成返工的日期为实际完工日期。
四、 乙方必须确实按本合同作业规范施工,同一小班、同一工序经第二次验收不合格者,从第三次验收起,每次扣罚该作业工序10%的承包费作违约金。
五、 清山杂灌木、草头等高度超过规定标准,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乙方立即返工。乙方返工不合格不得做下一工序。
六、 穴长、宽、深
1. 穴上下底长、宽及穴深规格任何一项平均值达不到标准的90%必须无条件返工。
2. 穴上下底长、宽及穴深规格任何一项平均值均达到标准要求95%(含)以上的为合格。
3. 穴上下底长、宽及穴深规格任何一项平均值仅达标准要求的90-95%,则每亩扣罚=挖穴单价_10%。
七、 栽植
1. 供苗总数限制:甲方以栽植株数实际需要的合格苗供应给乙方;发现合格苗木浪费者,以4.00元/株扣回超领部分苗木成本费(含运费)。
2. 验收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90%或以上。
八、 植穴数
1. 每亩植穴数应依规定办理,植穴率100%以上者不罚。
2. 植穴率介于98%至99%者,每亩扣罚50元。
3. 植穴率97%(含)以下者,必须无条件返工。
第十条 合同的中止、终止及其它解除事由
一、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暂时中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二、 乙方若工作进度严重落后不能完成全部造林面积,或工作质量严重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三、 本合同于各小班及其各阶段工作,均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完成付款手续后,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一、 本合同不可作为向财务金融单位借贷的依据。
二、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八家户牧业一队200亩土地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土地承包费每年每亩240元(大写:贰佰肆拾零元),每年合计48000元(肆万捌仟元整),________年共计14400元(拾肆万肆仟元整),支付方式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承包费48000元(肆万捌仟元整)
四、乙方在承包甲方土地期间,如遇八家户牧业一队收取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承担土地期间涉及该地的水、电费用。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违约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团结、互谅互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0
甲方(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称)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单位全称)
姓名或法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_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林班小班森林类别林种
树种树龄
面积(株数)
林地所有权
单位林权证号林木蓄积量(待登记发证后填写)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_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6)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六、附件
(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_年_月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林权证登记面积为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2
甲方: 县 乡 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县 乡 村五组谷国平(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 乡 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 年,即20 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村民代表:
村委会(盖章):
村主任(签字):
乙 方: 20 年10月9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3
省 市 县(市、区)
发包方: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主(农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成员(家庭承包方式):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与户主关系
1
2
3
4
5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 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 宗、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发包给承 包方,承包期共 年。
承包林地基本情况信息表
宗地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林地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承包经营权/经营权*
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地块名称(小地名)
林班号
小班号
面积(亩) 四 至 界 线 东 南 西 北
公益林/商品林
人工林/天然林
树种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备注:*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经营权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 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元/亩·年,承包期为_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 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 2. 分期付款支付: 。 3. 其他方式支付: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 赔偿。
(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没有设立担保物权。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 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请不动产权证并提供有关办证手续。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 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 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3)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 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4)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各联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 行分割分户经营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订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明确四至界线和林地林木权利,并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相 关手续。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
(6)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 属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 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 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工作。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6)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 工程实施方案,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含“四荒地”) 的,应提供: 1.发包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决议记录复印件; 3.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或同意发包的证明材料。(注:发包给本 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其他: 。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 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 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 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未继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期满 后 30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如期交还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双方(发包方、承包方)约定的处理方式为:□将林木折价给发 包方,□延长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毕。□其他 。涉及产权变动的,应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 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 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六)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可依法再行发包或延包。再行发包的,原承包方 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 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 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违 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 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 解决:□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 管部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十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十、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店前镇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
第二条 承包时间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从20_年4月3日起,至2042年4月2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双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归乙方所有。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甲方,甲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转让承包期间,甲方保证转让承包林地范围内权属无争议。
2.在转让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准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问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转让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转让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
1.转让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林地进行看护和管理,看护利管理的费用双方另议,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一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转让承包林地内林水的损火,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转让承包的费用支付
1.转让承包费按 元/亩计算,以转让的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万元,在林权证转让登记好时支付价款的 %,余下的价款在 月内支付完毕,如未按时间付款,其林权证作废。
3.所有转让林权登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双方就费用支付和办理登记均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价款 %的违约金。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5
林地家包字[ ] 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乡(镇) 村 组,
负责人:
住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乡(镇) 村 组农户
代表人:
住所: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第一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 龙湖 乡(镇)小竺 村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 龙湖 乡(镇)小竺 村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 龙湖 乡(镇)小竺 村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 龙湖 乡(镇) 竺由 村组,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年,从1982年1月1日起至2052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的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2、甲方有权依法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不得改变承包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木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⑴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⑵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备份一份。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6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_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签约日期:20_年10月4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7
发包方(甲方): 村 组 负责人:
住所: 联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村 组 承包方代表:
住所: 联系方式:
一、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4)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有权获得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收益。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
(5)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对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5)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6)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在 年内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甲方同意;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6)及时、足额(或足量)支付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费(或实物)。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由甲方与乙方按比例分成。
4、承包期满后,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 5、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乙方按每亩 支付林地承包费(或实物),合计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并承包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 ,合计 。共计 (大写: )。
支付方式(现金、实物、分期兑付等): 支付时间: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元(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以下第 种方式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如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5、其他约定事项:
6、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镇人民政府、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单位)各执1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8
发包方(甲方): 镇 村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 大班号 小班号 面积合计 仟 佰 拾 亩 分 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 整,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四、甲乙双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 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2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亩按 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业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办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2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______村______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________年共计金额为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30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人: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31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林场经济效益和科学的管理林场,甲方承包七洞乡社头村委屯桑4153.8亩林地的生产和管理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秉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亩50元的炼山费,共计207690元整(贰拾万柒仟陆佰玖拾元整)。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机耕每亩土地(运输道路除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整运输道路。甲方支付乙方每亩400元的机耕平整费,共计166万元整(壹佰陆拾陆万元整)。付款方式:甲方先支付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机耕平整至20_亩时甲方再支付50万元给乙方,剩余的费用在机耕平整完以后支付。
三、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购买桉树苗(2号苗),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00元桉树苗购买费,共计415300元整(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考虑到运输道路占了一定数量的林地,购买的树苗在补苗过后还有剩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掉多余的树苗。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乙方35万元,剩余的在种植后结算清楚再给予支付。按照甲方要求,每亩林地桉树苗的成活率必须达到每亩85至90株,如乙方达不到此要求的,每株扣除乙方20元。
四、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75元劳务费,共计726775元(柒拾贰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劳务包括桉树苗的种植、除草、给桉树苗施肥。所有工人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结算该款项。
五、甲方给予乙方每年每亩40元的防火防虫害管理费,共计166120元整(壹拾陆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防火防虫包干给乙方,所有材料人工与甲方无关。如林场辖区发生火灾虫害的,经调查是乙方失职所造成的,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六、甲方支付乙方每年每亩肥料款350元(如当年肥料市场价波动太大,则双方再做商议,制定出当年肥料款数额),乙方必须连续施肥4年,乙方所购买的肥料的品种品牌产地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以确保桉树能茁壮成长。每年肥料款甲方在当年先支付乙方百分之五十,施肥完以后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
七、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亩10元的护林费,共计41530元(肆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乙方必须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巡视林场至少2次,防止林场辖区内甲方财产遭到损失,防止树木被伤害,以及盗砍盗伐。甲方会不定时去林区检查,如甲方检查到乙方没有尽职尽责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八、甲方只是把林区的生产和日常管理承包给乙方,林区的产权仍然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变卖转让林权,如甲方变卖或转让了该林区,则该份合同当即无条件终止。
九、甲方有权派代表监督乙方在本合同中该履行的每项工作,乙方不能排斥和阻扰该代表的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并且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3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__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__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___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篇33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林场经济效益和科学的管理林场,甲方承包_村委屯桑4153.8亩林地的生产和管理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秉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亩50元的炼山费,共计207690元整(贰拾万柒仟陆佰玖拾元整)。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机耕每亩土地(运输道路除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整运输道路。甲方支付乙方每亩400元的机耕平整费,共计166万元整(壹佰陆拾陆万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先支付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机耕平整至20__亩时甲方再支付50万元给乙方,剩余的费用在机耕平整完以后支付。
三、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购买桉树苗(2号苗),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00元桉树苗购买费,共计415300元整(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考虑到运输道路占了一定数量的林地,购买的树苗在补苗过后还有剩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掉多余的树苗。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乙方35万元,剩余的在种植后结算清楚再给予支付。按照甲方要求,每亩林地桉树苗的成活率必须达到每亩85至90株,如乙方达不到此要求的,每株扣除乙方20元。
四、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75元劳务费,共计726775元(柒拾贰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劳务包括桉树苗的种植、除草、给桉树苗施肥。所有工人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结算该款项。
五、甲方给予乙方每年每亩40元的防火防虫害管理费,共计166120元整(壹拾陆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防火防虫包干给乙方,所有材料人工与甲方无关。如林场辖区发生火灾虫害的,经调查是乙方失职所造成的,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六、甲方支付乙方每年每亩肥料款350元(如当年肥料市场价波动太大,则双方再做商议,制定出当年肥料款数额),乙方必须连续施肥4年,乙方所购买的肥料的品种品牌产地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以确保桉树能茁壮成长。每年肥料款甲方在当年先支付乙方百分之五十,施肥完以后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
七、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亩10元的护林费,共计41530元(肆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乙方必须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巡视林场至少2次,防止林场辖区内甲方财产遭到损失,防止树木被伤害,以及盗砍盗伐。甲方会不定时去林区检查,如甲方检查到乙方没有尽职尽责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八、甲方只是把林区的生产和日常管理承包给乙方,林区的产权仍然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变卖转让林权,如甲方变卖或转让了该林区,则该份合同当即无条件终止。
九、甲方有权派代表监督乙方在本合同中该履行的每项工作,乙方不能排斥和阻扰该代表的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并且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