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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承包山地经营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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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承包山地经营合同(精选3篇)

长期承包山地经营合同 篇1

甲 方:襄樊市襄____区凤凰XX村委会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经甲方村民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一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买断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________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断范围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年经营权卖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买断期限

买断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买断金额 买断费为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山林树木、杂树补偿款等一切费用。

四、结算办法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保证该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八、乙方买断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九、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买断山林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买断期间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买断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

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买断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5、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6、乙方一次性买断山岭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为________年。山岭权属仍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仍然享有对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使用保护该林地;

3、制止乙方损害该林地的行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负责协调山林周围村民的各种关系,处理突发事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社会环境;

4、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能正常使用;

5、甲方为乙方提供政策、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承包山地经营合同 篇2

转让人:

受让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友好协商,并经原承包合同发包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山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第三条:转让费和支付期限

1、

转让费:人民币八万元整。

2、支付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第四条:其他约定

1、

付款后,甲方将原承包合同文本转交给乙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承担;

转交后,乙方关于原承包合同的一切行为或事物与甲方无关。

2、甲方确保未用该承包经营区域内的树木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抵押或清偿债务。

3、甲方承包费交至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乙方向发包方交付承包费。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承包山地经营合同 篇3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住______。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x年共计金额为万   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