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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包工程协议书(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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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包工程协议书(精选3篇)

公司承包工程协议书 篇1

发包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承包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施工工程的概况

1、施工工程名称:

2、施工工程承包范围:

3、施工工程地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施工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工程工作遇到如下情形,经过甲方批准备案可以将工程期限顺延: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三、施工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甲方付总造价的____%给乙方;

2、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甲方再付总造价的____%给乙方;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____%;

4、剩余____%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四、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2、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七、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在具备工程款拨付条件下,如因发包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发包人按延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拖后计划进度超过30日,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机械设备和人员应及时撤出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的费用及不能退换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延期开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份,承包人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承包人:______签订时间:______

公司承包工程协议书 篇2

总包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建筑 装修 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______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目标,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定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1.2工 程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 包 范 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 包 方 式: 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施工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肉工程竣工验收和保,包工程现场组织协调等 。

1.5工程项目期限:

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颁标准以及_______省、________市等上级有关主管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的相关安全生产、消防、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乙方就承包工程项目范围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劳务保护等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施工作的管理。甲方有权依据监理、建设单位及上级部门各个时期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执罚和处理。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

2.1伤亡控制指标:

2.1.1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0次。

2.1.2死亡、重伤事故0次。

2.1.3轻伤负伤频率≤3‰。

2.1.4集体中毒事故0次。

2.2安全达标:

2.2.1省、市等第三方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50%。

2.2.2公司安全大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50%。

2.2.3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率100%。

2.2.4场内的安全隐蔽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2.3文明施工达标:

2.3.1消防器材配备率100%。

2.3.2火灾事故0次。

2.3.3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2.3.4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3.5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广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确保总包单位CI战略的要求。

2.4治安、劳务达标:

2.4.1因劳资纠纷上访事件0次。

2.4.2刑事案件发生0次。

2.4.3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以上14项目标如乙方未能确保,视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的大小,每项按承包工程款的0.5%~3%进行处罚(每次处罚不低于5000元)。

三、甲方责任和权利:

3.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甲方委托 为该工程施工安全和防火工作联系、检查、监督责任人。

3.2乙方应遵守甲方对现场统一布置,乙方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置应提前提出申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指导督促乙方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3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指导督促乙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4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5明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文明施工管理依据、社会综合治理依据及要求。

3.6审核乙方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质。

3.7协助乙方办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上报手续及施工用水用电手续。

3.8施工期间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量化评分,对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进行执罚。

3.9审核办理动火呈报手续;负责钢井架、外用电梯、塔吊、高大支模、脚手架、临设和施工用电安全使用的验收。

3.10施工过程遇有险情,甲方的管理人员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及指挥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11施工过程乙方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指派专人指导事故现场的保护及事故处理,指导落实预防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

3.12指导督促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

四、乙方安全责任:

4.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广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4.2乙方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在现场施工人员50人以上规模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乙方安全管理员需驻场协助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本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上岗证上报甲方备案。

4.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并报送甲方。

4.4乙方应负责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及广州市规定的相关证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因没办理相关证件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人负责。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上报甲方项目安全员备份。

4.5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与特点,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____________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___________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临电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4.8乙方应给所属员工提供必须和有效的安全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严格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4.9乙方人员对自身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10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乙方应有甲方同意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才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4.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验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4.12乙方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13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种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条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16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4.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同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厦门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章甲方有权对分包商处以相应的罚款,细则如下:

5.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处罚100元/人次。

5.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处罚100元/人次。

5.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处罚200元/人次。

5.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未经总包方同意擅自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处罚500元/次。

5.5 现场临电使用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必须达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不得使用家用插板、不得使用二芯线等)、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5.6 未经项目批准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处罚200元/次。

5.7 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处罚200元/次。

5.8 不得将白色污染物带入施工现场(快餐盒、筷、塑料袋等),处罚200元/次。

5.9 不得在施工现场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罚款500元/次。

5.10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元/次。

5.11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罚款1000元/次。

5.12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罚款1000元/次。

5.13 在木工房、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未批准使用明火的,罚款1000元/次。

5.14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总包单位材料或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罚款1000元/次。

5.15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新工人进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以资料为凭据),罚款500元/次。

5.16 苛扣工人工资,不及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的,罚款20__元/次。

5.17 未做到工完场清的,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罚款200元/次。

5.18 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资质、安全许可证、三类人员上岗证、三级教育、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等),罚款200元/次。

5.19在非吸烟场所吸烟处罚50元/次,在高处楼层随意向下丢烟头,视后果处罚100元/次以上。

5.20施工现场随地小便处罚100元/次,随地大便处罚500元/次,并给予检讨及清理粪便。

5.21高空作业乱抛材料物件处罚50元/次,若伤害他人及公共财物按经济损失2倍赔偿。

5.22在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未办《动火证》,若私自动火作业人员处罚100元/次,所属专业分包单位另处罚1000元/次;若引起火灾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

以上条款,由甲方安全部门出具罚款通知单,乙方应将被罚金额二天内上交到甲方项目安全组,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待整改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恢复供水、供电。

六、其他:

1、若本协议中所列条款与施工合同条款相冲突、以施工合同为准。

2、未尽事宜,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承包工程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地点_______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市卫生局局长 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 先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出生地:_______(国家)国籍: _______(国家)总部: _______(国) 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 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 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 年 月 日被 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A国 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318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二、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 市对 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 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A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四、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五、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六、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2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八、图纸和规范完善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随时可以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九、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十、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15%之内,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单价,则在责成乙方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是适当的时候。

十一、支付条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函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方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该保函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A国的银行,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办理其他手续,同时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异议。预付款应从支付给乙方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保函额度也可以按预付款收回的金额递减。

2. 乙方运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实际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费用中的 %应付给乙方。条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是优质、适用、符合规定,为甲方工程师所接受,并须妥善储存在仓库里。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运到工地的机器设备,这些机器设备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安装时应是完好无损的,但属乙方所有的机械则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机械并非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只不过是为了施工而引进到现场。上述预付款要首先从乙方用库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进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为止。

3. 对符合条件与规范而且是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 %。这些支付款项的金额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而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不少于 第纳尔。甲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45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支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于45天时,乙方可按 银行规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责支付利息。同样,由于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不管是被甲方发现还是在支付前被A国任何稽核、监督单位发现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款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预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于月工程进度款。

4. 乙方应向A国有关方面交的款项,可从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从每月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的金额,作为保证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后,遂将这个比例金额付还乙方。也可以依据一份符合本规定且与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这个比例的金额付给乙方,该保函自初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开出有效。

6. 在遵守货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从国外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构设备款汇往国外。也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二、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用一家A国的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在确定受益人之后,开给乙方的信用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证的每次支付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 每次装运支付75%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五份认证的原始帐单。

(2)一套货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A国一国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一切风险的保险文件,从制造厂到A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清单。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A国驻国外领事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2. 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毕后,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1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3. 信用证金额的1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结束时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银行支付。

十三、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A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四、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对之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五、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 第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定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指示灯)。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十六、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到工程初步接收时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七、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务提出已履行的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乙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八、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有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执行本合同共同负责。

十九、转让合同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A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1. 针对甲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成立。

2. 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 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二十、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械设备,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条件或附件条件的材料。为了保证按技术规范和合同条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作收讫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应作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工地记录。

二十一、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二、乙方的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平的技术机构,该机构成员在整个工作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工的责任。

二十三、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四、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雇的职工,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命令后的24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对任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应马上报警。

二十五、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他的代表需要时参阅。

二十六、已完工程的计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出资对完工部分进行计算,同时应由甲方代表参加。工程计算必须由双方代表签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计算,他就要服从甲方的算法并承担计算费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种估算,用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才是实际工程量。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出来的工程量记录在案。

二十七、设备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他运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运走和处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时为止。上述材料设备丢失、损坏、被窃等,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八、保护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九、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专门机构或警察局。

三十、停工

只有根据甲方的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补足相当于停工时间的工程,如果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而原因又归结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用和停工期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一、误期罚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或在其他业已议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他应承担误期罚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延期工程总价的1%,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的0.1%。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5%。即使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要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期罚款的情况下,甲方根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延期交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二、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 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 如果乙方停工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