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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机采购合同(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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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机采购合同(精选4篇)

移动电话机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本《软件使用许可协议》(以下称《协议》)是乙方与甲方_________系统之间有关上述________系统软件产品(以下称本“软件产品”)的法律协议。

一、总则

1、本“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并可能包括相关媒体、印刷材料和“联机”或电子文档(“软件产品”)。本“软件产品”还包括对_________系统提供给乙方的原“软件产品”的任何更新和补充资料。乙方一旦安装、复制、下载、访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即表示乙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乙方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安装或使用“软件产品”;但乙方可将其退回原购买处,并获得全额退款。

2、本“软件产品”受袒护著作权法及国际著作权条约和其它知识产权法和条约的保护。本“软件产品”只许可使用,而不出售。

二、许可证的授予

本《协议》授予乙方下列权利:

1、应用软件。乙方可在单一一台计算机上安装、使用、访问、显示、运行或以其它方式互相作用于(“运行”)本“软件产品”(或适用于同一操作系统的任何前版本)的一份副本。运行“软件产品”的计算机的主要用户可以制作另一份副本,仅供在其在安装到公司其他电脑管理注册后的同一项目之用。

2、储存/网络用途。乙方还可以在乙方公司的其它计算机上运行“软件产品”但仅限于注册时所添之项目,乙方必须为增加的每个项目获得一份许可证。

3、保留权利。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权利均为X有限公司所有。

三、其它权利和限制的说明。

1、试用版本。仅限于试用,如需正式使用,必须注册成为正式版。

2、组件的分隔。本“软件产品”是作为单一产品而被授予使用许可的。乙方不得将其组成部分分开在多台计算机上使用。

3、商标。本《协议》不授予乙方有关任何________系统商标或服务商标的任何权利。

4、出租。不得出租、租赁或出借本“软件产品”。

5、支持服务。乙方提供给甲方作为支持服务的一部分的技术信息,甲方可将其用于商业用途,包括产品支持和开发,在使用这些技术信息时不会以个人形式提及乙方。

6、软件转让。本“软件产品”的第一被许可人不可以对本《协议》及“软件产品”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用户作转让。

7、终止。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在不损害其它权利的情况下,甲方可终止本《协议》。如此类情况发生,乙方必须销毁“软件产品”的所有副本及其所有组成部分。

四、升级版本

1、如本“软件产品”标明为升级版本,乙方必须获取甲方标明为合格使用升级版本的产品的许可证方可使用本“软件产品”。标明为升级版本的“软件产品”替换使乙方有资格使用升级版本的基础的产品,乙方只可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使用所产生的升级产品。

2、如本“软件产品”是乙方获得许可作为单一产品使用的一套软件程序包中一个组件的升级版本,则本“软件产品”只可作为该单一产品包的一部分而使用和转让,并且不可将其分开使用在一台以上的计算机上。

五、著作权

1、本“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产品”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印刷材料、及本“软件产品”的任何副本的产权和著作权,均由甲方拥有。

2、通过使用“软件产品”可访问的内容的一切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属于各自内容所有者拥有,并可能受适用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法和条约的保护。

3、本《协议》不授予乙方使用这些内容的权利。如果这份“软件产品”包括只以电子形式提供的文档,乙方可以打印一份该电子文档。乙方不可复制本“软件产品”随附的印刷材料。

六、备份副本

在按照本《协议》安装一份本“软件产品”副本后,乙方可以保留甲方用以提供给乙方本“软件产品”的原媒体,仅用于备份或存档之用。如果需要原媒体方可在计算机上使用“软件产品”,乙方可以复制一份“软件产品”副本仅用于备份或存档之用。除本《协议》中明文规定外,乙方不可复制本“软件产品”或随附本“软件产品”的印刷材料。

如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此___________系统产品,下列有限保证适用于乙方:

七、其他

1、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甲方在任何情况下绝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软件产品”或因提供或未提供支持服务所发生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营业中断、商业信息的遗失或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甲方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不论任何情况,甲方在本《协议》任何条款下所承担的全部责任,以乙方就“软件产品”实际已付的价款为准。但是,如果乙方已经与甲方达成支持服务协议,甲方就支持服务的全部赔偿责任应以该协议条款为准。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电话机采购合同 篇2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或确认如下事项:

1.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机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是否完整。如果是手机,请在移动电话机上按“*#06#”,然后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机串号与移动电话机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移动电话机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机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以下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机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机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确认如下事项: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机,串号_________;该部移动电话机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序号______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机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开具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机后还可查看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机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对移动电话机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论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在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机价款___0.25%)/天”向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_________

_________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盖章):_________消费者:(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可选填)

联系电话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可选填)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联系电话_________(可选填)

移动电话机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

│名称│品牌及型号│出厂机身│进网标志│生产厂商│数量│单价│三包│

│串号

│码号

│及产地│

│期限│

│附件序号│

├──┼───┼─────┼────┼────┼────┼──┼──┼──┤

├───┼─────┼────┼────┼────┼──┼──┼──┤

│主机│

├───┼─────┼────┼────┼────┼──┼──┼──┤

├──┼───┼─────┼────┼────┼────┼──┼──┼──┤

├───┼─────┼────┼────┼────┼──┼──┼──┤

│随机│

├───┼─────┼────┼────┼────┼──┼──┼──┤

│配件│

├───┼─────┼────┼────┼────┼──┼──┼──┤

├──┼───┼─────┼────┼────┼────┼──┼──┼──┤

│其他├───┼─────┼────┼────┼────┼──┼──┼──┤

├──┴───┴─────┴────┴────┴────┴──┴──┴──┤

│合计金额(大写) 

拾万仟佰拾元角

└────────────────────────────────────┘

第二条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

(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一)质量标准:_________

(三)三包标定: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

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

第六条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电话机采购合同 篇4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或确认如下事项:

1.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机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如果是GSM手机,请在移动电话机上按“*#06#”,然后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机串号与移动电话机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移动电话机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机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以下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机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机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确认如下事项: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机,串号_________;该部移动电话机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序号______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机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开具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机后还可查看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机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对移动电话机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论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

│名称│性能故障│

├─────────┼─────────────────┤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

││无振铃│

│├─────────────────┤

│主机│拨号错误│

│├─────────────────┤

│(三包有效期1年) │非正常关机│

│├─────────────────┤

││SIM卡接触不良 │

│├─────────────────┤

││按键控制失效│

│├─────────────────┤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

│充电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

│(三包有效期1年) │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

│电池│充电后移动电话机仍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6个月)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

├─────────┼─────────────────┤

│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外接有线耳机│不能正常送受话│

│(三包有效期3个月)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

│数据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在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机价款×0.25%)/天”向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_________

_________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盖章):_________消费者:(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可选填)

联系电话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可选填)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联系电话_________(可选填)

附件

说明

致消费者的特别提示:本合同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上海通讯制造业行业协会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希望您在充分了解下列条款和注意事项后再进行交易,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销售人员,他们有义务给您做出确切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