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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购房意向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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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购房意向书(精选3篇)

客户购房意向书 篇1

购 房 意 向 书

甲方:

乙方: , 身份证: 通信地址: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 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意向购买商品房位于 _______幢(号)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现经 房产测绘有限公司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交房实测为准,户型图见后附页)

第二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该房屋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总房价款为人)。 民币 元(大写:

第三条(大写: 本意向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 ),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诚意金抵作乙方购房款。

第四条 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支付剩余的10%房款;

2、分期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60%,主体完工时付至总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付至100%;

3、按揭贷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五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房款。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房屋销售给他人。

第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第七条 乙方对认购房屋的位臵、房号、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预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房屋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确认上述个人信息中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甲方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均为有效通知。

第九条 本意向书未注明的商品房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十条 本意向书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一条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客户购房意向书 篇2

客户购房意向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合肥市0551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介绍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决定购买位于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价格为 ,该房屋在房产局发生的过户费及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话等附属设施过户费由 方承担,此房过户而产生的营业税由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契税、中介费由

2、甲方在签定本协议时交给乙方定金元整,并保证在 日之前在乙方见证下与卖方签定正式买卖合同。

3、在本协议规定应签定正式合同的期限内,如卖方原因导致不能签定正式买卖合同,乙方将定金全额退还甲方。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5、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定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客户购房意向书 篇3

购房意向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附属物(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该房屋(包括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四条 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整。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第六条 房价款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人民币 元整,乙方根据本意向书支付的定金转作等额首付款;其余房价款由乙方贷款支付,房价款期限以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后30个工作日内办妥。

第七条 房产过户:甲方应于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过户给乙方,并提供相关材料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物业费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条 如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房屋买卖事宜,中介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一条 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支付都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提出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双倍定金。

第十二条 本意向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意向书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全额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同时失效。

第十五条 本意向书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