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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制度汇总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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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制度(精选30篇)

经营管理制度 篇1

公共资源类景区简称公共景区,指的是以自然景观和文物景观等公共旅游资源为依托的自然景观类旅游景区和文物景观类旅游景区,不包含主题公园、人造景点等主题景区。具体而言,我国的公共景区包括市政公园、博物馆、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地和各级风景名胜区等社会公益性很强的公共场所。这些景区是我国旅游景区发展的重点。

一、研究缘起

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告诉我们:结果是由制度产生出来的,要处理好景区的旅游开发与保护问题,先决条件是要有一个好的经营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国公共景区管理制度的供求矛盾不断激化,严重制约了我国公共景区事业的健康发展。许多公共景区为了获得开发和保护资金,纷纷转让景区经营权,实行企业化运作。但现实中,这些运作可谓好坏参半,其中不乏成功案例,但也有沉痛的教训,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旅游资源的破坏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为过渡时期公共景区的市场化运作确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所谓制度安排是指对某些具体行动或关系实施管制所采取的规则,它包括基础制度安排和次级制度安排。

黄进曾分析了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公共景区事业是我国重要的公共事业,关乎公共利益。其本身的技术经济特征决定了纯粹利用市场或政府机制配置资源将会产生严重的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为了让市场和政府更好地各司其职——政府负旅游资源保护和监管之责,而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之功能,特许经营是一条门路,这样一种混合目标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可以较好地实现政府和企业目标。公共景区特许经营不同于一般的商业特许经营,是政府特许经营的一种形式,其核心是政府将公共景区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授予非国有企业经营,企业在政府的监控下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这种制度到底具备什么样的特征和功能,它的结构又是怎样的,本文将作一个简单探讨。

二、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的特征

本文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定义,将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定义为:公共景区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公共景区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公共景区内某个项目或者整个景区的制度。

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就是政府对公共景区特许经营事务实施管制所采取的一系列规则的总称,它是一项能有效平衡公共景区开发和保护的制度安排,是支配公共景区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

1、公共景区特许经营是政府特许经营的一种形式,属于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其核心是政府将公共景区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授予非国有企业。

2、公共景区特许经营的特许人为政府,被特许人为私有企业,特许双方是一种行政许可与被许可的关系。

3、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要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选择景区投资者,被许可方是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

4、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双方要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是一种行政合同。合同标的是景区一定期限的经营权。特许经营反映在政府规制行为上,是一种“以合同方式进行管制”的方式。

5、公共景区特许经营是有一定区域、范围、期限和限制的。北京大学谢凝高教授认为,特许就是特别允许,要有许多限制条件,对经营的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有明确规定,要严格按照景区的规划来办事。景区不是经济开发区,目前景区的乱建项目太多,应在整治的前提下特许。

6、特许企业作为被许可方要交给许可方(政府)一定的费用。

7、公共景区特许经营是以政府的行政许可为前提的,它要遵从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如果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不利于公共利益,则行政机关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行政机关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具有监督权,必要时可对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强制或制裁。

三、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的功能

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要确保企业在资源和环境有效保护及再生产的承载能力限度内对景区进行建设和经营。景区资源经营管理必须坚持“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和景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以实现公共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其功能如下:

1、特许经营能够实现公共景区管理中的政企、事企分开。景区资源的保护、管理、监督由政府承担,相应的经营项目(根据待特许的公共景区的特征及双方协议确定是单个项目还是整体特许)则由获得特许经营的企业来负责。

2、特许经营制度在选择被特许方时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用招投标方式,使有资质的企业获得经营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当地政府的寻租行为,并把没有实力的企业挡在了外面,防止因无力开发保护而给公共景区带来破坏。

3、特许经营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可以在公共景区保护的前提下规范管理者(特许者)和开发、经营者(被特许者)的行为,利用法律文件规定双方的资源保护责任和经济收益分配方式,把权利和义务规定的非常详细,以便于操作。

4、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能够较好的兼顾公共景区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对于资源管理部门,这种制度有利于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监管,从而保障人类对于这些珍贵遗产的永续拥有和享用。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他们可以选择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员以合同的方式完成项目开发建设、项目经营等业务,同时得到部分使用费和税收,同样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于景区而言,专业公司的经营,能够扩大其影响和知名度,摆脱其经营困境。同时,特许经营也能使游客获益,通过竞争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能够兼顾游客利益,提高游客服务质量,这是无论政府垄断资源或者单个企业垄断所不能带来的。

四、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的结构

制度安排是一系列子制度系统的集合,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包括制度环境建设、特许经营主制度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三部分。

产权改革、组织架构、立法建设共同构成景区特许经营的制度前置(或制度环境),景区特许经营要想成功推行,必须先疏通制度环境,进行这些方面的改革或建设,它是公共景区特许经营主制度得以推行的前提。

公共景区特许经营主制度包括特许边界限制制度、特许费用制度、特许合同制度及特许经营程序制度。公共景区特许边界限制制度主要包括特许客体的选择(景区特许经营的供给边界)和特许企业的选择两部分内容;公共景区特许赞用制度主要解决特许费用的评估指标体系的确立和特许费用的确定问题;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合同制度约定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问题;特许经营程序制度是对公共景区特许前、特许中和特许后的一系列工作的规定。

经营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企业经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范围

那里的经营计划包括各经营部门的业务计划以及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经营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1)每年年底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本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和预期目标,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

(2)拟订年度经营目标传达给各部门征求意见,并对各部门的意见进行汇总。

(3)透过汇总各部门的意见,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4)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意见对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修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年度经营计划的资料

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分阶段目标;为实现企业业务目标,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指标;编制规范(含表式、编制说明要求)和编制进度要求。

第7条、如遇特殊状况,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可于年中调整一次,调整计划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

第8条、每年年底由投资发展部组织各部门采用滚动编制、逐步细化的方式对整体经营计划进行分解,构成季度和月度的各部门分解计划。

第9条、按季度和月度分解年度经营计划

将年度经营计划分解成为季度、月度经营计划。

(1)负责整体计划的分解,并对各部门计划进行综合协调和平衡。

(2)各部门负责各自具体计划的分解、执行和修订。

第10条各部门负责将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度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分解到部门的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构成月度工作计划

第11条审核批准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分解结果

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核各季度、各部门的分解计划和各

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12条、经营计划的下达

(1)每年年底前由总经理办公会向各部门下达年度经营计划。

(2)每季度之初,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投资发展部下达下个季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

(3)每月月初,由总经理批准,投资发展部下达下个月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

第13条经营计划的执行

各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及本部门工作计划,着眼全局开展工作,以保证本部门工作目标和企业整体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的实现。

第14条、调整经营计划

(1)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年度经营计划的,务必由投资发展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透过后才能执行。

(2)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季度经营计划的,务必由相关部门主管副总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3)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月度经营计划的,务必由相关部门经理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副总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15条、调整计划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到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执行。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16条、负责跟踪、分析、报告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

第17条、职能部门每月以书面形式报告一次企业经营计划任务的完成状况。特殊事项需要缩短报告周期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第18条、各级领导务必随时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19条、检查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时,应当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20条、企业每季度对各部门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考核一次。投资发展部组织考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做出考核结论。

经营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并实行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不包括非经营性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以及公共汽车和电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专用的停车场。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停车场经营管理工作。

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规范。

第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工商登记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停车场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领取备案证明。停车场经营者变更备案事项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自变更或者停业、歇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注销备案;备案证明遗失或毁损的,可向原备案机关申请补办。

停车场经营者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可以到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窗口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广东政务服务网模块进行网上办理。

第五条、停车场停止使用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止使用的一个月前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停止使用公告,并报告原备案机关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广州停车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本辖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停车场,应当责令其及时办理备案。

第七条、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相应服务设施设备,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停车场每个入口处至少配置一个停车场标志牌。挂墙式标志牌应悬挂于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立柱式标志牌应当设置于停车场入口道路旁显著位置,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景观;标志牌右下角应当印制或张贴备案二维码,正下方应当标明停车场名称、停车位数量及编码,并保持内容清晰,版面整洁。

(二)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告停车场名称、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停车位数量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三)在停车场出入口等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资料存储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和记录进出车辆车牌信息。设置停车场出入口道闸,比邻次干道及以上级别道路设置道闸的,入口道闸位置与道路同侧路缘石之间应当预留不少于十米的车辆入场等候区。

(四)在停车场入口和出口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入口或出口标志。在停车场入口以及场内显著位置应当设置限速指示牌,限定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有限高区域的,应当提前在显著位置设置限高指示牌。在行车通道设置地面行车导向箭头,转弯处视线受阻的,应当在转弯前显著位置设置弯道安全照视镜。停车场内交通指引标志应当清晰简洁,连续统一,便于识别。

(五)在停车场入口处、收费区域、楼梯口或电梯口等显著位置设置综合示意图,标明停车场平面、区域交通导向、应急通道等内容。

(六)按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在停车区域划设平行式、垂直式或者斜列式的停车泊位标线,并在停车泊位标线内标注停车位编号。

(七)按规定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八)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配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接口。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停放需求。

(九)设置车轮定位器,保持正常使用。

(十)在停车场停车位、行车通道、行人通道和楼道等区域配备照明设备。按照停车场建筑设计要求配备排水设施。地下停车场或停车楼应当配备通风设施,并采取隔音设施等措施控制和降低机动车停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十一)使用混凝土、沥青、砂石等具有防滑、防潮、防噪和防扬尘功效的材质对停车场地进行硬底化处理,保持坚实平整。停车场区域斜坡坡度大于百分之五时,应当设置胶垫、减速带等减速防滑设施。

(十二)符合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停车场显著位置配置消火栓、灭火器和沙桶等有效消防设备设施,保持消防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正常使用。室外停车场按照保护半径一百五十米的范围设置消火栓,室内停车场按照间隔距离不大于三十米的范围设置消火栓。结合停车场特点选用干粉型、泡沫型和二氧化碳型等类型的灭火器,可以按照每十个停车位不少于一个净含量四公斤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配置和摆放,也可以按照每五十个停车位不少于一个推车式灭火器和沙桶进行配置和摆放。

在停车场场内显著位置设置禁烟、禁鸣等文明行车规范标志。

临时停车场应当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要求。

第八条、采用计算机计时计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数据联网技术规范要求,对现有计算机系统进行改造,实时上传停车位信息、车牌信息、车辆进出时间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做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安全检测。

第十条、商住一体建设项目的停车场,应当在配建停车位的显著位置分别设置明显标识区分商业停车位或者住宅停车位。具备条件的,可以对商业停车位或者住宅停车位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加以区分。

第十一条、鼓励停车场经营者设置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等服务设施,建设空余停车位引导、场内寻车以及语音广播等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具备条件的可以配备微型消防车,提升停车场服务设施配置水平。

第十二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下列管理制度:

(一)经营服务制度,具体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架构、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场地卫生保洁、服务投诉处理流程、收费系统数据保存制度以及系统故障处理等工作制度。

(二)安全生产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各责任岗位制度、停车场区域内的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清单、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巡查记录台账、应急预案和应急通讯录、紧急情况上报机制等工作制度。

(三)岗位培训制度,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参加一次专业职业培训学校或停车场行业协会组织的岗前培训。在岗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一年至少培训一次。

停车场管理制度应当造册并形成文本。具备条件的,应张贴或悬挂于停车场出入口、收费处、值班室等显著位置。

第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车辆入场停放,专用停车场应当优先满足服务对象的停放需求。

(二)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时应当说明停放时长、收费金额,并向机动车停放者出具专用发票。

(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四)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实时显示空余停车位信息。

(五)停车场为车辆停放、取用和缴费提供信息化服务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泄露机动车停放者及其车辆相关信息。

鼓励停车场经营者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停车场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第十四条、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戴工作证,言行文明礼貌;有条件的停车场可统一着装。

(二)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规范停放,做好停车场出入口控制管理,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

(三)保持停车场区域干净整洁、场内通道通畅。

(四)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机动车停放者接受停放车辆以外的其他有偿服务。

(五)停车场内发生火警、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尽责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车场经营者可拒绝提供车辆停放服务或者要求车辆立即驶离停车场:

(一)车辆停放者拒绝车辆登记的;

(二)停车场没有空余停车位的;

(三)停放车辆为超高超限车型,可能影响停车场设施安全的;

(四)机动车停放者酒后驾驶车辆的;

(五)车辆无号牌且无有效法定证明的;

(六)车辆有漏油等影响安全情形的。

本市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禁止行驶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向禁止在本停车场所在区域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提供停放服务。

第十六条、机动车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二)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指挥调度,按照场内交通标志、停车位标线在指定停车泊位停车,关闭电路,做好驻车制动,锁好车门。

(三)按照标准支付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不得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试车、乱扔垃圾、随地便溺。

(五)不得违法占用无障碍停车位。

(六)进出停车场、停车泊位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

第十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向停车需求者提供长时固定或临时随机的停车服务,实行错时共享。

停车位错时共享的收费标准、利益分配、管理责任以及具体办法由停车需求者、停车场管理者、停车位权属人以及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四方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市停车场行业信用记录平台,将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第十九条、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经营性停车场备案信息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停车场经营者基础信息。

停车场经营者基础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营者名称(姓名)、住所;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停车场备案号;

(五)停车场服务质量信誉评价等级考核情况;

(六)其它基础信息。

第二十条、停车场经营者违规行为信息包括一般违规行为信息和严重违规行为信息。

一般违规行为信息是指停车场经营者违反停车场行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强制性标准,被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信息。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停车场经营者违反停车场行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强制性标准,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经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的行为信息。

第二十一条、对有一般违规行为信息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

(二)对其法定代表人或停车场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对有严重违规行为信息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停车场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限制、取消享受行业资金扶持或者补贴。

(三)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在“信用广州”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信息,是指机动车停放者在车辆停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经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的行为信息。

对有违规行为信息的机动车停放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其车辆信息在停车场经营者中进行通报,加强其车辆停放行为监管;

(二)符合国家、省出台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违规行为信息记录的保存期限和相关信用记录的修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车辆信息、机动车停放者个人信息及有关视频数据,非因法定理由不得公开或泄露。

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信用记录时,应遵循合法、及时、准确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企业合法权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本文件自20xx年月日期施行,有效期五年。

经营管理制度 篇4

为保障大市场健康发展,长期繁荣,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在大市场内参与经营活动者均有责任共同维护zz大市场三期的形象。

1、礼貌经营,文明经商。使用谢谢、你好、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等文明用语。禁止污言秽语,谩骂消费者。

2、与消费者发生纠纷要耐心细致解决,不得推诿。

3、经营者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说粗话、衣冠整洁,商户之间不闹纷争。

4、商铺雇员须统一着装,佩带统一制作的工牌。

5、公共场所禁止打牌、饮酒。

二、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1、市场内参与经营活动者,应积极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经商水平,共同维护大市场的繁荣、稳定。

2、所经营商品来源合法,货真价实,严禁摆放、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或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或内容不健康或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

3、必须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严禁掺杂使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强卖骗卖,哄抬物价。

4、禁止采取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

5、亮照经营,做到资质合格、证照合法齐全。

6、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业主/经营户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及经营范围、类别或品种,更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将商铺长期闲置。

7、经营做到诚信守法,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取得特种行业批准的除外)。

8、所有商品不得摆放在商铺外部销售,否则,市场管理员有权制止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经营管理制度 篇5

农资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1、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资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2、质量管理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3、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4、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经营管理制度 篇6

为维护全体租户的财产及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新世界电信城每天的营业时间统一经营活动的正常进和行,特制定本规定。

2、未经批准,晚上22:00后未离开商铺者,经劝谕无效,由商场保安实行全封闭管理;

3、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4、租户不准自行推迟营业时间或提前结束营业时间,即不准“迟开门,早关门”;

5、租户在新世界电信城内不得大声开产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6、租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听者,管理公司会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付搬运和仓储费用;

7、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新世界电信城;

8、机动车辆送货停车需时免收泊车费,具体情况按停车管理规定执行;

9、未经批准,不准在新世界电信城内张贴派发宣传单;

10、租户须向商场管理部上交从业人派发申请表,更换从业人员须及时报告;

11、租户应按有关工商税务的规定,按时向管理公司上交有关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12、租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住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3、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缉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

14、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违者将会被工商、公安部门,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5、凡进出商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商场保安及新世界电信城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停放、保管;

16、严禁把车辆停放在商场闲用的消防通道、楼梯口、通道拐角或车场进出口等,违者将会被拖至指定停放点,违章车辆使用人须缴付拖车费用,并承担车辆被拖而损坏的责任;

17、在物业范围内,所有车辆必须按所设交通标志指示行驶,不得逆行,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18、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及保管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19、在新世界电信城打架斗殴、无理到闹、管理公司会报公安机关得理,肇事者将会被公安部门处罚。

经营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在市场持续低迷、股东利润持续降低、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为确保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生存,特修改此办法。新办法把企业“效益至上、安全第一”贯穿于生产管理全过程,在原办法注重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效益考核,力求“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努力实现“企业与股东有效益,员工工资水平有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生产与经营管理关系,进一步整合管理思想和方法,逐步建立起以效益为前提的生产管理理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合同”、“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考核细则”等各类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永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华通公司、地勘公司、云信公司。汇永集团公司具有解释、修改权。本办法实施的同时,原考核办法废止。20xx年,质量标准化检查将继续实行月度集团巡视检查(以查隐患为主)、季度集团组织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职责、方式、基本流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生产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鹿志发、副总经理米玉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生产、机电、财务、人劳等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集团公司财务部是生产经营考核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白稷平、副主任于广学。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通过对上月度生产、掘进、安全、完全成本(成本、专项基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掌握完全成本的实际情况,理清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最后依据上月度经营利润,提取上月度工资总额、矿领导班子工资总额。

第六条集团考核工作将在每月15日左右开始,原则上考核小组到现场逐单位考核,相关生产、技术、成本、安全、基金管理、股东财务、行政矿长等人员参加。考核工作,时间服从质量。

第七条考核工作要针对集团确定的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单位专业部门要提报真实有效数据,需要提前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催办。原则上凡是与成本和费用相关的工作内容力求全部考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原则上商品煤产量、掘进进尺计划与完成情况由生产部负责提供;完全成本(含矿管成本)、利润、专项基金的完成由财务部负责提供;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当月巡视检查结果(查出安全隐患)由生产部负责集合并提供;需要矿现场提供的其它备查资料由矿提供。

第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公司考核结果,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分别提取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总额,并出具“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最终,财务部负责出具“矿yy月度生产经营考核情况通报”。

第十条月度最终生产经营情况通报要体现出完全成本真实性、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清楚、矿承包成本控制有效等主要内容。对通过考核提出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考核领导小组要协助矿拿出有效措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办法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考核主要内容:商品煤验核量、掘进进尺验核量、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建设、矿管成本、回收率、基金项目的实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矿管成本、利润计划的完成等。

第十二条商品煤、掘进进尺、商品煤回收率指标依据集团月度下达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最终计量则依据集团公司《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掘进巷道月度验收管理办法》、公司领导签字的“yy月份商品煤验核量报告”提报,集团生产部负责。这是各单位和部门最终计量报告,也是所有按照吨煤统计经济数据的'唯一依据。关于商品煤回收率的考核及特殊煤层地质情况,可以提出修改计划。

第十三条矿井工资来源实行商品煤吨煤含量提取,与安全、利润、成本、回收率、质量标准化、掘进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确定。各生产服务单位分别根据各自特点执行相关规定。

应提取工资总额=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单价

实际提取工资总额=应提工资总额±挂钩考核增减额

班子成员应提工资来源为按吨煤提取后分为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经测算约占35%,不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以65%的基本绩效工资为基数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实际提取等于应提工资加减考核增减额。

应提工资=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工资(年薪标准/计划产量)

应提工资=基本工资(35%)+基本绩效工资(65%)

实际提取=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增减额

第十四条矿管直接成本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下达,逐月不作调整。直接成本是完全成本的重要基础,是矿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由于自20xx年开始,经营考核重点增加了利润计划考核内容,且在测算过程中是以利润计划倒推出直接成本,成本再压缩空间较小,因此,矿管成本月度考核将按计划成本超、降总额的20%扣减、增加矿工资总额。月度矿管成本实际发生与计划总额比较,其结余、超支1%对应领导班子基本绩效工资的2%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10%。月度超支,年度直接成本累计有结余(利润完成),将按对应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跨月结算,特别是矿务工程、零星签证费用、修理费用等,每发现一次按金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基金管理控制和考核力度。各单位专项基金均不突破年度资金计划总额。遇特殊情况发生计划外专项费用时要相应调减年度其他项目,如不能进行调减,公司将按计划外专项基金发生额的10%扣减工资总额,按发生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此项考核原则上按月计划考核和兑现,可以结合全年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关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继续依据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办法》,按照安全和“一通三防”专业、机电管理专业、采掘工程质量专业和综合专业的考核评分情况进行考核。各专业评分以90分为标准,每降低1分,分别扣罚工资总额10万元、扣罚领导班子对应基本绩效工资3%。

质量标准化检查仍实行月度巡视检查、季度综合检查,月度原则上以矿自检为准,自检分数不计入考核。但季度综合检查结果将纳入下个季度,实施全季度(三个月)考核。巡检过程中或者地方政府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将进入当月考核:“发现一次失爆、发生重伤一人次、出现一次重大财产事故事(停产3小时以上、直接损失一次5万元以上)、情形比较恶劣(主井断带、工作面大冒顶等)生产和机电事故、无计划停风停电导致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每出现一次(项),扣罚矿工资总额30万元。同时扣罚领导班子月度安全奖50%。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扣罚月度工资总额50万元,同时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和年度安全奖。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自发生月份起,取消全矿安全奖,并取消当月效益工资。20xx年,集团依然执行安全奖50%按月兑现,年末经过公司考核批准后,兑现另50%。

第十七条掘进考核要加强掘进计划的严肃性,按照月度、季度(季度实行平衡制)验核米数,月度每欠尺10米,扣罚工资总额1万元,领导班子实行月度进尺每欠尺1%,扣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3%,季度完不成季计划的75%、半年完不成计划50%的,分别按未完成计划比例,同比扣罚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末月份对应基本绩效工资。

增加掘进工程“无效进尺、计划外签证”考核,无效进尺按照欠米考核,计划外签证工程,按照不超过工程单价10%为考核依据,超出部分由工资总额承担。

第十八条商品煤回收率,按照月度计划,每降1%,分别扣减工资总额10万元,分别扣罚班子成员对应基本月度绩效工资3%。

第十九条为实现公司由业绩考核向效益考核转变,公司对所属矿井在矿管直接成本考核的基础上再实行利润计划考核,因此,计划的合理和科学性尤为重要。经过公司商定:每月利润计划的确定,主要依据年度利润计划指标的分解、上月市场平均价格、下月度基金使用计划、矿管成本计划和井下实际生产条件等因素下达计划。按当月利润超降额的20%增减应提工资总额;增减工资总额的30%对领导班子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0%。月度未完成利润计划,而年度累计完成利润计划时,对月度扣减的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每月计划成本为年初确定的吨煤成本费用(或总费用)乘以月度实际商品煤产量;销售收入计划等于上月实际吨煤平均销售价格乘以当月实际商品煤产量;实际销售收入和实际计划完全成本费用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或亏损);实际实现的利润和实际计划利润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增加、减少额。

第二十条董事长年终奖考核,将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各项经营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全公司各个生产矿井每月商品煤生产、材料费、成本、掘进进尺、煤炭销售等完成截止时间统一为:每月最后一天24点。每月1-2日,集团生产部负责出具产量验核报告,集团所有相关利润完成、成本计算、工资提取等依据都以此为准。

第二十二条自20xx年开始(1月份除外),集团月度生产计划改为生产经营计划,计划下达实行会审制。其计划内容增加成本计划、利润计划、专项基金计划等经营指标,这些指标将是经营考核的依据。月度计划的下达要增加其严肃性。

第二十三条为体现考核的真实性,真正体现出当月“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自20xx年2月份起,各基层单位一律在每月下旬,依据集团生产经营考核结果发放上月度工资。

第二十四条辅助单位根据集团相关要求测算年度工资水平和总额,集团公司将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结合不同工作性质进行考核,提取的工资总额需要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出月度矿管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将把矿管直接成本进一步分解,将在月度计划单价中,对波动影响较大的矿务工程及支护材料费用、综采搬家倒面费用不纳入考核。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工资实发不得突破集团考核同意发放额度5%,超过此额度,按超发额同比例扣发矿领导班子绩效工资。

根据《生产运营管理合同》相关条款,因非管理原因导致矿井停产,应向股东申请支付矿井维持费,集团公司考核后,工资不足部分由矿井维持费工资部分补充。

第二十七条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自然灾害)等重大变化时,集团公司另行研究解决考核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汇永集团公司。

附件:1、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

2、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挂钩考核明细表;

3、公司经营管理考核细则。

经营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经营计划与预算制订: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如何使成本降低,获取最大利润已成为企业界共同努力的重大课题。通常来说,制订完善的经营计划和进行规范科学的预算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本计划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主要是对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与经营方针预作提示,责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目标,拟订(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或改善方案,并配合年度预算的编制,预测产品市场的增减变动,配合设定之产能与成本标准,拟订年度产销计划,预估年度损益及资金的调度运用,并作为考核各部门执行绩效的依据。通过各种标准的设定,事前的合理规划,并经由各管理阶层的积极参与,以达到避免错误,减少浪费,激励士气,达到降低成本创造利润的目的。

第二条经营目标:

1.总目标:不断加强企业资金管理,不断进行开拓创新,迅速提高营业额,合理控制成本,使利润最大化。

2.各部门目标:

(1)贸易部:

①充分消化现有产能。

②利用现有市场,购销相关产品,扩大营业额。

③销售费用的控制(运输费用、报关费用、保险费用等。

④呆品处理。

⑤外销成长率%,年度外销金额元。

(2)内销部:

①估计内销产品销售数里,协调生产管理中心建立适当库存量。

②建立内销销售网,扩大现有客户的采购规格及数量。

③呆品处理。

④内销成长率%,年度内销金额元。

(3)供应部:

①建立机物料abc分类,实施重点控制。

②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库存量,经济采购量。选择优良供应厂商,商订长期采购合同;加强比价功能,降低采购价格。

③降低平均库存量:

a料天,磅。

b料天,磅。

c机物料降低%,元。

(4)总务部人事科:

①建立员工进用升迁,薪资考核奖惩的人事制度。

②精简人事,控制管理费用。

(5)事业关系室:

①建立人物出人厂管理规则。

②加强警卫勤务训练。

(6)会计部:

①修订现行会计制度,精简作业流程,加强管理会计功能。

②适时提供各项管理报表。

③强化现金预测功能,灵活资金调度。

④严格审核费用开支,控制预算。

⑤每月实施存货盘点。

(7)总经理室(生产管理中心):

①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配方。

②推动或审核各种专案研究。

③协调产销活动,拟定或修改生产计划,追踪管理生产进度;协助一、二厂调度人力,协调各中间生产单位,原料的调度移拨,避免产能闲置或停机待料,或超量生产。

④研拟人员训练计划。

(8)一、二厂:

①总务:

a.改善员工伙食方案。

b.改善工作环境,照顾员工生活,加强福利娱乐措施。

②工程保全:拟订年度机器设备维修计划。

③质管:

a.拟订(修订)质量管理标准。

b.推动qcc活动(质量管理圈)。

c.拟订“改善提案制度”。

④生产:

a.严格管理生产进度,全力完成生产计划目标。

b.管理原料耗用。

c.灵活人员调度,避免闲置人工。

d.机动调拨各种原料供应,避免停机待料。

e.加强机器修护,强化在职训练,提高生产效率,精简人员编制。

第三条预算编制的内容及说明:

1.营业计划说明书。本表是贸易部与内销部在预算年度中营业计划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市场的展望、新产品的开发、旧产品的淘汰、新客户的开发或旧客户的淘汰、广告或其他销售推广政策、售价政策、授信及账款回收政策、业务人员的增减异动、销售费用的限制、本年度营业方面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的说明。

2.客户别销售计划表。由贸易部及内销部根据市场情况,客户往来情况预计各客户的销售量,以拟订的售价予以编制。(外销方面如无法依客户别预估时,则依销售地区别预测)

3.产品别销售计划表。本表系以产品别为主,分内外销,由表二汇总编制而成。

4.生产计划说明书。由一、二厂就产量及产能运用计划、质量计划、新产品或新技术(包括新配合)的研究开发计划、机械修护计划、机械淘汰更新及扩建计划、人员合理化计划、成本控制计划、本年度生产上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加以说明。

5.标准产能设定表。系按各生产部门正常编制下,主要生产设备的设计产能及生产效率所设定的标准产能,作为生产管理中心编制产销配合计划表的参考,并作为考核实际生产效率的依据。

6.标准用料设定表。系各生产部门产制品每单位主要原料的标准耗用量,作为生产管理中心编制生产计划及供应部编制采购计划的参考,并作为考核原料耗用的依据。

7.标准人工费用设定表。系各部门在标准产能下,配置的人员编制及用人费用标准。依性质分为直接人工及间接人工两项,俊生产计划确定后,作为编制人工费用预算及考核人工效率的依据。

8.标准制造费用设定表。系各部门在标准产能下,耗用的电力、重油、机物料、维修费用等费用标准,分为变动及固定两项。作为生产计划确定后编制制造费用预算表及考核费用支出的依据。

9.服务部门费用分摊设定表。系按费用性质,依服务部门提供服务的比重,分配服务部门费用给生产部门的设定标准。

10.产销配合计划表。本表是本公司预算年度产销活动的基本报表,由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根据营业部门及生产部门提供的资料,综合市场环境、生产状况、制成品存货水准、及成本利润等因素,加以协调而编制,提经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的年度产销计划。

11.生产计划表。系生产管理中心依据经核定实施的产销配合计划表内所列各项产品生产数量,而排定的各中间及最后生产部门产制品的计划生产数量表,作为预算年度追踪考核各生产部门生产进度达成率的依据。

12.主要材料耗用量预算表。本表由生产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及标准用料设定表加以汇编而成。

13.资材计划说明书。由供应部就库存政策、采购政策、付款计划等加以说明。

14.主要材料采购预算表。本表由供应部依据主要材料耗用量预算表斟酌材料的合理库存、经济采购量及材料价格趋势等予汇编,作为编制主要材料耗用成本的依据。

15.固定资产扩建改良及专案费用预算表。系供应部根据营业计划说明书,生产计划说明书产销配合计划表及公司预算委员会决议事项所编制的年度资本支出及专案支出预算与完工进度表。

16.工缴汇总表。系一厂二厂依据生产计划表,标准人工费用设定表,标准制造费用设定表,固定资产扩建改良及专案费用预算表所编制的人工及制造费用年度预算金额。

17.生产成本预算表。本表系会计部依据表十一、十二、十四、十六所编制的各产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总成本及单位成本预算表。

18.销货成本预算表。系会计部根据产销配合计划表及生产成本预算表,加以汇编而成。

19.营业收入预算表。系会计部根据产销配合计划表及预估的其他收人,加以汇编而成。

20.推销管理财务费用预算表。系会计部参酌前年度实际开支,并依据年度营业管理计划所编制的推销管理财务费用年度预算。

21.损益预算表。系会计部依据表十八、表十九、表二十编制的年度损益预算表。

22.资金来源运用表。系会计部根据年度产销库存计划、资本支出计划及债务偿还计划等资料,编制而成。

23.管理计划说明书。由公司总务部及人事科就组织编制合理化计划、人员增减异动计划、人力发展训练计划、管理规章办法的推行计划等加以说明,供总经理室编写经营计划及会计部编制管理费用预算的参考。

24.经营计划说明书。由总经理室就前述有关资料,就营业生产,资材管理等计划加以综合及摘要的说明。

第四级推行预算制度的组织:

1.公司顶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总经理

副主任委员:副总经理

委员:贸易部经理

内销部经理

供应都经理

总务部经理

会计部经理

总经理室主任

生产管理中心主任

第一厂厂长

第二厂厂长

执行秘书:会计部副经理

2.一厂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厂长

委员:副厂长

副厂长

主任

执行秘书:专员

3.二厂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厂长

委员:副厂长

副厂长

主任

科长

科长

执行秘书:专员

4.预算委员会的职责:

(1)决定公司或各厂的经营目标及方针。

(2)审查公司各部及一、二厂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3)协调各部门间的矛盾或分歧事项。

(4)预算的核准。

(5)环境变更时,预算的修改及经营方针的变更。

(6)接受并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5.预算执行秘书的职责:

(1)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2)提供各部门所需的生产、收人成本与费用等资料以供编制预算的参考。

(3)汇总各部门的初步预算,提出建议事项,交预算委员会讨论。

(4)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5)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6)劝导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7)其他有关预算推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第五条预算编审程序及日程进度:

1月xx日公司预算委员会执行秘书着手拟订预算年度初步设定的经营目标,及准备预算编制筹备事项,并编成会议资料。

1月xx日召开公司预算委员会,说明预算编制程序,颁布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1月xx日召开一、二厂预算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颁布一、二厂年度经营目标,责成各部门主管着手拟订各项管理计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并设定产能、用料、人工及费用预算标准。

1月xx日贸易部、内销部及一、二厂各级主管开始编制预算,总务部、人事室、事业关系室开始拟订各项管理计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

2月xx日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开始编制预算。公司预算委员会执行秘书汇总各单位的初步预算及计划大纲,做成修正案提交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

2月xx日召开第二次公司预算委员会,协调修正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提报的年度产销计划。核定一、二厂提报的产能、用料、人工及费用预算标准、及各部门提报的管理计划大组及完成进度表。

2月xx日总经理室、生产管理中心、贸易部、内销部根据公司预算委员会决议事项修正万算,一、二厂根据核定的生产计划及用料标准,编制材料耗用量预算及人工制造费用预算。各翻门根据核定的管理计划大纲及进度表着手草拟计划草案。

2月xx日供应部开始编制预算。

2月xx日一、二厂开始编制生产成本预算。

2月xx日会计部开始编制预算。

3月xx日总经理室开始编制经营计划说明书。

3月xx日召开第三次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通过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预算案。

3月xx日颁布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预算。

3月xx日各单位开始编制下一年度元月份预算。

学行政管理特点

经营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做到产品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索证索票管理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涉及检疫的,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应当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经营企业购入保健食品的,应当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三章台账管理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第十七条应当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经营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为了提高本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及维护,公司决定确立经济职责制,采用重管重制政策,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各种业务管理公司营销策略,采取设立经销点的经销制,同时为加强经销网络的维护,致力开发贴合条件的经销商及包干制业务,应定期走访各经销点,每月对所有经销商的业绩审评,对销售业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并随时做好所有客户的销前、后服务工作。

二、岗位职责:2、1销售副总:

a、负责总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b、组织并参与市场调查和预测,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要求。c、会同销售部经理制定和完善销售承包职责制,制定年销售计划,各时期营销策略。d、对营销网络的维护建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司总经理。e、负责资金回笼工作,主持解决所有经济合同的纠纷事务。f、会同分公司总经理,技术部主管制订订货排产计划。

2、2销售部: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状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3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状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4助销员岗位职责:a、负责客户的往来接待工作及产品的初步介绍;b、负责公司所有销售客户的往来跟踪、服务、联系;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内务工作;c、负责销售部所有销售档案的.整理、跟踪及管理;d、销售部经理外出时,全面负责销售部内部一切日常运做;e、负责所有销售合同的跟踪;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2、5开单员岗位职责:a、负责开具产品《出货单》、《样板申领单》、《样板发放单》;b、负责销售台帐的登记,每月25日与财务对帐;c、每日负责填报《销售日报表》及《销售月报表》,及销售电脑的操作管理工作;d、并于每年12月28日会同成品仓库管员前往公司专卖店进行年终盘仓;e、填报《质量日报表》;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销售服务:销售部应持续8小时日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电话,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应礼貌礼貌待客,具体要求如下:

3、1、接听电话:

凡有客户来电首先应答:“您好,公司”然后应耐心解答客户问题,产品价格应以公司统一规定报价。如为外地经销商,应记住对方联系电话、地址,需要时请销售经理接听并做电话记录。讲完后应说:“谢谢!欢迎您随时到本公司来,再见!”等礼貌用语。

3、4、对于与公司往来密切的大宗经销客户注意不可怠慢,但不可使在场的其他客户有差别待遇感。

3、5、对于所有初次往来客户,无论大小,在初次见面后均应了解并记录对方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其外貌特征应尽快熟记,以便客人二次来公司后,有亲切感及重视感。

3、6、如客人询问与交易无直接关系的问题,应礼貌回避,不应明显表露出不悦或直接敷衍了事。且不可在自己不了解状况时,告诉客人错误答案。

3、7、如遇工作秩序关系,使客人被怠慢或耽误客人时间,应向客人做出礼貌解释,并向客人表示歉意,请客人原谅,不可与客人发生争执及面有不悦冷落客人。

3、8、当客人离开时,应主动与之“再见,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用语。

3、9、如客人委托保管任何物品,应乐意理解,并妥善处理,如发现客人遗留或忘记物品时,收好并通知该客户。

3、10销售部所有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所提一切合理要求,不合理的应婉言拒绝。

3、11、凡公司销售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不得与客户串通勾结,一经查处,公司将依情节做严肃处理。

四、客户服务细则:

4、1、客户意见调查及处理:所有客户的经销状况、储运、财务、仓库均应做实际了解,如客户对公司销售营运提出任何意见,销售部均应记录备档,并及时解决处理,如有重大事件,应及时反馈至分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处,以便及时处理。

4、2、客户投诉:a、客户质量投诉:公司销售部凡接到客户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时,不论情节大小均应由销售副总或销售经理亲自安排处理,对客户投诉资料的相关票据、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色号、购买日期等予以登记备档,并务必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对客户的投诉理由进行确定,必要时销售副总或经理应协同相关部门主管一同前往客户处进行详细了解、调查并迅速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同时对所处理结果进行追踪服务并做记录备份留档。b。客户对非质量的投诉:客户对销售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的销售服务提出意见或进行投诉时应向销售副总或经理报告,并据情节大小、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上报及处理推荐。销售部或办公室对此做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

五、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处理办法:

5、1所有质量投诉无论大小、轻重,销售经理均应及时填写《客户投诉质量处理表》,并送至各相关部门,据实际状况对表内相关资料进行如实填报,并做出相关处理。处理结束后,将此表复印后送办公室留档,销售部保留原件备档。

5、2所有服务投诉,由销售经理填入《客户投诉服务处理表》,投诉职责人的有关部门应对投诉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复印件报办公室一份留档,原件由销售部备档。

5、3对客户投诉的有关资料的处罚规定:a、凡属于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的,经查实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2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b、凡属于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对相关职责人及部门除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根据《考核方案》予以处罚,如情节十分严重,所造成后果恶劣,并没有悔改表现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六、要货发货要求:

6、1各区域经销商需货时,由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开单发货。如为大宗订货需求,而公司无库存时,销售部应根据客户实际状况要求直接反馈至生产部,以便据情排产。

6、2如经销商为需货量较大且所需品种为公司目前尚未生产之花色品种,销售部应向客户索取所需品种样板后送至技术部进行试制,技术部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并完成试制,销售部交付至客户。

6、3如经销商定板后,销售部与办公室、生产部及技术部门协商并由销售部拟订《订货排产计划表》交付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通知生产部门确认并制定《生产排产计划表》并按排生产。

6、4当客户或经销商要求留货,务必预留订金。留货时效为3日,并不得跨月留货(注:每月25日为财务结帐日)。如遇特殊状况客户无法预留订金时,由销售部出具经济担保经销售副总同意后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方可批准留货。如遇客户确需超期留货,需由销售部提出并出具担保,报销售副总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留货,如经发现公司将对有关职责人予以5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并扣发一个月薪资。6、5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客户予以报价所有销售价格均按公司制订价格并由销售部人员报出,如遇擅自报价或开单员开价与规定不符,所造损矢及后果由部门主管及相关职责人直接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罚。6、6销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对所有各点经销商进行盘仓,并做好盘仓记录进行备档并报至办公室。6、7所有要货、开单、发货、均按销售操做规程予以执行。

七、货款管理办法:

7、1经销商每次进货销售部均应将进货额登记在《客户管理跟踪表》内,并保留相应票据,有效保存原始票据。

7、2所有产品均按先款后货方式执行,对大宗经销商可先预留货款,而后根据所留货款进行分期分批提货,财务部做转帐处理。

7、3往来密切与公司常年合作,并具有相当实力及良好信誉的客户,为便于销售及财务的操作运行,销售部可允许客户在签定书面保证后,保证所有转帐支票或电传汇票均无虚假或空头的状况下,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基础上,销售部可在收到客户转帐支票或其它电汇单据传真件后,通知财务,财务以此传真件为准予以先提货。

7、4对于一些往来密切的大宗客户,提货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全支付提货款,允许销售部以本部门当月销售提成做为经济担保,经济担保由销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签认,财务确认备档。直至客户将所欠货款完全支付此担保结束。

注:销售部出具的经济担保金额不得超出当月销售提成,否则总经理不予审批,财务不予确认。

八、样板发放管理办法:

8、1所有样板销售部应根据本部门样板存储状况开具《样板申领单》,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交成品仓统一领出;

(《样板申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办公室,一联交成品仓,一联销售部存根)

8、2所有样板,销售部在样板发放前均务必做好样板标识,以便发放。所有样板发放由销售部开出《样板发放单》,报财务部由财务确认后,准予发放。

(《样板发放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门卫,一联销售部存根。)

九、销售档案的管理:

9、1所有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及大宗客户均应建立其独立档案。

9、2所有相关提货凭证,均应有复印件备份。

9、3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各经销点电话联络做售后服务跟踪并对资料记录备档。

十、销售部操作程序:

10、1为完善公司销售程序;整体操作运作规范,以实现公司统一管理。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10、2所有销售订单、合同在签订时,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

10、3开单员在接到订单后,须掌握仓库的存货状况,并在开单前将存货的状况通知客户,并在取得客户的认可后方可开单。同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

10、4开单员在开具单据时作到准确及时、无误地开出提货清单,及时送到出纳员处,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方可送之成品仓库发货员处组织发货。

10、5遇库存产品不详时应由销售部开《装货通知单》,待装车完毕后,以装车实际数字由成品仓管理员签字并确认后,在开单员处开《出货单》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

10、6所有产品销售后,客户反馈任何质量问题,均由销售部首先口头通知至成品车间主任,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及时提交生产部,协同解决处理并填写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客户投诉反馈表》。

10、7遇重大质量事故,则因由销售副总会同相关部门主管亲往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处。

10、8所有大宗经销商销售部应接到对方现金或转帐支票、电汇单据之传真件后,由财务确认,销售部方可予以开单发货。

10、9调货产品操作规程:

10、9、1调往其他公司时,应由该公司销售部首先将每批产品填具《调货计划通知单》,及产品《质检报告》同时传真至需发公司销售部,并由销售部副总签认,销售部盖章后并回传后方可发货。

10、9、2销售部安排好调货产品的储运后,将《货运单》及其他相关票据传真至调入方,并由对方财务及销售签认回传。

10、9、3调入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对所调入产品进行清点并检查破损状况,并将数量、等级、破损数填具收货清单后传真至调货方,对方销售及财务签认后回传。

十一、销售部内务管理办法:

11、1引销员务必热情接待所有客户,作到耐心有礼,服务周到不得与客户争吵;

11、2所有运做程序务必严格依照销售部操作程序运行;

11、3不得擅自带给公司有关产品质检标准;

11、4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务必根据第十二条款合同管理规定实施执行;

11、5未经公司财务许可不得私自欠款发货;

11、6对客户投诉务必做到百分之百的解决。

十二、销售合同管理:

12、1销售部在理解合同前应对每一份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旨在保证本企业产品能满足合同要求。

12、2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签字。

12、3销售合同务必加盖公司方为有效。

12、4销售合同务必统一由电脑管理,电脑打印。

12、5所有《销售合同》务必以公司统一蓝本,任何人及部门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做出修改,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

12、6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销售副总、科研所主管、生产厂长作出合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由全体评审人员签字,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外出时由生产厂长代为执行。

12、7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以《工矿合同》为蓝本。如遇特殊状况确需做出改动,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经营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为规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工作,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手续,适用本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的,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邮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应当依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办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法人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通过邮政管理部门网站在线填写,打印两份,签章后提交。

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可以由企业法人办理,也可以由企业分支机构自行办理。

第七条备案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

第八条备案登记表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备案登记表加盖备案专用章存档一份,企业分支机构留存一份。

第九条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更新备案登记表信息,报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名录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名录、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事项变更,可以按季度集中办理。

第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撤销的,由企业法人报许可机关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备案登记表。

第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未依法办理备案的,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经营管理制度 篇12

为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

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

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二、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三、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六、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七、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八、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九、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经营管理制度 篇13

一、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

夏季出勤时间

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冬季出勤时间

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每月休息二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养护管理

(一)浇水

1、遵循浇水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保持树木的水份。

2、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要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安排人员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二)施肥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

2、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三)松土透气

1、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

2、松土不宜太深,防止伤害树木的根部。

3、树木的根部不宜土太厚,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

(四)修剪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有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

2、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五)病虫害防治

1、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虫害及时处理。

2、对苗圃的植物每月打药一次,由点到面进行有效的防治。

三、仓库管理

(一)工具管理

苗场仓库做为公司的总仓库,对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利于控制成本。仓管人员需对进出的机械设备及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对报废的工具进行以旧换新,并做好记录。

(二)苗木管理

1、苗木到苗场后苗圃人员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验收小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2、苗木出库时,应认真填写苗木出库单,并做好相应的包装,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3、每月定期对苗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培训

1、定期对员工进行园林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成本控制

1、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员工进行合理分工,奖勤罚懒制度。

2、加强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俭省,养成良好的习惯。

3、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苗木成活率。

以上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园林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城市公共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公共经营场所)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酒家、餐馆、招待所等公共餐饮住宿场所;酒吧、网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发厅、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闲场所;体育馆、保龄球馆、台球馆、健身馆、旱冰场、射击场等体育运动健身场所;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对外营业场所;商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场所等营业场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幼儿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实行政府属地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

第五条各级政府商务、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本辖区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监、建设、市政、环保、工商、城管、交通、电力等部门分别对公共经营场所单位安全管理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第二章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场所(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条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八条公共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前款所称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的职工和在本单位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关经营许可,且在开展经营活动前,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检查)合格。

第十条本细则所列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餐饮住宿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建筑物内。已经设置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实行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承租者或经营者的有关资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要与经营者(承包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由一家经营者整体租赁承包的,经营期间安全工作由该经营者负责;有多家拥有产权或者有多家租赁使用的,由产权单位或租赁使用单位组织协商,确定由一家单位负责整体建筑内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经营使用者对各自经营使用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配合产权单位或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检查和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公共经营场所中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内的第一层至第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得设置在地下第二层及第二层以下;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米,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三)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对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和地下一层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条公共经营场所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条公共经营场所应确保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公共经营场所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公共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在变配电室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其他杂物。

第二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在从事营业、经营活动时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二十四条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显著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第二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第二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的库房设置、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八条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九条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配备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方可对社会提供服务。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器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

第三十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

电影放映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有固定座位的区域,不得增设临时座位。

第三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与商场等单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保证通往建筑物外的疏散通道畅通,并在商场等单位营业结束后安排工作人员指引人群疏散。

第三十二条旅游饭店应当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设施。

第三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进行装修、维修、改建等施工作业活动,产权单位或承租人应当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同时报当地公安消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公共经营单位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对经营场所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三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当接近最大额定人数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公共经营场所的最大额定人数,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规范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在经营场地举办展览、促销、演艺等大型活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活动举办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八条公共经营场所负责人应当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其他人员应当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九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

第四十条公共经营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公共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目标,加强对辖区内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十三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第四十四条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公共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职责,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据职责及时查处或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救援、处置技能。

第四十六条市级各部门要明确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监管权限的职责划分,对已明确下放和委托的行政执法权,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充实整合执法力量,确保监管到位。

第四十七条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

第四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注册登记审验工作,严厉查处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取得其他从业资质的,要及时报送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消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公共经营场所消防设施验收,依法对经营场所消防制度、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监管。

公安派出所应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第五十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大对违法使用钢瓶液化气和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第五十一条质监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从业资格、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第五十二条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违反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8月6日起施行。

经营管理制度 篇15

为规范网吧管理,打造优秀的员工队伍,促进网吧的良性发展,根据网吧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

一、凡网吧员工,以下事项被严格禁止:

1、有损网吧形象的言语、行为、举动等。

2、上班时间非工作需要的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

3、上班时间会客、打电话等。

4、泄露商业机密的行为。

5、其他不利于正常经营的事项

二、收银台收款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上班时间严禁会客。

2、禁止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接班人员接班时要转换软件中收款员名字。

4、交接班时要根据管理计费软件统计金额,清点好现金,如发现现金有差错,应马上提出,由交班方补足差额。否则,将由接班方承担经济责任。

5、当班人员要做好每天的物品销售记录和支出记录。

6、收银台现金只能由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收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现金。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切责任由收款员承担。

7、除了收款员,其他闲杂人等,不得进入收银台内。

8、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持。

9、收银台现金如有差错将由收款员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10、及时认真做好查验身份证和上网登记工作。

三、服务人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上班时间严禁会客。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认真学习计算机维修维护技术,随时保持网吧电脑和网络的良好工作状态,定期清理机箱内部的灰尘,维护优化操作系统。

4、桌上,地上的杂物要及时清理。

5、随时注意网吧内环境卫生,厕所要随时冲水。顾客使用的垃圾筒,要随时注意清理。

6、顾客上,下机要尽快向收银台收款员登记、发卡。

7、在任何时候顾客结账下机后,要立即将桌面清理,保持干净。桌子、耳机、键盘、鼠标、显示器要抹拭干净,归位。

8、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持。

四、奖惩制度:

所有员工,均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网吧健康快速发展为目标。凡遵守各项制度,当月效益有显著提高者,网吧将以奖金的形式对员工进行奖励,贡献突出者享受特殊奖励政策。凡完不成既定的销售收入,工作出现问题,违反网吧制度者由经理提出点名批评,凡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停职检查,扣罚工资奖金或除名。

网吧鼓励工作人员多提合理化建议,一经网吧采纳,可领取合理奖励。

经营管理制度 篇16

农资经营仓库管理制度

1、农资实行专库专储,入库分类整齐堆放,不与食品等物品储放,不露天存放。

2、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

3、仓库保管人员要有商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资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或造成其他损失。

4、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诗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5、配置明示标牌,即:杀虫药、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节剂、杀鼠剂等字样,对农资进行分类保管。

6、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帐物相符。

经营管理制度 篇17

一、总则

第一条 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业的长远规划,并通过近期计划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编制企业的年度、季度计划,使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企业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三)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企业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务,不断改善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指标,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第二条 企业各级部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第三条 企业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全公司总部、车间、组三级进行管理。公司计经营发展部是全公司计划工作的管理部门,各个职能科室,都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 为保证全公司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机构,提高它在企业中应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有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员。

第五条 企业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坚持'积极平?,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缺口,不'打理伏'。

第六条 企业的各项计划是市场经济计划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发动职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七条 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

二、长远规划

第一条 长远规划是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一)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

(二)企业生产的发展规模;

(三)企业技术发展水平,技术改造方向;

(四)企业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五)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造;

(六)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设;

(七)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和提高;

(八)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第二条 编制企业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

(一)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市场需要;

(三)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

(四)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五)技术改进、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以后所能提供的潜力。

第三条 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主持。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长远规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及总经理批准后分年组织实施。

三、年度综合计划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由主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负责领导,各业务归口科室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见附表1.2.1),经营发展部负责拟定编制计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于年前一个月上报下达工作。

第三条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二)总经理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三)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四)长远发展规划;

(五)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六)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四条 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科室车间相互提供,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第五条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公司领导和有关车间科室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经营发展部。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四、指标管理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

第三条 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一级指标(总指标)由公司总部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科室负责归口管理。车间级指标(分指标)以车间主任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班组级指标以班组长为首组织工作人员管理。

第四条 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

第五条 一级指标的设置,由经营发展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内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标归口部门商定。

第六条 必须在当年11月底正式下达次年的公司年度经营综合计划。

五、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一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企业计划一级上级主管机关及公司领导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调整计划指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一)一级计划指标的调整,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科室签署意见后,经计划管理科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属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还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二)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十天申请。

(三)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协调。

(四)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六、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一条 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 检查

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三条 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附表: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分工及完成时间表

序号计划名称编制部门完成时间备注

1生产计划

2新产品计划

3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4销售计划

5物资供应计划

6劳动工资计划

7成本计划

8财务计划

9产品质量计划

10设备大修理计划

11房屋建筑大修理计划

12基建技改计划

13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

14辅助生产计划

15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经营管理制度 篇18

(一)消防设施: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并保持畅通。

(二)机电设备:要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其电缆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持绝缘良好,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定期进行检修。

(三)危险物品: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告知职工危险物品的成份、危害程度、使用方法及发生事故后处置措施等;现场电焊等作业不违反“六条禁令”,做到“四不动火,十不烧”。

(四)用电管理(含临时用品):电力设施安装、维护、维修、使用要由专业电工负责,各作业场所要设置安全电闸,确保电气设备、发电机等安全运转和用电线路完好。

(五)防雷设施:高层建筑、危险物品车间、仓库、电力设施、电气设备、计算机网络等重点部位要安装防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六)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环节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七)高处作业:严格管理梯子、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笼、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等登高装置的安全使用和安全作业,严禁承载超重,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维护和拆除。

(八)现场作业人员控制:现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配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遵章守规,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九)自备发电机(组):

1、放置

自备发电机切忌受潮,应安装或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周围不能堆放易燃品,以免发生废气中毒和火灾;同时,环境应清洁,周围不准放置产生酸性、碱性等腐蚀性气体的物品。

安装30千瓦以上的发电机时,机组最好是固定在平坦的水泥基座上,若没有,也可在底盘下垫上橡胶板以减少震动和噪音,切忌垫旧轮胎等弹性物品。

配备自备发电机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发电机电气装置、机房定置必须符合电力、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自备发电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排气、排污设施,防止各类中毒、火灾事故的发生。

2、安装

要看说明书,并请正规的专业电工或供电所人员来安装,接线时注意内、外线的设置。

要确保柴油发电机排气管畅通,尽量避免管道过长或突然转弯,当排气管接至室外时,需将外管下倾斜,使管内凝结水分流出。

由于市场上一般的发电机都是按照明的.要求设计的,所以尽量不要让发电机连接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以免电压不稳定而发生意外。

发电机和开关屏必须另接地线,地线可接在地下水管或深埋地下的钢板上,保证接地良好;接地必须正确,首先应判明接线柱或引出线是火线还是搭铁线;当搭线柱无标记可检查时,可在发电机运转过程中,用电压表或“碰头”法测试判定。

自备发电机的切换装置(包括与原有供电系统的连接方式)必须连同零线一起切换,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经供电部门认可。

自备发电机的零线必须单独接地,单独接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或等于4欧姆,不得与原有公用电网共用接地零线。

3、使用

新的自备发电机在使用前,要进行50小时的试运转,在试用时不要超负荷使用,发电机的每一电路的负载,应按发电机使用说明书配用,不可随意增减灯数或换用不同功率的灯泡。

用皮带传动的发电机,应正确调整传动皮带的张驰度;一般用手指按压皮带中部,下垂10-20毫米为宜。

自备发电机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验收,确保做到单独接地、机械连锁,严防出现倒送电现象。严禁下列情况的出现:

①擅自引入备用电源;

②未经登记擅自安装使用自备发电机组;

③擅自将自备电源转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④未经供电部门批准,采用部分负荷用电网电源,部分负荷用自备电源;

⑤采用人为方法使连锁装置失效;

⑥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使用移动式发电机组,或以流动式给其他已由电网供电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4、维护

发电机每工作一段时间后,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调整,并需经常检查装置各元件是否断头及松动。

向发电机添加燃油和机油时,必须选用规定的牌号,并采用专用的清洁容器,加入时都要经过滤网过滤,燃油使用前需沉淀24小时以上。

发电机组在夜间工作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室外使用时应加防护罩,避免雨淋及暴晒。,

5、故障

发电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紧急停机:电压及电流超过发电机额定值;机组出现急剧的敲击声,或者有零件损坏等不正常响声;发电机电压超过表上最大读数;发生火灾或漏电及其他自然危害。

当发电机必须紧急停机时,应先切断负载,并立即将喷油泵开关手柄转到切断油路的位置上,使柴油机立即停机。

(十)成品、原材料仓库的消防管理要求

1、“五不准”:即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接临时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将易燃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

2、“五留距”:货物堆放要留的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不得小于0.5米,与库门相对的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库门与通道不得堵塞;

3、整齐:物品堆放要整齐统一;

4、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持通风;

5、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6、物资进库应检查有否夹带火种可疑。管理员离库应检查:①是否有人潜入;②有否异常情况;③是否关闭窗户等,在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关门上锁。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应巡回检查以保安全。

经营管理制度 篇19

为加强对农资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商品进货查验制度:

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产品,应当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供货协议;购进农资产品时,须对登记或审定证书、生产批准许可、产品标准、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内容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货;进货后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做到票、证、物一致,合法有效,杜绝不合格商品。

二、经营档案管理制度。

依法建立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购进农资按规定索要购货发票(或合法凭据)及相关证书(登记或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产品标准证等)复印件(盖章),建立农资进货台帐;销售农资产品,必须主动向购货者提供销售发票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建立农资销售台帐。进销货台帐(含电子台账)如实记录农资品种、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买人、进销货时间等详细内容,保存2年以上。

三、农资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经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产品;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四、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防止农药在运输、贮存及农药经营其他接触过程中致人中毒,应采取安全防护;农药经营相关人员应当掌握一定的安全防护常识;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配置防护镜、防护面罩、防毒口罩、手套、防护服和长统靴、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设备;发生农药渗漏、洒落等情况的,要及时妥善处理;对各种类型的农药必须作出醒目标记,毒性高的农药采用适当的警戒色;农药的存放和保管,要有专门场所和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定期组织员工开展进行消防演练或事故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

经营管理制度 篇20

1、使用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按国家安全规定的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不得使用。

2、对机电设备及其特种装置必须安装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3、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并实施有效地监控。

4、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设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5、对使用机械电气、排土场、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落实责任,进行建档管理。

经营管理制度 篇21

一、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人畜安全,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

二、农药产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

标签应当紧贴或者印制在农药包装物上,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

上述内容缺一不可,必须逐一查看认真研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生产中有关管理部门查询。

三、农药销售台帐制度

所售出的农药逐一登记上册,建立完善的。进销台帐。对购药者当面耐心讲明使用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四、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人员,应戴用防护器具,发生农药渗漏,散落要及时妥善处理,应远离明火,火源,门窗加固防护措施。

五、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1、农药实行专库专储,不能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2、农药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农药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农药产品变质或造成其它损失。

4、农药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5、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保管。

6、做好出入库登记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六、农药经营优质服务制度

1、进出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所含有效成份名称不符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

3、以假农药,劣质农药需进行销毁处理的,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农药废弃物的安全处理规程进行,防止污染环境。院治疗。

经营管理制度 篇22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兽药经营单位购进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购兽药品种必须是由通过gmp认证厂家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

二、取得自治区农牧业厅审核发放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非强制兽用免疫生物制品。

三、购进的兽药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合格证核对无误。

四、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的人员数量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1名通过执业兽医考试人员。

五、兽药经营人员要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等教育或培训。

六、在营业时间,应有专业人员在岗,并佩戴标有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七、《兽药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技术人员执业证明要挂在店内显着位置。

八、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

九、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十、建立兽药销售登记,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

十一、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十二、应向兽药购买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十三、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十四、兽药要有专人管理,分类保管,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十五、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

经营管理制度 篇23

工厂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形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第六条 由专人组织,并根据厂长指令,分生产行政部、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第七条 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

第八条 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第九条 经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专人负责按系统图法行,在一月份编制出工厂方针目标执行图

第十条 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第十一条 工厂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分管副厂长、工程师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的内容和自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副厂长编制完成校对,厂长批准

第十三条 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部门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十四条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厂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工厂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

第十五条 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产品产量、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内容、目标值、采取措施、责任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完成

第十六条 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审核;生产行政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 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 制订

第十八条 各部门要围绕工厂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方针目标,认真组织月度"pdca循环每月号前制订下月份计划,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由主管厂长检查批示

第十九条 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大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第二十条 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

第二十一条 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厂长组织方针诊断是保证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在厂长主持下归口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厂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诊断,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厂长组织方针目标诊断,应在诊断前一周,向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发出面通知(由计划科制定,厂长批准),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对照,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管广泛调查、收集情况,形成书面调查记录,做好诊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厂长方针目标诊断会由厂长、副厂长、归口部门负责人、有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或厂长指定的人员参加。诊断根据方针目标执行图逐项逐条检查进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领导汇报,后由负责部门补充,并解答厂长及其它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体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综合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由厂长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整改。 ?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目标值实现的情况,对每条目标值给予评价并考核,明确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评价分为甲、乙、丙三级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第二十六条 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问题及时进协调、整改。

经营管理制度 篇24

总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连锁店由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体育用品销售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四条的基本理念是:态度决定一切。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连锁店是经上海体育用品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总公司行使权利。

第二条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接受””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的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

一、连锁店的权利

第一条连锁店经””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的商标营业。

第二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统一的管理方式经营。

第五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

第十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培训。

第十一条连锁店享有””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

二、连锁店的义务:

第一条连锁店应执行””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

第二条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

第三条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负完全责任。

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进货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内部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先向””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

第八条连锁店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授予的一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第十条连锁店对于””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由保密义务,不得泄漏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

2、连锁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毁损””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

第三章的权利义务

一、””的权利:

第一条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第二条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

第三条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供给连锁店使用。

第四条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并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

二、””的义务:

第一条在连锁店所属的编制区域内,在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应定期对连锁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

第三条对于连锁店的经营,应聘请专业人士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

第四条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

第五条应聘请专业人士统一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

第六条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

1、聘用

连锁店所需职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该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行政组及””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

2、试用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合格人员与””签定聘用合同,成为””的正式职员。

3、管理

连锁店职员由各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作起,应受到xx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和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管理制度》执行。

4、解职

解职包括自动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自动辞职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作息制度

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的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2、考勤内容及纪律

经营管理制度 篇2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14、要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从接车开始就要向客户交代完工交车时间。在作业过程中,从配件供应、维修、加工等各个方面保证工期,必要时组织加班加点,保证车辆按期交给车主。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的,应提前通知车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15、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车间及车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油污、垃圾,废油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6、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追加项目,应首先申报,经厂部与车主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加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了质量事故,如损坏丢失了零配件等情况,班组应首先报告,厂部经调查落实后,根据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17、全体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8、以上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经营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合同是指由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并收取租金、合作酬金的各类经营性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四条第一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广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产业,并由物业公司负责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等。

第五条第二类:由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场地出租,并收取一定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租场协议》。

第六条第三类: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作经营性合同。如《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

第七条第四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花园业主,委托xx地产出租、出售,由xx地产收取中介费,协助签订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等。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公司所有经营合同均由立项部门经理按照公司制定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起草,办公室主任负责核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否则,扣罚立项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各100元。

第九条在洽谈、签订合同过程中,侵占公司利益,假公济私,收取回扣、提成等好处费;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或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标的物招标价格明显不实,给予直接责任人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在洽谈、签订合同时,因把关不严,造成合同内容不全,条款不清、责任不明的,每处扣罚责任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十一条在洽谈、签订合同时,书写错误、字迹不清的,每处扣罚责任人10元;公司领导发现的,每处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一般以面积的大小、租金的高低,并参照周边相邻单位的平均价格,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评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对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严格把关而造成损失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0元,部门经理500元,主管领导300元。

第十三条在签订《千卉街市租赁协议》时,须统一将千卉街市所有档口公开招投标,按最高投标价格签订协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四条公共场地的出租价格为50-60元/ m2/天,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五条各类租售业务的中介服务费用须按《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否则,扣罚当值中介人员100元,部门主管50元,部门经理30元。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六条在签订合同时,洽谈、签订责任人须核实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七条在洽谈装修、经营免租期限条款时,须按照花园住户手册中《装修管理规定》规定的装修期限给予场地装修施工或进场经营免租期限。否则,在公司领导未批准的情况下超期给予施工装修或经营免租期限10天以内(含第10天)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元,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给予降工资一级,超期30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xx地产当值中介人员未明确知会交易双方责任与义务,造成投诉或直接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扣罚直接责任人50-300元;降工资一级至开除的处分,扣罚部门主管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

第十九条各类合同签订盖章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由部门经理送交集团财务一分部备查。否则,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条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在合同签约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经理签发《内部通启》,送达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一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协助、配合、监督责任。否则,每项扣罚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各100元。

第二十二条各类合同在到期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一方有违约或变更条款,由部门经理负责续租、合同终止及解除、变更部分条款等事宜的洽谈处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否则,扣罚部门经理100-300元,后果严重的,给予降职降级。

第二十三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公司职能部门督导室、集团财务一分部负责监督与审查。因督导室督导不严,公司领导发现的,每次扣罚督导室相关督导员200元,督导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二十四条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每月25日将各类合同签订考核情况报督导室复查。督导室每月不定期两次对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与各类合同签订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后于当月26日报集团财务一分部实施。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督导室主任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

第二十五条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以上所扣款项均从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经营管理制度 篇27

一、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

夏季出勤时间

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冬季出勤时间

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每月休息二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养护管理

(一)浇水

1、遵循浇水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保持树木的水份。

2、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要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安排人员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二)施肥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

2、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三)松土透气

1、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

2、松土不宜太深,防止伤害树木的根部。

3、树木的根部不宜土太厚,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

(四)修剪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有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

2、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五)病虫害防治

1、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虫害及时处理。

2、对苗圃的植物每月打药一次,由点到面进行有效的防治。

三、仓库管理

(一)工具管理

苗场仓库做为公司的总仓库,对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利于控制成本。仓管人员需对进出的机械设备及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对报废的工具进行以旧换新,并做好记录。

(二)苗木管理

1、苗木到苗场后苗圃人员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验收小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2、苗木出库时,应认真填写苗木出库单,并做好相应的包装,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3、每月定期对苗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培训

1、定期对员工进行园林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成本控制

1、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员工进行合理分工,奖勤罚懒制度。

2、加强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俭省,养成良好的习惯。

3、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苗木成活率。

以上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经营管理制度 篇28

一、设立事故专职人员、规定人员职责,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臵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的登记、上报和反馈;现场调查;原因分析;采取控制措施;作出处臵决定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应经常浏览查阅国家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注意当前有关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如有接到或发现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后,处臵小组立即按要求仔细询问有关情况,填写情况记录,提出初步控制意见,情况比较严重的要立即上报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调查、核实、处理。

四、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卫生、质检等部门,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作出阶段性报告。

五、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下列措施:

(一)、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二)、立即停止有关食品的采购、食用,对可疑中毒食品及有关食品工具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三)、积极配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四)、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所有物品。

2、封存被食用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在取得食品监督部门的同意后,再及时清洁消毒。

六、总结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反省,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加强有关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有关物件的清洁消毒。

八、严格检验,做到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采购、不食用。

经营管理制度 篇29

农药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1、定时、定量购买农药、肥料,组长根据当季农药、肥料需要情况确定购买量。

2、采购部根据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

3、所采购的农药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4、注意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

经营管理制度 篇30

一、收方后详细审查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等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改后再进行调配。

三、调配处方时要认真检查戥秤,坚持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烊化等,特殊用法的药品务必单包注明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注意事项。

六、补充药斗药品时,务必细心核对。

七、持续室内清洁卫生。非药房人员不得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