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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汇编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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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精选4篇)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1

开展20xxx年度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天长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各驻天机构:

为确保20xx年度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以及《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今年的义务植树活动从3月1日开始到3月底结束,希各单位必须在3月5日前携《全民义务植树手册》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领取义务植树任务,以便统筹安排。

二、基地安排

全民义务植树必须在市绿化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完成,具体安排是:市直单位、群众团体、市区各厂矿企业及驻天机构义务植树地点在汊涧镇釜山林场或金集镇草庙山林场;市区各中小学义务植树地点在城西林场;各镇、天长街道办事处义务植树方案和地点自定,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若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植树活动的,可申请采取以资代劳的方式履行,采取以资代劳的单位应在3月底前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以上通知,希认真遵照执行。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市商务中心319室

联系电话:

20xx年x月x日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2

关于在全省城乡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

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全社会兴起“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热潮,不断提升全省生态文明水平,根据中央文明办有关通知精神,省文明办决定,以3月12日植树节为契机,在全省城乡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以“关爱自然、义务植树”为主题,以义务植树、爱绿护绿、普及宣传为主要内容,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奉献社会、关爱自然搭建平台,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关爱自然志愿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传授植树绿化技术,提高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开展植树植绿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沿海防护林、京冀水源林等重点工程,组织广大志愿者行动起来,在平原植树、在山区造林、在沙化地区营造防风固***网、林带,种植多年生灌木和草本植物;积极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有条件的地方要规划“志愿者林”,组织党员志愿者、公务员志愿者、职工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和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等认真建设,植树寄情,植树铭志。

3、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积极参加树木绿地的抚育管护。动员热心环保公益事业人士志愿认种认养树木草地,组建文明劝导志愿者和市民巡访志愿者队伍,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

三、工作要求

“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是改善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是弘扬雷锋精神、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搞形象工程,严防形式主义。各级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发挥部门优势,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关爱自然、义务植树的热潮。

黑龙江省文明办

20xx年x月x日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3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情况报告

为推动“森林大理”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根据通知精神, 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通知精神, 局及时传达学习文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政府开展 美化绿化、建设“森林 ”的重要决策上。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按照植树任务和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周密部署,明确分工。7月22日,局全体干部职工在 局长的带领下,到市行政中心进行义务植树。在义务植树劳动中,大家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有的挥锹挖坑,有的放树苗,有的为树苗培土,有的提桶浇水,呈现出一派火热的劳动场面,当天上午,共栽植树苗8株,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植树任务。

20xx年x月x日

“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篇4

关于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

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文发电„20xx‟4号),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全社会兴起“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热潮,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省委文明办、省绿化委、省林业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决定,在今年3月12日植树节前后,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要求,以生态省建设为中心,以“关爱自然、义务植树”为主题,以义务植树、护绿爱绿为主要内容,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奉献社会、关爱自然搭建平台,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关爱自然志愿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结合植树节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标语口号见附件),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重点宣传“森林城市”的意义、作用和先进典型,让森林走进城市、村庄、工厂、学校、营区;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学习推广长汀经验,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传授植树绿化技术,提高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开展植树植绿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省、市党政军民义务植树、百校万人校园绿化、城市及开发区绿化美化、军民共建“双拥林”、种植“碳汇林”、“幸福林”、“巾帼林”、“保护母亲河”等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行动起来,在平地植树,在山区造林;积极参与“四绿”工程建设以及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有条件的地方要规划“志愿者林”,组织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和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等认真建设,植树寄情,植树铭志,在全省掀起党政领导带头、军民携手共建、社会积极参与、城乡协调发展的造林绿化热潮。

3.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积极参加树木绿地的抚育管护, 引导人们养成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关心绿化、人人争当文明使者的浓厚氛围。动员热心环保公益事业人士志愿认种认养林木绿地,在一些较有影响力的路段、景点实施认种认养活动,鼓励人人参与创园,家家绿化庭院,共同美化环境。组建文明劝导志愿者和市民巡访志愿者队伍,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

三、工作要求

“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是改善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是弘扬雷锋精神、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推进“”生态省建设、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的强大动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搞形象工程,严防形式主义。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推动活动常态化。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把这项活动纳入志愿服务活动总体规划,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和测评内容。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要做好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认真组织,广泛参与。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关爱自然、义务植树的热潮,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做出新的贡献。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