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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的通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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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的通告(精选8篇)

校园的通告 篇1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民办教育机构: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处接连发生针对普通民众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及幼儿的防范能力较弱,学校门卫保安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师生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门卫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主管学校门卫和校门口安全管理的领导干部及其责任,健全门卫值班、巡查、出入人员登记、交接班和领导带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各学校应聘请专职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对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不能坚守岗位的门卫,要坚决予以调整。

二、加强门卫安保工作的规范化。保安在校期间,要统一着装,不得做与校园安保工作无关的事情。学校上下学期间,至少要有2名保安在校门口站立值勤,执勤时,要将橡皮警棍、盾牌或钢叉等保安器械随身携带,并严密监控校门口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校门口交通,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学生在校期间,要定期进行校内及周边巡查,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严格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要进行登记,认真查验相关证件,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并由门卫电话联系被访人,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否则一律不得入校。家长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来取。家长要进校找自己的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完善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值守制度。各学校要确定每天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必须要有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保安或门卫巡查,学生进校、出校完毕,应及时关闭大门。各学校要加强警校共建,主动与交警部门和当地派出所联系,坚持开展“交警护学岗”活动,在学校门口一定范围内设立车辆让行和禁止停放车辆等交通警示标志,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五、完善门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学校要制定学校门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要抓好门卫的岗位培训,进一步加强门卫的理论和技能学习,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遇险时能有效应急。门卫要对校门口及其周边各种情况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六、加强门卫管理的监督检查。各校要定期对本校的门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考核、督查、谈话及培训。区教育局将对各校门卫工作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门卫设置不规范、门卫制度不健全的学校将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存在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

**区教育局办公室、安保科

20xx年5月9日

校园的通告 篇2

各部门、学院:

近几年来,随着校园机动车数量的大量增加,校园交通环境日益恶化,随意停放、违规驾驶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并危及师生的人身安全,引起了师生员工的广泛关注,为了彻底扭转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的被动局面,尽快改善校园交通状况。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及>,决定从20xx年二月二十九日起开展校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管理

(一)在校区内行驶的摩托车必须具有正规牌照并有通行证。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于5月31日前到保卫处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领取通行证。

(二)为了方便管理,已领取车辆通行证的师生员工,请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上牌照凭证、标识牌编号等)于5月31日前到保卫处xx科(具体地点)登记、备案。

(三)凡是无牌无证的车辆,请尽快自行处理。从20xx年3月1日起,无证或没有登记(无标识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在校区内行驶。

二、车辆停放管理

(一)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保卫部将成立若干管理小组,对校园面上随意占道停放、堵塞消防(救护)通道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即日起,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位线的场地内,各建筑楼门前空地可以停放车辆,但所停车辆不得占用门前道路和影响该楼行人正常通行。家属区应在指定的区域或地段依次靠边停放车辆,但不得在指定停车的地段左右两边停车,更不得堵塞消防(救护)通道。对于违停车辆,交通管理员将向车主发放违停警示单并予以记录,仍不听劝告者,将作锁车或拖走处理。

(二)机动车辆(含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请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自行车请停放在自行车停放点,或听从校卫队员的指挥停放。禁止一切车辆乱停乱放。

(三)有禁停标志以及有消防通道标志的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车辆行驶管理

(一)加强校园道路行车秩序管理。依据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辆(含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不得无证驾驶、无牌上路,不得鸣笛,通过路口或遇有行人时应减速慢行,主动避让。即日起,保卫部将加大路面检查,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纠查,任何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更不得故意堵塞道路和校门交通,违者将暂扣其所驾车辆。

(二)送货车辆实行收货单位预约制,即由收货单位提前告知保卫部各分部,确定进入或驶离校园时间,由各门卫按通知确定准入、准出。

(三)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时不得载人。

(四)各单位近期要组织教职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的专题教育,认真学习学校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大家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的交通管理,同时对已购私家车,但未来得及办理20xx年度井冈山大学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要求他们尽快到保卫部办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5月31日)。后勤集团运输服务中心等公车较多的单位,应对专职驾驶员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要求他们自觉遵守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并自觉服从交通执勤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将对其单位和个人予以全校通报。

四、车辆出入管理

(一)保卫部将加强对各类外来车辆的进校管理。即在全校二个交通校门进口对所有无证车辆实行拦停检查,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请主动出示"校园出入证",外来车辆凡无正当理由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确需进校办事的,由门卫管理人员开具进校许可证,进校后,由接待单位在许可证上签字盖章,出校时交纳此证方能离校。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二)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进出校门时,须减速慢行。

五、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由于学院没有专门的充电设备,不能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充电。严禁私接电线插座、使用消防专用设施给车辆充电,否则将由保卫人员立即进行拆除,并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造成消防隐患或火灾事故的,通报所在单位,并送交有关执法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全校各级单位和全体驾驶员共同来维护,请各单位及驾驶员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为师生员工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公安交警部门将协助加强校园交通执法力度,开展校园驾车查证验证工作,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月23号

校园的通告 篇3

近期,在校园内经常发现放狗、遛狗行为,扰乱了学校公共秩序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为维护校园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预防、控制疾病传播,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对在校园内放养狗的行为,做出如下通告:

1、禁止携狗进入学校办公区、教学区、学生区和公共区;

2、禁止外来人员带狗进入校内;

3、禁止学生公寓内养狗等宠物;

4、禁止校内教职员工散养犬只;(动科系牧场可圈养和拴养,若须携犬外出必须拴犬链(绳))

5、有在校区内养狗者必须在20xx年10月7日前自行将狗处理。

6、10月7日后总务处、保卫处将对校内流窜的犬只进行处理。

7、凡发现违反上述通告行为,学校总务处、保卫处将当场收缴或立即处置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给予积极配合,杜绝校内养狗、遛狗现象和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校园。若有在校园内放狗、遛狗和学生公寓内饲养宠物等情况,人人有权劝阻和举报。

(保卫处值班电话: 总务处电话:)

特此通告!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九月二十三日

校园的通告 篇4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摩托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区域为:校园内所有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

二、对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的办法及时间如下:

1、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间,在校园内存放有车辆的'人员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停放在学院新划定的各个停放点(区)并停放整齐。

2、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间,学院将对无人认领的、符合无主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

3、毕业班同学的自行车,请在7月19日之前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

4、请有被学院查处而暂时寄存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带有效证件和保证书到保卫部办理取车手续,并带出校园处理。学院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xx年x月xx日

校园的通告 篇5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更好的体现学校精神风貌,特制定如下校园停车规范:

一、校车下午接送结束后,可停在校园内,如无特殊事情,不许随意开动车辆。

二、校车不许停在西操场,需在东操场按南北方向停放整齐,先停的车辆靠操场最东边停放,后停的车辆向西依次停好,两车间距离不得大于1米。

三、考虑驾驶员工作实际,学校划定制定区域方便驾驶员停放私家车。驾驶员须在接送结束之后,将校车停放到指定位置,并将私家车开出校园,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

四、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处以50.00元每次的罚款。

xx学校

20xx年x月x日

校园的通告 篇6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同时不得携犬进入学校。近期仙林校区发生数起犬只伤人事件,为维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保障校园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加强校园犬类管理,特作如下通告:

1、禁止任何人携犬进入校园,校园内严禁遛狗;

2、校园教学区、学生生活区一律禁止养犬。凡目前拥有犬只单位及个人请在一周内自行处理犬只,逾期保卫部门将上门强行处置;

3、在校园内发现犬只,不要与其逗玩,并请及时拔打报警电话(仙林校区89685110,鼓楼校区83595110);

4、有人员一旦被犬只咬伤,应立即用20%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在伤口处涂2-3%碘酒或75%酒精进行消毒,暴露伤口无需缝合包扎,立即到指定的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并报保卫部门备案。

保卫部门也将强化校园内巡查力度,张贴有关管理规定,近期已成立专门小分队对野狗和疯狗进行驱离和捕杀。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年11月7日

校园的通告 篇7

为维护校园良好形象和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狗犬伤人。根据《丽水市犬类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限养区内的学校、车站、码头、公园、商场、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国家机关、医院等重要办公、服务场所禁止饲养犬只”;第三章第六条“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遛犬的区域以及限养区内的国家机关、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公园、商场、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等重要办公、服务、公众集聚场所”的规定精神,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养犬与遛狗。

对违反本通告养犬与遛狗行为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批评、劝阻、并向学校保卫处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丽水学院保卫处

5月30日

校园的通告 篇8

校各部门:

由于市政建设,学校当前停车资源严重不足,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停车秩序,经学校研究,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检查,针对乱停乱放和未登记的车辆进行整治,望广大教职工按照要求有序停车。现将停车要求通知如下:

一、 校园车辆停放的要求

1、学校采取服务职工、保障通畅的原则;除学校公务车辆外,每位教职工在校内停放私家车限1辆。

2、学校停车区域分为东校区(北区、南区)和西校区。

3、工作日期间,家住学校以南的教职工应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南区”,家住学校以北的教职工应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北区”,除学校公务车辆,东校区一般不得停放过夜车辆。

4、三菱电梯、餐厅、超市或工程施工人员应将车辆临时停放于学校西校区。

5、除工作日外,因公到校的教职工可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北区”,临时停放过夜车辆应在学校保卫组登记备案。

二、学校东、西校区车辆停放实行分区管理

1、家住学校以北的人员(39辆私家车)统一停放于学校“北区”(综合楼南、北两侧停车场)

2、家住学校以南的人员(37辆私家车)统一停放于学校“南区”(公寓楼以南停车场)

名单所涉及人员均有固定车辆停放,如有增加应到保卫组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