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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教育的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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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教育的心得体会(精选3篇)

信息安全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1

今天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中央国安委的统一部署,在省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当日在全省各地开展了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今天一早,长春市文化广场内,彩球飘飘,人头攒动。50块宣传教育展板分列广场两侧,广场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着反间谍宣传教育视频。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胡家福来到现场视察,认真询问活动组织情况,他要求工作人员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认真开展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主要围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斗争中的职权、公民与组织的义务和权利以及法律责任等,向群众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并通过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和《怖主义法》漫画书、宣传手册、宣传资料以及现场设咨询台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进行宣传。

“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军机关、国防工科研单位、高校、涉密企事业单位等核心要害部门,要时刻紧绷国家安全这根弦,筑牢反奸防谍防线。”长春市国家安全局一名工作人员说,如群众发现可疑情况和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1239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今天中午,省公安厅联合长春市公安局举办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当天11时30分至13时,在长春市重庆路万达广场门前,活动现场通过搭建舞台、播放公益宣传片、设立宣传展板、传唱爱国歌曲、有奖知识竞答、微信转发关注等方式吸引了大量过往群众积极参与。

在长春市桃源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各种宣传手册,社区法律顾问回答着居民反邪教、强化安全防范等方面的问题。“这个活动搞得好,内容看得明白、听得懂,国家安全不光是政府的事,和咱老百姓关系也大着呢。”一名社区居民说。

同时,在全省各市州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一场《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的专题报告会正在进行。在延边州政务中心,群众在一块块宣传教育展板前驻足观看。在吉林市世纪广场,广大市民纷纷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主题横幅上签名,表达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白山市委党校,全省首家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在此挂牌成立,白山市将以此为契机多措并举,构筑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据统计,此次活动,全省共设立宣传点13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220____份,书签2500余枚,摆放宣传板350余块,悬挂横幅800余条,咨询人数7000余人。收到了良好效果

信息安全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2

今天,我们五年级的学生做了一个关于交通安全的讲座。主旨发言人是陈晖叔叔,学校的特邀嘉宾和校外辅导员。

陈晖叔叔的讲座内容丰富,其中一些像树根一样深深扎根在我的脑海中。令人惊讶的是,在炎热的夏天,父母不能把孩子一个人留在车里。在车上,温度会迅速上升,从中暑到窒息不等。可能有些人觉得只要车里开着空调,不好吗?其实车内的空调是可以降温的,但是空调启动时会产生二氧化碳。时间越长,车内聚集的气体越多,不是安全堡垒,而是致命杀手,后果会很严重。我觉得炎炎夏日父母一定不能为了方便把孩子一个人留在空调车里,一定要远离静止的危险。

还有一点,未成年的孩子一定不能坐副驾驶的位置。因为如果一个人突然刹车,一个婴儿的冲击力相当于三个成年人的冲击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危险。有人认为,只要孩子坐在后座,系上安全带就不会有危险。其实是不对的。如果孩子小于1.4米,必须使用加高垫和椅子。安全带必须从肩部中间穿过,安全带要穿过大腿根部而不是孩子的腹部,以免勒住孩子的腹部。不用的话,一个急刹车,引起轻度到重度咳嗽或昏厥;甚至心脏,甚至死亡。如果你的安全带系得太紧,要小心。突然刹车,安全带可能会到达颈部,甚至切断颈动脉,造成致命的危险.

陈晖叔叔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一些看似平常我们容易忽视的东西,竟是这样潜伏着危险。我明白了,以后生活中一定要仔细观察,小心防范,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永不忘。

信息安全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3

根据《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条例》要求,以上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下称保护工作部门)。保护工作部门根据认定规则负责组织认定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运营者,并通报国务院公安部门。

运营者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保障人力、财力、物力投入。运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负总责,领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网络安全问题。

运营者还应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条例》明确,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研判、共享、发布网络安全威胁、漏洞、事件等信息,促进有关部门、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及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信息消费联盟理事长项立刚表示,此前出台的《网络安全法》明确提出了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的立法需求,但由于各行业自身的局限性,无法从行业角度制定规章制度解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跨行业保护方面的问题。《条例》作为承上启下的基本行政法规,对上承接《网络安全法》,并将法案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出的安全保护要求落地;对下统领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等行业的安全保护工作,将更多的操作性制度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中信证券认为,《条例》要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根据我国现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预计保护等级不会低于三级,将带来百亿元规模的增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