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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见面会辅导员讲话稿(推荐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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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见面会辅导员讲话稿(通用5篇)

新生见面会辅导员讲话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

今天,我有幸作为辅导员代表上台发言,心情非常激动。借这个机会,衷心向给予我亲切关怀、无私帮助、辛勤培养的领导和老师们,表达最诚挚的感激和最衷心的祝福!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做为辅导员,我深知肩上的责任,我们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积极的态度、广泛的兴趣,并积极开发他们潜能,为他们人生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矗我们的新校园建立才两年,这两年中我们实小教师齐心协力,在“科学认读——培养儿童阅读素养”课题的引领下,在全面实施新课改的过程中,深钻业务,苦练基本功,扎实工作,力求创新,在各自的教学领域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班级管理独具特色,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深受社会好评。我们将再接再厉,立足本岗,再创佳绩。

悄然回首,在辅导员的工作岗位上我已耕耘了十多个年头,曾有过年轻气盛的躁动,也有过浅尝甘霖的欣喜,有屡遭挫折的痛楚,也有不眠不休的焦虑。是孩子们清纯的眼眸给了我力量,是领导关切的话语给了我鼓励,是同事们的微笑给了我支持,是家长的信任给了我信心。让我勇敢地去战胜一切困难,去体验教育生命的真谛。

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教不严,师之隋”。做为教育工作者在一定范围内不严,就等于放纵学生,是不利于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不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作为教育者,我认识到了习惯的重要,习惯决定孩子的命运。正如威廉·詹姆士所说:“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作为一名教育者、一名班级的管理者,我把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当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课堂常规到课间活动,从出排队做操到吃饭放血,我都对学生严格要求。当然严不是随心所欲的严,不等于惩罚学生或随意指责学生,而是要做到严中有度,使学生对老师敬而爱之。特别是对“问题生”,不歧视不排挤,努力去发现他们的闪光点,使学生的自尊心、上进心得到承认和强化,从而激起前进的勇气。

我们班有个孩子老把裤子尿湿了,其实有时是由于他不会褪裤子导致的,这样的事情在班上瞒是瞒不住的,我便在班上请小朋友们一起来寻找这位同学的优点,看他的成长、进步,我和小朋友们一起发现这个同学其实进步真不小:写字不用老师手把手教了,作业能自己做完交给组长了,能自己整理书包了,中午吃饭不再是最后一个了……我说:“同学们,上小学以前_×是被爷爷奶奶宠惯了,什么都不会,我们得给他学习、成长的时间。”从此,再没有小朋友笑他尿裤子了,而他尿裤子的次数也真的很少了。

赵_,一个文静又有点好动的可爱女生,父母离异,跟着奶奶过日子。最近她作业老不认真,字迹潦草,错误率也自然提升,找她谈了几次话不太奏效。建了班级公示栏后,我开辟了“班级之星”一栏,只要有进步,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就可以将你的名字挂上去,并标明你的成就,来来往往的家长、同学都可以看到,那可是无上的光荣埃这一方宝地极大的鼓舞了同学们的斗志。一天放学后我悄悄跟赵_说:“明天老师要评选作业做得棒的班级之星,老师觉得你写字蛮老练的,很会运笔,又爱动脑筋,今天的作业你要格外认真,我希望明天班级之星的名单中能有你的名字。”她非常乐意地点点头,那天的作业做得特别棒,当之无愧的班级之星。不用我再多说什么,她的家庭作业不再马虎了,得当同学们的榜样埃

对于班级的“问题生”,我从不放弃,总是尽力地让每一个孩子学到最好。我想不能让孩子在起跑线上就被落(là)下。但一年级的孩子还比较小,他们的成长离不开家长的督促。从生活起居到学习习惯,我耐心地与每位家长交流、沟通。孩子某方面有进步了,及时向家长报喜;出现问题了,及时与家长联系。电话、校信通、放学时与家长的短暂接触,都为我与家长的交流提供了便捷的平台。在伴随孩子们成长的生命历程中,我也同样体验着成长的艰辛与欢乐,体会到教师是光荣的、教书是严肃的、讲台是神圣的……

作为一名普通的中队辅导员,我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我用真诚的心去关爱每一位学生,用自己的热情、实干感染着学生。我深刻认识到:教师是学校工作的主体,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班上的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我将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了解,同时加强文学知识的阅读积累,在充分提升自身素质的基础上,力求做到工作细致、耐心,教育形式丰富、创新,教育内容丰厚、更新,教师形象温和、清新,让躁动的心变得平和充实并满怀信心!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让我们共同携手,用我们的勤奋和汗水,用我们的智慧和热情,踏实地走好每一步,努力把我们的校园建成“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书香校园”、“和-谐校园”。

新生见面会辅导员讲话稿 篇2

20--级新同学:

大家好。首先热烈欢迎341名新同学加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大家庭,感谢你们为学院带来青春的活力和生机。同时也借此机会,向辛勤培育你们的老师和家长,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感谢!

同学们,老舍先生曾经说过,人生最值得纪念的是“大学生活”那一段,因为它是清醒的,意识的,自动的,努力向上的生活,而且是后半世生活的根基。你们从9月14日拉开帷幕的大学生活,成功与失意,快乐与痛苦,充实与无聊,汗水与泪水将会在今后一一呈现。在你们即将开启新的人生旅程之际,代表学院给大家提三点建议:

一是拥有梦想

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是由千千万万个人民的梦汇聚而成。作为刚入学的大学生,拥有自己的梦想是你们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关键命题。有了梦想,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才会有目标,才会有动力。

梦想立足长远,要志存高远情系家国。希望大家着眼未来,找准自己的人生方向、树立远大理想,将个人梦寓于伟大的中国梦之中,将个人的进步融入到与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之中,实现与祖国共奋斗,与时代同发展。

梦想立足大学,要脚踏实地奋斗以成。四年的时光,梦想就是同学们的大学规划和目标,比如入党、考取研究生、就业创业等等。希望大家结合实际和兴趣爱好,确定好努力方向,并为之努力拼搏追求成功。要特别注重个人心性的陶冶、人格修养的提升和坚强意志的锤炼,为个人持续发展和今后的幸福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学习成才

现在是一个终身学习、时时学习的时代。学习自然是大学生活的主旋律。大学四年,希望同学们把主要时间、主要精力和主要着力点都放到学习上,努力学习成才。

学习成才,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经常会有毕业的同学说,大学期间所学的知识在工作中基本用不上。这种说法,对也不对。对的地方在于表面现象确实如此,不对的地方在于大学学习给予一个人的不只是知识,还有受益终生的学习理念和学习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学四年的学习,最重要的不在于学了多少知识,而在于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西汉《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对为学之道进行了精彩解读,也为大家学习习惯的养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为学之道,依次有五:首要博学,海纳百川,博采众长;次为审问,刨根问底,认清实质;三为慎思,辩证思考,探求真谛;四为明辨,识别是非,判定真伪;五为笃行,锲而不舍,成就卓越。这些我们可以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体会、慢慢领悟,直到悟出真谛。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日积月累,需要刻苦用心,更需要始终如一。几个学习的建议或许会给大家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带来一点启迪。比如可以与一位老师结为挚友,让他她成为你学业和人生的领航者,比如可以结交几个非本专业的学友,突破自己专业思维的狭隘;比如可以组队参加学术科技竞赛,与队员探讨问题、共同成长。比如可以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检验所学,奉献社会等等。三是学会生活。

大学生活丰富多彩,但同学们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扰,遇到以前从来没有碰过的问题。或者说这本身就是大学生活的组成部分,处理的好,大学生活精彩无限,反之则会步步维艰。因此可以说学会生活是大学新生必须面对的必修课。

学会生活,要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只有身心健康,才有彰显价值的资本。你们中很多人是独生子女,从小备受呵护。进入大学,远离亲人、远离父母,衣食住行、就医看病、安全防护等种.种生活琐事,都要靠自己打理解决,独自品尝生活的苦辣酸甜。同时你们也面临着全方位、更激烈、更多元化的竞争,真诚希望你们能迅速调整心理落差,从容接受竞争,坦然

面对挫折和进步,开始为未来应肩负的责任奠定基础。体育既能强健体魄,又能愉悦心灵。希望你们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运动理念,到篮球场、运动场展示你们的青春活力和靓丽风采。

学会生活,要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友谊是人间最真诚的情感。同学们,坐在身边的都是你的兄弟姐妹,你生命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将与他们一起度过。在一起相处的日子里,因为成长环境的不同,生活方式与生活细节上千差万别,之间难免会有矛盾,有分歧,有意见。遇到此类情况,希望大家不要拿自己做镜子来要求别人,要学会换位思考、学会沟通合作,学会彼此欣赏、相互支撑,懂得兼容并包、接纳不同。慢慢的你就会感受到“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这种纯洁的大学友谊是多么的弥足珍贵!

最后,我想就爱校荣院和大家做一个交流。大家在师大校园里已经度过了两周时光。现实中的山师和你想象中的大学有的地方相同,更多的是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可能会让你大失所望。这很正常,因为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理想很饱满,现实很骨感。的确,现在学校新校区功能不全问题,交通、逛街购物等生活诸多不方便问题、因为时间地域原因师生交流少问题等等在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都是现在全国众多高校存在的共性问题,是中国自1999年以来的高校扩招、创造高等教育的神话带来的发展困境。而且这个困境在短时间内也很难找到解决的办法。此外,在将来的学习中,你也会遇到学院因为新专业较多,办学思路和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为青年教师较多,授课能力有待于提高等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学校和学院将尽力解决,为大家的成长成才提供平台、搭建舞台。但同时也请同学们要理解,要适应,要在适应客观条件的基础上,更加强调主观的努力程度。我有一个观点,在现实生活中,无论人还是事,优点会很快适应并习以为然,但缺点总是被无限放大,时常会被想起,挂在嘴边。但我想说的是,既然你选择了--师范大学,进入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你首先要爱她,要以她为荣。因为它虽然不完美,但也比较优秀,而你将在这里度过你生命中最美好的四年。说她比较优秀,就学校而言,我们确实与985高校,与大部分211高校相比存在着差距,但学校在全国高校排名100左右,全国20__多所高校,这个排名毫无疑问是属于前列的。就学院而言,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实力和办学水平在全国高师院校和省属高校都是排在最前列的。如果同学们看不到这些,成天因为学校和学院存在的不足而满腹牢骚,不分时间和场合发泄你的不满,这样不仅会让学校和学院受到伤害,而且对你自己也是一种伤害,你会在一种不良情绪中度过大学生活,带给你的全是负能量,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的选择。在我看来,具体到学院,我想管科学院就是你,就是我,就是我们大家。你们在管科学院学习生活,打上深深管科烙印的同时,也在塑造管科学院的灵魂、丰富管科学院的内涵。我想管科应该成为你们的一种精神,一种能够流淌在你们血液里的、永恒的精神,希望我们一道永远珍惜、爱护管科学院,共同创造管科学院辉煌的明天。

同学们,美好的大学画卷已经展开,崭新的人生历程在向你们招手。真诚地希望你们的大学生活充实、精彩而富有意义!希望四年之后,当你们离开师大校园的时候,你们能够没有遗憾,只有怀恋;没有后悔,只有欣慰。希望--师范大学,希望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成为你们放歌青春、激扬理想的舞台,成为你们真正的精神家园和青春驿站。

谢谢大家。

新生见面会辅导员讲话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我们_人有这个机会聚在一起。首先,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叫_,今年25岁。高中毕业于_省_中学,高三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本科毕业于__大学,硕士毕业于__大学,学习的是国际农业发展。_年上半年,我以访问研究学者的身份赴__大学完成了硕士论文。回国后,通过应聘,选择了在_大学_学园做一名辅导员。

了解我经历的人,经常会问我:“为什么不继续读博?为什么不留在国外?”等等问题。甚至有人心里还在想,我这只海龟是不是已经成了海带,找不到工资待遇更好的工作,所以选择了辅导员这个职业。我可以向同学们透露,今年6月份,我从_回来的两周之内,就已经有了三个offer,最终选择了_,并不是为了在这里说明选择辅导员这个职业有多么高尚,而是为了和大家分享我今天想说的主题:选我所爱,爱我所选。

人生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面对选择,你自身的情况只有自己最清楚。无论选择什么专业或职业,一定要符合自己的兴趣和能力,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潜能。从小到大,我担任了十几年的主要学生干部,享受这种为同学们服务的成就感,也喜欢这种充实而多彩的生活,所以我热爱从事学生工作。大家都熟悉保尔的一段名言:“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跟着自己的想法走,选你所爱,让自己的一生过得精彩和充实。

但有句俗话说的好:“醉后方知酒味浓,为师方知为师难”。作为一名刚工作不久的辅导员老师来说,面对的工作强度和烦琐程度还是不小的。然而,_学园其他老师们的真切关怀,以及学长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让我收获的是感动!特别是学长组的成员们,为了迎新工作,他们多少次忙得忘记吃饭,多少次热得汗流浃背。在此,我建议,我们把今天最热烈的掌声送给他们!我期待着、我也相信_级的新同学们,会把学长们的这份关爱传递下去;把这份责任心传递下去;把_人的精神传递下去!

大家从五湖四海而来,聚到_,来到_。既然我们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既然我们选择了_,便就要荣辱与共。

新生见面会辅导员讲话稿 篇4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辅导员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__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新生见面会辅导员讲话稿 篇5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是因为一般违法的适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认真学习、了解、领会了法律的内涵,就可使你的行为规范。从而避免违法甚至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发布,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是处罚程序,第五章是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涉及违法行为名称有151个。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呢?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内容,我所摘录的部分,我认为与同学们的成长关联密切。青少年,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杨某(男,24岁),某厂工人,20__年7月3日上午十时许,去县城南大街商店买了一个西瓜,并让售货员给切开口,杨某见西瓜是生瓜,要求换一个,售货员不给换,双方先是激烈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先是杨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顺手用算盘还手打杨某,杨某抓住算盘又打了周某,这时,另一售货员张某也来助打,用雨伞打了杨某一下,杨某就绕开柜台打张某并踢了周某小腹一脚,后被制止,经医院检查,周、张二人多出软组织挫伤。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殴打、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小事引起,后动手殴打致人受伤。虽不属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但属于情节轻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因此,分别给予周某、张某、杨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赵某,20岁,于20__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在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参观游览时,明知该山庄某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并严禁污抹或刻划。但赵某却用水果刀在该古建筑上刻划了“赵某于20__年5月1日到此一游”字样,当即被管理员抓获并送往派出所。对此,公安机关给予了警告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某中学高一学生因病去县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家长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死亡,于是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燃放鞭炮,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是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即处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某中学学生张某,男,十五岁,在家中听说了某地发生了大规模的疫情,他道听途说之后,便在校园里见同学便说:我县爆发了大规模的疫情,县城很多学校都放学了。结果学生们人人自危,无心学习,以致很多学生不敢到校读书了。

后经学校调查,方知谣言的源头是张某。由于张某谎传疫情,制造混乱,扰乱了社会秩序,本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张某不满十六周岁,免于拘留,由其监护人缴处200元罚款。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