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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书的心得体会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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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书的心得体会(通用18篇)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

利用工作之余,我认真读了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该书写了于老师的悲欢和酸甜,成败与得失,教我们怎么立志立德,教老师怎样为人师表,教年轻人如何忠诚敬业,从中可以看到当代教育大师不懈学习、深入思考、勇于实践、诲人不倦,“一片爱心在玉壶”的风采。岁月谱写了与漪老师无私奉献的颂歌,唱出了一首首激扬飞越的欢歌。“和学生的心弦对准音调”、“把握驾驭课堂的主宰”、“用语言‘粘’住学生”、“身上要有时代的年轮”……书中一篇篇细腻而生动的文字,一个个难忘而感人的故事,让我读了获益非浅,感受颇多。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任务是塑造学生的灵魂,培养他们具备建设四化的才干,追求真理的精神、坚忍不拔的意志、良好持久的习惯和先人后己的情操。于漪老师认为,这种塑造学生灵魂的艰苦细致的工作,不仅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而且必须坚持“目中有学生”的唯人是教的原则。“目中有学生”,看似容易,做则困难,教师在处理手中的书和台下的人——与学生的关系时常常错位,不是将人放在首位,而是将书放在第一。于漪老师回顾自己的教学历程时曾说:自己初作教师时,眼睛只盯着教科书,以为钻研了教材,写好了教案,把课文讲出点名堂来,就算完成了任务。后来,她逐步认识到:教学、教学,“教”要在“学生”身上起作用,培育“人”才是教育、教学的大目标,一切教学活动都必须服从于这个大目标,为实现这个大目标服务。教师在课堂上的地位犹如导演一般。导演的胸中时时有观众,目的在于引导观众进入剧情,调动自己的感情,展开联想和想像,从而受到熏陶感染。

体会一:于漪老师所说:“教师要用准确生动的语言打动学生的心,使他们胸中或泛起涟漪,或掀起波涛,激发他们爱憎分明的感情。”我曾经数次听过于老师的报告和与老师的录象课,于老师她富有诗意的语言就是学生学习课文的一个兴奋源,激发了他们学习的兴趣,提高了他们思维的效率。她说:“我们要让学生学得扎实,只有一条路——备课越充分、越扎实越好!于老师在引导学生感悟之巧妙,让我钦佩不已。

体会二:于老师她倡导的在教学中与学生平等对话,以情生情,以思引思,相互回应,相互创生,是心智的“相长”,是情感的“共鸣”——这正是我们每一做教师所个所追求的。

我想,任何精彩的语文课都不是完全在课前设计出来的,而是在师生、生生互动中,从心与心的缝隙中,从思与思的搏动中,从情与情的触摸中生长出来的若干细节组合而成的。

体会三:书中于老师文字洗练,富有诗意。可以想象到在于老师的课堂上,与其说学生在学习语文,不如说是在享受语文,享受语文的种种情趣、韵味和意境。

体会四:活到老、学到老。“做一辈子教师,一辈子学做教师!”,这是我阅读了《岁月如歌》最拨动我心弦的一句话,这句话最好的说明了于漪老师对教育事业的强烈的责任感和执着的追求。 于漪老师认为“教师的责任大于天” ,“一头挑着学生的今天,一头挑着国家的未来”,所以教师的追求应该永无止境。于漪老师一切为了民族,为了一切的学生。于漪老师对国家、对民族的爱,对教育事业的全身心投入深深地打动了我,感动之余,更多的是对于漪老师的敬佩。“让课堂生活产生持久的魅力,首先在于教师对生活有执著的追求,在课堂中倾注自己的爱。” 我也曾不懈追求,期望课堂成为师生共同的舞台,展露才能,交流思想,产生学习和探究的热情。然而,由于惰性,总是缺少了一份持续的热情,总是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放弃追求。面对压力,于漪老师通过坚持自我教育来支撑,她说:“我用两根支柱支撑自我教育,一是勤于学习,二是勇于实践,二者的聚焦点是反思。”而我在教学中缺少深刻的。反思,缺少于老师一辈子做教师,一辈子学做教师的崇高境界。轻轻合上书本,体会于老师的心路历程,她在艰苦环境中坚信奋斗才能生存的坚定信念;她为疾病所累,仍执著于身体力行;她视每一个学生为己出,和他们的心弦对准音调;她面对压力时从容,面对荣誉时谦逊……点点滴滴、汇聚往事悠悠,交织岁月如歌,扣人心弦。她的人格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忠于教育事业的理想的力量令人折服,让人不由对她肃然起敬。她那种永无止境的追求和永葆青春的热情值得我们学习终身。

古稀之年,于漪老师对钟情一生的语文教学又提出了更形象的比喻:能通向大海的港湾必然航运兴旺,物如流,人如潮,充满勃勃生气;如果是闭锁的,航道阻塞的,港湾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语文教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语文教学内容犹如港湾,执教者应熟悉它、研究它,把握它的基本特点与功能,认真地有创造性地引导学生,使港湾通向大海。在于漪老师看来,语文学科是最开放的学科,它与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学生生活在母语环境之中,母语的学习与运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加强课堂内外的沟通、学校内外的沟通,是提高语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每个现今站在讲台上的老师探索之路。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2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同学们,看了这首诗是不是很熟悉呢?它就是我国古代诗人孟郊所写的《游子吟》。这首诗讲的是:慈祥的母亲手上拿着针线,为出门远行的儿子缝制衣裳。儿子即将上路,她一针针细密的缝着,想着儿子在外迟迟不归,又担心衣裳不结实会坏。说像小草那样的子女心意,能报答慈母那春天阳关般的恩情呢?每当我读到这首诗,我就会浮现出孟郊与孟郊母的情景。

这首诗是多么感人啊!孟郊,众所周知,他的身世是多么可怜,他的生活是多么贫寒。我觉得我们就是小草,母亲就是阳光,她每天都用光照亮着我们,让我们走向光明,让我们能看清前面的路,让我们茁壮成长,让我们走向前途和未来。

父母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即使你竭尽一生的心意,也报答不了他们对你的爱。所以,我们要体谅父母,多帮助父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曾经对我们的爱。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3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4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歌声落幕的时候,我慢慢的合上了《让世界充满爱》读本,这是一本教育青少年不做社会上的不和谐因素,同心共建和谐社会的好书。

读着《让世界充满爱》我思绪万千;合上《让世界充满爱》我心潮起伏。书中用大量事例和数据向我们讲述了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爱是关心、是理解、是包容、是尊重、是责任,因为有爱才使我们的世界充满朝气和活力。读本通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来阐述了社会和谐安定的基本要素和特征。我们需要发展经济来增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需要发展民主来加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需要发展先进文化来巩固和谐社会的精神文明。

在看完了读本后,又有太多太多的事迹让我感动不已。冯艾、林海燕、还有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小护士的形象深深的烙入了我的心底,让我知道了原来我们生长的大家庭中处处有温情,处处洋溢着爱。冯艾,一个复旦大学的女大学生,远离繁华热闹的大都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4年内两度赴西部基层艰苦地区从事志愿服务,给当地的孩子带去了知识和改变的希望,孟子曰:“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生活在世界上,我们离不开别人的帮助,别人也同样需要我们的帮助,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它在给人帮助的同时,也让帮助人者获得快乐和欣慰。只有毫不吝啬地帮助他人的人,才可以享受这种幸福。和谐的社会处处充满着爱和温情,爱是人生活的动力,可以使人的心灵得到进化。爱自己,你会认真学习,朝气蓬勃;爱他人,你会乐于奉献,不怕吃苦;爱祖国,你会理想远大,服务社会;爱生活,你会勇于挑战,热爱人生。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正是千千万万个像冯艾一样的志愿者,用他们的爱、心血和汗水辛勤播下的种子,会在祖国广袤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绽放成灿烂的花海。

我们需要一个和谐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从我国西周时代的和谐观念起,古人就提出了“大同社会”的构思,并从一种认识观发展成为政治、经济、伦理、价值目标及其和睦均衡的和谐社会观念体系。十六世纪起欧洲一些思想家展示了对未来和谐社会理想模式的构建,如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等。党的xx届四中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升华。

我们需要一个和谐的社会,国家的安定和谐,给企业的成长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对于**公司来说,和谐可以解释为生产安全、队伍稳定。作为青年,如何创造安全的环境,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这需要我们站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起安全理念,切实担负起本岗位、本班组的安全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的具体办法,对新情况、新问题,能够主动的思考对策,筑起一道牢固的安全屏障。没有企业的稳定发展,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公司的发展历程,谱写的是一曲曲艰苦创业、团结奋进之歌。作为新时期下的**公司青年,无论是在岗位上,还是在生活中,要注重团结,做到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要尊重同事,要理解同事,要帮助同事,待人真诚、为人守信、与人为善;要团结人,尊重人,使自己在利益诉求多样化的社会中摆正位置,率先建立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积极实践科学、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争做一代团结向上的好青年,让和谐之歌高昂嘹亮。

中国要真正强大,创建一个和谐社会是当务之急,也是必由之路。面对新的世纪,面对新的挑战,创建和谐社会,这不仅仅是我们的一种责任,更是我们肩负的使命,而且任重道远,是我们必须不懈追求的目标,让我们继续高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描绘出和谐共存的美好愿景。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5

用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我认真读了《你在为谁工作》这本书。读后感想很多,这本书,主要阐述了我们为何要努力工作和如何去努力工作,通过多个真实的社会写照,成功人士对待工作的态度,让我们知道任何人在任何岗位,只要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都是可以成功。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压力也不断的增大,因此,许多的人出现了心理障碍。更有胜者,承受不了巨大的工作压力而导致精神失常,经常有在网上看到某某人因为工作压力大跳楼了,某某人因为职场失意而精神出问题。这种现象,曾经让我困惑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怎样理解这种工作与精神之间的关系,我不禁想问自己:“人的自我价值去哪儿了?”

“我们到底在为谁工作?”这是在很多人心目中都曾有的疑问。有些人因为薪水少、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任务繁多、人际关系不协调等原因而自卑、埋怨、发牢骚,把干工作当成一件十分苦恼的差事,应付了事。这样的工作心态让他们活得并不开心,更严重的情况就是长期的郁闷使人的精神萎靡,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没有了精神之柱,整个人也就消沉了,更别谈实现自我价值了。

这些天,读了《你在为谁工作》这本书,我心中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书中约翰·洛克菲勒说了这样一段话:“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我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能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除了工作,没有哪项活动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以及如此强的个人使命感和一种活着的理由。工作的质量往往决定生活的质量。”这段话对我的影响很深,它让我明白了工作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工作,而且需要努力的工作。人的一生很短暂,我们需要有一个目标,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勤奋工作。在我认为,当你实现人生目标的同时,也就是体现自我价值的时候。

在日益竞争的市场背景下,任何单位都需要那些诚信、敬业的人!所以不论是工作多年的老员工还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新职员;不论是单位的领导,还是普通一员,如能详读深解,定会受益终生的。正如该书之评介所言:本书提出了每位员工需要自我反思的一个人生问题,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刻细致的解答。它有助于我们解除困惑,调整心态,重燃工作激情,使人生从平庸走向杰出。如果人人都能从内心深处承认并接受“我们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工作”这样一个朴素的理念,责任、忠诚、敬业将不再是空洞的口号。在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应将心态回归于零:把自己放空,抱着学习的态度,把每一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经验,一扇通往成功的机会之门。千万不要视工作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结果做得心不甘情不愿,于公于私都没有裨益。

工作谁都能做,关键是怎样去做得更好一点,效率更高一些。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心去做每一项工作,刻苦学习,潜心研究,改进工作方式或方法。当前我们的工作中,就存在故守旧规,不愿动脑,做事不去多想,从事一项工作,总是惯用历史的,以往的方式、方法,在工作中,不去多想,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既能解决问题又能提高效率。当然不是说旧的方式方法、上级布置的工作流程不好,可能在时间上有些显得有些过时了,也可能在技术上有些不切合实际,这些都需要我们潜心研究,立意创新。有句话说得好“态度决定一切,态度决定成败”,我们要的就是对待工作的态度,要的就是从“我在工作”到“我要工作”的转变。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6

人们感叹:现在生活好了,可是人咋却越活越难了?!很多时候想想,其实这是心累,其实这是我们越来越找寻不到自己的缘故,其实这是好难在光怪陆离的现实需要面前找到所谓平衡的支点。作为弱势群体的我们面对强势的社会,总是不知所措,常常在担心有朝一日会发现自己千辛万苦追求得到的东西竟然代价那么巨大,究竟值不值得?正好像南柯一梦,恍如隔世。常说要送就要送最需要的东西。于是,心理励志图书一夜春风,万树梨花般给与我们心灵些许的安慰与支持。可是,也正因为如此,它们更多反复阐述的却是让你委曲求全,迎合朝天大路的“潜规则”。

在这个赢者通吃的年代,信仰和意志的匮乏袭击着苍白的心灵。所谓的励志规则往往要求人们工作时磨平棱角、打消脾气,对抗个性自由从而无意发现自我的缝隙。但是,这些“有效”的方式就真的足够应付一切了吗?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爱上你的工作:如何拥有完美的工作与生活方式》的出版更像是对这种情况的反思和尝试解决的开始。因为工作中真正最难的事情乃是管理好自己——处理自己的情感、感觉和局限。

这本书通篇都在试图回答这样一个传统上被忽略的重要问题:为了获得成功,我们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的确,在如今的社会和生活环境当中,最具有挑战性的事情莫过于既能成为大众眼中的成功人士,又能够坚持自己的原则。一味的在成功路上奔驰的时候,没有参照,没有标识,人们就会变得疲倦。这个时候,拷问内心的设想、处理好自己的情绪,做出有意识的选择就显得格外重要。《爱上自己的工作》一书正是从这几个方面对号入座,试图解决读者的职业危机,并在其中建立一个自我表现和自我实现的职业坐标。

书中的主人公都有自己的弱点,朱迪思陷入困境的一个原因就是她特别强烈的渴望能够得到别人的赞赏,太过注重别人的感受。而艾米过分习惯于接受责任、金钱、权力和地位的增加,一旦这些因素停滞不前,他的心灵感到阴郁和不安,惶惶不可终日。通过正确的审视自己,考虑自己的真实想法,他们最终都给与了读者大团圆结局的感受。

当然,不是每个人的经历和他们都一样,但正是书中故事这样一种全新的不再盲从默认规则的思路给了我们新的启发,你会有所感触:原来生活还可以这样过,原来工作还有如此可爱的一面,而问题的关键,只在于自己的选择!道理就是如此,马斯洛曾提出人都有七种需要,即基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认知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它们从低级到高级,顺次展开。比如,人们既然需要面包,有时难免就要迎合别人;吃饱了肚子,才更容易有更高层次的追求。

三国时张裔的《与所亲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近者涉道,昼夜接宾,不得宁息。人自敬丞相长史,男子张君嗣附之,疲倦欲死。”解释成现代的白话,那就是:此次例行公事,一路上没完没了地迎送、宴请、接待……每天得不到半点休息的空当。其实人们奉承的只是丞相府的长史,我张君嗣不够好运,赶上了这一趟差,累得要死,苦不堪言,实在是烦那!这和《爱上你的工作:如何拥有完美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告诉我们的一样:沉入事业或是已有小成的人,是很容易委曲求全,忽略真我的。但如张君嗣这样,就可算得上是不失自我的典范了。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7

假期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动的校园情感小说,就是《单翼天使不孤单》。

这本书主要讲失去了父爱或是母爱的孩子,被称为“单翼天使”。大家眼里的“优秀生”张小伟就是这样的一位“单翼天使”。他的内心,是一口深井,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渐渐的,他发现周围的同学,又不止一个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他们表面上和大家一样快乐,内心里却有着挥之不去的忧伤。唯有机遇和宽容才能为自己应的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飞翔,这便是张小伟的成长体会。

是的,张小伟班上所有的单翼天使们在别人看来都是坚强的、快乐的、活泼的。但是,有谁能够体会到他们心中的痛,有谁能够抚慰他们心中的痛。他们需要的并不是物质上的需要,而是父亲或母亲给予精神上的满足,给予他们父爱或母爱。

如果我是单翼天使,我会怎么做?用坚强保护自己?用快乐作为心中那痛苦的墙?还是整日郁郁寡欢?我无法抉择,因为我不能够完全的体会他们心中的痛。就如张小伟所言,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飞翔。我想对所有悲伤的单翼天使们说,把心中的痛苦抛开,重获美丽的笑颜。人生是短暂的,在短暂的时间内,你们不能沉浸于痛苦之中,你们要在短暂人生中做出有意义的事情。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8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是小时候妈妈一句一句念给我听的。那时,我认为《家》只不过是在写高公馆那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听的,只是它热闹的气氛罢了。

当我长大了一点时,无意间又翻出这本《家》,粗粗的又读了一遍,读出了一些人物的特点,不由得想起了作者。《家》虽然是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但也有将近十年创作积累,依然不失华丽的文学色彩。

当我再一次读起《家》,不仅读出了更深一层的人物性格,而且感受到了封建道德的黑暗与无情。

这本书最主要的人物是高老太爷,他是封建道德的化身,也是高公馆这个黑暗王国的君主。觉慧是在家中反抗封建力量的代表,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但却被高老太爷囚禁,但是他敢于反抗,在经受了一次次挫折与失败之后,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取得了反抗封建制度的胜利。最终,在一个静悄悄的黎明,觉慧登上了驶向上海的航船,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9

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上无片瓦,下无寸土,靠给别人打工来维持生活的人,他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精神胜利法”,他善于自嘲,精神是他最大的财富。

小说中,阿Q没钱没地位,被赵太爷欺负,被他们剥夺了自己的自由权,称阿Q为“老Q”他是一个很可怜的人,连说话都要时刻小心,因为,赵太爷就想找他麻烦,使阿Q经常挨揍。有一次,阿Q被别人打了,但是他并不难过,自慰说这是“儿子打老子”,很有胜利感。

小说到了后来,阿Q进了城,还凭自己赚了钱,别人对他也是恭恭敬敬的,连赵太爷对他的态度也有所改变。穷人永远受别人欺负,富人永远受人尊重,在阿Q那个年代,就是这样的一种观念,阿Q是可悲的,他生活在那样的旧社会里,受尽了屈辱,但是,他会自慰,他懂得如果自己不这样想,会被他们折磨死的。

我们也要学习阿Q那种精神,当别人欺负自己时,不要生气,要往好的地方想。不然,你再怎么生气,别人也不知道,他们不能替你承受,要学会自慰,学会安慰自己,让自己变得乐观,收获精神财富。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0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

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1

这几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彼得潘》。这部电影诗很少接触到的完美的东西。

彼得潘是一个不能长大的孩子,他需要别人对他的关爱,他可以在这些关爱里撒娇,就像在草地上打滚的孩子,可是他却不关爱别人。或者说他一点都不懂得怎么样去关爱别人。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想要别人关心你,那么你也要关心别人。

这部电影生动,详细地表现了温迪和彼得潘还有一群可爱的孩子们一起经历的事情。还有那些快乐的场面,让我也随着故事的发展心情时起时伏。表情也跟随变化,一会儿紧皱眉头,一会儿开怀大笑,过了一会儿又热泪盈眶。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部电影是十分成功的。

故事是这样的:一天夜里,温迪在她的屋里发现了一个穿着绿叶衣的小男孩儿——彼得潘,他们彼此作了介绍后就成了好朋友。在彼得潘的劝说下,温迪带着她的两个弟弟跟随彼得潘一起飞往了属于每个孩子的想象世界——梦幻岛。在那里,他们开始了一段令人回味的旅程。

当我看到他们智斗凶恶的虎克船长时,我仿佛身临其境与他们“并肩作战”。我一边看,一边为他们的出逃而“出谋划策”,同时也为他们的胜利而欢呼雀跃。

看完这部电影后,哦意犹未尽,并且明白了相信就会发生!于是我也像其他孩子一样,向往起与温迪一样的经历来。

彼得潘读书心得三:

彼得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他性格活泼开朗,是个勇敢又爱冒险的孩 他有着天真的想法,就是永远不要长大,做个小孩子。他会飞,一次,他出去冒险,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他回来的时候,发现妈妈的床上已经有一个新的小男孩。他觉得妈妈非常讨厌,放下他不管。他就飞到永无乡。

自从遇到温迪后,温迪的举动彻底改变了彼得,温迪非常快乐,他愿意当自己弟弟的妈妈。她那时候不知道约翰。迈克尔是她的弟弟,所以他们玩起了过家家。

自从到了永无乡之后,他遇到了一群海盗。其中有个叫胡克,他是船长。最后,彼得和胡克拼个你死我活,终于邪不胜正,彼得赢了。胜利的方向给他们“带路”,他们回家了。

他是个快乐的孩子,一个天真、没心没肺的孩子,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2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3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4

合上《伊利亚特》,眼前尽是刀光剑影,心中自是感慨万千。杀伐十年的特洛伊战争为后人留下了多少英雄悲歌,在荷马笔下,有一个近乎不可或缺的人物,他甚至比阿加门侬和阿喀琉斯更具决定作用。他就是伊塔刻的国王、雅典娜的宠儿――奥德修斯。

在荷马眼中,奥德修斯是一位足智多谋的希腊英雄,人民爱戴的富有国王,荷马甚至为他专门撰写了一部《奥德赛》,盛赞他在十年的漂泊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英勇气概和过人智慧。

但是,在整个特洛伊战争中,他是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原因正是他的足智多谋。在我的概念中,特洛伊就应该是英雄们刀剑峥嵘、戈矛穿心、马革裹尸、虽死犹荣!而奥德修斯却将神圣的战场引入了阴谋的污水潭。开战之前,他就挟嫌害死了另一位希腊英雄帕拉墨得斯,又因为争夺阿喀琉斯的遗物而气死了大英雄埃阿斯,然后为了杀死赫克托耳从被遗弃的英雄菲罗克忒忒斯处骗来了赫拉克勒斯之弓,种种行迹,无不让我像吃了死苍蝇一般恶心。即使后来他献木马计攻破特洛伊,也深为我所不齿。虽然希腊获胜也是我之所愿,但是,木马破城的方式非我所愿,我宁越看到英雄们在特洛伊城下拼死一搏,哪怕玉石同焚!

我并不反对在战争中运用机谋,我也会为一切军事家的智谋而拍手叫好,但不是在这场战争中,阴谋的加入,使这场战争注定成为英雄时代的巅峰同时也是告别。波塞冬亲手铸造的城墙没有倒在长矛下,却被阴谋所摧毁。

是奥德修斯葬送了英雄精神,毁灭了英雄时代。从此以后,狡黠与阴谋在人间大行其道,赫拉克勒斯、阿喀琉斯、赫克托耳和忒修斯们只得踏着血红的夕阳,沮丧地回到奥林匹斯圣山,静默在黯然神伤的宙斯面前,宙斯会尝到他自酿的苦酒:英雄的时代落幕了。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整个希腊神话中,近乎所有的英雄都是悲剧结局,只有奥德修斯例外,他过上了美满的晚年生活,这像是一隐喻,它到底预示着智者终将获胜,还是讥讽这个世界的善恶不报,恐怕只有宙斯才知道。

赘言许久,我只是在祈求一场完美纯粹的英雄战斗,却只得空留叹息。

化用狄更斯的话: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英雄的圣战,却被阴谋埋葬。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5

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6

书是香气扑鼻的绿茶,让人神清气爽; 书是神态悠闲的白云,让人浮想联翩; 书是浪花飞溅的大河,让人心潮澎湃。

——题记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爱好颇多,唯读书是首位也。在人生的道路上走过了快二十载,从牙牙学语到朝气蓬勃,这中间不知有多少本书陪伴着我。小学初读连环画便爱不释手,初中尚闻三国便废寝忘食,高中接触边城便鸡鸣而起。在我的”书崖”中,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书让人神清气爽。在我看来,我的初中比高中更有压力。初中忙于准备中考,那时不懂什么大型的考试,只是完全听老师给我们讲的概念,老师总是说中考很重要,而我们在初一初二碌碌无为,到初三才醒来,所以在初三那年,我们完全是在跟时间赛跑。现在回想起来,会有点嘴角上扬。就是在那个初三,我们每个人都拼命的在题海中挣扎,每个人都期待自己能在每次月考中成绩能有所提升。在每个下课休息时间,许多人会争取在那几分钟好好休息,而我则会在我自己的地盘,战战兢兢的从课桌中拿出我那心爱的杂志,为什么是“战战兢兢“?因为那时我们的老师不允许我们看无关学习的书,所以每次都会用手臂靠在桌上挡住窗外的老师们,每次的那几分钟是我在教室最轻松的时刻。在杂志上可以了解很多方面,像时事、娱乐、国际等等,我喜欢阅读很多杂志,像读者、青年文摘、南方周末等等,都是我爱看的。在初三那个阶段,那个压力与青春并存的年龄,每看一页都是让我把所有压力抛之脑外。所以我感谢写文章的作者,感谢你给我精神上的满足。所以,书是香气扑鼻的绿茶,让人神清气爽。

其次,书让人浮想联翩。脑海中小时候的记忆不是很多,在小学时我们每个小孩子都喜欢看西游记,总是想如果我有悟空那七十二变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变出很多零食。现在想起来难免会觉得那时有点可笑,在小时候一个偶然得机会,我跟着妈妈去市里小姨家,在繁华的都市里,我更喜欢乡村那样的宁静,在一次与妈妈去逛街时,偶然看到马路边摆着各种各样的书,生意还是比较好,卖书的是一位叔叔,那地摊上摆着厚厚的名著,而我则窥见那个角落里并不起眼的一本小书。虽然书不是很厚,但那封面去很霸气,仔细拿过来看,原来是“三国演义”的连环画,我那时根本不懂什么名著,完全是看那一页一页的画好看,而且字也容易懂,所以便要妈妈买了。再后来,那才知道什么叫“爱不释手”,有时同伴来家里玩,我就向他们炫耀,虽然书没看什么太懂,但依稀还记得几个人物名称,那画的动作很喜欢,有时看着看着也会“来几招”。有时我会一个人呆在客厅,翻到哪页就看哪页,有时看着看着会入神,也有时看着看着会入睡。现在也许已找不出那本书了,但那本书带给我的快乐与记忆却永远是抹不掉的。

最后,书是浪花飞溅的大河,让人心潮澎湃。在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沈从文老先生的《边城》。在高中时期说时间多也多,说少也少。我用了几个月时间看完了《边城》。我认为《边城》寄托着沈从文“美”与“爱”的美学理想,是他的作品中最能表现人性美的一部。这部小说通过对湘西儿女翠翠和恋人傩送的爱情悲剧的描述,反映出湘西人民在“自然”“人事”面前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惨痛事实。翠翠是如此,翠翠的母亲也是如此,她们一代又一代重复着悲痛而惨淡的人生,却找不到摆脱这种命运的途径。文中秀美、恬静的自然风光和纯朴的民风所深深吸引,仿若自己也成为边城的一员,呼吸着那里纯净的空气。在看《边城》的日子里,羡慕里面的人物不计功利,那样纯洁的感情,那样纯洁的亲情。沈从文老先生写的《边城》,既像在描写里面的人物,又像是在描绘一幅画。喜欢看《边城》,喜欢里面人物的性格,羡慕里面的桃源生活!喜欢看书,因为它让人心潮澎湃,

书是香气扑鼻的绿茶,让人神清气爽;

书是神态悠闲的白云,让人浮想联翩;

书是浪花飞溅的大河,让人心潮澎湃。

书给我们带来了遐想和乐趣,书给我们带来了智慧的源泉和精神的力量。愿我们所有读者都能够从书中得到快乐!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7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

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家》读书的心得体会 篇18

昨天我终于考完了大学最后一门必修课啦,感觉人生要进入另外一个阶段,前面的道路充满了未知。最近看了一本不错的书——《皮囊》。作者是新周刊的一位知名记者蔡崇达。

这本书在大一的时候就听到很多人,很多大V的推荐,一开始看到名字,我还以为是揭露社会现实的一本讽刺小说,翻开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小小的故事集,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讲述作者在一个小镇家庭里的故事,相当感人,我甚至在路上,在食堂看到一些场景,一些情节的时候,会泪水止不住涌上眼眶;另一部分是介绍小镇上的伙伴,真实中让人觉得带着不少的虚构,大概是为了自己的故事和观点更加有代表性,书籍的受众面更广吧,也因此作者受了不少类似“后半部分浪费前半部分的眼泪”的***。

作者讲述自己的家庭时,我未曾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中国底层老百姓的艰苦,作者出生在福建的一个小小小镇子里,小到所有人都认识彼此,小到哪家的小孩子上课被老师批评,哪家养的牛生病死掉都会在镇子上传个遍,小到每个人都活在彼此的目光下,如何也逃避不掉。

作者的父亲,年轻气盛时混过江湖,成家后去了遥远的宁波赚钱养家,回到小镇上做生意却只能够越做越小,也许还算是稳定,但命运从来不会特殊眷顾贫苦人民,父亲突然中风了,作者描述了母亲变得如何坚强,父亲从乐观到崩溃,从尝试到放弃,从温和到暴躁,这一切变化都是残疾带来的。当我看到这一切一切的细节描写,都会觉得天灰蒙蒙的,阴阴沉沉地压在我胸口。然而在中国,我相信这种压抑着着实实地压在了很多家庭很人身上,看完这本书后,我更能理解身边的一些事情很一些人。

而后半部分读起来相当轻松,几乎作者描述的每个小伙伴代表着现代都市人迷茫和困惑的问题——厌恶城市的拥挤快节奏和迷失、所谓成功学是否只是做过多无用的计算、活在当下打破规则是循规蹈矩的放肆还是躲避现实的借口……这种典型的城市病让我们读起来很有共鸣,尤其是这些声音来自于一个小镇到城市的青年口中,我们不禁会怀疑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是否缺少一些泥土的气息。然而我觉得有很多问题连作者自己都没有想明白,他自己身上的这种混乱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我们平日内心隐隐作动的声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