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实用17篇)》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精选17篇)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使人生更美好》。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日子吗?对了,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所谓法制,就是用来约束我们一言一行的规定。而我们应该做一个文明的学生,让自己得到身心的健康成长,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时刻都要以法律为我们心中的准绳,时刻紧省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及自己的,一旦有脱轨的现象就一定要及时规范过来,千万不要走错人生的道路。否则会令你后悔终生的。
我们国家有一句俗话:“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是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们的生活就没有条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拿我们的交通来说吧:如果,没有条条款款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那么车辆不必停车等待绿灯,这时就极容易发生车祸,酿成惨不忍睹的悲剧。但是有了法制,就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有条理,使社会更和谐,也可以提高个人的修养。就可以减少惨不忍睹的悲剧产生。
在前几天,我听到了一条令人发指的事件。在一个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不过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不过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
我们也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络上有很多东西,有的可以帮助我们,但是也有危害我们的信息。所以,我们应该分辨上面的好坏。我不相信那几个孩子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举动,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来自外界信息的干扰吗?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学会排斥不良的信息。这样才会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们,作为一名刚进入初中的学生,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社会经验还很少,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还要熟读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需要我们知道的法律条规。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强大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一定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
同学们,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规范我们的人生,又是我们最强大的武器。我们就用它来谱写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来奏己的美好人生吧!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2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
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当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之规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㈠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我济于事的。 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如: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话抢劫时,
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后我们的同学们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3
尊敬的各位、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首先我代表上庄中学全体师生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中心的感谢。
同学们,天气这样冷,乡政府、市局、中心校的各位还来参加我们的法制教育大会,充分体现出上级对我们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大力支持。
同学们,老师们,“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
今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也是__普法的的年。今年普法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促进社会和谐”。关于学生工作的内容是“为了明天”。明天是你们的世界,你们是明天的主人,你们是明天的建设者,国家、社会需要你们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经过今天的学习,我们每位同学都要深刻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的主要性,在你今后的生活中遵守法律,宣传法律,利用法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
同学们,刚才派出所的同志,用详实的数据、鲜活的事例、形象的语言给我们作了精彩的法制报告,给为我们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同志的报告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既有理论又有事实,把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讲得通俗易懂,听后既让人深思又令人警醒。同志的报告告诉了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就是怎样做事如何做人。
同志列举的案例,用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犯法的人员,也曾和你们一样有过美好的童年,高尚的理想也曾在他们心中扎下根。但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起,不注意小节,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耻辱,也给自己带来了终身的悔恨。同学们,案例是血淋淋的,教训是惨痛的。
同学们,认真地想一想,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承受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接受老师谆谆的教诲,大家不要辜负国家、父母、老师,而是要珍惜今天、努力学习。
我们学校始终注重德育工作,多年来始终注重养成教育,从入学那一天开始,老师们就在培养你们的良好行为学习习惯,要求大家有礼貌、爱学习、讲卫生。
尤其是今年,我们开始了一系列的`学习《弟子规》的行动,很多同学已经开始在自己的生活中实施。比如回家孝顺父母,在学校尊敬老师、爱护同学,在外讲诚信等等。我们在班会课、晨会课、学校大型集会一直在对同学们进行法制、德育教育,更是充分利用了每两周一次的法制教育课。我们的德育处也加大了检查、评比力度。
可以说,学校的校风校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绝大多数同学都能遵守学校纪律,体现了良好的道德品行。但是还有少数学生的所作所为不尽人意。比如贪图安逸抄作业、不完成作业,不热爱学习等,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文化素质不高、分辨是非能力较差,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以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中学生,正是青春好年华,正是学知识的最好时光,也正是模仿能力强、易受各种诱惑的时候,很容易走错路,那么学生怎样做才能避免走上犯罪道路呢?
1、要树立远大理想。
周恩来总理在13岁时就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正是这个理想,它才以“面壁十年图破壁”的刻苦,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有远大的理想,才能抛除所有杂念,才能专心致志,才能在学习中寻找到乐趣,同学们就没有时间去做坏事,没有犯错误的机会,我们班级里就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我们学校就会呈现只听到琅琅的读书声,只看见专注读书身形的好局面。
2、选择好品质的朋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问同学们:你是选择好朋友还是坏朋友?相信不会有同学说选坏朋友。但是,当真正与同学朋友相处的时候却常常是错误的。有同学傻乎乎跟在那些懒惰、欺负人、话谎的人后面,这些同学其实非常危险。请同学们相信:与出色的人为友,想不进步都难。同学间还要友爱。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团结合作。如果意见不一致、出现矛盾,不可张口骂人,更不可挥拳打人,伤到自身或他人。
3、要从点滴小事严格要求自己。
有句古话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意思是说小时候偷根针,这是很小的坏事,可是一旦小的坏事做多了,形成了习惯,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宋代有个县令叫张乖崖,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吏从府库中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张乖崖叫住小吏,发现他头巾下藏着钱。那个小吏支吾了半天,才承认是从府军中偷来的。张乖崖把那个小吏带回大堂,下令拷打。那小吏不服气:“钱算得了什么!你也只能打我,不能杀我!”张乘崖大怒,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张乖崖当堂惩罚这个小吏。
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在学校守法,也就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1、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经常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
2、讲究对策,机智面对。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或者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
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4、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目的是让上庄中学的每个人都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构建我们的和谐校园,为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各种活动,有机会还要聘请各位来我校做报告,同时,也希把今天所学应用于校园外,向你的父母、亲人、朋友做好宣传,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己的力量。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4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训练。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章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人民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青少年是祖国的栋梁,更应当努力学习,乐观向上。
最近读了青少年法制训练读本,通过读本,深深增加了我的法律意识,感受了
法律的威武。读本中借着一系列案例,告知我们一个真理:"犯法就要为之付出责任。'青少年触犯法律的的案件一件件,一桩桩。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名青少年由于与同学语言不和而发生激烈争吵,最终演化为打架斗殴,一名青少年因下手过重而造成另一名同学死亡,最终进入大牢,读到这,我都不得为这位错手杀人的同学感到惋惜,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葬送在监牢中。这样的青少年还有许多,他们现在被关入大墙之中,懊悔莫及。当他们见到自己的亲人后,始终在听他们的训练。当然现在听已经太晚了,假如当时听一下他们的劝说,也就不会落在这个泥潭之中。他们没有一个人不关怀家里的,没有一个人不懊悔的,没有一个人不想好好改造后到大墙外面去,获得自由的。假如再给他们最终一次机会,他们肯定不会再犯罪的。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的.例子,比如:一个同学把另一个同学的橡皮弄没了,那个同学确定会去找他算帐,就难免打架。在玩的时候,有人只是开个玩笑,拿一下别人的东西,而那个人以为他是有意的,就上去打架。现在许多少年罪犯都有一个规律是:辍学流失染上恶习犯罪。往往也有许多人都不想杀人,而是在防卫时都误杀了他人。许多青少年犯罪的缘由:他们没有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是在社会上闲逛或去上网吧结识一些坏人。我们平常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要从现在开头,从我开头,和人相处要团结友爱,相敬如宾,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进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养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让我们都重视起来吧,杜绝犯罪,特殊是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6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胡长清等腐败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8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9
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潜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样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决定潜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明白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那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潜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那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此刻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那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到达能追究刑事职责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职责、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构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样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决定潜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潜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推荐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应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就应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能够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明白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用心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推荐: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理解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潜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个性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状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持续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理解。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0
老师们,同学们:
今日是第20个全国法制宣扬日,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训练局的领导、专家来校进行法制训练报告会。刚才,我们倾听了校法制副校长的报告,同学们从其生动的讲话中肯定会学到许多东西,盼望大家仔细学习、深刻体会,乐观提高自身的法制水平。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详细实践。深化开展法制宣扬训练是全面推动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工程。我们试验学校的进展,离不开法制训练。现在,就我校今后如何开展法制训练工作,我提三点看法。
一、充分熟悉法制宣扬训练工作在全面推动素养训练和构建和谐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有人说,质量是生命线,打算学校的存亡;法律是保障线,打算学校的声望。这句话足以说明法制训练在学校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
"推动素养训练,构建和谐学校',始终是我们学校进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学校进展的根本保障。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学校是民主管理、诚信友爱、布满活力、安定有序、自然和谐的学校。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需仔细学习法律学问,充分发挥法律在促进、实现、保障学校和谐稳定进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四五'普法期间我们顺当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学问在全校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全校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意识不断增加,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法制宣扬训练在促进学校健康和谐进展中发挥了不行替代的作用。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应当乐观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仔细做好普法训练的各项活动。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训练活动。
我们要结合教材中法律常识的相关内容,确立以《宪法》为核心,以《训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劳动法》、《环境爱护法》、《国旗、国徽法》和"交通法规'为重点,并结合《中同学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训练,依据班级层次,采纳敏捷多样的方法学习有关法律学问。要大力指导同学规范行为,遵纪守法,宣扬和捍卫法制,不断推动我校法制训练工作。
三、落实责任,扎实推动,促进法制训练工作规范化和阵地化。
法制训练,重在培育同学的法制文明观和法制秩序观,使同学自觉遵纪守法,用法纪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社会大家庭中做一个文明有序的人。学校法制训练工作必需做到制度化、常常化。为此,我们要明确责任,扎实推动。学校法制训练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学校的法制训练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老师都是法制训练工作的责任人。政教处要仔细制订法制训练工作方案,并仔细指导、督促、检查,使法制训练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法制训练要注意规范化和阵地化建设。我们要创新形式,讲求实效,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校报校刊、宣扬橱窗、黑板报、校会、班会等宣扬阵地。围绕"落实__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扬训练活动。老师们,同学们,开展法制宣扬训练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训练局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扎实搞好法制宣扬训练活动。我们要坚决信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做出新的工作业绩。我们要以此次"124'全国法制宣扬日为契机,在全校掀起一次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热潮,努力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全面推动素养训练,构建和谐学校做出应有的贡献。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1
尊敬的: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小女孩,家里并不富裕,但是她与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得很开心。每天早晨起来,妈妈都会给她与爸爸做上一顿美味的早餐,一家人很温馨。吃完早餐,爸爸骑车送她去上学。一路上,父女俩总是有说有笑。放学后,不管风雨多大,小女孩总是看见爸爸耐心地在等待着。回家的路上,小女孩总是开开心心地向爸爸诉说学校所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
一天傍晚,小女孩的爸爸像平常一样到学校去接她。然而,一辆迎面而来的汽车由于违规行驶,把小女孩的爸爸撞倒在地,被送进了医院。小女孩并不知道爸爸发生了交通事故,她还是像平常一样在学校门口等她的爸爸来接,等了好久,还是没人来接她,小女孩心里想:为什么到这时候爸爸还没来接呢?是不是出事了?还是家里有什么事?小女孩心里很着急。当妈妈把她带到爸爸的病床前的时候,她似乎傻了,她扑在爸爸的病床前哭了起来。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孩子这就是教训,所有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她多么希望这场交通事故没有发生,渴望爸爸没有因为这次事故造成残疾,能象平常一样用自行车载着她上下学。
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一刹那间,就会夺走了人的生命。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
人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让交通法规在我人们心中生根吧,让我们牢牢记住: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爱生命!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2
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交流,希望我的演讲能得到您的支持与认可。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教育,校园建设的常青树》。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是呀,现在很多孩子就是在这紧要之处出现了问题。学生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路还很长,要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人类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高度文明的法制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然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却让我们触目惊心。从某名牌大学学生向动物园的熊泼硫酸到中学学生不满母亲的批评而残忍地把母亲杀害,再到今天的大学生因与同学发生口角而策划了一套杀人计划并实施?本应是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本应是有着美好未来的青少年,而今天却狼狈地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也为自己的行为痛哭,也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但是他们却没有了前途,没有了未来。面对此景我们不禁要问:“他们都怎么了?”究其原因,是法制观念的缺乏,法律意识的淡薄,推使他们走向了被告席。这样的事情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可见,让法律走进校园,是教育的必然要求。
面对学生,我们如何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用手中的笔书写自己精彩的人生呢?“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就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抓起。下面我讲一讲我的亲身经历。
我在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期间,通过观察,发现每年毕业班中都有一部分学生认为自己马上就要离开学校了,便目无一切,对老师的.要求漫不经心,甚至产生很强的逆反心理,专门与老师作对。长此以往,学生很容易养成不良习气,走上犯罪道路。一直以来毕业班就像一块烫手的“山芋”,让每位老师头疼。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主动申请担任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进行一番尝试。
刚接班不久,我班就转来一位叫李磊的同学,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他上课从不听讲,成绩极差,经常跟父母骗钱,旷课出入吧,还与社会闲散青年频繁来往。此时,我清醒地认识到,他的“小恶”如不治,将会使他走向犯罪的边缘。面对这样一个学生,我该怎么办才能“对症下药”呢?
我想,普通的讲道理是不能完全驯服这匹“野马”的,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结合班里的实际情况,我举行了一系列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如“争做守法小公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等等。把孩子们平时的一些“危机”行为,排成小品,让他们结合学到的法律知识展开讨论。在其中的一次班会中,我发现李磊同学自始至终都低着头一言不发。“李磊,谈一谈你的想法,好吗?”他很难为情,只说了一句“老师,我错了!”我微笑着为他鼓起了掌,顿时班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此时被父母打骂都不掉一滴眼泪的他,竟流下了两行热泪,这是充满悔意的两行泪水,这是决心改正的两行泪水,这是发自他内心地两行泪水。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又把法制校外辅导员请到学校为学生做法制教育报告,并举行了“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赛。赛前我特意和李磊进行了谈话,邀请他为这次比赛做性发言。看得出他特别重视这次机会,做了的准备。果不其然,会上他大放异彩,再一次赢得了同学们的掌声。赛后,我趁热打铁,又给他讲了很多青少年违法的案例,让他进一步的了解有关法律的知识。渐渐的他能严格要求自己,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法制教育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他,是法制教育改变了他的人生观,让他重新认识自我,走上正途。但是,仅仅让学生知法、懂法还是不够的,还要让孩子们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因而,我在学校又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不断地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还通过《红太阳报》和“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通过李磊同学的转变,让我们看到,校园法制教育工作不容忽视。虽然小孩子做不到侃侃而谈地去讲法,但是我们要让他们从小就有法律意识,要让他们这艘航船在刚刚起航时就有一个正确的方向,要让这艘航船在茫茫的大海上学会躲避暗礁,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驶向理想的彼岸。法,是维持社会安定的保障,法,是判断人们行为的准则,法,是严酷而又公平的象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是孕育社会合格小公民的摇篮。我坚信:法制教育将使校园和谐之花常开,建设之树常青!谢谢大家!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
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篇03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
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当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之规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㈠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我济于事的。 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如: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话抢劫时,
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后我们的同学们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训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担心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峻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学校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缘由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学校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觉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章,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严肃地提示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内内,同样也存在着许多威逼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玩耍追逐,上下楼时相互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留意自我爱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冲突,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示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加自我爱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阅历的缺乏,在应付各种特别状况方面力量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爱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爱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增加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灵英勇地处置遇到的各种特别状况或危急。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珍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现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盼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布满了无限向往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内的和谐美妙,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加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感谢大家!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6
同学们:
今天受我们学校之邀,到这里与你们谈一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事。当我看到这个花园般的校园,干净明亮的教室,还有你们一张张充满青春朝气的脸,我也觉得年轻了许多,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朝气。但同时,我的心情也是沉重的,因为当我面对你们的时候,我也想到那些在高墙内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孩子,他们现在不能在这里享受自由的阳光,不能在操场上自由的奔跑,不能坐在这里细心聆听老师的教诲。他们就是因为未能规范自己的行为,要么失学,要么接受政府管教,他们已经没有时间和条件像你们一样接受正常的教育,正常地学习,他们因为一时的冲动或无知触犯法律,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我希望你们能引以为戒,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自己能够健康成长。那作为一名学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面对复杂的社会,如何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呢?下面我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希望能够对你们有所启发:
一、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什么是遵纪守法?这个问题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有难度的。遵纪守法要求作为学生除了守法外还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老师的话,听家长的话。在你们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以后,你们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任何单位都无法保障一个正常的工作秩序,社会也不会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没有章法,任何人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怎么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作为学生,生活的圈子本来就不大,遇到的事情也不会太复杂。当自己想做非正常的事的时候,建议你先想想能不能做?自己先在心里给一个初步的判断。如果你还不是很清楚,我告诉你一个办法:㈠先和你的好朋友商量一下,听听朋友的意见。因为每个人的成长与学识不同,判断问题的能力也不同。如果还不能确定,㈡去学校问问老师,回家问问家长。我告诉你们,在你们这个年龄,老师和家长是你们最值得信赖的人,可能也是你们最讨厌的人,那是因为他们管束着你们,使你们不能尽情地玩、不能舒服地睡懒觉,还催促你们去做你们并不喜欢的东西。但你们要知道,老师和家长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把你们往邪路上引,因为你们是他们的希望和未来。任何人都崇尚美好的未来。我自己也有过花季的年龄,也经过你们的这个阶段。那个时候,我最讨厌的就是家长和老师。当时,我感觉没有他们我的生活才是快乐和丰富多彩的,但几十年过来,我现在的感觉,这个世界上给我最亲、最近的就是家长和老师,我从内心感谢他们,在行为上报答他们。没有他们的管束和悉心照顾,我也难以成为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
那什么是法?也就是说法律是什么?法律的定义非常拗口,也不好懂。下面我给你们解释一下: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准则。即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做了不能做事有什么不利的后果。下面说个案例: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xx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张妙)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xx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xx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xx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这里大家思考一下四个问题:
1、这是一个什么性质案件?
这是一个刑事案件,为什么说是刑事案件?因为案件当事人已经触犯了刑法,就受到刑罚处罚。这里有一个转化的过程,本来是一般的交通肇事,药家鑫未必触犯刑律,应该是民事案件。但事故发生后,药家鑫的杀人行为就是犯罪行为了。我们国家在处理民事与刑事案件时,采取先刑后民的原则。即如果一个的行为既违反了民事法律,又触犯了刑律,就是要先处理刑事案件,后处理民事案件。区别民事与刑事案件的方法:民事要钱,刑事要命。
2、事故发生后,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维持现场,尽快送附近医院或者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求助。同时,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3、药家鑫在整个过程中的行为都触犯了哪些法律?
撞人:主观是过失。违反了交通法规,根据受害人张妙的伤势分三种情况,如果是轻微伤或者轻伤,构成交通违法,进行民事赔偿即可;如果是重伤或死亡,构成犯罪,则要负刑事责任。但因为是过失犯罪,在处罚上与故意犯罪相比轻很多。
杀人:主观是故意。触犯《刑法》第232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
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的人犯①故意杀人、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③、④抢劫、④贩毒、⑤放火、⑥爆炸、⑦投毒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药家鑫不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二、遇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怎么区分打架还手与正当防卫?
为说明这个问题,我先说一个案例:
李某在某市场以卖水果为生。20xx年1月15日,李某守在水果摊前卖水果。王某要买水果,于是过来询问价格,感觉价格合适并买了5斤水果。傍晚王某来到李某的摊位前,说是因为水果不好吃想退掉已买的水果,李某不同意。于是王某拿起水果扔向李某,李某随即躲闪没有打到李某。王某因为水果没有打到李某,更加愤怒,于是上去朝李某的脸部打了两拳,因李某长得瘦小,王某长得高大,不敢还手,还是躲闪。王某于是上去掐住李某的脖子朝其腹部用脚猛踢。李某想跑,王某拽住他继续殴打。李某情急之下拿起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腹部刺去,王某倒地。李某拨打了110与120,王某经鉴定构成重伤。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遭到王某的不法侵害时,一度采取了克制与躲避的态度。后为避免自己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被迫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刺伤。李某将王某刺伤后没有继续刺伤王某,而是拨打了110与120。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程度与不法侵害的性质与程度相适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及其意义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①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②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③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④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正当防卫行为的概念来看,其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目的的正当性表明正当防卫不是违法侵害,它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刑法之所以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三、学生面对校园内外的恶少,如何保护自己?
现在中小学校园周围出现“恶少”这样一种现象,“恶少”往往是一些不能完成学业的流生,或是厌学、逃学的在籍生,平时十分无聊,强欺弱,大欺小,往往存在追求刺激的心理,用别人的痛苦换取自己的快乐。这种在中学生周围欺负他人,劫取钱财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屡发现,有不少中小学生被“恶少”侵袭,更多的学生惟恐日后遇上“恶少”的纠缠和欺负而心有余悸。
如何对付这种“恶少”呢?
我给同学们介绍几种办法:
1、遇到这种人,你要大胆地回应他,以自己的正气去压住那邪气。与他们讲话要大声,尽可能让其他同学或人听见,这样,他们可能会立即收敛并停止对你们的威胁。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
因为他们一是做贼心虚;二是怕老师或其他知道。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给了钱、物以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们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
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2、远离班里和学校里的“坏孩子”,更不能与出了名的“坏孩子”交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3、上学、放学或者课间,尽量不要一个人外出,尽可能地结伴而行,特别是女生。
4、不与校外的同龄人一块玩。一般情况下,如果校外的孩子找你们玩,你可以想想,他为什么不读书?上课的时间,他为什么能跑到外面去玩?这种孩子一般都不是好孩子。当然也有特别的例外情况。
5、当你遇到威胁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搭话;你不与他搭话,他们就不知道你是与谁出来,也不知道有没人接你回家?他们就不敢轻易对你们动手。
6、当你一个人遇到几个人对你威胁时,不要轻易与他们动手,毕竟寡不敌众,伺机尽快离开是最好的办法。
7、如你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如果再不让你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
四、电脑、手机对学生学习与生活习惯的负面影响,如何避免?
我这里所说的电脑、手机不是指用电脑、手机去学习去工作,而是指痴迷、沉迷于电脑、手机游戏。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网吧,据调查,在我国网吧中,18 岁以下未成年人占总人数 16.4%,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人中,约有 244 万人上网成瘾者,他们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受到影响,这已成为困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但有的同学就是喜欢去那里,因为新鲜好玩,为了玩游戏,有的同学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电脑游戏给我们成长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我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忧。
有的同学为了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甚至发展到中午不吃饭,省钱下网吧,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向低年级学生索要,如果你已做过了上述的行为,那就离坏孩子不远了,走上社会以后,你进看守所的概率要比其他人大得多。
同学们!……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自己的未来,为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去学法、懂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青少年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训练。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章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人民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青少年是祖国的栋梁,更应当努力学习,乐观向上。
最近读了青少年法制训练读本,通过读本,深深增加了我的法律意识,感受了
法律的威武。读本中借着一系列案例,告知我们一个真理:"犯法就要为之付出责任。
为,机灵英勇地处置遇到的各种特别状况或危急。同学们,生命无疑是珍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现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盼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布满了无限向往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内的和谐美妙,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加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