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厂合伙经营合同(推荐三篇)》
鞋厂合伙经营合同(通用3篇)
鞋厂合伙经营合同 篇1
合伙人姓名:__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合伙人姓名:____,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团结守信拼搏科学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伍_年,自__年10月26日起,至_年_10_月_25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以
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缴交至。逾期不交或未足额缴交的,对应交未交金额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慎重考虑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股份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条件
全体合伙人同意;
认可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同意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条件
有正当理由;
不得在合伙经营困难时退伙;
退伙需提前_陆个月书面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人民币结算;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资的转让
转让合伙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其他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其权限是: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
其他。
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组织,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同行业的合伙。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期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签章)
合伙人: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鞋厂合伙经营合同 篇2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为了充分发挥甲方的资金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与业务渠道优势,以及珠三角市场优势,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出资,组建鞋料加工企业。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鞋料加工经营(前期从事来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后再考虑自产自销等经营渠道拓展)。
第三条 合伙经营地点:
第四条 合伙期限: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伙,则另行签订协议。
风险告知:这里的合伙期限指的是合伙人协商一致约定的期限,但不包括合伙中途退出的情况。在合伙经营途中,合伙人基于正当理由可以退出合伙,但是其他合伙人如认为立即退出对合伙事业不利时,也可以要求提出退伙的合伙人延期退伙。否则,退伙的合伙人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五条 出资方式与金额:
(一)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
(二)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
(二) 双方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
(三)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双方伙人的出资为双方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第六条 财务管理
(一) 双方出资专门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二) 甲方委派一人负责协助乙方管理经营,所有进出账(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货物、员工工资发放等)必经由财务审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账。
(三) 每月财务应汇总报表报甲、乙方审核,以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 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技术与业务渠道,给予____%的盈余分配比例:
(二) 其余____% 的盈余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资____%,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____%。乙方出资____%,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____%:
(三) 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如企业出现亏损,甲方承担____%、乙方承担____%
风险告知: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对于合伙债务的清偿,首先用合伙资产偿还,在合伙资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时,各合伙人应该根据他们的出资份额按比例分担。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投资或增加合伙人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资(含新入伙增加的投资)等比稀释本合同第七条的(一)、(二)款所形成的盈余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资情况下增加的入伙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转让原出资:
(二) 退伙:
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规定的原因外,因合伙人自身原因需要退伙的,应提前60天告知另一方。退伙方的出资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退伙时,其技术与业务盈余分配权自然灭失):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但转让方须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且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风险告知:关于合伙财产的转让问题,合伙财产不属于个别合伙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因此,对于合伙事务的处理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份无处分权。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也可以转让给他人。
第九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 合伙企业负责人为甲方(何水根),具体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
(二) 乙方负责生产、技术、业务承接及业务渠道开拓:
(三) 重大决策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付诸实施。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与其有关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终止合伙合同:
1、 合伙期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
(二) 合伙终止后以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有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等。
第十三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一) 所购置生产经营用车挂在_______名下:
(二) 厂房租赁由乙方负责并签订合同:
(三) 设备选型及采购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并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合同的注意事项
①合伙财产不属于个别合伙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因此,对于合伙事务的处理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份无处分权。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也可以转让给他人。
②对于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资产偿还。在合伙资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时,各合伙人根据他们的出资份额按比例分担。
③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④合伙人基于正当理由可以退出合伙。其他合伙人如认为立即退出对合伙事业不利时,也可以要求提出退伙的合伙人延期退伙。否则,退伙的合伙人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主要有:合伙合同应采取书面协议: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而且负连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鞋厂合伙经营合同 篇3
甲:
乙:
丙: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x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x年x月x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xx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x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x%,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x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x日至xx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xx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x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xx月xx日开始,至同年xx月x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