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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聘请合同书【推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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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聘请合同书(通用3篇)

销售人员聘请合同书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

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信息:业务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销售方案、物流配送、产品价格、产品包装、加工流程、电商销售数据、网络渠道、客户信息、推广活动、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不得与竞争企业或个人透露甲方任何工作内容与公司任何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

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的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的条款。

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销售人员聘请合同书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1.1、乙方作为甲方的前期协议聘请销售人员,乙方自己有带客户到甲方公司,乙方负责与客户业务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内容包括:客户订单管理、客户关系维护、产品成本核算等。乙方负责订单上的业务往来工作,订单交付工作。

1.2、乙方不参与公司内的日常上下班工作,但须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业务经理和总经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乙方的订单交接由业务部经理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全程跟进。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2.1、乙方自带业务,甲方给予乙方高额的销售提成,不计基本底薪。

2.2、提成计算方法:根据销售金额的5%计算。

2.3、客户提成结算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2.4、支付方式:全额销售回款的当月底给乙方结算之前的销售回款提成。

三、业务开支

3.1、此次协议合作,原则上不计业务开支(差旅费用报销)特殊情况须向业务经理和总经理请示

四、过失费用

4.1、乙方在订单传递与交接的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属乙方个人工作部分,不包括客户更改或取消订单)导致产品报废或退货不能使用的,造成甲方经济损

失的,由乙方需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属甲方产品质量和包装等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除外)

4.2、乙方需在销售回款期内回款,逾期不能回款的,乙方负责催收货款,由此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乙方须全力协助甲方处理此事

五、甲乙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做大做强。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需附上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人员聘请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使北京宝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技术迅速打开市场,增加经济效益,特聘请乙方为市场专员。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特聘乙方为北京宝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专员,主要负责 省 市的市场营销工作,根据甲方董事会通过的营销方案执行营销的权力,甲方不能干涉乙方正常销售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提供保障支持,乙方负责实施,达到营销目的,促使完成销售任务。

3、甲方制定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乙方必须认真执行。

4、甲方在聘用期内,按国家对职工的社会劳动保险执行,所需的费用按规定承担。

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认真按合同约定履行。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销售工作,并协助公司培养营销队伍,负责 省 市的主要销售工作,树立企业形象,为宝玛特打造样板市场。

2、乙方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营销制度及财务制度。

三、销售任务

第一年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第二年完成 万元;第三年完成 万元,以到公司财务帐为依据。在销售过程中按

公司制订的价格政策统一,不得随意低价或抬高价格。

四、报酬及奖罚制度(基本工资+提成+奖金=乙方的报酬)

1、甲方给乙方基本月工资为 元。按月发放,三个月内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甲方的工作和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辞退乙方。

2、业务提存按分管市场销售总额提取1%。

3、奖惩政策:第一年当阳市场完成销售任务不低于300万元,如不能完成销售任务,业务提存取消;完成300万任务按1%提存;超额完成300万元以上部分提存增加为1.5%;次年按年任务依次类推不封顶。

五、合同时间暂订三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则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反之,甲方另做选择。

六、乙方开发其它市场按公司制订的政策统一执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相互监督执行。

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申请法院仲裁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