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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发布户外运动服装广告合同(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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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发布户外运动服装广告合同(精选3篇)

委托发布户外运动服装广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帐号: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刊登         年    月~        年        月广告,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广告媒体选择代码:

ccca-1《银行家》杂志;ccca-2《中国投资》杂志;ccca- 3《中国征信》杂志;

ccca-4《中国诚信企业公告》; ccca-5《金融时报》;ccca-6央视《财经前线》;

ccca-7“凤凰卫视”中文台; ccca-8《香港文汇报》。

二、广告合同内容

广告名称:刊登面积(尺寸)单价次数合计金额

交稿时间预刊时间预刊版位设计费制版费加印费

总计金额付款日期

选择刊登媒体:

备注: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本合同广告内容总计金额付给乙方广告费。

2、广告合同正式签订后未能如约刊出,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甲方广告稿件及广告款退回。

3、广告刊出如出现与原稿不符的重要差错,乙方负责对错误部分免费刊登一次正确内容(原已刊出的广告,费用仍按规定收取)。

4、甲方在刊登日期7天以内要求撤回广告,需交纳20%手续费,如已制版,不得撤稿,刊户需照付广告费。

四、违约及纠纷的处理与合同生效:

1、如发生合同纠纷,报请当地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或诉由法院判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刊户                 (公章)                  乙方 北京银联卡广告中心(公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双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发布户外运动服装广告合同 篇2

委托方:(简称“甲方”)代理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户外媒体基本情况:

1、户外媒体种类/名称:。

2、户外媒体规格:。

3、户外媒体位置:。

第二条、广告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以甲方提供的画面为准(不得含甲方广告招商内容)

2、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3、广告画面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4、广告采用钢架结构,喷绘画面。

第三条、广告发布期限

1、广告发布期限为个自然月,发布日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如因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等原因导致广告不能按上述时间发布,则按实际发布起始日期顺延上述广告发布期限。

第四条、广告发布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元(大写元整)。该费用包括:

1、户外广告媒体租金和维护费用;

2、户外广告发布审批费用;

3、首次普通喷绘广告版面及普通画面材料、制作、安装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年月日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总额的50%,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年月日前,应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总额的40%,即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3、年月日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总额的10%,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画面)应当遵守国家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若甲方提交发布的广告内容经审查不合格,甲方应当按照要求予以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画面最终以甲方要求的为准。

2、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七日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后的所发布广告的设计样稿及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因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广告发布所需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实导致该广告未能正常发布或者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广告费,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则乙方有权选择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终止日之前的所有广告发布费用及制作安装费)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责任。

4、甲方原因造成广告的发布时间延后的,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发布时间计算发布费,广告发布期不顺延,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的经营资格;保证具备本合同所述广告位的合法经营资格;否则由此引起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为甲方发布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画面安装后,乙方将广告的实际照片提供给甲方备存。

4、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对广告牌有维护修理义务,如有质量、安全问题,乙方承担维护及安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是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变更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且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赔偿。

2、若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结清已经发生的制作费,广告发布费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发布广告所需证明性文件,所提供的文件需要加盖公章,并保证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所有资料仅供乙方办理本合同所指广告的广告发布许可手续之用)。

2、本合同广告发布期间,若甲方需要更换画面的,需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刊挂广告画面后,甲方应在3日内自行组织进行验收;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4.甲方若需要更换普通喷绘画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平方/次的更换费用,甲方不得自行或者擅自委托第三方更换广告画面,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第十一条、通知

1、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如使用特快专递邮件,以寄出日后的第四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使用电报或传真,以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收件日。

2、双方提供之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有效,一切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列明的地址和号码,任何一方的号码和地址如有变动或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等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指定并授权其员工代表甲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广告样稿的确认、验收单的签收等所有具体事宜。该任一员工的行为即视为甲方的行为。若甲方人员变动,甲方应在变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订,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以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定日期: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开户行:帐号:年月

委托发布户外运动服装广告合同 篇3

编号:

江苏省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媒体形式:。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地址和位置; 。

(五)媒体规格和面积: 。

(六)广告发布数量:。

(七)其他约定: 。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付款:广告发布一月内于日前付广告费人民币元。

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式:□支票 ■转帐 □现金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方应当在广告发布日的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和审批需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关证明文件,承诺样稿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4.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5.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广告样稿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如因甲方不按合同条款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发布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户外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3.乙方应当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

4.乙方应当在依法办妥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之日起日内,发布本合同约定广告。

5.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样稿。广告样稿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应当及时维护发布本户外广告的相应设施,确保广告发布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广告内容发布的正常效果。

7、每天亮灯三个半小时,按照季节变化进行调整。

8.遇重大庆典活动,甲乙双方要服从市、区党委政府,及时更新新的广告内容。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0.5 ‰支付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乙方有权处理甲方租用的广告位置及广告材料,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三)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道路扩宽、自然灾害,发布费按实际发布天数计算,乙方不属违约。

(五)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发布广告,每逾期一天,则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

(一)在广告发布期满前,如甲方继续续租广告位,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乙方申请续租,在同等价格前提下,甲方有优先续租权,若未提前申请续租,即视为甲方届满到期停租,乙方有权与其它客户签订合同。

(二)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补充条款

(一)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终身画面。

(二)在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画面采用行业高标准(背景布选用加厚布、精度不低于720DPI)的制作及维护,确保画面清晰、完整、无明显褪色,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负责免费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不可抗力除外),如乙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更换不了,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5万元,且广告发布时间顺延。

(三)、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广告设施没有及时维修造成垮塌,造成人员伤害,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宿迁市鑫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 方:宿迁市创意广告装璜有限公司 名 称:(章)名 称:(章)

地 址:宿城区双庄街向南200米 地 址:宿城区马口街十六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