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制度优秀1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
质量奖罚制度 1
施工管理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并且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的经济利益的提高有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发展,鉴于公司的正规化管理有必要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为保证管理充分落到实处特制定奖罚措施如下:
1、未按规定编制材料配送计划(配送时间、配送数量),或编制计划未交监理员签字认可后向材料超市领料的,直接责任者处100元罚款。
2、管理人员未按设计方案施工或发现设计方案有误不及时通知项目办公室或甲方办公室,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3、隐蔽工程施工,未按规定进行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4、未按隐蔽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且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5、对于可以完成的上级交代的现场改图、作图、购料、施工安排、检查等项目工作未完成的处以直接责任者100元~300元罚款,影响工程进展严重的予与解雇。
6、对于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的处罚与施工队同样处理。
7、对长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敬业向上努力工作的员工,公司给予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的奖励称号及奖金、福利待遇提高等奖励;由项目办公室分配制表报与公司同意实施。奖励额度以公司给项目部的奖惩措施奖励额度为准。
8、公司对于任何单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目标管理都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完成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
9、对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作的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公司给予奖励;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完善生产车间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车间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
3、职责
3.1各班组负责人/质管部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工序人员应做好配合工作;
3.2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罚的处置工作;
3.3厂务副总经理负责质量奖罚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的审批。
3.4生产部技术部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将当月的质量奖金进行考核分配。
4、质量事故定义
4.1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1000.00元的。
4.2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0.00元而少于5000.00元的。
4.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0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4.4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5、质量奖定额及奖罚标准
5.1车间内部质量奖定额及标准
5.1.1质量奖包括在车间产量工资中,车间所有员工的工资中质量奖定额标准为80.00元/月。
5.1.2车间各工序生产员工违反生产人员个人卫生、生产设备卫生、生产环境卫生、物料传递卫生、生产工具卫生管理、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奖考核处罚金额标准按照《食品车间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1.3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加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20.00元/次扣罚。
5.1.4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50.00元/次扣罚。
5.1.5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重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0.00元/次扣罚。
5.1.6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加工时间超过1小时)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0.0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长按150.00元/次的扣罚。
5.1.7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50.0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长按200.00元/次的扣罚。
5.1.8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重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200.0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长按300.00元/次的扣罚。
5.1.9岗位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需下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若全年中有三次类似情况公司将按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要求处理。
5.1.10当月质量奖考核处罚超过相应人员的质量奖定额标准(质量事故除外),将扣罚当月的全部质量奖金并下岗培训学习;若全年中有三次类似情况公司将按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要求处理。
5.2质量奖励定额及标准
5.2.1岗位技能熟练且工作态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奖励。
5.2.2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给予奖励10-100.00元。
5.2.3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20--200元/次奖励。
5.2.4发现水、电、气、冷、原料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未造成成本浪费的10—100元/次奖励。
5.2.5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发现品质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未造成批量损失的奖10--100元/次奖励。
5.2.6工作执行力强且结果好的10--50元/次奖励。
5.2.7工作效率高且质量优先的10--50元/次奖励。
5.2.8发现坏人坏事及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的`20元以上/次奖励。
5.2.9工作热情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新员工适应环境的10—50元/次奖励。
5.2.10发现优秀人员及时向公司推荐并协助引进的50—200元/次奖励。5.2.1
5.2.11对全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200.00元。
5.2.12对全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优秀基层管理人员”证书并给予奖励300.00元。
5.2.13对全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优秀团队”证书并给予奖励500.00元。
5.2.14对全年内班组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奖励班组全体1000.00元
6、考核方式及责任认定范围
6.1公司领导及后勤职能部门现场检查各工序自检、互检情况未严格执行的或询问各工序作业指导书相关工艺参数、设备要求等相关生产技能问题,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10.00元/次。
6.2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相关培训及考核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处罚10.00元/次。
6.3第二方审核人员(公司外来客户)现场询问生产岗位相关问题时,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20.00元/次。
6.4第三方审核人员(认证审核相关人员)现场询问生产岗位相关生产技能时,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20.00元/次。
6.5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到公司检查时,各工序在岗人员没按要求做好的,处罚20.00元/次。
6.6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7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8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00.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9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免除生产操作员及质检员责任,对相应责任人按xx次扣罚。
6.10当质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产操作相关人员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11当质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检验或保存不当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产操作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应责任人按xx次扣罚。
6.12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对前面责任工序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扣罚,形成批量的对班长、操作员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13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停机改善而未停机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岗责任者和班长。
6.14故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报废、处置不合格品的,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岗位责任者和班长。
7、奖罚处理流程
7.1当月车间内部质量奖奖罚处理流程
各级管理人员开据扣罚单—通知扣罚责任者--车间主管确认—生产部技术部确认—质管部确认—厂务副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扣款--车间月末公布当月质量奖扣罚情况
7.2当月车间内部质量奖奖励处理流程
车间内勤统计—车间主管确认—生产部技术部确认--质管部确认—厂务副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奖励--车间月末公布当月质量奖扣罚情况
7.3公司年终质量奖奖励处理流程
由生产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并在《四川省智强食品有限公司奖罚单》上填写推荐理由和拟定奖励意见,报送厂务副总经理批准。
质量奖惩制度 3
1 目的和适应范围
1.1目的: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2 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本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2.2 各部门部长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2.3 综合管理负责除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外其他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2.4 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负责所有奖励项目及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处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2.5人力资源组(部)负责对有关奖惩处罚进行记录和存档;
3 工作程序
3.1奖励工作程序
3.1.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并出具书面报告;
3.1.2 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会同综合管理部审核;
3.1.3 总经理批准;
3.1.4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3.2 处罚工作程序
3.2.1员工举报、所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公司领导发现后向综合管理部通报或综合管理部通过检查发现有员工违纪行为;
3.2.2综合管理部会同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调查落实,形成书面报告;
3.2.3综合管理部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罚决定,但处罚决定是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的处分决定还须报总经理批准;
3.2.4所在部门部长与违纪员工面谈并确定改进计划;
3.2.5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4 过程控制
4.1奖励
4.1.1奖励等级与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荣誉称号、调薪和晋升等,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等,奖励时间分为年度奖励和不定期奖励等。
4.1.2通报表扬又分为嘉奖、记功、突出贡献奖;
4.1.2.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元以下者,可予以嘉奖,同时奖励现金50元:
4.1.2.1.1上级临时交代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出色者;
4.1.2.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为公司以外人员或单位或媒体称道,为公司誉者;
4.1.2.1.3 具有优秀品德且有两次以上具体事实证明,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4.1.2.1.4 对公司公共财物机械设备一贯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4.1.2.1.5能为公司献计献策,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1.2.1.6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两次以上事例证明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协助者。
4.1.2.2 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10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4.1.2.2.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2.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了直接经济效益;
4.1.2.2.3大胆实施革新,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为公司减少损失具有功绩者;
4.1.2.2.5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如善行被国家有关部门树立为典型等;
4.1.2.2.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4.1.2.2.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4.1.2.3 突出贡献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0元以上者,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奖励现金800元。
4.1.2.3.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授予突出贡献奖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3.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临危不俱,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4.1.2.3.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成效显著者;
4.1.2.3.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3荣誉称号分为优秀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业务能手等;
4.1.3.1业务能手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业务能手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4.1.3.1.1本职工作月计划按时完成100%以上(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未完成均不算数);
4.1.3.1.2完成工作的质量一次性通过率(或达标率)在95%以上;
4.1.3.1.3有一件以上事例证明因有其协助或指导,同事的工作才得以完成(协助不是指应有的工作配合而是指应由该同事须独立完成的。,
4.1.3.2.1全年从未出现过迟到、早退等任何违纪行为,也从未受过罚款或其他书面惩戒;
4.1.3.2.2全年事假次数少于4次,且在3天(含)以内,以及全年病假时数不超过4天者;
4.1.3.2.3全年未考勤次数在5次(含)以内(指公事以外、两日内办理申报手续的未考勤);
4.1.3.2.4工作时间内从不出现串岗、闲聊现象(指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4.1.3.2.5本职工作计划和临时交办工作按时完成率在95%(含)以上,所完成工作一次性通过率(达标率)在90%以上;
4.1.3.2.6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未出现过顶撞上级或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的行为;
4.1.3.2.7全年从未出现过与同事、往来单位或客户发生争吵或打架的现象(因对某工作的观点不同而引发的同事之间的讨论或争执不算);
4.1.3.2.8从不推卸工作责任,对同事或上级勇于当面提出不同意见,从不背后议论事非、造谣生事(含夸大事实);
4.1.3.3优秀管理者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管理者称号,并奖励现金200元。
4.1.3.3.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纵容或包庇现象,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从未出现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指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事)或人(指因违纪而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人);
4.1.3.3.2能主动协调好部门内部的各种关系,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
4.1.3.3.3有事实证明,从不推卸责任,能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或同事的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能及时解决;
4.1.3.3.4有事实证明,对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的工作流程、有关制度能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经实际证明操作性强;
4.1.3.3.5所辖部门员工积极性高,工作敬业,从未有过因此而影响其他部门或同事工作任务完成的事件。
4.1.3.4优秀团队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现金300元。
4.1.3.4.1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从未出现过(含与部门以外人员)吵架、打架等现象;
4.1.3.4.2部门员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事例全年累计在5项(含)以内(包括非工作原因和请假以外的未考勤均视同违纪);
4.1.3.4.3部门员工工作敬业,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含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1.3.4.4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从不出现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可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4.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4.2年度内记功及以上奖励(不含突出贡献奖)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4.3年度内获得一次突出贡献奖或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4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 晋升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4.1.5.1经考核已经具备较高职位所需的业务、管理、协调能力;
4.1.5.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4.1.5.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1.5.4接受过较高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4.1.6为推动公司整体协调发展,各部门可按此设立各自不同的奖项和奖励范围,经人力资源组(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
4.2.1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各种行为和现象执行处罚,处罚种类按情节的轻重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等。
4.2.2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4.2.2.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每次20元罚款
4.2.2.1.1各种文件或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4.2.2.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4.2.2.1.3违反《员工手册》中第三篇员� 重复违反公司制度有关规定的直接上级。
4.2.2.4任何时间在公司禁区内吸烟的,予以警告处分并处200元/次的罚款;
4.2.2.5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同时赔偿损失,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3 记小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小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局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小过。
4.2.3.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4.2.3.1.1未经许可接替先行下班者;
4.2.3.1.2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同时考核主管);
4.2.3.1.3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公司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4.2.3.2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4.2.3.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4.2.3.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4.2.3.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4.2.3.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开除的;
4.2.3.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2.3.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4.2.3.2.7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的技术性工作,但尚未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管理者;
4.2.3.2.8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4.2.3.2.9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4.2.3.2.10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4.2.3.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4.2.3.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4.2.3.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4.2.3.4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2.3.5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5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4.2.3.6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依据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 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4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不含)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4.2.4.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如公司视情况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则将记大过一次,同时按《银佳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给予罚款;
4.2.4.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7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5 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2.5.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2.5.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而不予以开除的;
4.2.6 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4.2.6.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的,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4.2.6.2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的技术性工作,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及以上或事故的管理者;
4.2.6.3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4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5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4.2.6.6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者;
4.2.6.7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4.2.6.8精减机构,无相关职位可担任者。
4.2.7 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情况诉诸法律,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2.7.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4.2.7.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情节较严重者;
4.2.7.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4.2.7.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竞争公司兼职者;
4.2.7.5在公司服务期间,吸食毒品或受司法处理者;
4.2.7.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4.2.7.7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旷工超过3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
4.2.7.8散布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2.7.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4.2.7.10未经批准,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4.2.7.11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2.7.12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非法组织者;
4.2.7.13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4.2.7.14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4.2.7.15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4.2.7.16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2.7.17故意不采取措施或采取不当措施,致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4.2.7.18其他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必须开除的情形。
4.3 关于奖励处罚的其他规定
4.3.1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1 嘉奖与警告抵消
4.3.1.2 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1.3 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3.2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相抵触时的规定:
4.3.2.1如其他制度有明确规定的,以其他制度规定的奖罚为准;
4.3.2.2如其他制度规定不明确、标准描述不清晰的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奖罚;
4.3.3所有因违反公司制度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制度规定罚款外,均须按照下列规定赔偿损失:
4.3.3.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具体经综合管理部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4.3.3.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4.3.3.3本制度规定的损失界定标准分别为轻微损失500元(含)以下,重大损失为501—5000元,严重损失为5000元以上。
4.3.4奖罚纠错规定:
4.3.4.1对于发现奖罚出错或相关员�
4.3.4.3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4 说明
4.4.1 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将所有罚款转入专项资金,综合管理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所犯制度的条款及处罚结果,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 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 “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 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 所有奖罚决定都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记入当事员工本人档案和公司人事档案;
4.4.8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4.4.9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质量奖惩制度 4
保证产品质量是饲料厂各级领导的职责。为了加强责任心,在企业内部实行奖惩制度,将产品质量列入考核内容,做到奖优罚差。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责任。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质量奖惩制度 5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七、设计责任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况不作处理;但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况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产管理奖罚申请表》
2、HJ/08-17/11-A0《废品收缴单》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新昌县杨妍峰有限公司品质部
20xx年2月7日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6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
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xx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xx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xx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xx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xx%,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xx元,班组长罚款xx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xx%,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xx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xx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xx万元以上的xx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xx元-xx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xx万元-xx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xx元-xx元,岗位巡检工罚款xx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xx万元-xx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xx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xx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xx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xx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xx元奖金。
质量奖罚制度 7
一、奖金发放
⒈完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对该股长、中队长、室主任每人奖励元,本股、中队、室副职每人奖励元,本股、中队、室其他同志每人奖励元。
⒉超额完成预算指标的,超额部分按照返还。股长、室主任、中队长,为费用,为其他人员的奖金。人以下(不含人)的,由股长、室主任、队长自主分配。版权所有!
⒊全年请假累计超过天的(不含外出学习、培训),取消全年奖金。
二、中心室主任竞聘及其他人员的聘用
中心室主任完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明年的中层岗位竞聘,单位直接与其签定续聘合同;完不成预算指标的,与一般同志平等地参加竞聘,局党组择优录用;必要时,党组进行个别调整。
凡是在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层人员,两年内应取得技术资格证书。在中心全体人员的聘用中,党组优先聘用具有技术资格证书的同志。
三、干部提拔任用
完不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市局对副科级干部任用对象考核时,局党组不推荐。
四、评先评优
完不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年底评先评优时,股、室、中队全体人员不能被评为先进或优秀。全年请假累计超过天的(不含外出学习、培训),不能被评为先进或优秀。
五、公务员管理
依照《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版权所有!考� 考核分不称职、称职两个等级。
六、局机关各股室业务目标任务
⒈根据市局的考核标准,凡是年底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达不到全市系统前三名的,无论任何原因,股室全体人员扣发奖金。
⒉由于稽查队、检测中心原因造成相关业务股室个以上项目(含个)扣分的,对稽查队、检测中心从费用中扣除元作为罚款,每多一个扣分项目罚款元。
七、罚项
局机关各股室凡是完不成预算指标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股长、副股长—元罚款。
稽查队、检测中心要结合实际对完不成预算指标的中队、室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原则上罚款幅度不超过奖励幅度。
质量奖惩制度 8
住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为提高我院医师的病历书写水平,确保病历质量,更加高效的'完善各项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出院病历无科主任签名,每一份病历(以下简称每份)扣科主任或组长30元,经治医师15元。
二、主诉与入院第一诊断不符合,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三、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乏同主要疾病的鉴别诊断,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扣10元。
四、上级医师查房后,超过72小时,主管医师未写查房记录每份扣10元。
五、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手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手术后及时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
六、死亡病人7天内无死亡病例讨论结果记录,每份扣科主任50元,经治医师25元。
七、检验单粘贴无序或未标阴性或阳性结果,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
八、出院其他诊断漏项,每漏一项,扣经治医师5元。
九、出院病历中,无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
手术护理记录、麻醉或护理访视记录,每项分别扣相关科室的当事人和科主任各20元。
十、病人入院3天以上,未完善辅助检查,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十一、出院病历中有临时CT报告单,每张扣经治医师科主任各10元。
十二、出院病历中,凡病人出现两个以上姓名者,扣经治医师和医疗组长各10元。
十三、住院病历的首次病程记录未在病人入院8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四、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未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五、辅检报告单中遗漏重要项目,如姓名、年龄科室、床位及检查部位、每项扣相关科室当事人及科主任各5元。
十六、当月的出院病历需在下月10日前交到病案室,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算起,基础价每份10元,每多一天在原基础上加10元。
十六、每周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过医务科组织全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各科室带头人)成员,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病案书写质量优秀个人给予奖励,并通报全院给予表扬。具体为:
1、住院病历书写质量优秀个人:
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50元
三等奖100元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9
检查内容
考核方法与扣分标准
扣分
环境管理空间宽敞、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布局合理、标记醒目、工作流程合理现场查看一项未做到扣2分
消毒隔离管理
1.清洁区、污染区分区合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
要求扣2分
2.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消毒;每操作一人后应用快速消毒剂消毒手,手消毒剂开启后应标明日期、责任人
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3.开启的`溶液标有日期、用途、签名,有效期24小时
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4.脉枕套每日更换,如有污染及传染病人使用后及时更换
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5.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使用后的一次性利器放入利器盒,放至3/4时更换,利器盒外记录使用科室及日期
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安全管理
1.抢救车用物备齐、性能良好;急救用物应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急救药品无破损、浑浊、变质、过期,有专人管理,每周清点并记录;用后及时补充并上锁管理查看
记录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物品、药品过期该项不得分
2.操作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3.严格执行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每周有登记,每月有讨论分析,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4.抢救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处于备用功能状态,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操作流程
管理
1.热情接待病人,落实首问负责制现场查看询问病人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2.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及工作流程现场查看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3.按病情、年龄、药物性质调节输液滴数,随时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药物反应现场查看询问病人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4.主动与病人沟通,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现场查看询问病人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10
一、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奖惩规定
1、采购标准及技术
(1)工作标准
a、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部,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到采购部和品质部。
b、采购员须按照技术部制定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c、品质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
(2)处罚规定
a、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处罚技术部(或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如影响生产进度,处罚技术部(或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人民币。
b、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
c、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2、入库验收
(1)标准
a、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管员应与采购员当面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IQC)报检。
b、来料检验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示。
c、仓管员根据来料检验员(IQC)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采入库,须经品质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2)处罚规定
a、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质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处罚相应采购人员,仓管员每人50元人民币;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处罚50~300元人民币。
b、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的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
3、入库材料的保管
(1)标准
a、入库原材料必须标志清晰、完整(标志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示明确。
b、仓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志是否与送货单一致,是否经质检检验合格,对不符合上述规定,仓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c、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完整,账卡填写清晰完整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
(2)处罚规定
a、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b、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账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处罚仓管员50~200元人民币。
4、来料检验(IQC)
(1)标准
来料检验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示,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质部和技术部经理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
(2)处罚规定
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5、仓库发料
(1)标准
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必须与生产投料单的要求一致。领料员凭生产投料单到仓库领料,领料员需就所领材料现场与仓管员核对,核对项目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投料单项目,质量有问题的材料仓管员有权拒发,领料人有权拒收。
(2)处罚规定
因发料错误导致误用或质量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分清责任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二、完工产品出入库控制奖惩规定
1、职责
(1)品质部:负责产成品的品质检验:
(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的合格产成品提交入库;
(3)成品库:负责产成品的入库、合理保管、安排装车及交运;
(4)销售部:按照销售订单及其他要求,开具《成品发货通知》。
2、产品的出库
(1)产品出库必须有符合规定、符合制度、签字齐全的成品发货通知单。
(2)仓管员必须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成品发货通知》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不发货。
(3)到工厂提货必须当面点验清楚,一旦出库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得退货。
(4)产品不可以不经保管员直接出库,如特殊情况急用,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产品出库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后及时清理现场,校对物、卡,结清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3、产品的入库
(1)产品入库须凭质检员在生产任务单上签字生效的合格产品验收入库。
(2)对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颜色进行验收。
(3)入库产品验收发现有损坏、质差或品种、规格、颜色不符等情况,保管员坚决不予入库,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4)仓管员应对已入库产品质量负责,不得有锈蚀、碰伤、挂花等缺陷。
(5)保管员将产品入库后及时登记产品收到记录,并做好台帐备查。
(6)对当天入库待发产品事先归位在待发区,入库产品必须入库并整齐摆放,进行标识;校对物卡,做到产品帐、卡、物相符。
4、处罚规定
(1)仓库验收时发现有损坏、质差、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颜色不符情况不得置之不理,应立即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违反本规定出现一次罚扣责任仓管员20元人民币。
(2)仓管员在产品验收入库后,及时登记产品记录,以备追查验收责任,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20~50元人民币。
(3)产品入库后仓管员,要及时清理现场,摆放整齐,进行标识,校对物卡,每违反一次罚扣责任仓管员50~100元人民币。
(4)仓管员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要迅速及时、认真准确(以半小时为限),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仓管员50~100元。
(5)仓管员出货时不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仓管员20~50元人民币。
三、过程控制奖惩规定
1、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投诉,对技术部相关人员处罚50~200元人民币,而对因领导失职或制止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直接主管处罚100~300元人民币。
2、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处罚技术部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造成损失者,每次处罚技术部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同时对因制止不力而造成损失的直接主管处罚100~200元人民币。
3、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处罚直接责任人50~200元人民币,而因领导失职或制止无力造成损失的处罚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币。
4、因计划下单失误,而导致产品出厂不符合客户订单要求,产生的退货损失,由相应的责任人承担,并处罚每次50元人民币。
5、经公司采购或外协制作的电子产品(如控制器、LED等)必须按技术标准写好程序方能检测入库。若因程序/技术要求不符,或因改变程序/技术要求不符,或因改变程序/技术要求而无书面变更通知,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影响生产进度,对相应的责任人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
6、因错检导致客户投诉,影响产品安全性和使用功能,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处罚100~300元人民币。由检验员承担80%,生产人员承担20%。
7、因漏检导致客户投诉,造成未装或少装配件或使用说明书,未贴或少贴企业标示和铭牌,应开孔却未开孔等情况的发生。根据损失大小,由检验承担60%,生产人员承担40%。
8、根据客户订单,因少发或错发产品/配件导致客户投诉,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或检验员登记,隔离、标示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处罚50~100元人民币。
10、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志的材料,确保产品品质,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造成品质损失者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因制止不力造成损失的处罚直接主管100元人民币。
11、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流转单上签字,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道工序,并由下道工序操作员确认签字,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人民币;
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品质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特采而转入下道工序者,处罚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币;
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车间责任者,每次处罚直接责任检验员50~100元人民币,处罚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币。
四、检验管理奖惩规定
1、无标志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公司,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者视情节予以每次处罚100~500元人民币。
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处罚直接检验员100~300元人民币。
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50~100元人民币。
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组长并上报生产主管和品质部,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对责任人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人民币,丢失检验印章罚款20元人民币。
6、对检验任务做到日清日结,每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人民币。
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处罚50~200元人民币。
8、工作日内所有产品检验数据及状况应真实、准确地录入电脑中存档。如发现不真实、不准确及时地录入电脑,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9、首件及生产过程和老化测试检验的记录应详细、清楚明了,做到实事求是,不误记、错记、漏记。若发现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五、公司内部品质奖励规定
公司每月对员工品质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品质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的产生而流入下道工序,每次奖励50~100元人民币。
2、能积极主动指导员工操作,对生产中产生的不良,能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修整,以做到减少报废损失提高生产效率者。每次奖励50元人民币。
3、当月生产中,质量无严重不良流出,并且客户(下道工序)投诉为0的检验员。当月奖励50元人民币。
4、自发地向品管部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经实施确认能降低公司生产与质量成本,提高质量状况与生产效率者。奖励100~200元人民币。
5、对已量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品质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6、对于新开发的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7、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员工,授予“品质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人民币。
8、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10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班长2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班组500元人民币。
9、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品质事故发生的车间,奖励主管100元人民币,奖励检验员50元人民币;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品质事故发生的车间,奖励车间主管300元人民币,奖励检验员150元人民币,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的15%且无批量品质事故发生的车间,授予工厂“质量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车间1000元人民币。同时奖励车间主管500元人民币。(1PPM:就是百万分之一。PPM=不合格品个数×1000000/批量)
质量奖惩制度 11
为加强我院病历质量管理,保证病历质量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督促医务人员及时、准确、规范的完成病历书写,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病历质量考核依据
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体现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
3、医疗安全和病人知情同意书;
4、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及重大手术的审批情况;
5、输血管理;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二、考核的项目
(一)住院运行病历
1、入院8小时内未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2、首次病程记录中缺少主要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主要诊疗
计划措施的描述等;
3、入院24小时内未完成入院记录;
4、入院记录明显缺项;
5、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不及时;
6、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7、病程记录不及时。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8、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未完成死亡记录;
9、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后6小时以内完成;
10、辅助检查报告单在报告后24小时内(病理、微生物送检除外)未整齐粘贴;
11、缺少诊疗计划或无上级医师评价并签名确认;
12、患者入院病情评估未在24小时内完成;
13、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查房记录未在72小时内完成;
14、住院三天未明确诊断的患者无(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15、更改医嘱未在病程记录中分析;
16、缺少入院前、后患者用药记录;
17、缺少术前讨论;
18、缺少手术风险评估;
19、缺少手术替代方案;
20、缺少手术后病情再评估;
21、缺少手术前小结;
22、缺少麻醉手术前访视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3、缺少麻醉手术后访视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4、缺少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5、缺少手术清点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6、术前谈话中没有显示是否需要再次手术记录;
27、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
28、主刀医师在手术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手术记录;
29、手术离体组织未送检;
30、缺少二级及以上手术并发症预防措施如预防“深静脉栓塞”、“肺栓塞”的常规措施及病程记录;
31、诊疗方案或手术方案未经主治医师或以上级医师签名确认;
32、新开展的手术、新技术或大型手术未经科主任或经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或未向上级部门申报、审批;
33、住院超过30天的患者,病程中无原因分析及评价记录
34、发生药械不良反应未在病程记录中显示;
35、使用限制使用级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未做微生物送检;
36、缺少有创检查、治疗的手术同意书;
37、有创检查、治疗的手术同意书缺少相关人员的签字;
38、活检标本检验结果报告单未在手术前粘贴;
39、会诊无病程记录、无医嘱或记录不规范,多学科会诊没有讨论记录;
40、输血前、后未进行传染病筛查;
41、妊娠、流产、经产妇、多次输血者未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或沟通;
42、输血患者在病程中未记录适应症、输血过程监测;
43、输血患者输血后没有病情评价;
44、输血申请单、协议书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
45、危急值处臵在病程中无记录;
46、缺少对诊断、治疗起决定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47、死亡病例无抢救记录;
48、死亡病例缺少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未在一周内完成;
49、缺少整页病历等情况致病历不完整;
50、关键处有涂改或一页中有三处(含三处)以上涂改;
51、病历中签字非本人所签;
52、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及出院记录信息不一致;
53、出院医嘱无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
54、缺少应有的各种知情同意书。如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医患沟通书、医保新农合目录外用药检查知情同意书等;
55、知情同意书中缺项;
56、缺少病重(危)患者护理记录;
57、传染病漏报;
58、其他未涉及到但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二)出院病历
1、病历首页填写项目不全;
2、首次病程记录中缺少主要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等;
3、入院记录明显缺项;
4、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5、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未完成死亡记录;
6、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后6小时以内完成;
7、辅助检查报告单在医嘱后24小时内(病理、微生物送检除外)未整齐粘贴或缺少辅检报告单;
8、病程记录不及时。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9、缺少病重(危)患者护理记录;
10、传染病漏报;
11、缺少诊疗计划或无上级医师评价并签名确认;
12、无患者入院病情评估;
13、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查房记录未在72小时内完成;
14、住院三天未明确诊断的患者无(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15、更改医嘱未在病程记录中分析;
16、缺少入院前、后患者用药记录;
17、缺少手术前讨论;
18、缺少手术风险评估;
19、缺少手术替代方案; 20、缺少手术后病情再评估;
21、缺少手术前小结;
22、术前谈话中没有显示是否需要再次手术记录;
23、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
24、主刀医师在手术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手术记录或缺少主刀医师手术记录;
25、缺少麻醉手术前访视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6、缺少麻醉手术后访视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7、缺少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8、缺少手术清点记录或记录表填写不完整;
29、手术离体组织未送检;
30、缺少二及以上手术并发症预防措施如预防“深静脉栓塞”、“肺栓塞”的常规措施及病程记录;
31、诊疗方案或手术方案未经主治医师或以上级医师签名确认;
32、新开展的手术、新技术或大型手术未经科主任或经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或未向上级部门申报、审批;
33、住院超过30天的患者,病程中无原因分析及评价记录;
34、发生药械不良反应未在病程记录中显示;
35、使用限制使用级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未做微生物送检;
36、缺少有创检查、治疗的手术同意书;
37、有创检查、治疗的手术同意书缺少相关人员的签字;
38、手术离体组织送检病理报告单在送病理后10日内未粘贴;
39、会诊无病程记录、无医嘱或记录不规范,多学科会诊没有讨论记录;
40、输血前、后未进行传染病筛查;
41、妊娠、流产、经产妇、多次输血者未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或沟通;
42、输血患者在病程中未记录适应症、输血过程监测;
43、输血患者输血后没有病情评价;
44、输血申请单、协议书填写不完整或书写不规范;
45、危急值处臵在病程中无记录;
46、缺少对诊断、治疗起决定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47、死亡病例无抢救记录;
48、死亡病例缺少死亡记录;
49、缺少整页病历等情况致病历不完整;
50、关键处有涂改或一页中有三处(含三处)以上涂改;
51、病历中签字非本人所签;
52、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及出院记录信息不一致;
53、出院医嘱无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
54、缺少应有的各种知情同意书,如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医患沟通书、医保新农合目录外用药检查知情同意书等;
55、知情同意书中缺项;
56、其他未涉及到但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
项目。
三、不定期抽查。
除常规检查外,医务部抽调10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中级以上医师成立专项检查组,每月不定期从各科室抽查不少于20%的运行病历和出院病历进行检查。
四、奖惩措施
1、对以上考核的项目,每缺少一项或不规范一项,扣罚当事医师50元,科主任负连带责任,按所扣当事医师金额的30%扣罚,从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2、当月病历扣罚份数超过该科室出院病人10%的科室,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三次扣罚占全院前三位的科室,给予科室主任诫勉谈话。
3、凡丢失病历资料者,每丢失一份病历罚款500元,从当月奖金或工资中扣除。
4、对遗失病历资料引发的医疗纠纷,有遗失者或主管医师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规范不合格质量责任处理,强化质量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
2.1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外审核、日常稽查、产成品流通环节发生不合格项责任追溯;
2.2顾客投诉、产品生产过程及物料贮存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的责任追溯处理;
2.3其它影响产品质量控制及质量成本控制责任的追溯处理。
三、定义(不合格包含: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
3.1不合格项指不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根据不符合程度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
3.1.1一般不合格项是指偶发、孤立、后果不严重、易于纠正的不合格;
3.1.2严重不合格项指区域性或系统性失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后果影响较严重的不合格。
3.2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企业标准要求的产品。根据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量及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四、职责
4.1质管部负责拟订、修订及归口实施《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4.2质量处罚及奖励由责任部门/或质管部提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批准、财务部配合执行;
五、质量处罚
5.1不合格项责任处罚
5.1.1产成品在市场流通中被抽检不合格或被客户投诉、退货,追究责任机组罚款200元/次(首道工序罚70%,下道工序罚30%)。同时:指标不合格处每次车间主任100元、班长50元、当班质管员50元/次的罚款。
5.2制程过程不合格品责任处罚
5.2.1生产过程中原纸有严重质量缺陷,机组没有发现或发现不报,按损失大小对责任机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5.2.2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单提(未构成件),因为生产责任人没有认真进行自检,被质管员巡检发现,属严重不合格品(影响产品使用、外观异常不良或偏离国标下限可能被投诉),每提追究责任机组或岗位责任人2元/提罚款。生产部门各机台自检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隔离未混入产品中,由生产部自己处理,质管部不做处罚。罚款由当班质检员当天进行汇总上报,直接扣减责任人当日收入。
注:以上两项,生产部门自行查找分清责任人,不能分清责任主体的由机组平摊。
5.2.3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该不合格品不计入产量,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可降级或单独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5元/件;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不能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经生产返工并报质管验收合格的产品,可以计入产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损包装袋按大袋2元/个、中袋1元/个累计物料损失对责任人进行扣减,返工期间不另行支付工资。以上各项扣减款项平均分摊到责任机组全体人员。
5.2.5质管员对入库的成品进行抽检或仓库出货检验时发现整件成品不合格,外观如赃污、合格标识漏贴错帖、提长件高不合标准、包装松垮、包装方向错误、外袋包装扭曲变形等问题,处以直接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每件2元的罚款;包装数量短少、日期错误等问题的,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每件处以5元的罚款;
5.2.6在常规产品、定牌产品、新品试制、设备故障前及故障后等生产正式开始前,发现没有对首件产品进行检验确认,造成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处罚责任机台所有人员每件10元的罚款;若不合格品连续生产超过1小时或造成10件以上产品不合格的,同步对车间主任、班长、质管员每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2.7仓库管理员对生产部提交报废回笼的。边角余料进行当场共同确认,如发现其中夹杂有工具等非生活用纸异物,追究生产部责任机台每人罚款2元/个(仓库提报处罚单)
5.3影响质量成本的责任处罚
5.3.1物料、原盘纸、产成品因搬运、贮存不当,导致物料、产成品损坏或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废料率提高,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及具体责任人50到100元/次的罚款(经评审确认属于客观原因除外)。
5.3.2质管员在抽查中一次性发现产品超重数量大于5件的,处罚责任机组每人50元/次的罚款。
5.3.3库存物料未执行先进先出导致物料呆滞或过期,造成质量损失,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100到500元/次的罚款。
5.3.4原盘纸纸储存期间包装封闭不良,每发现一个追究责任部门主管及具体责任人各10元/个罚款。(生产急需而来不及包装的原纸不适用此条款)。
5.4影响质量控制的责任处罚
5.4.1在产品生产、储运过程中,有故意破坏、损毁、涂改、添改、更换产品标签者(质管部指定人员校正动作除外)或其它物资品质的追究具体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5.4.2原盘纸在生产车间因标签管理混乱,导致质量问题无法追溯,追究责任人罚款20元/卷(属仓储责任的处搬运工20元/卷的罚款)。
5.4.3对讽刺、辱骂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等人员,其行为恶劣并影响到正常工作者,追究当事人罚款100元/次。对殴打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的,罚款500元并给予开除。
六、质量奖励
6、1质管部每月对班组制程/成品合格率进行评分,最高得分的班组每人奖励50元/月。
6、2在质量管理过程中,个人表现突出,对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较好的预防或纠正作用,由部门主管提名,质管部确任,给与50元/月的个人奖励。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13
目的
1、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2、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调动一线员工生产积极性,提高全体干部员工质量意识和责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干部员工。
二、职责
1、质量综合处负责质量奖罚取证工作,技术销售处、生产部处、采购处、物流处、各线体做好配合工作。
2、技术处长、生产处长、质量处长负责质量奖罚处置工作。
3、总经理负责质量奖励、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批准。
4、月底财务处负责奖惩金额的执行。
三、考核作业程序
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对于公司所用主要原材料与辅料,技术销售处要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制定采购标准,下发至采购处、质量综合处。
采购员须按照技术销售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质量综合处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合同约定内容实施检验。
奖惩措施:
①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技术人员50元,如影响到生产进度的,考核技术员100元,考核技术处长100-200元
②采购员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影响到生产的,每次考核采购人员50~100元,考核采购主管100~200元。
③检验员按检验标准进行入厂检验,如未能检测出问题,考核检验员50元,影响到生产的,考核检验员50-100元,考核质量处长100-200元。
④物流处按质量综合处入库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等),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上述工作如有问题,考核仓库保管员30元,物流处长50-100元。
⑤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质量处长、技术处或生产处长签字确认,并经总经理确认后方可入库,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
2、生产过程控制
技术员负责将相关工艺参数及检验标准下发至生产一线员工和检验员手上。操作员负责按设备操作规程、工艺文件要求进行生产,保质保量。检验员负责按工艺文件要求进行检验。奖惩措施:
2.1技术员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1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100~200元。2.2产品技术员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技术员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技术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
2.3生产处、设备处负责生产设备、模具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模具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
2.4现场工序检验中,检验员按工艺文件检验,如发现批量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产品,一次考核操作员工10元,车间主任20元,累计计算。
2.5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50~100元。2.6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2.7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线长、生产处并上报质量综合处,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的员工,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线长100元。生产处长100元
2.8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2.9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2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2.10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工序之间要进行互检,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或检验员进行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20~50元。未经首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或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而擅自继续加工流转造成的报废或返工损失由操作工全部赔偿。
2.11下料允许报废率为0;冲压、弯管允许报废率为千分之一;焊接允许返工率为千分之五;焊接泄漏率为千分之二;如超出比例率需按价赔偿。¢9.52以下超出报废率部分对责任人按1元/件(长度超出500mm按2元/件);¢12.7---¢15.88以下超出报废率部分对责任人按2元/件(长度超出500mm按3元/件)
2.12单孔、双孔、封焊类产品不允许泄漏每超一件按1元/件;打孔、翻边、毛细管、接头类产品泄漏率超过千分之三后按1元/件;多孔紫黄铜类、分液器类泄漏率超过千分之四后按1元/件;焊点明显缺焊流转按3元/件。焊堵流转按5元/件
2.13测流量人员对下料试样及批量测试的流量进行负责,出现堵、半堵或流量不合格现象如造成流量质量事故。每次考核200元,同时考核线长100元。生产处长100元、质量处长100元。
2.14下料班组依据图纸或产品克重标准要求下公差进行投料生产。如出现投料规格错误造成 下道工序投产每次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线长100元;各班组在加工过程需要进行每批物料进行称重核对。如出现没有称重而直接入库,仓库或其他部门在抽查中发现问题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线长200元,生产处长100元;在称重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进行有效标识造成仓库误判造成问题发生由责任人100%承担损失。
3、成品控制
各线体负责成品的包装,堆放检验员负责按成品检验要求进行成品检验,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和向生产部门反馈。
物流处负责成品入库的清点数量,登记入帐及物流工作。
奖惩措施:
①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质量,不按规定存放操作工,考核责任人20元,考核车间主任50-100元
②检验员按比例进行抽检,对错检,漏检,每次考核50元。
③数量清点错识,帐面不清,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元。
四、奖励作业程序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20~50元。
2、季度内流量检测客户无焊堵不良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奖励200元
3、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内通报表扬;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奖励200元
3、对当月车间内无批量事故产生、现场退次呈下降趋势的班线长予以奖励50元;季度内无批量产生、无重大质量事故的线长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线长200元,半年内无无批量事故、现场退次呈下降趋势、无重大问题产生的线体奖励该班线长500元。
4、对当月无错检、漏检的检验员,奖励20元,季度内无错检、漏检的检验员,奖励100元,半年内无错检、漏检的检验员,奖励200元。
质量奖惩制度 1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明确质量责任,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 人给予奖励。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三、实施程序
1、奖罚由质量管理部门在《奖罚单》上填写奖罚理由,送到主管人事行政相关人员处拟定奖罚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2、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予以通告并将《奖罚单》送财务部执行。
3、 质量事故定义
按事故损失分为: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 500 元的。 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500 元而少于 20xx元的。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 20xx 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四、 内容:
1、 奖励:
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得到适当的奖励:
a 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奖 100 元;
b 及时发现技术设计以及工艺错误,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减少质量损失者,奖 100 元;
c 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奖 200 元;
d 能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任务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的,月度质量事故为零的,每月奖 100 元;
e 在一年当中,因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奖 200 元;
2 处罚:
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100 元;
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每次最少罚款 100 元;造成经济损失属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出现质量问题,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未严格按检验标准检验,检验方法不对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出现质量问题者,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每次罚款 50 元;
质检人员检验认定不合格的物资,私自出库造成质量问题的,一经发现对仓管人员每次罚款 50 元;
出货检验中,配件与装箱清单不符,少装、漏装或者错装,造成质量影响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50 元/次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100 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按 50 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200 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人员按 100 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3 质量责任区分:
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上 ~ 进行处罚。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上 ~ 进行处罚。
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 500 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
4进行处罚。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同时免除生产和质检责任,如属严重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 100 元/次处罚;如属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 200/次处罚。
如果是原材料造成的不合格,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操作者处罚100元/次,质检人员50元/次。
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并继续使用,责任由使用工序承担,处罚操作者100元/次。
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如属外协厂责任,所有经济损失由外协厂自行承担。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15
1.1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形成预防为主和主动改进质量的氛围。
1.2 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据,杜绝乱罚现象。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质量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及部门。
3.1 重奖和首次错误注重改进轻罚、重复错误实行重罚的原则。即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或进行质量方面小改小革的予以重奖,以鼓励员工创新和持续改进;对首次出现错误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较小且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提交、落实、执行到位的纠正措施的,减轻处罚;对因工作质量不负责而引起的简单、重复质量事故予以重罚,以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和提高工作质量。
4.1.1 质量管理部负责内反馈没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的奖惩的核实和提报。
4.1.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内反馈有争议的和外反馈质量考核、赔偿的核实和提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及责任不明确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问题的责任追究,质量奖惩审核、批准的承办,奖惩通报的拟定和发布,奖惩投诉的落实等。
5.1 售后费用: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赔偿费等。
5.2 客户索赔:客户因质量问题,依据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的索赔、考核费、罚款等。
5.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问题。
5.4 新产品:指新开发的产品或产品性能有重大改进且产品型号发生变化的产品。
5.5 新工艺:指制定工艺时本公司没有应用过的工艺或新设计的工装。
5.6 内部反馈:指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反馈(是指产品交付之前和交付过程中)。包括设计、工艺、采购、物流、制造、检验、销售合同的签订与评审、发货、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7 外部反馈:指产品出厂后和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产品交付后)。包括产品运输、外部存放、外部检查、交付、使用、服务、销售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9 主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直�
5.10 次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一般作用的直�
5.11 管理责任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5.12 连带责任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
5.13 合理纠正措施:指其内容含有事故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间,且描述清晰、原因分析准确、纠正措施可行且能达到目标、完成时间合理的纠正措施。
① 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降低质量成本有直接效果的、在质量的小改小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实施人(需成立质量提升项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和取得成果的QC小组,由所在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后提出奖励通报。
② 发现质量问题的人(不含本工序检验员),可口头报告检验员和本部门主管或质量经理,经前述的知情人员确认后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奖励通报。
③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奖励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④ 通过会议形式提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
① 检验员、管理部门、本部门主管检查发现或其他发现人报告的质量问题,发现人和责任人的主管核实后告诉责任人,由发现人或责任人的主管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写明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产品编号及问题描述,签名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②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处罚的,明确责任以及质量事故类别,由质量管理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退换货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处罚,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并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a)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下,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b)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以上,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批后的质量奖励/考核通报,由质量管理部分发给财务及相关责任部门,并张贴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奖励/考核金额由财务直接在责任人或部门当月工资中分发或扣除;。
被奖、罚人员或部门对奖、罚有异议的,从通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出差、请假顺延)可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过时视为默认。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三日内核实并给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主管质量的常务副总仲裁。
主管质量常务副总接到申诉后调查取证,给出仲裁意见,仲裁结果在公司内为最后裁决,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执行。
6.2.1 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公司评审的,一次性奖励小组500元;在省级或主机厂家获奖的,公司再奖励1000元。
6.2.2小改小革解决了质量问题、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成本的,一次性给予100~300元奖励。
6.2.3 发现影响产品性能和(或)结构设计强度的重大质量隐患并提出论据者,奖励200~500元/次。
6.2.4 后工序发现产品一般质量隐患、一般质量缺陷,奖励50元/次。
6.2.5发现产品重大质量缺陷,奖励100元/次。
6.2.6 举报违反工艺纪律、隐瞒质量差错的,奖励100元/次。
6.2.7制造实施前发现设计、工艺错误避免造成损失的非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奖励50元/次。
6.2.8对解决质量难题的个人或组织(不含立项解决的问题),提请公司会议讨论给予特别奖励,除奖金外,还可给予公司嘉奖。
b) 对次要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按直接责任人处罚额度的50%、20%处罚;
c)有明确带岗关系的',徒弟发生质量事故时师傅承担罚款的30%,徒弟承担罚款的70%。
d)无法追究到个人但能够追究到作业班组,由该作业班组共同承担,作业组班的责
a) 对不按本规定执法或乱罚、私了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b) 对出现质量事故后有意刁难,干扰核查人员工作的事故责任人,每次处500元罚款。
d) 个人一年内因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受过质量处罚的,取消评先资格。
e) 班组一年内累计被处罚人达到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本班组评先资格。
f) 对样机、样品试制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酌情减轻处理。
7.2 本规定要求与公司其它制度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质量奖罚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管理理念,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为使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和个人以及相关楼号负责人进行奖励与处罚;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员工、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三条本细则要求第七事业部下属各项目部必须执行。
第二章奖罚标准
第一节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xx》、《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xx》、《11G101》的要求。
第四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30元/根的罚款。
第五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六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款20元/根。
第七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款20元/处。
第八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款20元/处。
第九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款10元/个;接头焊毕,不敲除焊渣的,罚款30元/个;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款2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款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十条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款100元/处。
第十一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十二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十三条所有构件的保护层,特别是楼板保护层的合格率不小于90%。
合格率在85~90%的,罚200元/层;
合格率在80~85%的,罚500元/层;
合格率小于80%的,罚20xx元/层;
第十四条浇筑混凝土时,如无人看管钢筋工程导致露筋现象,无论什么部位,每处罚50元/处。
第十五条对完成结构的楼层,楼层上的残余钢筋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集中堆放。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层罚500元/层。同楼层再次发现的,十倍处罚。
第二节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要求。
第十六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十七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每单元有5处以上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除须整改符合标准,另给予30元/处的罚款,若大于10处的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十九条所有模板拼缝处必须确保不漏浆,对于模板拼缝处漏浆严重的除修补到位外,另罚款100元/处。所有楼层接槎处必须贴海绵条,且应平直,确保所有接槎处平整不漏将,否则处罚100元/米。
第二十条支模完成后,必须将平台板及墙肢中的木屑等垃圾清理干净,不清理的罚300元/层。
第二十一条模板几何尺寸必须正确。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柱、梁处有翘曲现象的每处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款20元/处。
第二十四条楼层接槎处的立模下边,不管模板长短,必须设置2只及以上看脚螺丝,以确保接槎处的质量,如发现每少一处,则罚款500元/处。
第二十五条顶板的水平度达不到0~5mm标准的,每块板100元/块。拆模后,砼顶板的水平度达不到0~10mm标准的,每块板200元/块。对顶板的水平度达到标准,但顶板标高达不到±5mm标准的,罚500元/块。
第二十六条结构混凝土每层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顶板水平度等实测项的实测实量分值(按第三方检查标准)达96分以上的,对班组带班作业人员奖励200元/层,项目部楼号负责人奖励100元/层,实测实量分值在96分的不予奖励,对达不到96分的,班组带班人员罚款100元/层,项目部楼号负责人罚款50元/层。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1000元/次。
第二十七条对完成结构的楼层,楼层上的残余木工用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集中堆放。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层罚500元/层。同楼层再次发现的,十倍处罚。
第三节混凝土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砼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墙、柱砼与梁、板砼不得混淆浇筑,违者将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条接泵用砂浆一旦发现浇筑至结构中,罚班组500元/次,罚楼号负责人200元/次。同时确保砂浆合理安排,不得浪费。发现浪费现象,同等处罚。
第三十一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浇筑砼前应对模板浇水,若不浇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浇筑砼12小时后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元/层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砼养护时间为14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1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给予500元/层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4mm,砼表面收提平整,楼梯接槎处及踏步无蜂窝麻面,剪力墙根部无烂根、漏振、麻面,符合质量要求的由生产经理认可并报项目经理确认,给予泥工班组长200元/单元的奖励,同时楼号负责人奖励100元/单元,楼面砼平整度超过4mm的不予奖励,超过4mm以外及表面观感质量差的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单元的处罚,同时楼号负责人处于50元/单元的处罚。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500元/次。
第三十七条在楼层中如发现混凝土堆或砂浆堆此种浪费材料现象,罚班组200元/堆,罚楼号负责人50元/堆。
第三十八条楼板的厚度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在拉线控制的同时,使用厚度控制器,确保板厚100%合格。板厚不合格的,每块罚500元/块。
第三十九条所有楼层面接槎部位(例如:楼梯间、电梯井、墙肢内等)必须收提平整,收提不到位的罚50元/米。
第四十条所有楼板上的孔洞(例如:放线孔,管道孔、烟道等),泥工在收提时必须收提方正、上口齐平。收提不到位的,罚50元/孔洞。
第四十一条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在平台上搭设通长马道,禁止直接踩踏钢筋。不执行的,每次发500元/次。
第四十二条浇筑混凝土结束时,泵管冲洗禁止污染外脚手安全网。一旦发现,罚500元/次。
第四节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砌块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通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砌筑砂浆不采用料或垫板,直接放置在楼地面的,罚200元/处。
第四十六条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构造柱浇灌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出现烂根、空鼓,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十四九条对砌体工程每层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节点1、节点2等实测实量达96分以上,灰缝饱满且设置均匀、勾缝衡平竖直、无通缝,马牙槎进退尺寸保持一致,构造柱表面光洁、无空鼓和蜂窝麻面,符合质量要求的由生产经理认可并报项目经理确认,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层的奖励,同时楼号负责人50元/层的奖励,若实测实量在96分不予奖励,若砌筑质量较差,实测实量达不到96分的,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层处罚,项目部楼号负责人50元/层处罚。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500元/次。
第五十条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例如:预制门框柱、预制构件、墙体免开槽等,对于不执行的,罚200元/次。
第五十一条墙体顶部塞缝必须使用细石混凝土,并填嵌密实。分层分次按标准填嵌。禁止使用砂浆以及其他材料进行填嵌。不按要求施工的,罚30元/米。
第五十二条窗台压顶的`锚入长度,以及过梁的搁置长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和业主的企业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罚50元/处。
第五十三条对完成结构的楼层,楼层上的残余砌筑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集中堆放。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层罚500元/层。同楼层再次发现的,十倍处罚。
第五节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xx》中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300元/立方米。
第五十五条抹灰砂浆不采用料斗或垫板,直接放置在楼地面的,罚200元/处。
第五十六条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抹灰前一天对基层用喷雾器洒水湿润,水应渗入墙内10-20mm,严禁用皮管子浇水,一经发现用皮管子浇水者,罚款50元/次。抹灰应分层进行,先抹底灰,待前一层六七成干时,再分层抹灰、找平(基层、中层、面层)。水泥石灰抹灰砂浆每层宜为7-9MM,如超厚粉刷,发现罚款10元/平方米。当抹灰层厚度大于35MM时应采取与基体加设加强网。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完成24小时后,夏季高温季节应用喷雾器保持连续7天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除要求返工外,另给予10元/平方米的材料赔偿费。
第六十条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的给予3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给予5元/米的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条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给予20元/个的罚款,堵洞眼空鼓给予5元/个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对粉刷成品质量,每层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度实测实量达98分以上,且墙面无空鼓、不起砂、强度达到要求的,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层的奖励,同时楼号负责人50元/层的奖励。若实测实量在98分的不予奖励,实测实量达不到98分的,对泥工班组长罚款100元/层,项目部楼号负责人罚款50元/层。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500元/次。
第六节防水工程
第六十七条防水施工进场原材料必须复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全部退场,并罚款10000元/次。
第六十八条防水涂料或卷材施工前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如发现基础未清理直接施工的罚款500元/次。
第六十九条根据设计及规范应做附加层加强的,如发现未做附加层每处罚款50元。
第七十条防水涂料施工达不到设计厚度的必须返工,且罚款10元/平方米。
第七十一条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第七十二条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100mm的罚款50元/米。
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的连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不符合规范的罚款50元/米。
第七十三条卷材铺设方向宜平行屋脊铺贴,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从下向上贴,铺设方向错误的必须返工,且罚款200元/次。
第七十四条卷材末端收头和接缝部位必须粘结牢固,封闭严密,不允许有开缝、翘边、滑移、鼓泡、皱折、裂纹等缺陷存在,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三章记录与检查
第七十五条制度执行需做好详细记录。
第七十六条对检查需明确楼号、层数、具体部位、具体内容及时间等等,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后上交项目部核实。
第七十七条对检查未合格部位,需及时整改并记录。对不及时整改施工的班组处罚500元/次。
注:
1、本考核制度为公司强制性推行制度,要求各项目部必须执行。公司在每月的工程检查中视推行情况对项目部进行考评。
2、对于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楼号负责人,首次发现,个人考评直接为不合格,降低其工资等级5%。再次发现,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本第七事业部任何项目上不得使用。
3、本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事业部所有。
质量奖惩制度 17
为激励教师认真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2、优生数奖:班级优生数每出现一人奖励班主任以及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含班主任所任学科)各3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优生数每减少一人惩所在班全体统考科目老师各30元。
3、县抽考奖:单科排位进入所在类别学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居倒数10位以内的惩100——300元。
4、点上教师奖惩:单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居倒数位次者将不再聘用或调动岗位。
5、非统考科目奖惩:在县级抽查中名列前茅的奖励200——500元,并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倒数位次的惩20元。
6、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7、本制度从20xx年春季执行。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制度 18
为加强项目各级施工人员责任心,有效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1、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由各专业工长编写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并对班组进行现场交底工作,有必要时还应对于施工的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进行现场示范或过程指导。
2、主要或重要的分项工程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
3、各工长要制定本工种的工程质量管理细部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奖罚原则。
4、现场施工要按图进行。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和技术复核制度,对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质量问题,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有义务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权拒绝进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长和质检员应加强协作,搞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5、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主管工长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编写整理完后在当月十五日前送交监理组,以便监理组能按时填报本月质量报表,作出质量工作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组成员有权力和责任发出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由相关责任人签收后认真按时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质检员发出的整改通知单,对确实存在争议的问题,工长应在签收整改通知后注明,由项目领导裁决。对整改通知上问题的整改必须按时完成,有困难要及时提出,不得在延误后找理由推脱责任。
7、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有责任保护自己和其他班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和试验由试验员和材料员按照公司有关管理程序进行,未经检验或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严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经配置在现场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制,现场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应设配合比计量标牌,做到计量准确。
10、项目由监理组、施工组、劳资员及项目领导定期组织进行班组施工质量评比活动,同时采取奖优罚劣措施。
11、项目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由总工室负责组织质量分析会,针对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的出现。
12、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成立qc活动小组,开展qc攻关活动,有效地解决施工中出现地各种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3、工程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在工程款的结算上采用优质优价制度,鼓励创优。
有关奖罚条例
1、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而相关工长未及时作好质量技术交底的,对相关工长罚款50元/次。工长交底清楚,作业班组不按照交底施工的,罚款300元/次,由于不按照交底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班组承担。
2、分部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未及时填报相应的'质量技术资料,从而造成信息传递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工长拒签监理组发出的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拒绝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质量问题,罚款50元/次,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接到通知后不积极组织整改的对工长罚款50元/次,班组不积极完成工长的整改安排,工长有权力处罚班组或提请质检员对班组进行处罚。工长和质检员口头提出的整改要求与书面通知同样有效。
5、质检员和工长要共同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工长安排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检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长要经过自检认为合格后才能提请相关质检员正式验收,如果质检员在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一次抽检合格率达不到85%以上,对报验工长罚款50元/次;多处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则加倍处罚。
6、下道工序有权对上道工序进行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为抢进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现质量问题,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至少承担相当于上道工序责任人50%的处罚。
7、不注意进行成品保护的要承担相应造成的返工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上的处罚。
8、项目每周组织一次质量评比活动,对现场各班组的完成工作进行实测实量。质量被评为优良并获得第一名的班组,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质量被评为优良以下且排名在最后的两个班组则分别罚款1000元;质量被评为不合格的班组当月工程款不予结算,同时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所有损失。相关工长和质检员的奖罚比照管辖班组的10%执行。连续一个月被评为优良的分项工程,施工班组奖励20xx元,主管工长和质检员嘉奖当月奖金的20%。
9、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提出切实可行且能有效杜绝质量通病或显着改善工程质量的人员,由监理组以书面报告提请项目给予20xx元的奖励。
10、质量事故的处理按照《公司质量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