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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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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

公司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 奖惩理念

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奖勤罚懒,纠正员工不良习惯。

第二条奖励

一、 奖励方式多样,对本职工作业绩的奖励体现在指标奖金中,员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外做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将获得特殊的奖励。

二、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予相应嘉奖:

1、 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 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 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 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 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们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7、 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举报属实者;

8、 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在外做好事,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

三、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并可申报晋职或晋级。

1、 围绕“两主四辅”(两主:创造利润、造就人才。四辅:诚信、务实、开拓、跨越。)管理思想,即在创造利润、造就人才两个方面有重大贡献,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 解决重大经营难题,使工程项目得以实施。

3、 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 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

5、 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6、 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者;

7、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8、 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者

第三条惩罚

惩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

一、 经济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1、 公司开会无故迟到、不退、违反其他会议制度;

2、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 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 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6、 行为不检点、语言经常不文明;

7、 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8、 工作时间看小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 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 经济处罚3次以上者;

2、 在工作时间,与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激烈争吵,影响他人工作者;

3、 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 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5、 未经领导允许,工作中脱岗(半小时)办私事;

6、 未经许可私自打电话;

7、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三、 严重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

1、受过3次(包括3次)警告以上;

2、 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 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公司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别客人投诉到公司者;

4、 随意用、拿公司物品,数额较大者(50元以上);

5、 不爱惜公物及设备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6、 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7、违反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行为较严重的;

四、 记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个人不及时汇报;

2、 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3、 经过指正,员工仍视制度而不顾的行为;

4、 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规定较为严重行为;

5、 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或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五、 记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一年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

2、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和名誉损失;

3、故意说假话,做假事,造成不良影响;

4、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及时上报;

5、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六、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还须进行经济赔偿。

1、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又不服从换岗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2、一个月内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3、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

4、蓄意破坏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6、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材料;

7、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8、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假资料;

9、有损公肥私、挪用公款及严重侵占公司财物等行为,有盗窃、诈骗等不良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

10、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中符合辞退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1、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带来极坏影响。

第四条 奖惩程序

一、 奖励员工由员工或部门向总经理提供书面素材,经总经理批准。

二、 惩罚员工由其他员工、部门主管检举或公司管理部门调查,由各部门主管按程序办理,并备案,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解聘还需公司总经理或分管经理批准。

三、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之奖励或处分提出后报总经理批准,主管负责奖励/处分措施的具体实施。

四、 员工对奖惩有申诉的权利,认为不合理者一周内可以向主管提出复议,否则视为员工已经接受。

公司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管理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管理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 管理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 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 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管理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管理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管理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 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管理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 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 必须按管理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 管理部要安排人员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 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 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管理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管理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管理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 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生产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生产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 管理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管理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 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 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管理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 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 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 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 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 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 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管理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 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 奖罚

第五十八条 管理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管理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公司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检查层次

1、由公司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在检查中如发现存在问题,必须及时加以记录。如属硬件设施问题,向当事车间负责人指出,能马上改正的立即改正,其余问题在当天内向公司领导层汇报,公司须在天内作出整改意见。如属工人违规操作,应当场向当事工人指出,向其宣传违规操作的后果,要求其立即改正。

四、奖惩措施

发现问题如属首次,则给予警告,经荏后仍未改正的,在给相关当事人警告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公司员工按规范操作,一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能为本车间、本公司职工起模范带头作用,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