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9篇)》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9篇)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坏、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知识培训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用具清洗消毒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农村食品安全
一是受消费水平及消费观念的影响,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现象较为普遍,多数农民属于低水平消费群体,购买能力有限,所以他们购物时多图便宜,而且识假辨假能力差,因而为成本低、价格低的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市场。
二是经营主体的素质相对较低,他[1]们大多数是农民,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和守法经营观念。个别经营者往往只求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更不会去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质食品,为了不让自己亏本,甚至是有利可图,经营者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商品销售出去。
三是在农村,小卖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经销商大量存在,他们经营规模小,广泛分布在农村的各个角落。这些状况满足了农村的消费需求,但不利于监管。
四是农民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权,多是自认倒霉。还有的是碍于同乡的情面,不主张自己的权益,因而使违法经营长期得以生存。
五是维权成本较高。为几元钱的食品,费钱投诉很不合算。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二)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五)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账、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六)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冷藏温度在0℃—10℃,冷冻温度应达零下18℃。
(七)食品入库后,原料分类存放,对主粮食物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做到勤购、勤卖,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食品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倒仓检查。发现变质腐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
以便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库。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八)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九)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十)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库房保管员认真履行收、存、管、发、查等职责。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2.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洁、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3.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5.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6.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市场监部门报告。
7.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本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其中,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也应在本单位立即组织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常规项目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市场监部门报告。
6.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四、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在专用洗拖把池或洗拖把桶内涮洗拖把,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
五、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
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六、专间操作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菜肴,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专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3)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加工无关的活动。
(4)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室内温度不超过25℃。
(5)专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6)专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7)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专间端菜。
(8)各种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应控制时间在2小时之内,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应控制在1小时之内。
(9)蛋糕胚应在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施中,打发好的奶油应尽快使用。
七、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本单位配备足够的加工设施和卫生设备。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等防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设备。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门下设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6mm。
3.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5.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6.转运容器、转运车、传送升降梯等食品转运设施,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应为易清洗材料制成。
7.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
4.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采购使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囯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进行采购时,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或者,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 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4.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5.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 明的复印件。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十、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l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密闭容器或包装袋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十一、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物品的现象。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2.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专人负责、专账记录、带锁专柜存放、专器称量。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并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产品说明书的使用量进行配比称量,并做好使用记录。
3.在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饮料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应公示,公示应标识在菜单中或设置公示栏等形式,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十二、废弃物处置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不得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5.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十三、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发现本单位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召回。
3.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的,应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十六、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使用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现其使用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经营者接到市场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应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使用。
4.餐饮服务经营者对贮存、视频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将饼屋内外灯箱上的尘土擦干净。
2、将面包醒发箱内的脏水倒干净,并更换新水,烤炉内油污要清理。
3、冰柜要除霜清洗擦净。
4、清理卫生死角,喷洒消毒药水,投放鼠药、蟑螂药,须有专人负责。
5、整理原辅料做到码放整齐,领取方便,无粉尘。
6、定期清理空调及冰箱、散热片面性等设备。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凡在本单位直接接触食品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6、食品安全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7、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8、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建立食品经营行业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认真学习并落实《食品安全法》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和各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四、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质量关,把好原料索证关,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库房内应按原料半成品分类存放,按时清扫消毒,保持库房干燥,发现过期和霉烂变质等食品应及时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后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台清洁卫生。
七、粗加工应将所有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烂变质,未经检疫食品不得进入加工间,按照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证。
十、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
十一、废弃油脂专人管理统一收集,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十二、严禁向学生销售酒类商品。
食品安全管理员签名:
法人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xx年x月x日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
(一)本公司所有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员工身体健康、卫生要求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5、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7、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8、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三)食品采购
1、采购食品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是否是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2、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3、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4、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和原料。
(四)食品存储管理
1、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6、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五)食品设备设施、餐具管理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5、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6、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7、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9、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其他物品和保洁用品。
10、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1、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12、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13、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六)食品粗加工管理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内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5、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七)烹调加工管理
1、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7、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搜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八)面食制作管理
1、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6、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
二、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按规定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三、食品来源清楚。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向供应商索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产品《检验合格证》和相关票据等资料,并建立台帐存查。
四、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做好防蝇、防鼠和保温等措施,确保食品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不洁物品。
五、不加工来源不明、掺假掺杂、腐败变质的食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六、食品烹制、加工过程中,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七、食品烹制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无毒、无害。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八、所有从业人员保持个人清洁。烹制、加工、销售食品前先将手洗净、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专用用具。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九、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和规范学习培训,增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面、水产品蔬菜等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钟左右时间,然后冲洗干净。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清洁后定位存放。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市级储备粮油规模,由市政府根据《省实施办法》,结合全市城市和农村应急的需要确定。主要用于调节全市粮油供求总量,稳定粮油市场,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粮权属市政府,收购、轮换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联合下达。
第二条市级储备粮油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作的办法,实现“管理科学、调控有力、高效灵活、节约费用”。
第三条市级储备粮油应储存在保管技术强、管理水平高、交通方便、吞吐灵活的粮食企业。
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的综合协调工作,规划市级储备粮油总体布局;审核认定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的资格;制定市级储备粮油轮换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和检查市级储备粮油的库存数量、质量、统计和安全工作;协助市财政局管理市级储备粮油的费用、利息。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市级储备粮油规模,负责将市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按照省级储备粮油费用标准,按时将储备粮油费用、利息直接拨付给承储企业在农发行开户的存款帐户,并监督财务执行情况。
第六条市农发行根据市级储备粮油收购、调运、轮换计划和每一批次入库成本,及时、足额发放信贷资金,负责贷款的信贷监管,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搞好储备粮油监管。
第七条具备粮油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单位,负责市级储备粮油质量检验及监督,检验费用由承储企业承担;承储企业是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责任主体,按规定做好储备粮油购进、存储、轮换、动用等环节的工作,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和储存安全。
第二章储备粮油的购入
第八条购入市级储备粮油,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组织、监督承储企业按市场价格公开采购。
第九条收购市级储备粮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的新粮。储备粮油入库后,须经市发展和改革局指定有资质的质量监测单位检验,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确认为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必须健全统计、财务会计、保管和分仓帐务。
第十条市级储备粮油入库成本,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承储企业等根据市场采购价格和有关费用按批次核定。
第十一条市级储备粮油的贷款,由承储企业,按批次入库成本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内的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市级储备粮油利息由市财政承担。
第三章储备粮油的储存
第十二条市级储备粮油的储存遵循“合理布局、规模存放、产销统筹”的原则,原则上存储到储藏能力强、管理规范、交通便利、吞吐灵活的常规储备库点集中管理。
第十三条承储企业必须具备安全储粮条件、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粮情检测设施,原则上为取得省级储备粮油存储资格(含中央储备粮油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
第十四条承储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负责执行市级储备粮油收购、储存、轮换、销售等业务规范和政策;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储备粮油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业务管理规定,执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仓房常年达到“四无粮仓”标准,保管期间采用科学储粮方法,市级储备粮油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粮油卫生标准;定期检查粮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三)对市级储备粮油实行分品种、分年限、分地点、分货位储存和管理,做到“一符”(账实、账账相符)、“三专”(专人、专账、专仓)、“四落实”(数量、品种、质量、地点);
(四)定期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粮油库存情况,按轮换办法规定及时申请轮换;
(五)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报送的市级储备粮油相关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六)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七)未经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同意,不得变动市级储备粮油储存地点和仓房;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油。
第十五条存储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报、瞒报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
(二)在市级储备粮油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三)擅自串换品种、变更储存地点和仓间;
(四)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等造成市级储备粮油严重不宜存或变质;
(五)以市级储备粮油对外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第四章储备粮油轮换
第十六条市级储备粮油轮换按《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实施细则》执行。市发展和改革局每年应按照市级储备粮油入库时间、批次、品种及时安排轮换。储存年限指标以粮油生产收获年份计算,稻谷2——3年、小麦3——4年,对储存条件差的取低值,储存条件好的取高值,轮空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七条储备粮油轮换,以粮油理化品质监测指标为依据,以储存年限为参考标准。根据理化品质检测结果,对不宜存粮油,必须进行轮换,对宜存粮油,品质控制指标已接近不宜存标准并已达到储存规定年限的,也要进行积极轮换;对虽已达到储存规定年限但理化品质指标符合储存标准,仍可继续储存的,可适当延长储存时间。
第十八条市级储备粮油轮换前必须经具备粮油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单位检测。如果检测品质符合轮换的要求,由承储企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轮换申请,并附上品质检测结果。经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联合下达方可轮换。
第十九条市级储备粮油的轮换,由承储企业提出轮换申请,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按照所储存粮油的入库时间下达轮换计划和轮换方式,承储企业按照计划组织实施。轮换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负责验收。
第二十条市级储备粮油轮换实行品种、数量不变,以实际入库成本(含收购费用、正常损耗)入账,以当年相同品种新粮与库存旧粮等量兑换的实物方式进行,市财政负责轮换发生的价差损益。轮换费用按省级储备粮油费用标准包干补贴,超支不补。轮换期间的利费照常拨付。
第二十一条市级储备粮油轮入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向市农发行申请;农发行根据轮换计划及时安排资金,贷款规模按政府审定的当批次入库成本确定,实行购贷销还、全程监控、封闭管理,保证新粮及时入库;利息随当批次贷款规模调整,由市财政局负责。
第二十二条每一批次市级储备粮油轮出产生的盈余,充实粮食风险基金。产生的亏损,由粮食风险基金支付,不足时由市财政全额弥补。
第五章储备粮油的动用
第二十三条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提出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联合下达出库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监督承储企业实施。
第二十四条除特殊用途安排外,销售市级储备粮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原则上采取公开竞卖。
第二十五条本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动用市级储备粮油:
(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公共事件;
(二)市场粮油价格异常波动、粮油供应紧张,需动用市级储备粮油进行高抛低吸、平抑粮价,稳定市场;
(三)市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经批准动用市级储备粮油发生的价差亏损由市财政全额弥补;发生的价差收益充实粮食风险基金。
第六章损耗与损失
第二十七条承储企业要及时核实、上报市级储备粮油储存中的正常损耗、损失。
第二十八条市级储备粮油损耗分定额内损耗和超定额损耗。定额内损耗的处理参照中央储备粮油核定。超定额损耗由企业自行承担。市级储备粮油产生人力不可抗拒损失由承储企业及时报告发改、财政、监察、审计及农发行等部门,经上述部门核实后,由财政局将其粮油净损失部分据实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粮食风险基金不足时,由市财政全额弥补。
第七章储备粮油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补贴,按同期省级储备粮油保管费用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局每季末月20日前向承储企业在农发行存款账户预拨,年终结算。
第三十条市级储备粮油发生的贷款利息、费用补贴,由市财政局每季末20日前直接拨付给承储企业,年终结算。
第八章储备粮油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择优选定承储单位并签订委托承储合同,承储企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承储企业要按规定编制并及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农发行报送市级储备业务的财务报表。
第三十三条承储企业要建立市级储备粮油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反映承储企业储备的储备粮油品种、库点,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定期检查粮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承储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进仓普查1次,企业分管领导每月进仓普查2次,并在粮情检查登记表上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市发展和改革局每季度至少普查1次粮油库存,并将库存数量、质量、钱粮对应、财务管理等情况报市政府和抄送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联合每月普查1次粮油库存。财政、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按《省实施办法》赋予的职责履职到位。
第三十四条要依法加强市级储备粮油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行使下列职权:
进入承储企业对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及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市级储备粮油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调阅市级储备粮油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对粮油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
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市级储备粮油油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应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责成承储企业立即纠正或处理。发现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不再具备承储条件,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取消承储资格、调整储备计划。
第三十六条承储企业对各级粮食、财政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干涉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十七条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要建立健全市级储备粮油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核实库存;承储企业要加强对储粮库点的日常管理,完善业务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严格监管,确保数量、质量和收购资金的安全,以及各种补贴费用到位。
第九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八条经检查,承储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给予承储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直至撤销承储资格。
(一)未做到专仓储存或储粮仓房质量不符合要求;
(二)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改变储存库点和仓房;
(三)出入库手续不全;
(四)未按要求建立专账、专卡、专牌、和库存实物台帐,或实物台帐未按规定时间传送;
(五)入库粮油质量不符合市级储备粮油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正常储存未采取科学保粮措施;
(七)未按要求检查粮情或粮情检查记录不全及伪造纪录;
(八)检测设备、仪器不齐备或发生故障不及时修理而影响粮情检查;
(九)未按规定时间和指标检测粮油品质;
(十)仓储管理达不到“四无粮仓”标准;
(十一)未按规定定期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粮油储存、质量情况或出现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
(十二)库存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办理离任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经检查,承储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经济责任,直至取消承储资格。对其中造成损失粮食数量在5000公斤以上或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事故、情节较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一)因管理不善,发生坏粮,造成损失;
(二)未按规定及时推陈储新,造成储备粮油品质劣变;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抢救不力造成损失扩大。
第四十条凡违反本办法,由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令其改正,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套取的财政补贴全额退还;给银行贷款造成损失的由财政偿还后,再由财政向承储企业追索,并给予其承储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处分。
(一)擅自动用、挪用市级储备粮油;
(二)虚报、瞒报、拒报库存数量和质量;
(三)擅自改换储备粮油品种、质量等级;
(四)隐瞒有关事实、拒绝检查或对检举人打击报复。
第四十一条各管理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或监督检查不力,知情未报告、未处理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库存管理发生上述问题的,要给予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经考核,对于认真执行本办法、库存管理规范的储粮单位和个人,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财政局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监督及相关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超市开办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货者执行查验制度。
二、超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经查验供货者的证照等手续齐全,准予入场的,超市建立供货者档案,将供货者的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照“一户一档”或者“一品一档”的要求备案。
四、超市须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超市开办者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所经营的食品由超市总部采取统一配送方式经营的,可由超市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但需将备案资料复印件留存于分支机构,或采用电子台帐联网备查。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xx㎡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觉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样的,不得加工或者运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干脆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需无毒无害,标记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运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运用前须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刚好采纳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刚好冷藏)。
5、应当将干脆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行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刚好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需加盖。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为加强企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理顺粮食出入库流程,经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出入库手续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粮食出入库
首先企业法人接到中央储备粮北京顺义直属库及大兴区粮油总公司开具的粮食出入库单后,及时通知财务科登记,由财务科以书面形式开具粮食出入库内部通知单通知储备,储备接到通知后,安排仓位号、出入库地点,安排好作业工人,通知机电检查好出入仓的机械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有问题及时修理,由储备保管会计按财务科通知内容给地磅开具出库通知单,由地磅负责过磅,由化验室负责粮食出入库的检验工作并开具检验单。
1、数量确认:粮油出入库数量已过磅数为准,保管区片以过磅小粉条结帐,储备保管会计从地磅拿回保管会计联,财务会计和统计从地磅拿回会计联、统计联,并以此为结算凭据,每天出入库的数量第二天十点以前必须出结果。
2、粮食出库:粮食出库时,当外部车辆来我库拉粮时,必须有货主的签字,留有身份证复印件,当没有业务员时,要求货主把拉粮车号以传真形式传到储备部,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
3、粮油出入库的检验:当粮油出入库时,化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粮食不准入库,合格后开具检验通知单给地磅,并由储备配备取样人员,化验室及时从地磅取回检验报告单做好留存凭据。
4、工人作业质量:当粮油出入库时,保管区片责任人必须在场负责工人作业质量,工人作业完成后必须做到活完底净,按要求合格后方可签字,否则出现返工现象由区片自负。
5、地磅:负责出入库的过磅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保存好各种单据,要经常检查地磅的完好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6、样品:当出入库所需样品须送市粮所检验时,区片所取样品首先要到库化验室检验,合格后再送市粮检所。
7、送市局的粮油出入库结算单及各种报表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
二、调运
1、当粮食入库以火车运输来粮时,储备要及时通知调运科,包括火车车皮传真号、数量、每车件数,当火车到达后及时通知储备,由储备安排工人卸车,当火车卸下后,调运科以书面形式通知储备化验室进行检验,包括来粮地点、站台号、火车号、吨数、件数,化验室接到通知后,及时取样化验,合格后填写检验单给储备部通知入库,储备部应及时安排汽车入库。
2、当粮食出库走铁路时,储备要把出库总数量和需用火车车皮数通知调运科,由调运科到铁路报请车皮,车皮到库后再由调运科通知储备安排工人装车。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 、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依法先行承担相关责任。
2、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经营假冒商标、假冒厂名、厂址等食品,不伪造进货凭证,守法经营。
3、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存放、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4 、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主动向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
①伤寒;
②痢疾;
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
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__㎡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 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食堂要自主经营,不得盈利。
二、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明”要悬挂或摆放在醒目位置。上岗时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四、食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经常通风,定期消毒,卫生区域和设施要明确专人负责,设置监督牌。
五、食品加工原料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食品加工流程遵循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避免过期、变质和交叉污染。
1、学校食堂要定点采购,规范记录进货台账,及时索证索票。
2、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原料,不得加工和使用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砧板、桶、盆、以及其他工具、容器等设有明显标识,分类使用,用后清洗消毒干净后,定位存放。
4、餐用具、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清洁用具清洗池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加工后的成品、切配好的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分类存放,并做好“三防”工作。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
5、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
6、待出售成品要做好“保温”、“防蝇”、“防尘”工作,从业人员出售食品时要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六、学校食堂每餐次每样食品要按规定及时留样。七、食堂主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经常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整改。
八、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和安全。
九、学校要制定科学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不断完善。
十、学校食堂严禁制售冷荤凉菜。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食品安全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环境卫生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1.负责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研究粮油市场的规范化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管理功能,确保粮油交易市场的安全运行。
3.开展粮油交易市场调研,了解国内外粮油行情动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与发,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依据,为经销商提供交易服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含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散装食品管理制度)
散装食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者必须将散装食品分门别类实行专区专柜专人销售和管理。
二、经营者安排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体健康证件,操作时佩戴整洁卫生的口罩、衣帽和操作工具。
三、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材料和设施予以遮盖保护,并设置禁止触摸的标志,防止他人随意接触食品。
供消费者品偿的散装食品应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偿的字样。
四、经营者必须在盛放食品的容器和设施的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五、经营者标注的散装食品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必须与生产者提供的内容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内容。
六、经营者将同类同种不同生产日期散装食品混装销售的,应在盛放容器和设施的显著位置标明最早生产日期和最短保质期。
七、经营者必须将已到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清理出柜,不得再做销售,对其销毁情况作出详细记录。
八、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严格遵照索证索票和查验货制度规定,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食品检验合格证、营业执照和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名称等内容的食品标贴,以备督查商品货源和商品质量。
九、经营者在进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十、经营者对售出的散装食品引发消费不良后果和造成食品中毒事件的,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不含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五、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1、公示制度。要持证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公示栏,动态完善公示栏内容。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2、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3、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参加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及岗位知识。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4、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要从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留存经营单位资质,索取保存购进票据,做好食品购进验收记录。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浆、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6、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应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应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应正常使用。垃圾桶应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得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厨房不能设置厕所。
7、预防食物中毒制度。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调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要求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未经清洗的生食品不得进专间,刀具、砧板、切片机等工用具、空气每天使用前均应消毒并记录;操作人员加工前应洗手消毒;贮存熟食品应及时热藏或及时冷藏,在常温下(10℃~60℃)保存熟食,从出品到食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应谨慎提供并严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浆、深海鱼类、贝类等食品;禁止餐饮业使用贮存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马铃薯、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有效预防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豆浆等中毒。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区卫生局电话:),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应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避免受污染。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应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9、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严禁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应熟悉使用知识、设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10、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防止食品过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仓库应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混放,并应具备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一、引言
在幼儿教育中,饮食安全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的安全和健康,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尤为重要。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分享幼儿园饮食乐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案。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案
1. 食品采购与存储管理
在幼儿园饮食乐园,食品采购环节至关重要。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进行食品 采购,并与正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我们会建立严格的食品存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2. 食品加工与制作流程管理
幼儿园饮食乐园会严格遵循食品加工制作流程,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和安全。我们将制定详细的食品加工流程和卫生操作规范,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品供应与配送管理
对于食品供应与配送环节,我们会与专业的配送公司合作,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我们会建立食品供应商的考核机制,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4.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为了确保饮食员工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我们将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
幼儿园饮食乐园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体系,对食品原材料和加工成品进行严格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6. 食品安全事件应对
在面对食品安全事件时,我们将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幼儿园饮食乐园来说至关重要。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执行,才能确保幼儿园食品的安全和健康。家长和社会公众也应该对幼儿园饮食乐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更多的了解和关注,共同为幼儿的健康饮食保驾护航。
四、总结回顾
通过本文对幼儿园饮食乐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案的分享,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幼儿园饮食的重要性。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执行,以及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才能确保幼儿园饮食的安全和健康。
在幼儿园饮食乐园的管理者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下,可以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幼儿的健康饮食提供保障。希望通过本文的分享,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幼儿园饮食安全的重视和关注,共同呵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食品安全一直是关系到幼儿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而幼儿园作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地方,对食品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在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幼儿园还应该不断完善和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以确保每位幼儿能够享用到安全、健康的食品。
一、食品安全监测机制的建立
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食品安全监测机制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监测机制不仅仅局限于食品的原材料和加工过程中,还应对食品的运输、储存和销售进行监测。有了完善的监测机制,可以实时监控食品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从而保障幼儿园食品的安全。
监测机制还应该涉及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幼儿园需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果断地做出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对幼儿园的影响,同时保护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二、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应该成为幼儿园饮食乐园的常态化工作。通过定期的培训和教育,可以提高饮食员工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视和认识,增强他们的食品 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也应该面向家长和社会公众,让他们了解到幼儿园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视,以便他们更放心地让孩子在幼儿园用餐。
还应该建立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由专业人员组成,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随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幼儿园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食品安全宣传与公示
幼儿园饮食乐园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和公示力度,向家长和社会公众传达幼儿园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可以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等形式,向人们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大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
幼儿园也可以在餐厅、食品加工区等重要场所进行食品安全公示,如公示供应商信息、食品采购合同、食品检测报告等,让家长和孩子们都能清晰地了解到幼儿园食品的来源、安全检测情况等相关信息,增强家长和孩子对食品安全的信任。
四、食品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幼儿园饮食乐园应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查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还应该积极借鉴其他优秀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以确保幼儿园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幼儿园饮食乐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不仅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和规章,更需要有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的意识。只有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能更好地保障每一位孩子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通过幼儿园饮食乐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案的不断完善和落实,能够
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让他们茁壮成长。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一、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卫生工作制度
A、个人卫生
一、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区域卫生
一、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十八、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
四、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迎宾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
三、主动热情为进出的每一位宾客、路人拉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10元。
四、及时参加班前会及平时的业务培训,服从领导指挥。
五、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况,并作记录,熟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引导客人就位。如有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投诉,每次罚款5—20元,两次加倍。
六、熟记常客姓名及单位,要热情、准确的称呼客人,违者罚款20元/次。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卫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二、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隔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四、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6
一、认真学习并落实《食品安全法》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和各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四、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质量关,把好原料索证关,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库房内应按原料半成品分类存放,按时清扫消毒,保持库房干燥,发现过期和霉烂变质等食品应及时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后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台清洁卫生。
七、粗加工应将所有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烂变质,未经检疫食品不得进入加工间,按照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证。
十、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
十一、废弃油脂专人管理统一收集,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7
1、培训教育制度。坚持对职工进行爱护机械设备教育,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使他们做到“四懂三会”。对精密、贵重的关键设备,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2、仓储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给据不同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艺流程及技术特点等,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操作安全,使机械满负荷运行,避免“大马拉小车”、“精机粗用”或超负荷运行。
3、建立粮油仓储机械设备档案。新购入的粮仓机械设备,应及时进行编号,妥善保管其使用说明书,建立档案卡、使用卡、维护保养登记卡等,为设备正确操作及确保完好率提供技术保障,对重要的电气设备要分类编码登记立卡。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8
1、采购员要采买新鲜、干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原材料无毒无害,新鲜完好,尤其是所采购的油类、肉类、面粉、调料、饮料等,必须去正规厂家或企业,做到采购渠道清楚,按规定索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卫生评价报告单、营业执照及健康证等证件。
2、食品保管员对入库原料要逐件检查,不收过期或变质的东西。库房做到“四五”:无苍蝇、无老鼠、无蟑螂、无其他有害昆虫。
3、各种蔬菜必须做到摘、择干净操作时,要认真仔细,做到菜内无草棍、无烂叶、无虫类、无杂物;蔬菜加工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去烂、四切的程序进行。消残去烂、去毒芽干净,黄瓜、土豆、萝卜等用刷子刷干净,必须先洗后切,土豆、豆角等要烧透、煮熟。
4、肉类食品要洗净、烧透、煮烂、蒸熟,决不加工腐烂变质及不洁净原料。
5、决不出售变质原料制作的和变质的食物。
6、半成品菜要日产日清,一般不过夜,存放必须放入冰箱、冰柜。
7、做凉拌菜要严格消毒,不做以干蘑为原料的菜,慎做豆角菜。
8、食品存放要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药物、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存放整洁,离地存放。
9、菜刀、板、筐、盘、勺、盆等炊具及其他售饭用具,每餐后必须洗刷干净,要做到“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清毒。并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10、冰箱、冰柜等要定期消毒处理,没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
11、不得制作和出售下列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经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食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售饭用具污秽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奶类、火腿肠及饮料不是在常温条件下出售的。
粮油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9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