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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通用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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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通用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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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负责管理乙方所属船舶轮船员管理工作,该轮IMO号为:______,挂旗,国籍为______。为保证双方利益,特约定如下:

1、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为2年。如合同到期后双方希望进一步合作,则本合同可自动延续一年。

2甲方负责为乙方船舶安排合格船员,并经乙方审核确认后安排上船,乙方须保证船员的证书真实有效。

3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所给信息,安排船员上船的相关手续以及交接工作。

4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该船舶,该船舶的基本动态以及相关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5乙方应为甲方所派遣上船船员缴纳保险等相关费用,保证船员的合法权益,并满足海事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6乙方应于每月10-15日之间发放船员工资,乙方应及时发放船员上下船的差旅费等其他合理的'费用。

7乙方支付甲方管理费用,标准为:职位船员每人每月100美金,该船共有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三管轮各一人,计7人,为每月700美金管理费,该费用为每月一付。乙方在年底支付甲方10000元人民币的通讯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补贴,若不足一年的,则该费用平均到每月。

8若甲方或乙方有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若乙方决定将船舶出售,则甲方应协调做好船员下船工作,所有船员下船,工资等其它费用发放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前,乙方应及时结清甲方的所有费用。

9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舟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10本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形式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8.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管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__栋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栋_____套多层楼宇_________栋_____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_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灯______盏;庭园灯______盏;其他灯:a.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___个,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个,雨水管______米;化粪池______座;明沟___________米;暗沟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个;

(9)综合楼______座,建设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场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选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好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管委会候选人名单等在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管委会委员,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管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投票权的已人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决,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人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权根据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可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合同或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会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召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进人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其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据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o.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账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本体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人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人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人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法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_栋_______房

商业用户________栋______房(店、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管委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本管委会设委员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执行秘书_______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选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9.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账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可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管委会会议的召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的,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本管委会委员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薄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办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条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特编定此住户手册,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业主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_________公顷,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和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厅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代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私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哩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出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缴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人下年度账目。各业主与用户应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人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5.管理账项

管理账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账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时,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账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保证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为安全起见,切勿令电力负荷过重,电线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设有电视公共天线插位。若需增加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时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为止,其所需一切费用,概由该业主、用户自付。在此法规条文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楼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乏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区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低装修期内引致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灭火筒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穿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址,工作证每天早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即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商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将混凝土、砂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人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迁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装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设任何招牌、账篷、窗花、铁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于物业外墙上。

如有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坏,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站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条文等许可条款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保持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必须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见,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妨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5.景观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7.电梯服务

严禁使用客梯做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

8.危险物

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物品。

9.铁闸/卷门

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或窗花。

10.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书面批准,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私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营、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等。各用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磁扰。

11.法律纠纷

业主或用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公司若受牵连而须进行额外工作及开销,亦将由相关物业业主/用户承担。

九、保安/安全

1.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A)办理住客证请与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明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张,证件需缴纳押金。

(B)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管理处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C)住客证或临时工作证不慎遗失,请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办理补证手续(与开始办理时手续相同)。

2.大楼进出凭住户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3.小区每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值班和巡逻,请业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区住户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A)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B)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先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

(C)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D)无人在室内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尤其是在电梯内;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F)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G)发现有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H)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住宅楼,必须到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凭住户证亲自前往办理。

(i)住宅单位用户切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辨别访客。

(J)与临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大家能够互相照应。

(K)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或直接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总值班室。

(L)如不幸被贼匪光顾,不应移动、清抹或洗涤任何现场物品。当情况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处,

4.除保安员外,物业亦设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户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穿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属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十、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为了保证业主对其住宅单位的安全需要,管理处允许在各住宅单位安装我方指定的防盗门、窗,并由管理处指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规格、样式及颜色由管理处指定,业主自己切勿私自购置指定之外的防盗门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装队安装。以上务请业主遵照执行。

附:

防盗门、窗安装申请单

业主姓名楼室号

防盗门窗型号颜色

交费:

业主签名管理处安装队

日期: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区物业内部装置有灭火设备,用户应熟悉各项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须谨记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种设备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识

切勿令电线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上多种电器,例如电炉熨斗、电饭煲或吹风筒等,以免由于负荷过量而导致火警。

请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单位内储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离开单位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易燃及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在孩童无不触及的地方。

请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

防火门必须保持经常关闭。

如遇到易燃物品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包括电话,门铃、电动玩具等)开关,小心打开所有窗户、门,让空气流通,然后离开现场及尽快通知管理处。

3.如遇火警时应采取的措施

保持镇定。

关闭电力总闸及煤气阀。

拨电话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装在走廊的防火警钟玻璃,按警钟示警。

及时通知小区保安管理员或管理处,如时间许可,应通知临近用户。

如遇到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不要乘搭电梯,应用楼梯逃生。

尽快前往小区地面或空旷地方。

4.防火演习

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防火演习及试验各项救火设备。

十二、清洁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洁工人负责保持公共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用户的通力合作,维持社会公共道德,才可确保地方清洁。

用户内部的清洁、卫生、防虫工作,应由用户自行负责,或委托管理.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为了给业主创造出一个优雅、清静的居住、休闲环境,管理公司特制定卫生管理规定,条例如下:

第一条: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您充分享受舒适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环境。

第二条:公司将定期进行消灭“四害”工作,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第三条:请业主勿将废物扔至楼下,应放人楼层或楼外指定垃

圾存放处,由清洁工人每天定时打扫、清运。

第四条:禁止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第五条:禁止在小区建筑上张贴装修、标语、广告等。

第六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第七条:禁止破坏公共设施,保护其清洁、完整。

第八条:禁止践踏草坪、损害绿化设施。

第九条:业主装修后的垃圾,请放在室内,由清洁员每日一次进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楼内或小区街道上。

十四、保险中预算支付。各用户若认为有需要,可以自行为其单位的室内装置购买保险。

各用户不得做出与小区管理公约相违背的行为,或甚至导致物业保险无效,或令该保险的保金提高之行为,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违约用户需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开支及损失负责。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夜间值班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匪警:110

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救:120

十六、结语

为使购买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特制订本住户手册。本手册所列各条款,纯为业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请各位合作。

业主应将手册有关条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问,请向本公司或管理处查询,本公司将乐意尽力协助。对各位的真诚合作谨致谢意。

并祝各位乔迁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3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鉴于甲方以人民币______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在______(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______层______号铺位,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商铺”),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丙方为项目的开发商及目标租金的担保方,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统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

三、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

四、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8﹪,即¥ ______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2、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

3、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所有文件。

2、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或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登记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海南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海口市龙 路 号 大厦 层 室

注册登记号;

甲方为了获得较好的资产增值收益,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凭借其人才优势和专业管理水平,接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委托的资产进行管理,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委托资产金额及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初始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下同)___________万元,其中货币资金__________万元,已上市证卷市值(按委托期限起始日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计算)_____________万元。

协议期内,甲方可以增加委托资产的金额。甲方第次增加委托资产时,须将增加的金额存入/转入资金帐户,并以存入/转入凭据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每次增加委托资产前,甲,乙方应对原委托资产的收益进行结算,如原委托资产收益为负,其亏损额合并计入全部委托资产中,只有在前期亏损弥补后乙方才能提取管理费。

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委托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长。

委托账户的管理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以其名义(或甲方指定的能有效证明双方权属关系的他方)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帐户,并在委托期起始日前将委托资产转入该账户。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账户的指定交易场所为;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委托资产转移至其它交易场所。委托管理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股票账户(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账户的资金密码由甲方管理,交易密码由乙方管理。

甲方声明和承诺;上述股票账户及资金帐户开户,转托管及提款手续(包括资金帐户密码)所必备的证件原件均由甲方持有,甲方负责该指定证券账户的资金安全,如因意外事件(如证件被盗,遗失,伪造,冒名顶替等)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从上述账户中转出资金或证券,不得擅自变更交易密码。

协议期内乙方拥有该指定证卷账户内全部资产的管理权,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为委托资产的管理情款。

乙方的工作职责

乙方保证充分运用其丰富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为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委托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乙方有权自主操作本协议指定证券账户内的资金和证卷,自主决定买卖在证券交易市场公开挂牌的证券品种。

乙方不得为委托资产安排任何形式的借贷或其它负债资金。

乙方在管理委托资产的`过程中拟投资的对象原则上以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有价证券为限,如果乙说拟投资于末公开挂牌交易的有价证券,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就涉及的有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限的延长,无法变现的投资在本协议终止时的处理等)与甲方达成协议。

乙方在管理委托资产的过程中因委托资产的投资所获得的或享有的投资表诀权在委托期内由乙方行使。除非现行法律另有规定,乙方或其授权人员对其行使,放弃或如何行使上述权利不得承担任何责任,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管理费用

1、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根据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状况提取管理费用。委托期满后,如果委托资产取得盈利,乙方对于收益部分按 %的比例提取管理费用;如果亏损,乙方不得提取管理费用,但乙方对亏损不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2、除前款所述外,甲,乙双方可以根据投资收益率的高低另行商定管理费用的提取办法,并就此及其他相关问题答订补充协议。但无论哪种管理费用提取办法,乙方均不承若委托资产的保底收益。

3、委托资产在委托期内的任何时点收益率达到或超过50%(按市值计算),乙方可担出进行提前结算,提取管理费。结算的期末余额包括委托账户内的现金和证卷市值,其中证券市值部分按90%折合为期末余额。提前结算并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覆行,结算后账户内的资产额扣除未分配的投资收益后作为下一次结算的期初余额。

4、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按市值计算。市值为现金和证券资产价值之和,后者是指证券账户内的证券资产在结算日前一个交易日该种证券的交易均价,个别无法准确计算结算日价值的有价证券,如未交易新股,配股,停牌的证券等,按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结算,协商不成的可先按有关证券或权益的收盘价或成本价进行结算,待有关证券或权益全部变现以后再根据实际变现金额进行调整。

5、甲方应在双方对投资收益进行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用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于义务

1、在委托期限内每隔15个交易向乙方查询委托资产市值,没三个月获取一分乙方提供的资产管理报告。

2、当委托资产账户浮动亏损达到25%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释,并结合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委托。

3、承担与资产管理项下投资有关的各项税费,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4、严守委托资产运作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有关证券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切实覆行本协议规定的工作职责。

2、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管理委托资产,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取管理费用。

3、在委托期限内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市值查询及相关咨询服务,每三个月身甲方提供一份资产管理报告,并保证资产管理报告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当委托资产浮动亏损达到25%时,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的进一步决定。

5、严守委托资产动作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七、声明,保证与承若

1、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对该委托资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且该委托资产在交付当时及协议期内不附加任何足以影响乙方行使管理权的第三方权利负担。

2、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作出的所有事实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甲方已充分认识,了解证券市场所蕴含的风险,已清楚的认识到所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有可能出现亏损,并已对此有充分的精神和财务准备。

4、乙方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甲方委托资产的收益最大化为管理目标;甲方不妨碍乙方对委托资产行使管理权。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中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或致使协议不能有效覆行的视同违约,按委托资产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身对方提供全额的有效赔偿。

如出现非甲,乙方责任的不可抗力或外来原因致使该协议不能覆行或不能完全覆行,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积极协商处置办法;因该等原因而中止协议时,委托资产存在收益的,甲方应向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支付管理费。

九、协议的终止

1、如出现任何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即终止;

1)本协议已覆行完毕,双方不在延长委托期限的。

2)出现本协议第八条所述不可抗力时。

3)任何一方破产清算时。

4)甲方涉及重大债务纠纷,委托资产被冻结时。

5)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时。

6)因委托资产的亏损达到第五条规定后甲方决定终止资产委托管理时。

7)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达成提前终止该协议时。

2、本协议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对委托资产进行结算,乙方按协议终止日的投资收益提取管理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支付管理费,否则视同违约。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未尽事宜及双方协商一致而变更的条款,可能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效力

本协议经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试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X财国资字[]184号和X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单位: 元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一、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四,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五,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六,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6

_______________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______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_____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_____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_____。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浙江省体育馆的红名村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红名村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1000元;

(2)若月营业额达10000元(包括10000元),按月营业额5%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10000元-15000元,按超10000元部分按10%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15000元以上,则超15000元部分按12%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1个月的10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钟坚明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40%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60%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二○xx年七月一日至二○xx年六月三十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贵州亚高原水上训练基地龙舟赛道的文明、健康、有序管理,树立大冲村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区域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目标

以统一管理的形式,对该区域进行行业结构优化,引导当地群众合理保湖、规范经营、增收致富、卫生安全,实现水基与大冲村村民的和谐共处,推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范围

龙舟赛道两旁(水基合法范围内)。

三、期限

自20_年三月X日起至二0_年X月X日止,共X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区域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指导权。

2、享有收益权。对在对龙舟赛道及训练水域内旅游船只的经营管理收取的费用,有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3、负责该区域的道路、绿化、临时停车区等基础设施的完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龙舟赛道两的相对独立管理权。

2、负责投资对龙舟赛道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经营管理;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开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投资组建经营管理团队、治安联防队。

4、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在不改变、不影响龙舟赛道效果的前提下,可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开发利用该区域内的相关资源。

5、负责协调处理好本区域建设及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民事纠纷及其他相关问题。

6、负责为甲方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落实好国家、省、贵阳市、清镇市等各项相关政策,并确保社会治安,依法保障甲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7、负责组织、动员周边村民配合甲方合法经营旅游相关项目。

8、合理利用资源,配合甲方保护生态、植被、水源等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甲方享有监督检查权,乙方如果存在损坏赛道资产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如果乙方不履行限期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处理

1、如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不完善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若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先申请仲裁,如仲裁不服,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如遇不可抗因素,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

2、如因一方违约(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造成严重后果或协议不能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委托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9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

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

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管理区域、期限:

1、甲方现授予乙方_X品牌系列服饰在: 省 市委托管理权。

乙方所获得的委托管理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终止乙方的委托管理权,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跨地区或跨商场经营的,酌情扣减直至全额扣除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委托管理权。

2、委托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证金:

乙方按每个专柜人民币 万元作为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支付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合同期间内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2、拓展计划:

乙方在委托管理的区域内需要拓展市场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乙方可拓展市场。本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 。

3、所有促销活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所有第三方(商场)结算的货款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后须对货品进行全面检查,有质量问题的须在收到货品后7日内向甲方提出,超过7日因甲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所管理的商场保底销售任务未完成时,买单费用公司承担 费用,托管商承担 费用。

7、公司根据商场的保底任务与同期销售数据给各店制定月销售计划,完成公司销售计划的,公司将对托管商提货折扣下降1%作为奖励,相对如果未完成公司下达任务60%的,托管商折扣将上浮1%。(公司任务会合理制定,每月初下发)

8、开店后新的店铺装修费用经公司审核确认后,由公司承担 费用,托管商承担 费用。

9、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为商品零售价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范围内)乙方自负盈亏,过季库存甲方负责20%的退货,所退商品货款转为乙方下期货款。

10、商场装修完毕且在本位置销售满12个月以上,公司将负担托管商承担装修费的50%,商场装修完毕且在本位置销售满18个月以上,公司将负担托管商承担装修费的全部。

11、所有导购员工各类保险、工资、奖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关的劳动合同,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导购员工与乙方所产生的各类纠纷(如:保险费、加班费、奖金等)与甲方无关。

12、本合同内容所指特例商品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绒类及配饰等商品。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免费按设计图纸配给专卖店所需灯箱片、图片、宣传品等。免费指导专柜经营管理,免费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

2、甲方对乙方管理的甲方货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权、调配权和调价权。

3、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业绩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4、甲方需承担营运费用有:货品、商场合同内经甲方认可的费用(包括:商场扣率、增值税发票等)、货品运输费、广告费、店庆费、促销费、进场费。营业员费用等杂费甲方不予承担。

5、甲方应当根据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委托管理费用。

6、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与第三方(商场)建立好关系。

7、甲方将确保产品质量和标识等符合国家及地区的各项规范标准。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费用承担:公关费、业务费、员工工资及员工奖金、员工社会保险福利、仓储费、办公费、礼品费、通讯费、物业费、市内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乙方不得生产和销售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的假冒产品;乙方保证不从非甲方授权的渠道进货,也不得在专卖厅内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并尽力维护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损,如有违反视乙方违约。

3、乙方保证在授权区域销售的产品仅向消费者和最终使用者,特别是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任何出于再销售产品为目的而向乙方购买产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关闭或撤消_X专柜,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专柜货品,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乙方应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货品管理制度、专卖终端管理制度。

6、乙方应指定一名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业务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对该人员有管理权和指挥权。

7、乙方应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向甲方报告销售情况及反馈顾客信息。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价格销售,不得擅自调动价格。(如商场活动需申请经甲方同意)

9、乙方负责提货验收甲方发出的货品,并分送到营业网点。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货柜期间需保证其部件不丢失,但货柜的自然磨损与乙方无关。

11、在经营过程中,因交际所需自购部分甲方产品,乙方按零售价_ _折结算现金给甲方。

12、乙方在协议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货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按货品零售价 折的赔偿甲方。

13、乙方应为甲方保守经营机密,对于有关的业务文件,不得外泄。

14、乙方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关费用的正规发票。

五、结帐方式

1、乙方按甲方财务规定,每月对营业网点做好对帐、货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须保证甲方的货款在每月商场结算截止后,以商场规定的汇款日期、汇到甲方银行帐户。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开立发票或收据,将每营业网点的货款汇入甲方银行户口后,甲方逐笔结算,再将乙方应得款项在__ 日内汇入乙方银行帐户。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规定侵吞甲方货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预见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七天内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的报告。

七、合同终止

1、 协议到期,如无争议自动终止,甲方需在合同终止后七天内将保证金归还给乙方。

2、 乙方管理行为有损甲方信誉、形象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 双方若有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一个月内按双方核定帐目,结清款项。

八、其他

1、如双方因为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而发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1

必须优质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见,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防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5、 景观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 

6、 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7、 电梯服务 

严禁使用客梯作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 

8、 危险物 

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 铁闸/卷门 

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工窗花。 

10、 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书面批准确,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么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工业品、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等。各用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磁扰。 

11、 法律纠纷 

业主或用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选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公司基受牵连而须进行额外工作及开销,亦将由相关物业业主/用户承担。 

九、 保安/安全 

1、 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A 办理住客证请与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明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张,证件需缴纳押金。 

B 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管理处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C 住客证或临时工作证不慎遗失,请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办理补证手续(与开始输时手续相同) 

2、 大楼进出凭住房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3、 小区每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值班和巡逻,请业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区住户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A 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B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先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 

C 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D 无人在室内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E 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尤其是在电梯内;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F 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G 发现有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H 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住宅楼,必须到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凭证户证新自前往办理。 

I 住宅单位用户世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辨别访客。 

J与监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朋家能够互相照应。 

K 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或直接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总值班室。 

L 如不幸被贼匪光顾,不应移动、清抹或洗涤任何现场物品。当情况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处。 

4、 除保安员外,物业亦高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 住房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空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恬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空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十、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为了保证业主对其住宅单位的安全需要,管理处允许在各住宅单位安装我方指定的防盗门、窗、并由管理处指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规格、样式及颜色由管理处指定,业主自己世勿私自购置指定之外的防盗门窗,以及由指定之处的安装队安装。以上务请业主遵照执行。 

附: 

防盗门、窗安装申请书 

业主姓名

楼室号

防盗门窗型号

颜色

交费: 

业主签名

管理处

安装队 

十一、防火 

1、 防火措施 

·小区物业内部装置有灭火设备,用户应熟悉各项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须紧记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种设备作其他用途。 

2、 防火知识 

·切勿令电线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来多种电器,例如电炉、熨斗电饭煲或吹风筒等,以免由于负荷过量而导致火警。 

·请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单位内储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离开单位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易燃及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在孩童无不触及的地方。 

·请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 

·防火门必须保持经常关闭。 

·如遇到易燃物品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包括电话、门铃、电动玩具等)开关,小心打开所有窗户,门,让空气流通,然后离开现场及尽快通知管理处。 

3、 如遇火警时应采取的措施 

·保持镇定 

·拨打电话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装在走廊的防火警钟玻璃,按警钟示警。 

·及时通知小区保安管理员或管理处,如时间许可,应通知监近用户。 

·如遇到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不要乘搭电梯,应用楼梯逃生。 

·尽快前往小区地面或空旷地方。 

4、 防火演习 

·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防火学习及试验各项救火设备。 

十二、 清洁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洁工人负责保持公共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用户的通力合作,维持社会公共道德,才可确保地方清洁。 

用户内部的清洁、卫生、防虫工作,应由用户自行负责,或委托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处理。 

大楼住房应将其室内垃圾用塑料代包装妥当,摆放在管理处所指定的位置,清洁工人每天将会依时清理,切勿将垃圾堆放在楼内或小区的任何地方。 

十三、 卫生管理细则 

为给业主创造出一个优雅、清静的居住、休闲环境,管理公司物制定卫生管理规定,条例如下: 

第一条: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你充分享受舒适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环境。 

第二条:公司将定期进行消灭"四害"工作,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第三条:请业主勿将废物扔至楼下,应放入楼层或楼外指定垃圾存放处,由清洁工人每天定时打扫、清运。 

第四条:禁止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第五条:禁止在小区建筑上张贴装修、标语、广告等。 

第六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第七条:禁止破坏公共设施,保护其清洁、完整。 

第八条:禁止践踏草坪、损害绿化设施。 

第九条:业主装修后的垃圾,请放在室内,由清洁员每日一次进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楼内或小区街道上。 

十四、 保险 

管理公司已为小区的所有公共设备购置保险,有关保险费将由管理费中预算支付。各用户若认为有需要,可以自行为其单位的室内装置购买保险。 

各用户不得做出与小区管理公约相违背的行为,或甚至导致物业保险无效,或令该保险提高之行为,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违约用户需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开支及损失负。 

十五、 常用电话号码 

夜间值班定:

火警:119 

派出所:

匪警:110 

医院:

急救:120 

十六、 结语 

为使购买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册。本手岫所列各条款,纯为业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请各位合作。 

业主应将手册有关条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问,请向本公司或管理处查询,本公司将乐意尽力协助。对各位的真诚合作谨致谢意。

并祝各位乔迁之喜,安居愉快。 

物业管理公司 

X年X月X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2

甲方(资产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资产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共谋发展,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的金额:_________。甲方在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路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资金帐号:_________(下称委托管理账户),并转入资金_________元整至该账户。甲方保证该资金合法性;乙方自愿转入资金或证券市值人民币_________至甲方账户,作为对甲方所委托资产的本金及约定收益的保证。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资产年收益率_________,收益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收益按季度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人民币 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支付日分别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归还甲方本金_________元。上述款项由甲方凭双方预留的取款单,由甲方自行支取。预留的取款单为不可撤销的取款单。

第四条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双方委托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路营业部作为监管方。甲、乙方与监管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按三方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委托管理账户的资金密码由甲方保管,预留印鉴为双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在其委托管理资金账户对应的股票账户内进行有价证券买卖交易活动。该账户应完全用于深圳、上海两地交易所买卖A股股票、基金、上市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国库券)及新股申购。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作为合法的交易指令操作人员,甲方和乙方对该人员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一切操作行为予以认可。

第七条甲方保证甲方账户资产合法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抽回本金。乙方同意甲方指定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为合法监控人员,负责查询委托账户资产,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操作情况保密。

第八条甲方按合同约定支取收益及本金时,乙方保证账户上有相应的足额现金,否则,甲方有权凭双方预留的委托单对委托账户进行处置,直至账户现金余额足以支付甲方按规定所需支取的金额。如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有权取回约定收益及本金,超出甲方本金及应得收益部分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前,因发生政策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乙方无法正常继续执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取回本金壹仟万元及收益,收益按本合同约定的年收益率和实际发生时间进行折算(扣除甲方已取出的收益款)。双方进行本益结清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监管方留存一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处理拆并校点空臵校产,确保校产合理利用,防止资产的流失,经铁厂村“三委”、铁厂完小研究,决定将校点的空臵校产委托给乙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所属的校产委托管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铁厂完小校点所有资产委托给乙方管理。

(一)、学校校址四至:东:西:

南:北:

(二)、林权四至范围:东:西:

南:北:

三、管理期限与形式

委托管理从年,年月起至村组长换届同步进行,如果管理期间发生变更等有关事宜,应按规定办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2、管理期间,学校的全部校舍、土地、山林、花草树木等集体资产性质不变,甲方依法拥有对学校的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处臵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依照本协议,可利用空臵校园校舍办农村成人技术文化学校,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同时请示汇报党委政府后也可作为村组活动场所,用于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

2、管理期间,乙方享有对学校的全部校舍、土地、树木等集体资产的使用权,但不享有处臵、变更权。

3.乙方在对学校进行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学校资产的保护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出租、改建学校的房屋和改变学校土地的使用范围,严禁使集体资产造成损失。

五、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随时提前解除:

1、签约双方均同意终止的,经双方签署协议后终止此协议,善后事项按协议办。

2、对于因乙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集体资产和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引起社会矛盾和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及时终止委托管理。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管理期满后自然失效。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年月日

乙方:法人代表或受托人:年月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4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区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栋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栋____套,多层楼宇____栋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小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____盏;庭园灯____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____个,排污管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个,雨水管____米;化粪池____座;明沟____米;暗沟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个; 

(8)停车场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车位____个; 

(9)综合楼____座,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____、____、____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____年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____栋____房 

商业用户____栋____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 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物编写此住户手岫,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公顷,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绿化面积 平方米,绿化率为 。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各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用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和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地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么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机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入下年度帐目。各业主与用户床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入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管理帐项 

5、管理帐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帐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的,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帐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吕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高有电视天线插位。若需啬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是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桉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甜言蜜语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工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抵装修期内收到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恶意火简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空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工作证每天四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好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高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适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讨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帐篷、窗花、秩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物业外墙上。 

发吸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环,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入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份享受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丫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 

联系电话:(搬家):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秫等许可告示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汇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优质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5

甲方(委托人):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 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 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万元,合理支出 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全国)、 元(省)、 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 区 路;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楼宇 栋 套;其中:高层楼宇 栋 套,多层楼宇 栋 套;

5.业主数量: 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元;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会 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业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 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小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网球场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门球场 个,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 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个;

(8)停车场 个,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车位 个;

(9)综合楼 座,建设面积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 、 、 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年 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 栋 房

商业用户 栋 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6

甲方(委托方,即开发商):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即物业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甲方是 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为了便于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甲方在住宅小区内规划建设此 处停车场。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位置、面积及经营方式

1.1 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

1.1.1 停车场名称:

位置:

面积:

1.2 停车场提供服务的内容

1.2.1 乙方应以提供地下车位的 等服务内容。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调整或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二条 委托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 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

第四条 经营责任

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合法经营。

第五条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及维修

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 方负责,费用由 承担。

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 方负责,费用由 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经营需要而改变场地设备设施的使用用途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乙方对停车场场地进行改造的,应保证其改造行为不影响住宅小区内的住户正常生活。乙方的改造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进行改造的费用由 负担。

第六条 水、电费用的负担

在乙方委托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 方负责交纳。

第七条 停车场相关证照的'办理

停车场相关证照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其他

8.1 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甲方发现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

8.2 因甲方住宅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 天前通知乙方,因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8.3 乙方应建立健全停车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8.4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服务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因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

10.2 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因停车场遗留问题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_____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形式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飨罟芾矸ü婧秃贤娑ǖ脑鹑我螅菁追绞谌ǎ员咀≌镆凳凳┳酆瞎芾恚繁J迪止芾砟勘辍⒕弥副辏⒊械O嘤υ鹑危跃踅邮芗追郊觳榧喽剑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 乙方须本着_____、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_____指标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奖励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管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__栋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栋_____套多层楼宇_________栋_____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_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元; ;

(2)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灯______盏;庭园灯______盏;其他灯:a.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___个,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个,雨水管______米;化粪池______座;明沟___________米;暗沟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个;

(9)综合楼______座,建设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肉菜市场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选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好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管委会候选人名单等在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管委会委员,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管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投票权的已人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决,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人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权根据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可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合同或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会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召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_____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进人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其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据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o.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账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本体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人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人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人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法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_栋_______房

商业用户________栋______房(店、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执行秘书_______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选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_____。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_____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9. 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账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可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召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的,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_____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花园之清洁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位于**省**市**大道花园之清洁管理业务。

二.委托管理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的方式。另外包括垃圾清运。

三.甲方责任:

1.根据花园具体情况制定有关卫生制度,教育属下员工注意清洁卫生,共同维护卫生环境。

2.在花园内外设置适量垃圾桶、烟灰缸等卫生用具,便于环境卫生保持。

3.派人监督委托范围内的卫生质量标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意见。

4.免费提供清洁用的水、电,并为乙方提供工作休息室及工具房各一间。

5.在乙方按照甲方之要求进行玻璃幕墙清洁时提供吊船等设备。

6.如遇特殊清洁工作要求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以便安排有关工作。

四.乙方的责作

1.按照标书之要求人数标准选派素质较高、服务态度好、身体健康的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

2.教育属下员工遵守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制度、保证属下员工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如因乙方属下员工原因引起之损失、伤害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

3.保证属下员工能按乙方之规定穿着制服并佩戴工牌。

4.严格管理属下员工在工作时爱护甲方财物,如造成损坏,将负责予以赔偿。

5.教育属下员工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定,如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严格按照标书之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7.接受并完成由甲方提出的有关清洁工作及特殊业务事项。

8.如遇有关部门的清洁卫生检查,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合格通过检查。

9.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大厦之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时应主动及时通知甲方;当台风吹袭或遭水浸后应有义务协助甲方参与抢险工作。

10.指定专人负责对属下员工管理,并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协调甲乙双方之关系,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要求。

11.赔偿员失的`责任

1)在履行本业务的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责任,以及属于乙方工作人员责任,而给甲方或第三者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2)关于前项的损失赔偿金额,应以该赔偿责任保险之金额进行支付。

a.对个人进行赔偿最高累计每个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最高累计每一项事故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

b.对物资损失进行赔偿时最高累计每一项事故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五.工作人数、工作内容、工作标准

乙方保证提供不少于标书之要求的清洁人员驻场工作,各有关工作范围、工作标准详见标书所列,乙方派出的人员在大厦内,不能服务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不足标书内要求人数,甲方有权按工资比例在乙方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另派驻人员工作实行早、中班二班制。

六、合同金额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清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

七、付款方式

乙方在每月最后一日向甲方提交有效发票,甲方须于十五天内交付服务费,以转账支票方式付款。

八、合同期

本合同的合同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九、合同运作

甲方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投标管理提案书及附件规定之人员人数、工作标准进行运作。在日常工作中,乙方工作人员数量或工作标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投诉,乙方必须12小时内妥善处理,如投诉三次以上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十.本合同签订后一般不能中途终止,如因甲乙双方单方面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终止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制定有关补充附件或通过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签章: 签章: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19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大市场区号楼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该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年内,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可就该商铺向第三方出卖,或提供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对外投资,但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正常经营管理权益。对于甲方出卖该商铺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该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甲方承诺确保变更后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或由乙方按同等条件与变更后的所有权人重新订立有关合同。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期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对外租赁的,甲方不得以转让费及其它类似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且在合同期届满时租金价格的基础上环比增长不超过百分之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依照相关规定独立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不足壹个月的按壹个月计算;对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擅自将该商铺对外租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签订日期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备案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0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范围和具体要求

1.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

1.2委托管理事项的范围。

1.3委托管理事项的具体要求。

2.委托管理权限

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权限:

3.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3.1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

3.2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方式:

4.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托事项。

5.报酬及支付方式

5.1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5.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

5.3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1)一次总付: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②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事项完成后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其他方式: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全权委托经营合作的事宜,本着利互惠、以诚信为本,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并壮大公司。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立此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酒吧座落地点 ,甲方于 年 月 日开业,经营至 年 月 日,酒吧目前经营状况 。

第二条 经营项目和范围:公司经营以娱乐、KTV项目为主,以花场、表演、游戏等为经营特色。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合作方式:甲方投资,作为公司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安排,所有公司运营证照的办理与外围关系的处理等。甲方负责财务,乙方负责全权经营和管理。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___________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及操作,甲方在委托期间不得对乙方的管理进行干预,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人全权负责。如有意见或决策可在每月一次的董事会议中提出,经民主决定后由乙方负责人执行。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三日内需缴纳伍仟元人名币做为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招娉培训完成,进场进行正式管理之日退还,如招娉美女没到30名不得进场。

3、酒吧的资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甲方资产也不得以场所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酒吧资产以甲乙双方签字交接的财产明细盘点为准。

4、乙方具有酒吧日常的经营管理权、业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折扣权和签免权、但需告知甲方代表才可施行。

5、乙方应对酒吧所有财产,包括可动产与不动产的正常使用、维护、维修、保养负责,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酒吧房屋、设施设备、重要物资、器皿出现重大损、毁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采取非常措施、非常手段、非常办法切底杜绝全场任何人员以任何手段、任何名义中饱私囊、徇私舞弊、营私舞弊,如第一次发现以非法所得10倍处罚当事人,第二次发现以非法所得100倍处罚当事人,并移交司法机关。

乙方人员出现以上情况,乙方须从严从重予以处理,罚款从当月分发的利润中扣除,并积极整改。

3 、乙方有权得知甲方____________经营的所有收入与支出,便于做市场定位和分析。

第六条 甲方方责任

1、甲方需完善其社会关系和邻里矛盾。

2、甲方指派宋均贤先生为甲方代表与乙方进行沟通,并行使对乙方的监管权,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甲方保证乙方人员的人生安全和场所内的经营安全,如乙方处理纠纷不当,打骂顾客,造成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4、甲方可在公司安排财务人员对公司的资金流向做了解和操作,但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公司资金的付出单笔开支1000元以下的由乙方在场所内的负责人签字生效,财务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乙方人员无权且不能以任何原因私自支出、挪用公司资金。

5、营运游戏时间,流动资金不得低于5万,以保证游戏的正常运行。 6 、甲方需完善其社会关系,负责场内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的人事安全,在特殊情况下,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某些注意事项规避某些风险,如无提前告知而造成场内员工人身安全及场内一切损失,全权由甲方负责。

7 、甲方负乙方人员首次过来的硬卧车票,凭票报销。

8 、每月 号,双方进行财务核对及利益分配,由双方指派专人进行核对,除去各项成本、费用与员工工资,公司所得的总利润中甲方占 %,乙方占 %。11、如双方解除合同,管理公司所有管理人员集体退出,甲方不得私自任用乙方的任何管理人员。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 、协议签订前因甲方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独立承担,与乙方无关。

2 、协议签订前因甲方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独立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管理人员私自开展违法经营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且甲方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4 、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动力,公司负责安排管理公司人员的吃住,管理公司所有人员不拿高薪,每月只发 基本生活费。

9、甲方在本场所消费可签单,每月对账时冲抵。甲方相关人员无签送权,为维护甲方正常社交,如有需要,由乙方负责人进行签送。

5 、酒吧的财务会计、出纳、收银、采购、保管岗位有甲方指派人员担任,甲方指派人员必须接受乙方的严格管理,需要辞退或开除时提请甲方同意,并要求甲方重新更换人员。

6、酒吧所有的经营性采购、领用物品必须经过乙方签字认可

7、如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劝说。引诱、唆使本店人员离开和带离本酒吧

第八条 合同生效、解除、违约责任及其他。

1、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 违反本合同条款

(2) 甲方不支付利润分配

(3) 合同期届满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 违反本合同条款

(2)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管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

(3) 乙方经常第二月起,纯利润不到十万

(4) 合同期届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设备设施清单,及双方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2

_______________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_____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_____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_____。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3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和维护甲方完全拥有内容版权的_______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应用托管服务。

报名网址:__________________

报名管理网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网上(招生)报名系统是为学校和招生培训机构提供一个网上报名和报名设置、报名列表管理的软件。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年。

本期合同从从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有效,服务期满需要重新签订新的服务合同

第三条费用及其支付

1.该应用托管服务每年费用_____元,签约年数_____年,合同总金额 _____ _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合同总金额,乙方在收到款项 _____日之内,给甲方开通所有网上服务,并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在接到服务开通通知之日起 _____日内听取甲方修改意见并按要求完成修改,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将于付费服务到期之前一个月内以商业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续费,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续费通知 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下一年的服务费,如果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续费,自动作为终止续费处理,乙方有权在付费服务到期后停止向甲方提供一切服务。

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定制额外软件服务功能等其他服务,则应依据本合同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3.甲方没有能够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或者乙方未能按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责任与权益

一) 乙方责任

乙方有责任在收到甲方款项后按时开通相关软件服务。

乙方负责所有的软、硬件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系统管理、安全管理、病毒防范、内容监控、数据备份)。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涉及服务内容的请求后,将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答复,24小时内能够解决的问题24小时内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需要给出甲方可以信赖和理解的理由。

乙方有责任在产品交付_____周内对甲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为期_____天的产品使用培训。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对甲方的合法业务数据进行增删、修改。

二) 甲方责任

甲方有责任按时支付所有服务费用给乙方。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甲方相关电子资料和相关要求。

甲方有责任及时导出和备份相关数据。

甲方有责任合法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

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应配合检查产品使用是否正常。

三)甲乙双方权益

甲方拥有网站的所有页面和内容版权,甲方对网站内容版权负责;乙方拥有网站技术平台的版权,乙方对网站技术平台的一切版权负责。

双方有权为对方不履行协议条款的行为向其服务主管部门投诉,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

如果延期责任在乙方,乙方未能在规定工期内交付产品,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每天已付款总额1%的赔偿。

公司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__

网上客户服务中心:__________

双方有权拒绝对方提出的本协议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

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电脑操作不熟悉而引起的使用困难等责任。

乙方不承担因地震、电信机房火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系统数据混乱、丢失等责任。

第五条其他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释。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5.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_________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________区 __________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_________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 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5%) 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 _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__________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_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 _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_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______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__________元(全国)、 __________元(省)、 _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_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 ________区 ____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 _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 栋 _____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 栋 __________套,多层楼宇 栋 ______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_____ ________个;

.管委会财产:_________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 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_________

(1)道路:车行道 _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 _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 所,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小学 所,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 _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网球场 ________个,占地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 ________个,占地面 __________平方米;游泳池 _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 ________个,占地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

a、

b、

c、

(5)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

(6)污水检查井 ________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________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________个;

(8)停车场 ________个,总占地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车位 ________个;

(9)综合楼 座,建设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a、 b、

(1)肉菜市场 _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_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 、 、 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_________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_________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_________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_________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7:)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_________

(1)深圳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__ 栋 房

商业用户 栋 房(店、铺)

其它: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6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7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一、为向甲方教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二、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三、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四、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教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

五、乙方将回收的餐券提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六、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须经甲方总务科审查。

七、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元,中餐×元,晚餐×元。

八、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时×分至×时×分;中餐×时×分至×时×分;晚餐×时×分至×时×分。

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

九、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十一、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十二、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类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十三、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并依甲方要求,定期进行从业人员体检。

十四、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十五、乙方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的事务处理。

十六、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损益计算表。应甲方要求,有义务向甲方提交财务帐簿。

十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日起一年以内。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须在2个月前提出。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原有条件下延期一年。

十八、当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迅速撤除属乙方所有的物品,归还属甲方所有的物品。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各承租企业缴纳房租、综合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及电话费的手续,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丙双方共同委托乙方作为本项业务的承办 银行,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丙双方联系工作及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乙方采用转账_____方式为甲方代收房租、综合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和电话费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甲方每月1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采用转账付款方式的进驻企业名单、账号、金额等资料制成书面表格清单,加盖公章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办理转账。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数据资料,填制一式四联“特种转账凭证”进行银行转账,转账完毕后,乙方留存二联,甲方、丙方各执收一联。

三、乙方凭甲方提供的书面表格清单资料办理转账,甲、丙双方之间对转账金额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甲、丙双方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若由于乙方员工操作失误或电脑系统错误的,则由乙方负责解决。

四、乙方通过转账的方式为甲方代收房租等费用和为丙方代扣费用,乙方不收甲、丙双方的`手续费。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签约三方中的一方若要求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30天通知另外两方,在此期间三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 篇2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为了加快云仙境景区的旅游发展和深度开发,树立景区良好 形象,达到景区内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 打造武夷山“云仙境”的品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对云仙境景区 的开发、经营、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互惠 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云仙境景区 委托开发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开发目标、经营范围、期限、形式

第一条 开发目标 乙方利用云仙境景区特色的旅游资源优势,以统一管理、经 营、开发的形式,对该景区资源进行行业结构优化、打造、开发, 盘活资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延伸旅游产业链,提升云仙境景

区的对外影响力、知名度及品牌价值,从而实现景区走向市场、走向国际这一战略发展目标。

第二条 委托经营范围:

云仙境景区经营管理所有的范围,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经营年限:

本协议 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月____ 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_ 日止。

第四条 委托经营管理方式:由乙方独资自主经营。

第五条 甲方的收益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的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为每年固定人民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第一年费用的1________万元人民币,剩下的________万元在景区交接之后10天内支付完。其余每年的费用在当年的 ______ 月 ____日前交纳。乙方缴款项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云仙境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云仙境景区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协议 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协议条款内容向乙方收取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小组为乙方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不得违反本协议 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3、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并协助乙方办理景区相关报批手续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

4、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5、应保证云仙境景区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6、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7、负责处理原景区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协议 的终止、协议 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8、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在3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云仙境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云仙境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9、在本协议 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云仙境景区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协议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协议 。

10、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1、甲方负责处理与其所签的未到期协议 。

12、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景区经营的相关资质等文件。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享有景区独立、排他的使用权、经营权;有权对云仙境景区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云仙境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已享受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在不改变、不影响景区景观效果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有权合理开发利用景区内的景观资源、水资源等。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负责对景区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因自然 灾害、建筑物主体受损除外)、开发、经营管理、宣传推广;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开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云仙境景区”的知名度。

3、在协议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一定的云仙境景区张参观的门票(当年有效)以及提供优惠住宿。

4、如云仙境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AAAA景区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的 %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收回“云仙境景区”经营管理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款项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45天没及时足额缴交纳项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账蓬酒店、木屋别墅、营地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违约终止本协议 的。

第十一条 因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年承包金240万元人民币后,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云仙境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3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四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协议 、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协议,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协议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六条 在协议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或停业整顿,甲方根据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管理金额。

第十七条 协议期内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将“云仙境景区”整体转让时,应取得乙方同意并赔偿其损失。

第十八条 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云仙境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前期所投资的金额如数赔偿给乙方。

第一十九条 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受托管理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如酒店、别墅、商业、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云仙境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协议的甲方无关;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产业(如酒店、别墅、营地等)可向甲方收取一定的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 方式对本协议 加以补充,该补充协议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